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0 09:56:01 兴亮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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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充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充电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充电管理制度 1

  (1)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具有通风换气设施,防止可燃气体爆炸。

  (2)叉车充电室内禁止抽烟、产生任何明火和火花;禁止在充电室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充电室外。

  (3)由于电池中的电解液是硫酸和水溶液的混合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对蓄电池充电和在其附近时必须穿工作服和戴防护眼镜。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沾染上电解液时:立即用水清洗,如果眼睛里沾染上电解液时:马上求助于医生。

  (4)充电时打开蓄电池的盖板。所有电池盖子上方都必须安全封好防止残渣进入。

  (5)充电房必须配置2瓶灭火器。

  (6)蓄电池和蓄电池上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残渣保护盖需要放置好并且不能损坏电池连接,蓄电池和充电电缆不能扭结在一起和损坏,绝缘部分不能受到腐蚀和损坏。

  (7)不要往蓄电池内加注其他物质仅在充电后用蒸馏水加注。

  (8)在蓄电池终端上方不能使用或放置未加保护的工具或其他导电材料,否则会引起短路而导致人员伤害及蓄电池爆炸。

  (9)当给叉车蓄电池充电时要确保蓄电池安装正确安全和固定在位置上。

  (10)每一次电池充电之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电池表面的灰尘清理干净,才可进行电池的充电工作。

  (11)每一次电池加完电池液后,必须用湿布将电池表面擦干净,防止产生静电。

  (12)充电在程中电池会产生气体,包括氧气、氢气及酸性气体,须将充电房的换气扇开启,保证充电房的空气流通;

  (13)充电期间拔下充电插头会产生电弧,因此首先要将充电开关关闭(按stop键),方可拔下插头。

  (14)每次换电池时,应将要用充满电的电池加蒸馏水至刻度上限,以保证当班电池水足够,对换下的电池马上进行充电,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15)在检查或保养电瓶时,应使用橡胶手套,避免遭受电击。

  (16)万一电池倾翻、破损导致电解液泄露,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 (1)电解液溅到皮肤,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2)电解液溅到眼睛,用清水冲洗,并马上就医检查治疗。 (3)电解液溅到地上时,应先用石灰中和,后用水清洗。

  (17)每次进出充电房时,必须将充电房的门关闭,随时保持充电房门处于关闭的状态,避免灰尘进入充电房,每天必须打扫充电房的'卫生,保持充电房的洁净。

  (18)定期检查电池、充电器插头螺栓的紧固情况,避免螺栓松动,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19)电瓶电池带有高电流和能量,切勿让工具接近电瓶电池的两极,以免引起火花或短路。

  (20)叉车充电室内所有的工具、用具必须摆放整齐。

  充电管理制度 2

  为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办公室负责电动车的充电管理和日常监管。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单位教职工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四、电动车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4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自行车充电。

  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08:00至17:30,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学校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主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负责人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总务处负责充电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严禁雨雪、大雾、潮湿天气充电。

  九、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十、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充电,发现有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和处理。

  十一、如因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生校园消防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学校将联合其他部门,不定期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关部门和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罚等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充电管理制度 3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因违规停放、充电而引发的火灾、触电事故,确保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学校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使用符合国家规范合格的电动车。

  二、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电动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严禁在B6楼内的停车场、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三、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铺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严禁私接电线、私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办公室内为电动车充电或将电动车电池拆下带入办公室进行充电。

  四、电动车充电时应当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要远离易燃物品,且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个小时。

  五、加强电动车日常车况检查,规范电动车安全使用。

  六、学院师生请严格遵守执行;因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引发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车主本人承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知于20xx年10月27日起实施。各电动车车主要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相互监督,共同营造平安的工作环境。

  充电管理制度 4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规范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进入校区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园区、学生宿舍、体育馆、食堂、商场等建筑物内充电或停放,禁止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

  二、校区内所有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自行车要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禁止在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为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充电。

  即日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电动车(含各类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规范停放与充电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车辆,将及时制止并对违规电动车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广大师生员工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园消防安全。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创整洁、安全的校园环境迎接学校十五周年校庆。

  充电管理制度 5

  为了避免充电设备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充电机安装时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电工进行,非电气人员禁止操作安装。

  二、充电时必须有专门的屋(室),室内禁止烟火,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并保持通风良好。

