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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时间:2022-04-03 21:25:3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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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为确保煤矿作业的安全,规范每个员工的作业行为,应制定规范的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篇1

  1、井下作业职工着装符合安全规程及公司要求,戴安全帽、佩戴标 志、持证上岗,有一项不按规定做,罚款50元。

  2、各岗位运行人员要具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到位,令行禁止,形成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视 情节予以100--500元罚款。

  3、各岗位要认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设备缺陷,发现缺陷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对设备缺陷发现不及时或未及时汇报按矿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处罚。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提前进入现场,了解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杜绝疲劳上岗、酒后上岗,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5、交接班及其他记录采,要求记录整洁、清楚、详细、 完整,不得任意涂改,不符合要求按矿下发的.规定处罚。

  6、井下工程质量按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质量不达标的给予一定金 额的处罚,并要求从新施工。

  7、认真执行生产设备清洗制度,保持生产设备的清洁,不按要求执 行视情况予以 100—200 元罚款。

  8、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好设备配置的灭火器的铅封、喷嘴、喷管及年 检标签,保持灭火器的外表清洁,达不到要求予以 50 元罚款。

  9、掘进机上的电缆应布置整齐,不能泡在水中,拖拉电缆时 掘进机电缆长度不能大于 40 米,违反规定按习惯性违章处罚。

  10、井下各点要保持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损坏的东西及时更换,违反规定视情节予以 50—200 元处罚。

  11、各单位到井下进行检修要做到文明施工,检修工具、备品配件摆 放有序,废旧配件、废旧电缆,流水管路、截齿等不能随处乱扔,做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达不到要求视情节予以 100—500 元的罚款。

  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一、 井下管理人员在井下发现安全隐患,隐患不排除不离开现场,发现人应立即安排工人进行整改。如不能处理的报生技科,发现人不立即排除或上报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 当班安全员对管辖范围内安全保障全权负责。要求做到以下工作:

  1、 掌握本管辖范围内的地质构造情况、避灾线路、设备运转情况、安全程度,本班施工地点工作安排,人员分布情况,人员分工情况等。熟练掌握井下生产中“采、掘、机、运、通”,“破、装、支、运、回”所涉及到的安全管理项目和技能。

  2、 掌握本班本管辖范围内人员思想、身体、家庭、生活规律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制止其入井工作。对不遵守矿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以建议矿部不录用。

  3、 根据矿领导安排,指挥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 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技能,不断学习新的安全管理方法,提高发现、分析处理问题的管理能力。

  5、 加强本管辖范围内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加强劳动纪律建设,杜绝工人迟到和不参加班前会的现象。工人临时休息,必须提前向安全员请假。

  6、 本辖区新进工人必须取得安全员同意后方可参加工作。

  7、 工作期间,严禁脱岗、井下睡觉和随意出井等行为,随时要在井下巡查本辖区各点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 安全监管

  1、 井下安全监管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制,安全、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对矿长负责,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负责,班组长、工人对安全员负责。

  2、 矿领导在井下检查到安全隐患,除立即安排整改外,要根据隐患危害程度对本辖区安全员进行告知并罚款,本辖区安全员再根据情况对本班相关工人进行处理。

  3、 全矿安全罚款用作奖励安全工作做得好,敢于逗硬的管理人员。

  4、 对安全员的罚款由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井长执行。对工人的罚款由安全员执行。

  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篇3

  一、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实行班前安全检查、班中巡回检查、班后安全复查“三必查”制度。即:班前,由班组长排查现场隐患,并将隐患及时告知交班班组整改。班中,由班组长进行巡查,职工发现隐患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对隐患进行处理。班后,班组长带领职工对现场进行复查,待隐患排除后进行现场交班。

  二、加强安全评估及确认工作。班组长及职工要对班组管辖范围和承担的作业项目,做到明确无误,预想本岗位和所承担的工作可能会引发哪些伤害和事故。到达工作现场后,要对人、机、物、环等方面细化分析,评估作业状况、发生事故因素及潜在危险,制订相应对策和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三、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并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变化,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排查核实,对新确认的“危险源”要及时修改,补充“危险源”控制图表及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职工学习掌握。

  四、作业前,班组长负责对职工思想情绪是否稳定、身体状况好坏及操作规程熟知情况进行确认,达不到上岗要求者,不得上岗。

  五、工作现场(岗位)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之一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进行汇报,在隐患未排除前,不准作业。

  1.现场作业人员超过规定定员的。

  2.安全制度及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3.安全监测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的。

  4.安全自救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

  5.现场突发危及安全生产重大紧急情况时。

  6.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

  六、因重大事故隐患被停产整顿,应在隐患彻底排除后,由班组提出申请,待上级安监部门复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班组长发现职工不安全行为,应立即现场制止,对不服从的可以责令其停止工作,并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罚。职工对班组长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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