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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时间:2023-08-01 19:10:54 毅霖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精选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台风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精选10篇)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沿海地带是台风的多发地区,我施工单位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所以对施工现场作出以下防台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台风预报时立即部署防台措施。

  2、及时对全体职工传达上级防台通知,使职工了解台风的动向和来临时间。

  二、组织检查:

  1、由项目部防台小组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各班组认真检查各种施工材料的堆放稳固,对稍有疑惑的地方进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对外架的整体性能和外架与建筑物的刚性连接进行彻底的检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现场专业防护小组对防护棚进行加固处理,具体加固措施为设置剪刀撑和用铁丝拉防护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员在台风来临前停止所有吊装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点按塔吊的操作规程进行。

  6、电工在接到防台通知后,立即对施工现场敷设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电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台风来临前切断所有施工用电,台风过后,先对施工现场的.电路电线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送电。

  7、台风来临时,生活区宿舍关闭所有门窗,确保职工安全。

  三、领导重视:

  由项目部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彻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便于应急时相互联络。

  四、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和必要的演练,掌握救援行动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项,熟悉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3、台风期间救援小组24小时待命,发生事故及时进行处理。

  五、启动预案:

  成立防台应急小组,便于及时处理防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一)各岗位责任分工

  1、安保部认真做好暴风雨紧急情况时的信息传递、资源调配及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2、工程维修部门负责给排水、供电、供空调、电梯等机电设备的故障及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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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物业服务公司治安消防部门负责“三防”及安全保卫、义务消防等情况应急处理,同时负责抗灾救灾工作。

  4、保洁绿化部门负责绿化、环境的抗灾保护和灾后恢复工作。

  (二)防台风防洪水及应急处理

  1、物业服务公司接到台风或暴雨警报信号通知后,应立即紧急动员,各部门处于临战状态,同时成立指挥小组经理任总指挥,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三防临时指挥部,相关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2、在台风或暴雨来临前,应做好各项防风、防水浸措施,如:紧急做好防风、防水浸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检查清理排洪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

  (1)检查所有门窗,特别双开玻璃门是否有足够保护及稳固。

  (2)牢固所有容易松脱物件,尤其是位于天台及露台等地方,对于一些较易吹倒的物件发如花盆等应搬至室内或将其绑紧。

  (3)检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并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杂物。

  (4)确保所有紧急用具可以随时应用,如沙包、雨衣、头盔、水靴、绳索、后备照明、方木(用于固定玻璃门)等。

  (5)检查排水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

  (6)检查发电系统及其供油装置正常与否,并按规程试开发电机组。

  (7)关闭霓虹灯电源。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2

  一、雨季施工应急预案

  1、组织建立雨季施工组织机构

  在雨季施工时间,项目部和项目各施工段分区组织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救灾队。注意气象预报,做好防范工作。如有险情,立即组织抢险,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并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恢复生产。

  防汛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抢险救灾队由项目副经理任队长,成员包括项目部各部室人员。

  2、雨季期间防汛制度

  (1)加强和气象站联系,密切关注雨期天气情况。

  (2)雨季期间,工班设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发现意外情况立即向防汛领导小组成员汇报。

  (3)雨季施工期间,加强对各种防汛设施、设备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将隐患消灭在发生前,确保施工安全。

  (4)下雨时,设专人对施工场地内及周围的管道,排水系统进行监视,发现问题须立即上报处理。

  3、雨期施工预控措施

  (1)雨期施工主要应做好防雨、防雷、防电、防汛等工作。

  (2)雨期施工前要根据雨期施工项目编制雨期施工措施,所需材料要在雨期施工前准备好。

  (3)做好施工人员的雨期施工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准备工作的全面检查,包括临时设施、临电、机械设备等项工作。

  (4)检查施工现场及生产生活基地的排水设施,疏通各种排水渠道,清理雨水排水口,保证雨天排水通畅。

  (5)防暴雨措施:接到暴雨预报后,及时遮盖施工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以保证其不被雨水淋打、浸泡。暴雨出现时,立即停止场内所有混凝土施工、吊装作业、焊接作业以及其他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施工车辆暂停行驶;切断高压电源,关闭现场发电、用电设备。

  (6)雨季防雷措施:场区内电站、发电房等处于雷击区的机械设备全部装设防雷保护设施,防止雷电击毁设备、击伤人员。防雷保护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定期检查。雷电出现时,立即停止场内电器设备操作、焊接作业以及其他有危险性的施工作业。

