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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管理制度_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9 21:54:0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_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应制定规范的学生社团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_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范文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篇1

  1、社团组建方式。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2、社团招募方式。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3、活动时间地点。各社团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计划,每天按计划坚持开展活动(个别社团因客观原因可以不每天都活动),并做好记录。活动时间为下午放学后的3:50-4:30,地点要相对固定。学校努力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参加各社团的学生名单和活动时间,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将学生参加的社团名称、辅导老师和活动时间告知家长。

  4、社团考勤管理。各社团成员和辅导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辅导老师活动前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组织好放学,合理安排课外辅导和卫生值日,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社团。因班级事务、课业辅导、病假事假等有学生不能参加社团活动的,班主任要主动和社团老师沟通。社团活动结束后,辅导老师要组织学生排队放学,清点人数无误后统一离校,并在离校登记表上签字。社团老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开展社团活动的.,要于当天中午前通知相关班主任,并由班主任传达给学生和家长。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需取消社团活动的,先由学校通知社团老师,然后由社团老师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样要在当天中午前传达到)。

  5、活动过程要求。每次活动时要认真组织,注意文明礼仪、纪律卫生,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社团收费管理。各社团不得收取学费。需要购买学习用品的,坚持自愿原则,提倡家长自行购买,家长支持统一代购的要提前签订同意书。

  7、社团绩效管理。各社团要积极参加各级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演,定期进行优秀社团、优秀成员的评选表彰。社团辅导工作量计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量化范围。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篇2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凡学校内由学生发起、组织和参加的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社、俱乐部等学生自治组织,均属于学生社团。

  2、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3、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4、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3)、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5、学生社团必须接受学校党总支领导。校团委受校党总支的委托,在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的指导配合下,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

  二、社团申请成立的程序:

  1、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成立临时筹备小组,由社团临时负责人向校团委申报。按理论学习类、文学艺术类、体育健身类、学术科学类、志愿服务类、综合类六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一个学生社团只能登记一个类别。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

  (1)《师大附中社团申报表》;

  (2)本社团的管理办法;

  2、由校团委门对《社团申报表》的内容进行审核,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三天内,组织可行性论证,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3、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1)成立申请及筹备期间,有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情况者;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3)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有不良动机的。

  三、学生社团的管理办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冠以校名字样的名称;2、宗旨;3、经费来源;

  4、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

  5、会员的权利和义务;6、其他必要的事项。

  四、学生社团的管理:

  1、成立全校性的`学生社团,必须经过学校团委批准,学校备案。

  2、学生社团聘请本校指导教师至少一名。

  3、学生社团不刻公章。

  4、各社团在开学第二周进行社团招收社员宣传活动。每位同学于开学第二周填写《师大附中社团报名表》,每人依兴趣爱好选报社团。各社团负责人一周内进行初审和面试,审核(选拔)后签名送交团委存档。

  5、学生一般最多同时参加一个社团。

  6、每一社团应选社长1名,办理社团一切事务,对外代表该社团;副社长1名,协助社长处理社团事务;根据社团具体活动设若干部长(负责人)。学生社团干部每届任期一学期,每学年结束时进行改选。

  7、受校纪、团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学生或道德行为失范的学生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职务。

  8、学生社团主办刊物、刊印专集等必须经学校团委同意并由相关教师担任终审;刊物、专集一般限于本校内交流,确需参与校际交流的,其范围由学校团委核定。

  9、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来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须报学校团委并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

  10、学生一般不参加社会上的社团,学生社团一般不作为社会社团的分支机构。学生社团的校外联系工作,一律用学校团委的介绍信。

  11、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根据团委、学生会工作计划,结合本社团的特点制订工作计划,经本社团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业务指导教师审阅,报校团委备案后执行。

  12、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记录及形成的决议经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签字后,报挂靠部门批准,校团委备案。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审议批准负责人工作报告;修改社团章程;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审议学生社团经费使用与收支情况。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者半数以上通过,学生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必须经出席会议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学生社团活动场地由团委统一规划各班教室及公共活动场所,在社团活动时间开放使用。如有外借情形,由该社团于活动一周前通知相应处室,以便通知该社团变更活动场地。活动设备:社团活动所需个人设备应由社员自行准备。消耗性物品由各社团自行筹措购置使用。

  14、学校统一排课的社团活动期间,为正式课程的一部分,全校学生均需依分配登记的社团参与活动。否则登记为旷课,各社团应妥善利用此一时间进行活动。各社团活动以不耽误正课为原则,没有事先说明,不得利用上课时间从事活动。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或跨社团活动时,应附活动实施办法向团委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施。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尽量提高学生才艺以代表学校参加各项对外比赛。社团各种公告、海报及其它文件、刊物等,事先应请相关老师批阅,再报校团委审批(盖印)后才能公布。

  五、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惩:

  1、校团委对学生社团实行学期检查考核制度,学生社团应当于每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向校团委提交上一学期的总结和有关材料。