  三、充电时先把蓄电池盖打开,气水畅通充电。电流不宜过大,蓄电池温度不宜过高,确保正常安全充电。

  四、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阴极板会不断析出氢气,阳极板会不断析出氧气。氢气易燃,氧气助燃,一旦有明火出现,极易发生爆炸。因此在充电过程中要绝对禁止一切明火。

  五、蓄电池充足电后,应先关闭电源(或充电机),然后取下卡子,避免出现明火,引起蓄电池爆裂伤人。

  安全隐患治理月报制度

  为了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制的.落实,对隐患月报做以下规定:

  一、安全隐患月报数量规定

  1、各探矿班组每月25项;

  2、露天探矿(班组)、各承包地下(井下)探矿,每月20项;

  3、各运输车队每月15项。

  二、安全隐患上报时间

  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每月22日由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报通钢桦甸矿业有限责任队安全环保部。

  三、考核规定

  1、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未完成月报规定隐患数量的,每少一项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100元。

  2、每迟报一日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各罚款50元,当月不报隐患的按月报规定隐患的数量,每一项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100元。

  3、队安全检查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复查或逾期不改的隐患,每一项对隐患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罚款500元;对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4、队或政府安全监部门对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检查过程中,隐患低于考核分数,因不合格而连带队被考核罚款的,按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隐患数量分担罚款金额,由各部门、科室和承包单位交纳。

  四、此规定由安全科监督执行。

  充电管理制度 6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二、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三、严格按照规定,在行政办公楼北面电动车充电处充电。一个插座充一部电动车,严禁一座多充。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由车辆所有人负责;电动车内严禁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

  四、电动车按次序停放充电,充电完毕或不充电的尽量不放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车充电。

  五.行政后勤服务中心应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

  六、指挥中心对电动车充电处加强监控。

  七、电动车充电处的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移动。

  充电管理制度 7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制度

  1、各公司、部室要严格控制职工私有电动车在单位充电特殊情况需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充电。

  2、充电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充电前应清除周边的可燃、易燃物,禁止在楼梯口、疏散通道、门厅以及经营和储存场所充电。

  3、充电人数三人以上的单位应设独立的充电间,由专人负责监管,充电间应有专业电工按规定要求安装充电设施。并安装自动断电和漏电保护设施。

  4、充电器及线路要选择正规厂家的配套产品,禁止使用三无和杂牌产品。充电器与电池要匹配,混用容易出现事故。

  5、电源线和插座数量要匹配。禁止一线多座、乱接乱拉、超长飞线、快速路充等方法充电。

  6、充电中要随时检查线路、电池、充电器有无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查找和消除隐患。

  7、禁止超长时间充电,一般前三次充电为8-12小时,以后为6-8小时,过度超长时间充电会使设施发热、易损坏设施、易发生火灾。

  8、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和充电器定期送维修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9、禁止在高温、潮湿环境下充电,防止设施温度过高和线路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

  10、充电中的电池应放在工作人员的视线之内,便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情况,保证安全充电。

  11、充电间或单独充电的周边应配备消防器材。

  二、手机充电制度

  1、手机充电前首先要检查电源插座安装是否牢固,与充电器连接是否匹配。

  2、禁止在经营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仓库、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充电。

  3、禁止将手机放在易燃、可燃高温物体上充电。

  4、充电时充电器和手机禁止覆盖并随时查看有无异味和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

  5、选择与手机配套的充电器和数据线,禁止乱用劣质的充电器和数据线。

  6、禁止在高温和潮湿的环境下充电。

  7、充电时手机位置应不能离开主人的视线,以便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8、充电中的手机要与人、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9、禁止用湿手湿布擦拭充电中的手机和充电器。

  10、禁止在手机充电时边充边玩、边充边接、边充边聊,防止触电或爆炸伤人。

  11、禁止充电后将充电器和数据线长期插在电源线上,防止漏电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12、禁止超长时间充电,尤其是没有过热保护和自动断电功能的劣质充电器和数据线。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超过四个小时。

  三、对讲机的充电要求参照手机充电要求执行。

  充电管理制度 8

  1.0目的

  为了规范厂区内电动车的管理,给广大员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厂区范围内本司所有的电动车充电管理

  3.0职责

  厂务部门:负责充电插座的巡检及日常维护。

  门岗保安:负责日常监督。

  行政部门:负责电动车充电处的日常管理。

  4.0内容

  4.1充电桩配置:厂区内电动车停靠车位700处,每一处都设有充电装置。

  4.2充电时段:am 8:00至当日11:00 pm13:00至当日16:00

  pm 20:00至当日23:00am01:00至当日04:00

  4.3充电方法

  4.3.1充电具体操作方法:车辆停靠妥当,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再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即已开始充电;