  二、台风施工应急预案

  1、做好防备

  台风季节随时做好防台风袭击的准备。设专人关注天气预报,做好记录,并与市气象台保持联系,如遇天气变化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2、成立防台风小组

  成立台风期间抢险救灾小组,人员和分工原则上同防台风暴雨领导小组,另配备20人左右的抢险突击队,全体成员密切注意现场动态,遇有紧急情况,立刻投入现场进行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

  3、合理安排台风期间施工

  科学、合理安排台风期间施工,当风力大于6级时,停止室外的施工作业,提前安排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雨期施工,做到有备无患。

  4、临时设施防台风措施

  对施工现场办公室、食堂、仓库等临设工程应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如有拉结不牢、排水不畅、漏雨、沉陷、变形等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处理,问题严重的暂停使用。台风过后,组织人员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重点抢修。

  5、施工现场防台风措施

  台风到来之前,对高耸独立的机械、脚手架、及未装好的钢筋、模板等用缆绳、钢筋、铁线等进行临时加固,堆放在楼面、屋面的小型机具、零星材料堆放加固好,不能固定的东西全部搬到建筑物内。

  6、吊装机械防台风措施

  吊装机械在台风来前停止作业,塔吊收起吊钩,并将回转刹车松开,使其处于自由回转状态;高空作业人员及时撤到安全地带。

  7、台风过后及时处理措施

  台风过后立即组织人员分专业、分部位对模板、钢筋尤其脚手架、电源线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报甲方、监理现场工程师批准后复工。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国家防总《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北仑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3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1.4.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切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当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1.5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

  (3)山塘、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7)大工业、大项目建设开发地块与周边行政村、单位的结合部;

  (8)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当地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防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3其它防汛指挥机构

  大工业、大项目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4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成员由区人武部、区水利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建筑工务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经济与发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城管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贸易与粮食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区电信局、移动公司、保险部门、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等组成。

  2.5区防指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等;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防汛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健全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2.6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区人武部:组织指挥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协调驻仑部队、武警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协助区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组织民兵和应急小分队的应急演练。

  (2)区水利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据《北仑区水利工程管理职责》有关要求,负责所辖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水工程的修复。

  (3)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区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汛防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其他工矿企业的防汛防旱工作,协调基础设施灾后重建。

  (6)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对校舍危房(特别是外来工子弟学校场所)的检查,密切注意台风期间在校师生或参加其他活动师生的动态,确保人身安全。

  (7)区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妥善处理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实施交通管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安全转移。

  (8)区监察局:负责防汛防旱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

  (9)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旱、涝、台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筹措防汛救灾资金,落实防汛防旱专项救灾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区、街道、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公布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制定落实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

  (12)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住宅和房地产等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落实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和质量控制;提供建设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3)区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防汛救灾工作,制定落实在建工程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4)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区管部分的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公共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制定落实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提供城区灾害损失情况。

  (15)区交通局:负责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防台监督管理;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确保防汛抢险、防疫、救济救助人员、物资、设备的安全及时运送;制定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工作预案。

  (16)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业灾情;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抗灾柴油等物资安排;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和水产养殖户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渔民防汛防台救灾减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在台风影响期间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返港避风、水产养殖户安全撤离等工作;提供水产养殖和渔船损害等灾害损失情况。

  (17)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系统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8)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市、区防指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防汛防台抗旱等知识的媒体宣传教育;负责编辑防汛抗台图片录像资料。

  (19)区供电局:负责排涝、抗旱、抢险用电的供应和电力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及时调度解决抗灾救灾电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抢险救灾指挥机关的正常用电,落实应急电源;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0)区贸易与粮食局:负责落实防灾救灾成品粮的储备、供应和调拨,保障市场供应;指导贸易与粮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21)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开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事旅游工作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

  (22)区电信局、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联络畅通。

  (23)区供销社:负责全区供销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供应工作,提供供销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4)保险部门:负责做好各自投保单位和居民受灾损失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和居民做好各类财产的防灾工作,并积极开展防汛保险。

  (25)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根据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6)新础蟠、小港、霞浦、柴桥街道办事处、白峰镇、春晓镇、梅山乡政府:根据各自的防汛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7办事机构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负责区防指的日常工作。

