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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3-06-13 17:24:3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1、入厂三级教育

  对新入厂的工人、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教育培训内容:

  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事故案例等。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2、日常安全教育

  各级领导对干部、职工必须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防火以及劳动组织纪律的教育,使全公司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

  工厂有关人事、技术、安全等部门一年不少于两次,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安全知识测验等形式进行。

  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全厂性的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

  职工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制度等,造成各种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操作。

  3、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气作业、电(风)焊作业、电梯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经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对特殊工种的人员,人事部、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要经常进行各种教育,使该类人员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企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的有关职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对重大生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调岗安全教育

  跨车间(部门)调动工作岗位时,应由接受车间(部门)负责对调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在车间(部门)内跨班组调动岗位时,由接受的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在班组内变换工种(岗位)时,由班组对其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5、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进而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休假后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常因休假(节、婚、丧或产、病假等)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收心”教育,即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

  对于因工伤和休假等超过三个月的复工安全教育,应由企业各级分别进行。经过教育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对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6、安全考核

  职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厂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车间、部门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教育合格证制度

  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通过通用安全知识及企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教育合格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员工上岗时,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部门的管理,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持证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持证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复审,逾期不复审者证件无效。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末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驾驶员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与驾驶员签订行车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制。

  二、驾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制定奖励办法,鼓励驾驶员安全行车,尽量避免交通事故。 领导、管理员、驾驶员实行年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四、处罚办法

  1、一般违章:主要包括超速、超载、冲红灯、禁按喇叭、冲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带、乱停乱放、压双实线、事故扣证、办班罚款等则由驾驶员自负。一年中有三次一般违章的.,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

  2、酒后、醉酒驾车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交通事故处罚:

  (1)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偿外,由驾驶员全部承担损失金额。承担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停驾一个月,罚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直至解聘。承担次要责任的,停驾15天,罚款2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无责任的,不作任何处罚。

  (2)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者停驾一个月,罚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直至解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4、由于驾驶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金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一、基本情况

  (一)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情况

  1.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正职领导亲自主持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 次,委托副职领导召开 次。

  2.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正职领导主持召开 次,委托分管领导召开 次。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情况

  1.本单位(部门、行业)所管理企事业单位从业总人数 人。

  2.本行业管理部门、本单位与下属有关部门签约数 ,签约率 %。与下属企业签约数 ,签约率 %。

  (三)安全监管网络和企业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编制 人,实际到位 人。

  2.依法应配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业 个,己配置 个,配置率占 %。

  (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所管理的企业数 个;其中,高危企业数 个。

  2.培训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 人;占应培训人数的 %。

  3.参加市级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人;占应培训人数 %。

  4.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人;培训外来工、农民工 人。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

  1.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次,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2.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 已完成整改 处。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1.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 处,其中,列入本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

  2.本部门、本单位列入自治区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治 处;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的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其中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已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4.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 个,未达条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个;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点 个,己取缔 个。

  (七)危险源普查情况

  1.本年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 次,本部门(行业)重大危险源 处;己落实监控措施的 处。其中特种设备 处,已落实监控设施 处。

  2.己登记建档的有危险源企业 个,共 处。其中有特种设备的企业 个,共 处。

  3.本部门、本行业所管辖有 家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企业 家;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已整改 处,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况

  1.本年度投入安全专项经费 元;投入项目 个;实际完成投资 元。

  2.本部门、本行业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专户的企业 个,占应设置账户并提取安全费用企业的 %。

  (九)综合监督管理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个,己报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审查设计项目 个,己报竣工验收的项目 个。

  2.本部门、本行业高危建设项目 个,己报请设计审查 个;己报峻工验收项目 个。其中,列出安全设施经费专篇的项目 个。

  3.本部门、本行业安全预评价项目 个;占应预评项目 %。

  4.完成专项安全评价项目 个;占应评价的 %。

  5.本部门、本行业应申请安全许可证企业 个;实际己申请 个,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个。

  6.本部门、本行业应交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 个,己交纳的 个,占应交纳企业的 %。

  7.本部门、本行业己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企业 个。

  (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1.本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个;己组织演练预案 个;己向市安委会备案的. 个。

  2.依法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企业 个,己建立的 个,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人,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 个。

  (十一)伤亡事故发生情况

  1.各类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 起。

  2.工矿企业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结案率 %,与控制指标相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起,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伤 人,结案率 %(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结案率 % 。与控制指标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人,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万台车死亡率 ;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百万车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业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死亡事故率 。

  4.非煤矿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

  5.瞒报、迟报、漏报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人;属于非法生产、经营或运输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