  2、学生社团应于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其展示方式得依社团性质分别采用表演、展览、比赛以及各社团特有的方式进行。社团成果展示列为社团评比的一部分,团委应请评委老师前往评比。

  3、凡考核合格的社团,可继续开展活动,考核不合格的社团,应限期改进,如无明显改观,则停止该社团的活动。

  4、校团委学期应对学生社团进行考核评比,表彰优秀学生社团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5、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学校团委应结合学期工作小结,给予工作鉴定,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6、全校性的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经学校团委批准,可作为团干部,参加年度“优秀团干部”的评比。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与一定的奖励。(奖励必须用于社团建设)

  7、对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或超越章程范围的学生社团,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成其整顿、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的处罚。

  8、对未经批准擅自成立,且不听劝阻,并在社会上、学校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社团,由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社团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

  六、学生社团的经费:

  1、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各社团自理。经校团委批准,争取与接受社会资助,用于学生社团建设和开展活动。

  2、学生社团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经费,经费开支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定期公布,实行民主管理,收支应分别设立总帐和明细帐,按校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3、校团委在经费许可的范围内,以奖励或经费补助等办法,给予优秀社团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七、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1、在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学生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学生社团。会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2、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情况,有权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3、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规校纪,损害会员利益,会员有向校团委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4、会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交纳会费,接受学生社团的定期注册,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承担相应义务。

  八、学生社团活动要求:

  1、活动内容安排具有系统性、科学性。每次活动目标明确,期末结束上交相关材料(备课本复印件、学生作品、过程性资料、学生取得的成绩、每次活动及会议的记录等)至团委备案。

  2、做到“三定”:

  ①、定人(人员固定):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有指导老师挑选并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指导老师要作好学生的点名工作,保证学生的出勤率;

  ②、定时(活动时间固定):每部门每学期活动至少三次,每次活动时间为40分钟,具体时间由辅导老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报教务管理处批准、备案;

  ③、定点(活动地点固定):充分利用学校内的教室资源,固定上课地点,爱护学校的设施、设备,并作好卫生保洁工作。

  3、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各项活动,扩大知名度。

  5、各协会或俱乐部起草本社团的管理制度及活动计划与时间安排表。

  6、每次活动应拍摄图片以作保存。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篇3

  一. 总则

  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校长室、党总支指导下,在校团委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校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组织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及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成立

  1、凡我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

  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校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室、党总支审批;

  (3)校团委报校长室、党总支审批通过后,校团委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

  《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校团委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

  募社团会员;

  (5)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

  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社团成立流程图】

  (二)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1、会长(社长)职责

  (1)对社团进行总体规划,确定社团路线;

  (2) 担负社团的外联任务,负责与学校领导、各赞助公司及其他学校的联络、接洽等工作;

  (3) 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4) 协调副会长、各理事的工作;

  (5) 负责社团经费的调配工作。

  2.副会长职责

  (1) 负责协会的人事管理;

  (2) 协助会长搞好各项社团工作;

  (3) 在特殊情况下代替会长参加各项会议,并向校团委社团部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3.理事职责

  (1) 负责各项活动的准备、后勤工作;

  (2) 负责联络和通知会员参加社团活动及其通报社团活动的情况;

  (3) 协助会长、副会长制订有关社团活动计划和总结;

  (三)社团换届

  1、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校团委同意。

  3、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干部候选人公开选拔由校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团委审批通过后上岗。

  4、 社团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社团部;

  (3)由社团部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 由社团部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

  (6)在社团部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工。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校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校团委审定后实施;

  2、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校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社团成员登记表》,交校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各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无校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校团委解散该社团,并由校团委发出通报。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上报团委;

  (2)校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拟定社团活动期表,报校长室、党总支审批;

  (3)校长室、党总支审批通过后,各社团按照社团活动期表筹备该期活动;

  (4)根据社团活动期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分工实施办法、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形式及电子文档形式(发至校团委邮箱)上报校团委;

  (5)校团委会同学生处对活动开展方案进行审定批准后,社团理事会按照方案开展活动,社团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察。

  (6)活动开展后24小时内,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新闻稿及活动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校团委(发至校团委邮箱),活动开展后三天内,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校团委(发至校团委邮箱)。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校团委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校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4.连续3个月没有开展活动的社团,被视为自动解散,并由校团委发出通报。

  (六)社团经费管理

  1. 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 社团经费包括:社团创收经费、社会赞助经费、拨款等。

  3. 社团的经费一律由各社团派两人专门管理。一人负责保管钱,一人负责管理账目,将开支明细记录成册,随时接受社团部的检查,经费的收支情况每学期应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

  4. 各社团创收性活动均需经过团委同意后方可执行,创收性收入全部作为本社团活动经费开支。

  5. 个别社团如确实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两次,每次收取的会费不得超过10元/人。

  6. 社团开支须有正式发票或收据,并有至少两名社团成员签字证明,才准许报销。

  7.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拨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团委提交活动方案的预算申请。

  四、附则

  1.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共青团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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