  3、影响台风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1特别重大(ⅰ级)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重大(ⅱ级)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3较大(ⅲ级)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4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市,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台风、降雨、洪水、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

  4.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海塘、堤防和其它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山洪灾害预警员落实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4.4防台检查

  4.4.1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台汛前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城管、建设、供电、交通、建筑工务、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3区建设、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船只、病险水利工程等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同级防指备案。

  4.5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4.5.1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可能受台风影响程度,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5.2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收到气象、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应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处置预警。

  4.5.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街道、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的巡查预警员,在台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街道、乡镇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4.5.4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5.5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5.6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5、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综合海洋、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分为ⅰ、ⅱ、ⅲ、ⅳ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ⅰ级应急响应由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

  ⅱ级应急响应由防指副指挥或指挥批准启动。

  ⅲ级应急响应由防办主任或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

  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启动。

  5.1ⅰ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同时,发布人员梯度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台工作。

  区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做好江河洪水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组织有关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指导重要江河和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区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5.2ⅱ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防汛、水利、人武部、气象、建设、民政、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城管、交通、建筑工务、教育、供电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部署防台抢险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协同街道、乡镇加强水库、海塘、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区防指及有关部门。渔船就近避风,船上人员及沿海(岸)养殖人员撤离上岸;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救灾工作。人武部、街道、乡镇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区防指。

  5.3ⅲ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副指挥或防办主任主持会商,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建设、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工作组、抢险救灾队伍等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风情、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其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市防指。

  5.3.1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5.4ⅳ级应急响应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等部门领导进岗、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

  水利部门重点做好水库、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协同街道、乡镇做好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农林(海洋与渔业)部门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

  5.4.1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街道、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保安工作。

  5.5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党委或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6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1)防台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一般防台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或区委宣传部发布;汛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区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3)新闻媒体须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防汛、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等相关信息,报道内容须经区委宣传部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

  (4)新闻媒体应做好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及先进事例的报道宣传工作。

  5.7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区防指、人武部、公安、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台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抗灾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门负责水情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做好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报汛信息实时显示预报系统、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系统的实时升级、备份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6.2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台抢险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当地党委、政府要做好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的协调保障工作。在抗洪抢险期间,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当组建专业抢险队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3)应急队伍调动:

  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调动。

  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调动。

  三是驻军部队的调动,由区防指提出要求,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区防指提出抢险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3物资保障

  (1)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储备和管理,并统一调配。

  (2)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潮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按当地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必要时可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6.4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经发、民政、水利、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金的落实和信贷。

  6.5技术保障

  (1)健全和完善区防指与省、市防指之间的远程会商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省、市、区三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计算机网络。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信息实现共享,为防台抗洪决策提供依据。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避灾场所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建设、民政、农林、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助下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8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和车辆调配,负责台风影响期间渡口的安全。

  6.10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区发改、经发、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12宣传、培训与演练

  6.12.1宣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台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2.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2.3演练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善后工作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水利部门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修复工作。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4)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农业部门负责水害灾区群众的恢复生产工作。指导做好排渍除咸,洗苗追肥,田间管理等,开展生产自救。

  (6)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校舍修复、正常复课等工作。

  (8)供电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排涝等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9)通信、水文等部门分别负责对遭受毁坏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时总结防台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预防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区防办及时掌握抗台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防指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7.1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2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的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3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并将总结材料报区防办。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办牵头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区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区防办备案。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台应急预案,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预案。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4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尽量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台风前的预防措施(发布白色或蓝色台风信号时)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台风前的'预防工作是简单易行、切实有效的措施,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1、各部门下班离开办公室、教室前,必须全面关闭、加固办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及邻近公共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如门窗已损坏无法加固应汇总学校后勤尽快派人维修。

  2、实验室、资料室的贵重仪器和重要资料应移至安全角落放稳垫高,防止被风吹落摔坏或被雨水损坏。重要部门的门窗应用旧报纸等软材料填塞,防止暴风雨水灌入。

  3、学校安全办必须组织人员对宿舍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关闭、加固门窗,保证下水道通畅。

  4、学校安全办应在台风前将学校内悬挂的各种宣传品、装饰物(如彩旗、横幅等)进行清理拆除,并妥善保管。

  5、后勤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的树木、花卉以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6、后勤应加强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及线路薄弱环节的巡查和检修,对易受台风破坏的供电、通讯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7、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关闭加固各公共场所的门窗。