  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主要内容为(可另附页):

  1.本部门(行业)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况。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3.伤亡事故发生数及与同期对比情况,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及对防范事故重复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4.本部门(行业)前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及工作经验和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负责本队(室)的定额考核工作,协助队(室)长定生产经营任务。

  5、负责设备运行消耗统计,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6、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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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首位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亡,更关系到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维护广大员工生命安全,更是企业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为推动公司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制定的原则

  1、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单位分目标的依据,各单位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2、均衡协调原则。各单位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3、分层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任人,领导班子对公司目标负责,同时对各单位的分目标提出要求,各分厂的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目标负责。

  二、目标制定的程序

  1、公司每年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公司安全奋斗目标,并形成文件下发各单位。

  2、各单位安全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三、目标的内容

  1、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布置、安排的日常工作。

  2、公司布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3、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完善和强化的安全工作。

  四、目标的实施

  1、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所制定的`目标,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月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目标进度。

  2、安管牵头按月检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安全办会通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今后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五、目标的考核

  1、各单位按月总结每个责任人的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个人安全目标档案,作为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2、由事务室负责收集各单位日常安全目标分析、评价考核、情况;由安管牵头对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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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4、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入职体检和入职后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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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和上级指示、决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2、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讨论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1.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1.4、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5、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1.6、必须按上级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士管理(检查)人员并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1.7、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做到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1.8、凡发生轻伤事故应积极组织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和重大未遂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9、强对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10、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指示决议和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2、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

  2.3、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

  2.4、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向工长(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接双方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2.5、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工人,转换工种的工人和外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凡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和无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安排工作。

  2.6、以身作责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2.7、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参加调查,分析事故,并完善改进措施。

  2.8、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品的发放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2.9、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

  3、项目技术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标准、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3.2、在项目管理中,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因而必须把安全技术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技术工作。

  3.3、组织、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施工方法,使用机具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情况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技术依据。

  3.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3.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换工种工人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技术指导。

  3.6、负责对项目生产副经理、施工员(工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双方均需在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3.7、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技术的经验。

  3.8、对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4、项目支部书记、政工、工会于事安全生产责任

  4.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职工安全思想动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主安全第一的思想。

  4.2、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贯彻实施。

  4.3、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遵章守纪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把安士工作纳入竞赛评比内容。

  4.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5、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5.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5.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5.4、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月、季和年终有考讯。

  5.5、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

  (1)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工厂车间管理制度大概可以从以下内容开始:

  1、车间8S管理规定: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节约、保密;

  从8S开始入手,可以使车间管理更加有头绪,整理、整顿、清扫、清洁这四个方面可以让工作环境干净整洁,从这四个方面可以指定出车间清扫的标准、频率、负责人、检查人等;让每一个员工都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安全:可以从各种标识的制作、张贴入手,让员工知道如何安全操作机台等,针对特殊岗位也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工厂安全方面做的好可以从机台保养、目视管理、岗位说明书、培训等方面入手,这样就可以比较全面的'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体系。

  素养:职业操守,贯彻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管理条例,将这三块内容进行宣传、培训,可以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

  节约:贯彻全员节省一分成本就是赚一分利润的思想,日常工作中要主管监督员工,贯彻技能减排工作。

  保密:针对公司业务的保密、对工作技术、专利等保密,为企业长期发展保驾护航,人人签订保密协议书。

  2、品质管理:建立品质管理体系,全面品管、全员品管,贯彻品质三不方针,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企业管理制度要根据自身的企业特点制定,8S管理、品质管理适合绝大多数生产型企业,根据富士康管理经验要制定相应个表达,制作工作流程、管理就是:表单+流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交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实现企业稳定、和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地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各集团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安委会以下分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各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四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关检查表格、记录表,坚持日常检查,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各集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各集团应建立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二十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集团应监督下属企业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十四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八章 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七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二十八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或证书。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并报所属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批。 第三十一条 各集团及下属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轻伤、急性工业中毒,但没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不足1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 企业发生事故时,企业或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决定启动上报程序。

  (一)当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经发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集团主要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二)当发生一般事故,或已经发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决定是否派人赶赴现场。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企业主要领导不在单位的,应在第一时间返回单位,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责任划分: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组长)、集团负责人(安委会主任委员)。

  一、行政处分依据事故等级确定: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二)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二、经济处罚依据事故造成损失确定:

  (一)造成公司损失5万元以上的,扣发直接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当月工资,并分别处罚损失额的10%,企业负责人、集团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二)造成公司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发直接负责人当月工资,并处罚损失额的2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15%,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三)造成公司损失不到1万元的,直接责任人处罚损失额的3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20%;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发生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组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二)发生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企业负责人级所辖公司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三)发生损失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集团负责人及所辖集团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集团、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集团总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

  3.引用法规、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2公司安委会主任长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4.3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4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4.5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5.1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5.2安全生产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5.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6.评审与修订

  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6.1.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1.1.2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6.1.1.3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6.1.1.4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6.1.1.5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1.1.6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6.1.1.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6.1.1.8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6.1.1.8其他相关事项。

  6.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6.1.3评审内容

  6.1.3.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6.1.3.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6.1.3.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评审输出

  6.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6.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6.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6.2.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2.1.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6.2.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6.2.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6.2.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2.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6.2.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6.2.1.8其它相关事项;

  6.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订依据:

  6.2.4.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6.2.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6.2.4.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6.2.5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6.2.6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1目的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免遭损失,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市及本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适用范围

  2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相关术语

  3.1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3.2三同时:生产、管理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相关要求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

  4.2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各车间、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4任何车间、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其它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和抵制。

  5.营销部门安全职责

  5.1负责本部门库房安全管理,保证库房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好可靠,保证有效使用。

  5.2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营销人员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厂内有关临时机构及外派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5.3负责本部门业务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

  6.后勤安全职责

  6.1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电气线路、煤气管道、液化气罐的安全;负责全厂各住宅区安全值班管理,组织开展住宅区的防火、防盗;负责防止煤气泄漏、中毒等宣传和预防工作。

  6.2负责职工食堂、浴室的安全与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3负责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及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代用券、菜票)及药品的发放工作;负责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

  6.4负责对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生活区公共设施进行周期性维修、保养。

  7.办公室安全职责

  7.1负责组织全厂机动车辆检查、维护、检修、检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2负责全厂驾驶人员日常安全管理,组织驾驶员考核、换证工作。

  7.3负责全厂驾驶人员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的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7.4严格执行厂内有关交通安全、行车安全的规章制度。

  7.5负责安全工作所需的车辆使用。

  7.6负责档案安全及保密工作管理。

  7.7负责全厂各部门安全值班电话的通畅。

  8.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8.1负责本车间范围内其他各类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安全连锁装置及各类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保证可靠有效;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日常管理。

  9.财务安全生产职责

  9.1负责全厂财务票据、资金、资料的安全。

  9.2落实安全生产及隐患整改所需资金,保障隐患及时整改。

  9.3负责制定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0.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0.1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0.2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在本车间、部门贯彻执行,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

  10.3组织制定、完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10.4组织对新进员工、实习生、转岗职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10.5组织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6建立本车间、部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配备具有相应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10.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11.班组长安全职责

  11.1贯彻执行厂、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11.2组织本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三违"行为。

  11.3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11.4负责对新进员工及转岗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11.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

  11.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1.7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2职工安全职责

  12.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厂规厂纪,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2.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严禁酒后上岗,班中打闹;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披长发进入生产作业场所。

  12.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维修、检验程序,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12.4工作前、工作中、工作结束后都要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报告,在隐患、故障排除后才可以进行生产,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12.5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场所、环境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

  12.6掌握消防器材及各类安全设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设备使用方法。

  12.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宣传活动,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

  12.8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三不伤害"。

  13实施安全否决权的规定

  13.1实施安全否决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凡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权实施一票否决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部、筹备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二、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筹备处的管理目标。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年初提出任务目标,年终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确保安全的有效机制,形成大家关心安全、大家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四、经常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防微杜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广大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筹备处各项工作在安全、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必须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五无、一控、三消灭”管理目标,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此,筹备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筹备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

  第三条:安全生产列入筹备处目标管理。与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的成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五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六条:高速公路各项招投标的承包合同中。并认真考核。

  第七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第八条:按照要求为各岗位配备各种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等。

  第九条:各驻地办、参建单位应搞好员工的日常安全思想、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并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罚。

  安全生产的考核

  1、筹备处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具体布置筹备处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的考核列入目标管理。与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对个单位的成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3、筹备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筹备处将实施责任追究。对于在工作中不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或操作规程执行的行为。

  一、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

  二、对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对职工不进行安全教育、不按规定积极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支持、不配合筹备处各项安全检查、对筹备处安全检查处理结果落实不力、有安全隐患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给予批评和通报批评。

  三、有上述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责任大小和造成损失的大小给予损失额5%—50%的经济处罚。

