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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办法

时间:2022-11-28 22:06:49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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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办法

  为明确保安的岗位职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应制定规范的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办法

  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篇1

  1、 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条例、规范、遵守公司、工地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对本工地人员和财物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

  3、 负责对本工地值班员,防火小组的教育和领导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4、 按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和处理内部发生的安全保卫事件,以及与公安机关,街道居委会等的联系,办理有关事项,切实做到管理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5、 负责检查和监督防火,防盗措施的落实。

  6、 参加工地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 负责本工地场容场貌,卫生工作。

  8、 负责工地生活,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落实实施。

  9、 争创文明工地。

  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篇2

  (一)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

  1、对总经负责,组织领导治安保卫部工作,对大厦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和掌握大厦内业主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解大厦内各种纠纷。

  4、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

  5、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总经理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6、配合物业顾问,抓好治安保卫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检查警容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

  7、监督和检查大厦的四防安全情况和交通管理情况,处理大厦内各类治安案件,协调与主管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关系。

  8、做好大厦内业主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9、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许滥用职权

  10、保安员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议。

  (二)保安部班长岗位职责

  1、在保安部经理的领导下,安排本班各项具体工作。

  2、监督本班员工执行上级各项工作指令及公司规章制度。

  3、检查本班各岗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4、如实记录并小结本班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三)大堂保安员岗位职责

  1、负责维持大堂秩序,保证大堂出入口畅通。

  2、密切注视大堂出入人员,劝离衣冠不整者及闲杂人员。

  3、负责查验大件物品放行手续。

  4、负责非大厦人员出入的登记工作。

  5、负责邮件、报刊等的收取记录工作。

  6、巡查所辖区域的治安消防工作。

  (四)监控室保安岗位职责

  1、负责监控室电视屏幕及消防监测设备的监视工作

  2、负责监控室内的卫生清扫工作。

  3、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应保安员到现场查看。

  4、负责监控录像带的管理工作。

  5、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按报警程序报警。

  (五)停车场保安员岗位职责

  1、负责指挥引导进出车辆,安排进入的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2、负责巡查车辆及车场设施情况,做好车况记录,对有损伤车辆请司机签名确认。

  3、负责检查车场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负责车场的安全管理,维持车场秩序。

  5、负责进入停车场车辆停放费用的收取工作。

  6、做好当值期间的各项情况记录工作。

  (七)巡楼岗保安岗位职责

  1、负责巡查大厦各楼层,留意治安消防情况。

  2、负责巡查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大厦。

  3、监督检查用户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状况,及时处理违规装修。

  4、非办公时间负责检查用户门窗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非办公时间加班用户的登记工作。

  6、负责七楼物业办公室的治安保卫工作和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

  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院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院保安岗位24小时执勤不间断;当值保安认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院执行相关规章制度,院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主要职责

  1.责任范围:适用于本院所辖全部区域。

  2. 贯彻执行院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3. 依据制度实施院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卫岗位职责

  1. 遵纪守法,遵守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 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 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 对非本院的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5. 所有物品出院必须凭院职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6. 及时做好报纸、邮件的收发工作。

  7. 保持门卫室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8. 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7:00)的前后15分钟须到大门口站岗,维持门口交通秩序,迎送职工上下班。

  9. 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不留缺口;门卫室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11.如门卫室有设施损坏,需填写报修单交至负责人处。

  12.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行为准则

  第六条、 治安安全管理

  1.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维持院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院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院领导。

  3.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院或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协助相关安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人员出入管理

  1. 工作时间(9:00—17:00)外来人员因事需进院必须填写《会客单》,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时间、车号、联系部门及人员等,门卫应电话向被访人员或部门核实后方可放行,无正当理由、不填写《会客单》者不得进入院。

  2. 外来人员出院时,将经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交门卫核对注销后,方能离开院,如携带物资出院必须出具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的《物资出条》,方能放行。

  3. 厂区内临时作业,需安排外单位人员进院施工,用工部门应事前将施工期限、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并须领取《临时出入证》,施工期间,外来施工人员凭证进出院,并且佩戴《临时出入证》,否则保安将要求其离开院。

  4. 凡已与我院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按以上1、2条执行。

  5. 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无预约一律谢绝访问。

  6.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异者不得进入院。

  7. 如遇态度恶劣,强行闯入者,门卫应立即上报办公室或院相关领导处理。

  8. 各类团队来院参观,参观者须凭单位介绍信和带队人身份证到院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放行;未经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生产区域参观、拍照录像。