  二、台风已正面袭击我市应采取的措施(发布黄色或红色台风信号时)

  台风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市时,防风工作的关键是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一切工作应围绕这一重点:全校停课、禁止户外活动,防止抛落物损伤行人,非防风值班和抢险人员一律在宿舍、教室、办公室就地休息,并做好住房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地的防风工作。

  三、台风信号解除后

  1、学校后勤处、德育处、教学处应协助学校水电管理人员尽快对受台风损坏的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进行抢修,确保灾后尽快复课。

  2、全面了解灾情,并上报校“三防”指挥部。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5

  由于学校地势低洼,加之深河路排水系统差,每逢大暴雨天气,校园积水严重(水深达30cm―50cm)。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置暴雨天气的校园积水事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暴雨天气,校园积水,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况下。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暴雨天气校园积水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工作任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措施

  (一)一般情况(暴雨天气还能维持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当天值日教师坚守岗位,加强管理,维护学生活动秩序,值日领导加强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2、放学时段,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有效组织学生放学,维护学生放学秩序,确保学生安全放学。

  3、学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楼层分发,学生打饭后到各自教室进餐。各班班主任协助楼层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打饭;协助食堂从业人员把饭菜送到各楼层。

  (二)特殊情况(暴雨天气不能维持教育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学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准后,通知各班班主任电话联系学生家长,将每个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接回。

  3、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维护放学秩序,有序组织学生放假,做好相关工作。楼层蹲点领导到位:一楼xx;二楼xx;三楼xx。

  4、雨晴后,组织人员清理校园卫生,进行校园杀菌消毒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应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视其情节追究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服领导小组指挥,且迟迟不按要求执行的。

  2、未到现场履行职责的。

  3、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出现失误的。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6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落好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汛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安全度汛准备工作

  (一)思想准备。以防为主,树立防控意识。学校一定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观念,增强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紧盯住今年的汛期,按照防汛预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防汛工作。确实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严加防范,确保学校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准备。学校要建立汛期安全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汛期到来之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应组织力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校舍围墙、排水沟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检查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尤其是存在的隐患,要登记汇总,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同时指定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要根据学校实际,尤其是存在的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汛期应急处理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具体内容包括:

  1、成立学校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职务、电话要准确,分工要明确;

  2、确定洪水预警、报警方式,如广播、口哨等,并落实到专人负责;

  3、发生紧急情况时,学生疏散方式、方向、路线、地点等要具体,并落实专人负责;

  4、要加大宣传,做到人人知晓;

  5、值班人员名单、电话准确无误,确保畅通无阻。

  (三)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汛期重点部位的检查监督,在汛期内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汛期突发事件。

  二、工作责任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落实好学校防汛工作。全校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延误工作。各职能小组应当全力组织、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各项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同时应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措施。凡不服从指挥和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灾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明确分工,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成立汛期学校抢险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汛期发生时组织下面x个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部署抢险、救援、救助等相关工作。

  下设x个工作小组,其人员组成和任务如下:

  (一)抢险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出现险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指挥险情排除和险情控制工作。

  (二)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负责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医院联系,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医疗救护队,抢救受伤人员。

  (三)救援疏散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负责组织指挥疏散现场受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联系当地派出所派出警力并协助其在灾害现场外围看护、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严防不法分子进入现场搞破坏等。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任务:保障现场物资供应和提供必要的工具,调动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物资。

  四、应急响应

  (一)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岗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汛情应立即启动本校的`汛情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县教体局。

  (二)汛情发生后,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处要及时、准确做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困、受伤人员情况,水灾现场的物资情况及现场周围的住宅、设施情况,抢险队伍的到位和抢险物资需求等情况),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及时报县教体局。

  五、应急保障

  (一)学校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及器材,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药品。

  (二)不允许在大雨天气在室外上课或组织各种室外活动,遇放学时间要听从学校的安排和指挥,任何人任何班级不得私自做主。必要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尤其是回家途经河套的学生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来接。

  (三)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必要的演练。

  (四)学校几各班要加强对以下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教室及各功能馆室等房舍安全情况;学生饮食卫生、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情况;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人员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校内水沟及校园周边水沟、涵管畅通情况;学生往返地段安全情况等。

  六、后期处置

  汛期学校抢险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灾后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7

  为了使中铁十九局长吉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段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扎实有效,便于各级指挥机构组织抗灾抢险及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部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

