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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实施意见

时间:2021-11-27 13:02:42 计划 我要投稿

计划生育实施意见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计划吧。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计划生育实施意见

计划生育实施意见1

  为全面提高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确保20xx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抓住春季大好时机,在全镇迅速开展以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为总抓手,以摸清全镇育龄妇女底数和出生人口为重点,以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搞好优质服务为核心的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彻底摸清育龄妇女和人口出生底数,彻底解决漏挡、漏管、漏检问题,全面纳入管理服务范围;

  (二)以落实补救措施为重点,全面落实四项手术;

  (三)切实抓好三月份的健康检查工作;

  (四)搞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以“一法三规一条例”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为重点,充分利用村级广播、宣传版面、固定标语等多种形式,广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环境。春季服务活动期间,所有计划生育标语、口号、版牌、橱窗、黑板报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内容不符合要求和陈旧的,要抓紧更换更新。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网络的优势,向群众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科普知识,使广大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同时各村要认真组织开好春季集中服务活动动员会,使村、组干部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活动健康稳步发展。

  (二)彻底澄清底数,解决已婚育龄妇女漏档、漏管问题。

  1、对已婚育龄妇女全面清查,落实信息管理的准确性,彻底摸清育龄妇女底数,对漏管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查找线索,实行追踪服务,确保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2、对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彻底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对流出的人员,要落实办证、建档。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及时补办,确保无证明不流出;对流入人员,要及时建档,审验有关证明,及时纳入管理。

  3、对独生子女户进行排查摸底,严把资格确认环节,使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全部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全面提高独生子女领证率。

  (三)认真组织好三月份的健康检查。

  三月份的康检质量,对完成全年人口计划至关重要,各村都要把三月份康检作为工作重点,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1、今年三月份,我市人口计生委将继续组织异镇(街道)康检。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前通知重点对象,作好康检对象的组织工作。

  2、努力提高当日参检率,对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参检者,要想尽办法使其在限期内到市站补检,确保康检率达到100。

  3、对有政策外逃生趋向的.重点对象,要早发现、早处理;对己经外逃的,要积极追踪寻找,决不能让其一逃了之。

  4、对康检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登记,凡政策外怀孕者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拿掉;对脱环、应上环、应结扎对象,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

  5、对持二孩生育证的育龄妇女,三月份康检中,要准确掌握孕情,做好登记,并做好孕期保健服务。

  6、对49周岁以下持免检证的已婚育龄妇女,要结合康检对其进行生殖健康检查。

  (四)、抓好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

  1、坚持避孕为主的方针,教育、引导已生育的育龄群众(包括已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

  2、对所有行政村已婚育龄妇女一个不漏地进行一次康检,康检中,发现四术对象,当即组织将节育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实现康检四术一体化。

  3、重点清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重中之重清查双女户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凡是生过两个孩子的夫妇,无特殊情况的,要在市、镇两级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本着“双知情”的原则,落实女性绝育措施;生过一个子女的夫妇,落实放置宫内节育器措施;,

  4、对因病暂不适宜上环、结扎者,要及时组织到市站鉴定,指导落实其它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5、凡未结扎对象要到定点单位施术,引产对象必须到市站施术,人流、上环对象可在镇计生服务中心施术,政策内引、流产不计入任务。

  6、通过春季集中服务活动,力争使长效措施落实率、补救措施落实率均达100。

  三、活动安排

  1、春季集中服务活动自元月份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2、实施考核验收。四月底,由镇计生办牵头抽掉部分村计生管理员按照各村人口的10%进行抽样,对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流动人口证明寄回率、独生子女办证率、“四术”落实情况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把此次考核纳入年终考评。

  3、建立奖惩制度。活动结束后,各村结扎任务每完成一例奖励元,引产任务每完成一例奖励元。对在此次考核中排在前三名的村在全镇通报表扬,奖励现金元,并在年终目标考核中适当加分。后三名者通报批评。

  春季服务活动开展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全年目标的完成,望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计划生育实施意见2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区春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精神为指针,以3月份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为切入点,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措施,层层动员,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认真查摆,集中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目标任务

  (一)彻底澄清已婚育龄妇女底数。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在22%以上;康检对象占总人口的比例在11%以上。

  (二)扎实做好3月份康检工作。参检率达到100%。

  (三)切实落实康检四术一体化。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8%以上,及时率达到85%以上。

  (四)认真开展查假治假工作。流动人口合格证明寄回率达到95%以上。

  (五)严格落实依法处理,对不按照履行康检义务人员处罚率达到100%;对违法生育人员要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确有困难的,首征率要达到80%以上。

  三、方法步骤

  (一)研究制定方案,搞好宣传动员。各村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迅速召开村组干部动员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计生办要采取出动宣传车、粘贴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澄清各种计生底子,深入开展排查工作。

  认真搞好清理清查工作,充分发动镇、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对照公安户口和计生台帐,逐户排查,澄清以下工作底子:

  ①XX年年以来政策外出生底子;②期内寄养、代养、抱养底子;③康检对象底子;④长期外逃不参检底子;⑤未寄证明和寄假证明人员底子;⑥特殊人员底子;⑦避孕节育措施遗留底子;⑧XX年5月1日以来党员、干部、职工及其子女违反计划生育征收处罚情况底子,为集中处理问题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澄清以上底子,要求镇包村干部负责,采取背靠背的工作方法,逐组逐户让村包组干部及组干部说明该组的计生问题,由包村干部整理后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以此期间镇计生办组织人员对重点村进行走访调查,调查结婚与镇上报底子进行核查。