  4.3.2每天4个充电时段,每个时段时长3小时,过时充电装置断电。

  4.4充电安全注意事项

  4.4.1严格按照上述正确方式充电,否则有可能造成接口处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

  4.4.2严禁雨雪、大雾、潮湿天气充电,充电器应放置在远离火源处,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车上;

  4.4.3员工需自行确认车辆的安全状态,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

  4.4.4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自行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开关等,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4.4.5充电时爱护公司财产,严格遵守充电操作规程,如发现供电设施故障请及时告知行政、厂务;

  4.4.6车辆停靠后,请将贵重物品带走,车辆锁好;

  4.4.7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4.5维护与检修

  4.5.1厂务每月在15~20号对充电线路整体检查,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待现场确认后,在停电期间进行维修,并填写厂务日志。

  充电管理制度 9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给广大员工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公司指定充电处,只限本公司员工电动车充电。

  二、xx部负责电动车充电处的管理。xx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并上报。

  三、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如下:

  (一)禁止明火;

  (二)禁止私自更改线路、插座;

  (三)禁止一座多充现象;

  (四)禁止使用花线;

  (五)禁止使用无散热装置或散热装置损坏的充电器;

  (六)禁止雨雪、潮湿天气在车棚外充电;

  (七)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源上;

  (八)禁止随意挪动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

  四、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如下:

  (一)电动车要按秩序停放,每次充电不得超过8小时;

  (二)电动车充电前,员工要对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等,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

  (三)充电时先将充电器三芯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好,然后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四)充电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以防长时间充电引发安全事故。

  五、电动车车主承担的责任

  (一)因充电时间过长或充电车辆及附属充电设备老化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事故;

  (二)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事故;

  (三)因电动车自身问题或者充电方法不当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

  六、xx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和完善,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充电管理制度 10

  为了保障小区内电动车能够有序的进行停放和充电,根据小区内实际情况制定了《小区充电车棚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积极遵守,共同维护小区充电车棚的安全及正常使用。

  1. 本充电车棚只限500W功率以下的电动车充电,超出功率的电动汽车和电动车不能进行充电,电动车充电前请先查看自身车辆的.充电功率。

  2. 车棚内可能充电车辆较多,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请尽快从充电位置推走,以方便其它住户给电动车充电。

  3. 坚守道德底线,不损害其他住户的财产和利益。不要拔掉别人的插头再插上自己的充电器给自己的车子充电,做一个有素质有道德的好业主。

  4. 请大家正确摆放电动车,并且电动车之间要保留一定的空间位置,方便进出。

  5. 充电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线路和开关、接插排,若因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私接插座以及一座多充等现象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车棚内电动车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 请大家充电时,充电器应保证散热正常,禁止将衣物、塑料制品、易燃易爆等物品与正在充电的充电器接触。

  7. 在车棚内充电时,为确保充电时的财产安全,请自行上锁,并及时拿走车内贵重物品,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 请大家按照正确的充电步骤进行充电,如有问题,请和充电车棚管理人员进行联系。

  9. 电动车主应每隔一段时间检查自身电动车的线路、电池损耗等内部参数,以防因为电动车充电时出现问题,若因此导致安全事故,后果应有电动车所有人承担。

  10. 为了小区住户充分利用充电设施,车棚内禁止停放摩托车、自行车及其他车辆。

  11. 大家应自觉爱护充电车棚环境卫生,不搞破坏,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以保证车棚的正常使用和干净整洁。

  12. 电动车充电车棚免费停放,小区管理服务中心保安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巡查,做好安全防范,但不承担保管责任,如有车辆丢失或损坏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充电管理制度 11

  1 工作目标

  确保电动车辆性能完好,提高车辆的使用寿命,满足公司使用要求。

  2 工作职责

  负责电动车辆的行驶、保养、维修。

  3 工作指引

  3.1车辆行驶前,检查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是否安全可靠,方向选择器和加速器踏板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适当;轮胎螺丝是否松动;检查电量显示器的指示红灯是否合符要求。