  成员手机号码:

  项目经理手机:

  项目科总工手机:

  项目副经理手机:

  工程科长手机:

  安质科科长手机:

  财务科长手机:

  物资设备科长手机:

  综合管理科长手机:

  计划合同科长手机:

  二、职责分工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由项目经理总负责。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负责长吉城际铁路的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负责。

  3、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和本系统的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并承担领导小组所部署的各项任务,各部门应互相配合。

  4、各工区在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中,按各自防洪、防台风、防暴雨工作职责执行,并服从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三、准备工作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并由综合管理部发出整改通知。

  2、各工区根据所辖区域的具体情况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

  3、各工区组织力量把管区内的`排洪沟清理干净。

  4、在发生洪水、台风、暴雨紧急情况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根据实际需要与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机构或部门请求支援,如向急救医院120、公安110、地方武警部队、地方地质勘探部门等求援。

  四、预案实施

  (一)防洪、防暴雨预案

  1、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应立即把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工区。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认真落实、检查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的联络。

  2、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提出具体的措施,向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发出通知。

  (2)各有关部门和工区按照通知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系统的防洪、防暴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泥石流易发生地带的机械、仓库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项目经理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与各工区的联络。

  (4)各工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二)防台风工作预案

  1、当台风正在发展,预计有可能影响我标段时,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消息,发布“关于xx年xx号台风防风号通知”要求:

  (1)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主动与气象台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2)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台风及潮位消息向项目经理报告,并通知各有关部门,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2、当台风正向我标段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标段时,组长、副组长立即到位,研究部署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负责人立即上岗到位,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研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3、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标段或者在附近约150公里的范围内的沿海地区登陆,对我标段将有严重影响时,各有关部门和工区根据防御台风预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同时向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工区坚持24小时值班。

  4、当台风已登陆并减弱为低气压,对我标段不再有影响时,由防洪、防台风、防暴雨领导小组发布台风警报解除。要求:

  (1)各有关部门和工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部署防洪排涝工作,无明显降雨则恢复正常值班。

  (2)项目经理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安定工人情绪,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3)有关部门及时整理好相关灾情资料,向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4)项目经理部支援灾区恢复生产,配合当地政府发动群众生产自救。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8

  为切实做好工厂防汛防台工作,强化工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对台风、暴雨等灾害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暴雨等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工厂安全防汛和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防汛防台工作要求,结合我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防汛防台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1、传达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精神,召开防汛防台工作动员大会。

  2、整体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防汛防台的监督、指挥、协调工作。

  3、严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规定的“四级”响应要求,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4、组织、指挥人员安全转移。

  5、指挥抢险队伍,进行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6、决定防汛、防台抢险的其它重要事项。

  在防汛防台期间,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信息畅通、设备完好,应急人员、设施设备及物资落实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下设防汛防台应急抢险队,具体实施应急抢险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台“四级”响应机制

  (一)11级蓝色预警机制:

  1、工厂分管领导到岗,落实24小时值班,当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特别对棚、顶、线、导向牌,加强监视,确保各项工作运行正常。

  2、确保排水畅通,做好信息反馈报告。

  3、棚、顶、线、导向牌,必要时采取防御措施。

  (二)11级黄色预警机制:

  1、工厂主要行政负责人到岗,落实24小时值班,加强巡查,掌握汛情,组织应急抢险。

  2、调配力量,落实人员及责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顶,检查安全用电,必要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

  4、确保通信畅通,掌握汛情,实行“零”报告。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9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广东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工作要求,扎实树立平安第一、常抓、防为主、全力抢险思想,保障校内和师生生命财产平安,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防汛、台风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全都的原则。落实防汛、防台风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依据学校实际状况制定切实高效的应急预案,快速、准时、有效地处理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突发灾难事故。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平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四个工作小组和应急小组。

  1、通讯联系组职责:保持与上级部门的`上传下达,保证信息畅通无阻,指导学校防备工作和处理相关突发大事,查看学校防备值班状况,实时监控准时报告学校灾情。

  2、医疗抢救组责任:快速组织医务人员预备抢救器械、药品、抢救车等,快速赶到受灾现场,对受伤者实施紧急抢救的人受伤,应依据受伤状况科学坚决处理,必要时打电话给120抢救。