  (三)努力提高康检质量,扫清“四术”遗留

  2、村计生管理员负责提供本村已婚育龄妇女康检数字和各类已婚妇女底数花名册。

  3、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育龄妇女小组长负责组织康检对象在村部参加康检,核查参检人员,确保登记无差错。

  4、计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严把入点关,仔细核对证件,进行参检对象与计生服务手册或身份证照片“两对照”,逐人登记,确保无差错。

  5、b超医生负责核对康检对象的有效证件,保证康检质量,真实记录检查结果。

  6、检查结果实行签字制度,即由村计生管理员、b超医生、b超助手、区监控人员对检查结果分别签字,以示负责。

  7、镇计生办流动人口办公室对流出人员寄回康检证明的查假治假工作,要采取电函、登录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等方式,辩明真伪。法制室负责对假证明对象,下达限期面检或寄合格证明通知书。

  8、各村所汇总的“四术”遗留底子,要求各村分清类型,是长期外逃对象说明情况,取五户证言,村出据负责性报告,暂不作为遗留;不足月的需提供有效证明。对查出的.未落实避孕措施或政策外现孕对象,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动员其采取措施,终止妊娠。结扎、引流产手术对象必须到区站施术,上环由指导所施术。

  9、对确有特殊情况不宜手术的,须经区站鉴定,出具有两名主治医师签字的诊断证明。

  (四)加大征收力度,提高征收到位率,落实依法处理

  1、对康检遗留、流出康检证明遗留、政策外现孕遗留,按照法律程序下达书面通知,提出警告,限期改正。

  2、对逾期不参加补检、不寄回合格证明、不终止妊娠的,依照法律程序下达处罚决定书,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上限,处以500元罚款。

  3、对政策外生育对象依法下达征收决定书,对征收不到位的继续进行征收,对以往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随意减免或降低征收标准,一律视为征收不到位,继续足额征收。

  4、对外出征收处罚对象,实行公告送达,暂无法执行的,记录在案,待对象返镇后,累计合并执行。

  5、对拒不接受征收处罚的,要过关法律手续,报区计生委审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保障及奖惩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这次集中活动的领导,镇成立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华显文为组长,镇长杨林青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实行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人,各村、各单位要一把手亲自挂帅,镇包村干部对村负责,村两委成员对所包组负责。

  (二)各村要及时召开专题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精心进行安排部署。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层层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包干责任制。要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落实责任追究制,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三)明确责任,落实奖罚。为保证春季集中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包村干部8:00务必到达所包村,并配合计生办、村两委班子组织好康检及四术遗留的清扫工作,把每天到村开展的工作情况于下午7:00报于计生办。各村两委及组干部要全力配合,积极参与。

  2、对各村的“四术”情况的奖惩办法。①截止到3月25日,各村在春季集中服务活动中上环一例奖10元,有一例上环遗留的罚10元;②各村结扎一例奖50元,有一例结扎遗留的罚50元;③各村引流产一例奖100元,有一例引流产遗留的罚100元。

  3、凡村两委成员在此次活动中,不认真落实任务,工作迟缓,玩忽职守,不能完成预定任务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村专干不发挥作用,虚报、瞒报的,对其进行解聘处理。

  4、各村必须对各组组长实行目标责任制,工资待遇与绩效持钩。

  5、在春季集中服务活动中,对包村干部工作突出,积极主动,任劳任怨的将给予物质奖励。

  本次集中服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村认清当前形势,全力以赴,打好春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第一仗,圆满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实施意见3

  为认真落实我局承担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计生管理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一把手及有关人员任组员的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全面深入地抓好我局承担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二、强化基层单位的计生管理责任

  根据各下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分别与修建公司、开发公司、建房合作社、房产交易所、房屋管理所签订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专人具体抓责任制,建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

  三、认真履行计生管理工作职责

  全局系统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由局计生管理员具体负责,并按时参加区、办事处组织的联合办公和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的工作指示,督促落实好查验、登记工作,并每月一次将我局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情况向辖区计生部门通报。同时,协助好区、办事处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各有关下属单位和机关科室,也要指派专人负责,做好查验、登记和上报工作。

  四、严格执行计生管理审查工作

  (一)严把房产交易和房屋租赁手续审查关。在办理房产交易、租赁手续时,要先查验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是否持有经计生部门审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婚育证明》或未经有关部门验证的,要责其补办、验证后再办理房产手续;对证件齐全的,在办理手续的同时要与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二)要求各物业管理公司配备计生员,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对新入住的外地业主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

  (三)严把施工队中育龄妇女雇用审查关。对施工队中的成年育龄妇女,雇用时要先查验是否持有经计生部门审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明的不予雇用;对证件齐全的,要在雇用同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四)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在城市拆迁中做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并依法落实优先优惠政策。

  五、规范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体系

  各有关下属单位和科室、所要建立流入育龄妇女登记表,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做好登记工作。同时,做好逐级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计生管理档案,随时掌握其婚育情况,切实做好我局承担的城市城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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