  9. 上级单位领导来院调研、指导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在门口迎接的,门卫应予以放行。

  第八条、车辆出入管理

  1. 外来车辆因事出入院时,需填写《车辆来访登记表》,不填写者不得入内

  2. 门卫应对外来车辆进行引导,维持停放秩序。

  3.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办公室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4. 进出车辆如有损坏院财物,门卫应立即报告办公室或院相关领导处理。

  第九条、物资出入管理

  1. 院物资物资出院时,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物资出条》,由相关人员填写,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门卫核对物资无误后方可放行。

  2. 外来物资

  a. 供货商送货入库时,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出院时,门卫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或主管部门开具的《XX放行单》,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b. 外来运输车辆进入院时,门卫需了解物品情况,如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等须向相关负责人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十条、日常安全巡逻管理

  1. 保安管理部门(办公室)根据各部位具体情况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或调整保安巡检线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组以及对人员、物资进行分配。

  2. 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a.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b. 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c.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d.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院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e. 保安在当值时间出现周界监控报警或接到中控室警报通知,须迅速确定方位、立即出动处理,并且及时向中控室或院领导回馈现场状况,如状况危急须即时联系当地派出所;事后填写《治安报警处理记录表》。

  3. 日班每2小时巡逻一次,夜班每1小时巡逻一次。各当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后即进行首次巡逻,并按规定将巡逻情况记录在《保安值班记录》。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调整巡逻间隔时间,保安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4. 保安在巡逻时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多听多看,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院相关负责人。

  5. 常规工作时间(9:00—17:00)结束后,对院公共部位进行巡逻,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

  6. 如发现火警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第三章 紧急或意外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意外事故

  1. 员工急病,即刻通知办公室,及时派人送往医院治疗或拨打120,及时报备院领导。

  2. 发现火灾应立即赶到失火现场查看,若发生火苗应即以灭火器将火源熄灭,若已使用灭火器仍然无法将火势扑灭时立即向119火警台报案,且通知相关领导至现场,保安仍然坚守岗位,指挥员工及来宾向安全地区疏散,保持高度警戒,严防小偷趁机窃取院财务。火势熄灭后应清查人员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现场,以供警方处理。

  第十二条、纠纷事件处理

  a. 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b. 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院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院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c. 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d. 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e. 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f. 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院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寻求协助。 第十三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a. 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b. 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c. 通知后勤人员和院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d. 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e. 将状况报告院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第十四条、被盗事件

  1. 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事后做好记录。

  2. 联系公安部门,保持失窃现场原样,便于取证。

  第四章 勤务制度

  第十五条、交接班制度

  1. 院保安为三班两运转,分设日班和夜班,日班为7:30—19:30,夜班为19:30—7:30;交接班时间分别为7:30和19:30,交接班时需做好记录。

  2. 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钟到岗交接班,班内做好《保安值班记录》,班组交接时互通消息并签名确认。

  3. 班组交接时,对安全防护器械进行确认,如有损坏遗失须在《保安值班记录》中作出说明,确认无误后方可完成交接。

  4. 超过交接班时间,半小时内未接班视为“迟到”,1小时内作出解释并补办请假手续视为事假,超过1小时则视为“旷工”。

  5. 交接班时间已到,接班人未知至,当班人员应与岗位带班长联系,由带班长负责安排人员替换;如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第十六条、请示报告制度

  1. 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2. 对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回馈。 第十七条、工作考核

  1. 保安由各保安带班长负责记录考勤,院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数记发工资。

  2. 保安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病假(病假须有镇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或调班者,必须事前报告保安带班长,保安带班长报告院办公室(二水厂保安报厂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数计扣工资。

  3. 未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放行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4. 未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放行外来车辆,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5. 未严格执行物资出入管理,造成院损失,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开除处罚,并赔偿院损失。

  6. 未严格执行日常安全巡逻,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7. 未履行门卫岗位职责,作出有损院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8. 未按要求执行门卫交接班,造成权责不清,所经手班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9. 违反门卫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10.每发生一次“过错”则扣除岗位(基本)工资的25%;连续两个月累积发生“过错”3起、一年内累积发生“过错”6起者,除按规定分别扣除岗位(基本)工资外,还将作辞退处理。

  11.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院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院经济损失的,院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 行为操守

  第十八条、工作态度

  1. 对工作具有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条、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院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二十条、保安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院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 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 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院商业秘密。

  7. 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 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 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

  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2.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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