  3、爱护转移组责任:负责学校师生、教育物资的平安转移,转移到博韵楼三楼多功能报告室,负责防止二次灾难发生的学校救工作,帮助受灾学校支配师生,支配师生教育活动。

  4、物流保障领导:详细负责汛期物资预备和配置和汛前防汛台风调查,确保汛情发生前,保险工具、备用物资到达,充分。危急状况消失时,详细负责学校入口、排水沟的洪水疏通,削减洪水不进入学校入口。

  三、程序和措施。

  1、受台风和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到8级以上时,日雨量达到50.1毫米以上的暴雨和气象等有关部门发表暴雨达到开头标准后,学校防洪、台风平安工作指导组人员必需到达,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洪水期、台风期间24小时值班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大事或灾难时,应马上发出临时紧急处理指令,快速向县教育局报告股票室。

  2、气象台发布暴雨、台风警报时,教育组防汛、台风平安工作指导组人员必需到达。准时通知教育组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依据各自的责任,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实施防汛、台风应急措施,组建防汛、台风应急队伍,实行应急物资。

  3、当暴雨、台风攻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应急预警时,学校防汛、防台风平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应到位,准时召开防汛应急会议进行应急部署。要把防汛、防台风工作作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台风、暴雨和洪水过后,应准时对校舍进行清理和消毒处理,以防疫情和扩散。

  4、遇到暴雨突发灾难天气时,学校应快速组织人员疏通地下排水管道,组织排水畅通的专业力气,监测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状况,准时报告灾难状况,监督学校相关人员到达工作岗位,确保学校排水设施全过程正常运行,必要时使用临时排水设施强制排水。

  遇到暴风雨攻击时,学校应马上将校舍倒塌,师生受伤状况报告镇教育组和所属村政,发觉人员被困时,应马上组织救援,做好伤员救援工作,转移和支配师生。

  预防台风应急预案 10

  此次台风强度大,沿海风力强,防御措施稍有不当,就会引发资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事故。公司高度重视人员与设备安全,各项目需全方面启动应急预案:

  一、施工人员及基础设施:

  1、为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及时做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转移,增强安全巡查密度,对易出险情的部门应尤为重视。

  2、项目部人员疏散撤离,明确需要进行撤离的人员,并告知其撤离的`地点、场所,保证人员撤离时所需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人员全部撤离。

  3、加强防风紧急预案的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的自防自救意识,以确保人身安全。

  4、活动房、办公室等临时搭建房屋均采用钢管竖向横向在屋面顶部、坡屋面中部进行加固,在板房四角部位,及纵向两侧边中部,采用地锚与地面拉结加固。

  二、重型装备:

  1、挖掘机、旋挖钻机、液压静力压桩机等所有大型机械远离山体和边坡,撤离易积水地面,集中停放在空旷区域,避免损失。

  2、履带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应安排检查,确保其各项防风装置处于完好状态。并将起重机起重臂降至驾驶室以平行高度,移位至锚定位置,锚固好锚定器,顶起顶轨器,关好门窗,断开电源。

  三、塔吊:

  1、着重检查施工塔吊,确保其顺风转动,将爬升套架降至地面或最高一道附着处,尽量降低独立高度。放松主电线缆,防止塔吊旋转绞死;塔吊垂直和水平距离应符合要求,并将小车收至适当位置,防止相互碰撞。

  2、塔吊影响范围处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并安排塔吊司机值班,加强设备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四、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应将梯笼降至地面,切断电源并检查各项楼层卸料平台安全防护门是否紧闭且固定牢靠。

  五、防水漏电:

  1、现场电箱断电并采用塑料膜包裹电箱,并用铁线将其固定,防止台风来临时,雨水渗入电箱,导致漏电现象发生,避免伤亡情况。

  2、实时组织工地的排水疏通,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严防触电事故发生,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六、防风物资保障:

  1、设备类:潜水泵、泥浆泵、电箱、应急灯、手电筒、对讲机。

  2、工具类:铁锹、洋镐、榔头、太平斧、钢筋剪刀、钢丝钳、保险带。

  3、防涝、防电用品类:绝缘手套、绝缘雨鞋、雨衣裤等。

  4、其他配套物资:编织袋、彩布条、安全帽、铁丝、钢丝绳、圆钉、泥桶等。

  5、后勤保障类:备用车辆、急救药物、抗台食物、饮用水等防台物资。

  6、各项目安排24小时值班联防人员,保持电话24小时待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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