  3.2正确使用方向行驶选择开关,在行驶中,不能同时踩下加速器踏板和制动踏板。下坡时应用行车制动踏板控制车速,决不允许转挽方向选择开关所处档位。

  3.3停车时,要锁住刹车制踏板。方向行驶选择开关要在空档位置。应把钥匙转到off位置, 并取下钥匙。

  3.4清洁车辆时,不能用水直接冲洗所有电器设备。

  3.5行车前,确保所有乘客坐稳并抓紧扶手。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乘客不得把身体探出车外。

  3.6在潮湿、人多,复杂的地形应减速行驶。

  3.7车辆在转弯或上下坡时,应减速行驶。

  3.8本车辆重心低,离地间隙小,绝对不允许车辆长期在凹凸不平均的.路面上行驶,更不允许在公路上行驶。

  3.9当车辆行驶过有水的区域后,可能会影响制动系统,因此在驶过水域后,请试踏行车制动踏板,检查制动系统的制动情况。如制动距离不够,请连续多次踩下行车制动踏板,直到恢复制动,方可再继续行驶。

  3.10严禁超载行驶。

  3.11严禁离开小区在马路上行驶。

  3.12在充电或维护蓄电池时,关掉所有的电器附件,确保钥匙开关已处off位置。

  3.13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外部清洁,所有连接的地方应保持良好接触。

  3.14每天使用后,需要重新给蓄电池充电,清理电池及接线柱上的污垢,检查电解液的高度。

  3.15每天检查所有的导线是否破损如有破损请更换导线。检查所有接点是否牢固。如有松动或虚连,请拧紧或焊接。

  3.16每日检查车辆上所有的零部件是否牢固,如需要应拧紧或焊接牢固。

  3.17在行驶过程中,如有异常响声,请立即停车检查,并请有关维修人员维修后,方准行驶。

  3.18不准驾驶过程中,要中速行驶,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疲劳驾驶电动车。

  充电管理制度 12

  为了加强对学生自行车的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养成学生的良好习惯,使学生自行车停放有良好的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的管理规定:

  1、骑行车者在校门内外下车线处下车,推行进出校门;进出校门后,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得带人。

  2、不允许无证驾驶摩托车,不骑行改装车辆进出学校。

  3、各系电动车停放位置:

  (1)机电系学生车辆停放在北区北围墙边指定车位上;

  (2)财会系、信息系、经贸系学生车辆停放在东区食堂楼底车库内以及思学楼与乐学楼之间的指定车位上;

  (3)艺术系、人文系、外语系学生车辆停放在西区食堂楼底车库内。

  4、车辆停放时,必须排列整齐,朝向一致,车尾端竖向与地面划线对齐。

  5、不得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其他地方,如发现乱停车现象,学校统一上锁;经班主任教育后才能放行。

  6、除上学、放学时间,其他时间一律不得在校园骑行车辆。

  7、除上学、放学进入车库外,其他时间不得进入车库或在停车处逗留玩耍。要爱护自己和他人的自行车,如故意破坏他人自行车,一经发现查实后,除照价赔偿外将予以纪律处分。

  8、骑车上学、回家路上要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安全守则。骑车时不互相追逐,不争先恐后,不带人,不双手离把,不撑伞骑车,不与机动车争道。

  9、有违反规定在校内骑车、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停放不整齐,不按规定要求骑车的,扣除相应德育学分。多次违反规定屡教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充电管理制度 13

  为规范电动车的管理,给员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和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环部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处的安全监管,生产部负责日常巡查巡检,维修部负责充电设备维修。

  二、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自行车充电用,禁止在本充电处以外没有充电计时器的插座充电。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三、充电处的允许充电时间为07:00-24:00,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权利。

  四、电动自行车按秩序停放充电,必须使用可计时插座充电,设置充电时长不得超过6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自行车充电。

  五、充电器应放置在远离火源处,充电时禁止将衣物、毛巾等可燃物放置在电瓶车上。

  六、员工充电前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

  七、员工有权制止不安全充电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向中控室、安环部或领导汇报。

  八、严禁风雨、大雾、潮湿天气充电,如遇此类情况,维修部视情况切断主电源停止供电。

  九、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本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十、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充电管理制度 14

  为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办公室负责电动车的充电管理和日常监管。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单位教职工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

  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

  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四、电动车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4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

  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自行车充电。

  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08:00至17:30,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学校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主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

  另一端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负责人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

  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总务处负责充电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严禁雨雪、大雾、潮湿天气充电。

  九、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十、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充电,发现有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和处理。

  十一、如因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生校园消防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学校将联合其他部门,不定期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视情节给予相关部门和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罚等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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