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三违管理制度_三违管理制度办法

三违管理制度_三违管理制度办法

时间:2022-11-29 06:47:0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三违管理制度_三违管理制度办法

  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的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制定规范的三违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三违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三违管理制度_三违管理制度办法

  三违管理制度篇1

  1目的

  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三违”行为的管理。

  3职责

  制造部负责“三违”行为的管理。

  4程序

  4.1生产部在日常安全巡查时应加强对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的检查。

  4.2管理人员上岗、跟班,必须严查“三违”现象,确保作业现场无“三违”。

  4.3制造部现场日常巡查和管理人员上岗、跟班严禁走过场。

  4.4凡是查处的“三违”,无论危害轻重、责任大小、损失多少,安全管理人员、跟班干部、班组长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及时进行处理。

  4.5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6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生产部统一登记、存档。对“三违”人员,制造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通报下发各基层班组,各班组应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4.7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4.8帮助教育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三违”人员真正明白安全就是家庭最大的幸福,安全就是自己最大的福利。

  4.9帮助教育“三违”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观念,纠正错误、规范行为、远离“三违”,更好地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三违管理制度篇2

  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3.2 公司办公室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三违” 行为种类的辨识

  (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 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2)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0)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21) 检修设备时未切断电源。

  (22) 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23) 检修电器设施是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24) 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25)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26) 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二)违章指挥行为

  (1) 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 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3) 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5)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6) 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7) 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8) 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三)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 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2)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

  (3) 在禁止吸烟区域抽烟。

  (4) 其它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

  4.2 “三违”行为的查处内容

  4.2.1 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4.2.2 关键生产岗位或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2.3 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4.3 “三违”行为的控制

  4.3.1 切实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3.2 安全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三违”行为应及时对责任人给予教育并立即纠正。

  4.3.3 各分厂、处室每月度应将安全检查记录及汇总上报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作为月度工作总结和月度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三违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的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使用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人员。

  1、 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的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列、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列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未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

  4、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

  4.3加强针对性的安全意识教育。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等给予奖罚。

  5.2各单位对日常过程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可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予以处罚。

  5.3各级、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生产部门。

  5.4银“三违”行为导致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5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犯者(6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处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需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6对部门“三违”行为6个月累计发生10次以上,取消责任部门当年评选资格。

  5.7非本公司人员发生“三违”行为时,接待单位和责任单位应及时制止并批评教育。如不听从劝告的应立即劝其离开生产区域。

  5.8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8鼓励员工对“三违”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奖励制度》进行奖励,被举报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6、电气违章作业:

  6.1停送电作业未执行监护制度。

  6.2停电检修作业时,电源测未悬挂警示牌。

  6.3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安全用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品。

  6.4电气设备在运转中拆卸修理。

  6.5装设接地线不符合标准。

  6.6带负荷拉开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

  6.7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器。

  6.8在电缆沟,桥架,大型设备内部工作,不进行审批且不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6.9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到点部分裸露。

  6.10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6.11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6.12临时用电设备未接地(零)的。

  6.13检修电气设备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的。

  6.14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6.15其他违反电气作业规定的。

  7、焊接违章作业

  7.1防护用品未穿戴或穿戴不到位,穿化纤工作服上岗的。

  7.2焊接场所10m以内存有易燃易爆物品(采取隔离措施的除外)

  7.3使用损坏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如减压阀、焊、割炬、回火阀等)

  7.4对机械设备进行电弧焊时,设备的保护接零(保护接地)未拆除 。

  7.5在禁火区内,金属容器内的金属结构上及易触电等危险比较大的场所焊接作业前,未经危险作业

  审批,未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就进行作业的。

  7.6电弧焊的电源线,二次输出线不符合规定的。

  7.7点焊机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不可靠的。

  7.8一个开关控制两台电焊设备的。

  7.9使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或其他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作用。

  7.10电焊机超负荷运行。

  7.11工作结束后未切断电源的。

  7.12电气焊在同一场所作业时,氧气瓶未采取绝缘措施,乙炔气瓶未采取接地措施。

  7.13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气瓶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

  7.14压力气瓶暴晒的。

  7.15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装过油、漆等易燃易爆液体的容器施焊。

  7.16其他违反电焊气割作业规定的。

  8、高空违章作业

  8.1高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架构上及不带安全帽的。

  8.2无人监护进行作业的。

  8.3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8.4梯子假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8.5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8.6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空作业。

  8.7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

  8.8冬季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8.9采用梯子登高作业未设人扶梯。

  8.10交叉作业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8.11其他违反高处作业规定。

  9、机械违章作业:

  9.1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位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9.2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位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位及旋转中的工件。

  9.3试运转设备时,没有进行联系,或没有启动警告铃。

  9.4非操作工操作相应设备的。

  9.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睛,使用转床、打锤时佩戴手套等。

  9.6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女职工未将辫子或齐肩发盘在工作帽内。

  9.7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削,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及加工。

  9.8有转动切削的机械戴手套、留长发,工作服的三口(领口、袖口、下口)未收紧的,护目镜未戴好。

  9.9从中间抽取堆放物品的。

  9.10其他违反机器作业规定的。

  10、防火防爆违章作业:

  10.1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作作业审批手续的。

  10.2在制氧站内动火作业前,不按规定进行氧含量分析。

  10.3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进行施焊。

  10.4当制氧、气化设备上的阀门和仪表,管道连接接头等处被冻结时,用铁锤敲打或用明火加热。 10.5在制氧设备或管道上进行检修时,工具或手套上带有油脂。

  10.6直接与氧气、液气氧接触的管道、阀门、仪表等未严格脱脂,未使用专门的无油检修工具。

  11、违章指挥行为:

  11.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11.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11.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11.4对职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措施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11.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11.6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让员工冒险作业的。 11.7不按标准给予纳贡配备必须佩戴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11.8其他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行为。

  12、违反劳动纪律:

  12.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12.2生产穿背心、短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他不安全装束。

  12.3超过颈根的长发,批发或发辫,而未带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 12.4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12.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12.6在易燃易爆或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纤维服装操作。

  12.7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12.8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

  12.9其他违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行为。

【三违管理制度_三违管理制度办法】相关文章:

“三违”管理制度01-23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11-24

三违人员管理办法04-16

作业人员“三违”管理制度01-23

安全三违行为管理制度04-18

“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03-29

三违人员培训管理制度04-06

“三违”行为安全管理制度(精品)10-20

反三违治三超安全管理制度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