  四、有上述行为。给筹备处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责令主要负责人做出检查,主要责任人给予损失额5%—50%的经济处罚,予以开除。

  五、实施责任追究。正确区分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要客观地搜索证据认定事实,准确地运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必须经筹备处安全检查小组研究决定。

  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是筹备处的安全总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筹备处的安全、卫生状况。

  3、批准、制定筹备处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7、组织全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高速公路各项招投标的承包合同中。并认真考核。

  副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的领导下,对筹备处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筹备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3、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6、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部门安全职责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筹备处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办公室负责日常内部安全管理;工程科负责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科负责财务安全管理。

  3、参与筹备处拟定、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

  5、组织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

  6、组织部门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本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筹备处书面报告。

  员工安全职责

  1、参加筹备处组织的安全活动。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认真遵守筹集处安全纪律。

  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驾驶员安全职责

  驾驶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做到行车千万里安全第一。

  2、树立良好地驾驶作风。文明礼让、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斗气车、确保行车安全。

  3、爱护车辆节约油料。要检查车辆状况,收车后将车停在停车场。

  4、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违者给予批评或处罚。

  5、凡对车辆不负责任。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经济处罚或予以开除。

  驾驶员禁酒规定

  杜绝酒后驾车,为保证行车安全。加强驾驶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在出勤期间严禁饮酒。

  二、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

  三、驾驶员如违以上规定将严肃处理。停发一星期工资,第二次发现予以开除,同时,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个人要承担经济责任。

  四、司机班长负责检查上述规定的落实执行情况。

  五、驾驶员签定保证书。

  门卫安全职责

  门卫工作守则

  一、服从领导。

  二、按时上下班。

  三、工作严肃认真。

  四、筹备处办事的外来人员。方可放行进入。

  五、对待来筹备处办事人员要和蔼热情。

  六、注重形象仪表。保持处内大厅及门口卫生整洁。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炊事员安全职责

  炊事员工作守则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熟练掌握烹调方法。

  二、千方百计地调剂伙食花样。细粮巧做,与食堂管理员搞好成本核算。

  三、把好食物质量关。对变质食物、价高质次或缺斤短两地食品,炊事员有权拒绝接受。

  四、进入操作间要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进入操作间。

  五、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服、工作帽和围裙要保持干净。

  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定期对餐具消毒。生、熟食品要分别存放。防止病从入口。

  七、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努力降低饭菜成本。

  八、搞好食堂与餐厅的卫生。包干负责,做到责任明确,保持餐桌、餐凳干净,无尘土,门窗明净,案面清洁,无蚊蝇,物品摆放要井然有序,布局合理。

  九、筹备处食堂管理员。并定期对食谱进行调换。

  厨师安全操作规程

  1、食堂乃安全重地。

  2、对燃气具等危险品。严格控制操作执行,谨慎运行,及时排除隐患。妥善保管各种易然物品,熟练掌握消防技术,遇有火情立即扑救。

  3、用电设备和加工机械要按规定操作。发生危险尽快断电,防止出现用电事故。

  4、严格按《食品卫生法》和筹备处卫生消毒制度执行。对食品的加工制作。把好病从口入,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5、炊具、厨具是厨师完成工作的主要手段。精心保管,不得用于嘻笑打闹,更不能挪作它用,以免意外事件发生。

  食堂炊具卫生制度

  一、有原料到成品要做到对腐烂变质的管理员不采购。

  二、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食与熟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炊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四、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传染。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1、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作业单位,必须取得《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塔式起重的拆装业务;

  2、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拆装工艺和方案;

  3、起重机拆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现场指挥和司机、钳工、电工、起重工、信号工等作业人员的职责,拆装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4、塔式起重机在日常使用、保养、维修过程中的检测,由其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塔式起重机拆装过程中的检测,由其安装单位负责,并须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5、塔式起重机大修后或事故修复后的技术检测和验收检测由塔式起重机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能对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落实员工安全培训计划。所有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工作;新职、转换岗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条加强对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工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强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记名建档,符合作业岗位任职标准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施工中按照工作内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教育。

  第三条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的技术培训,然后再上岗。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登高作业人员、电气焊工、起重及机械操作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操作证要定期参加年检,按时复审,不得超期使用,项目经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保管于安全质量部办公室,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涉及既有线施工的经理、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第四条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项目经理部安质、设备等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查出无证人员,除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外,并给予罚款处理,造成损失的要分别追究管理人员和直接操作者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审查合格后,保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带有本人照片、证书有效期、复审记录(或者复审合格证明)、发证单位公章等。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健康发展。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标准规定,对参与施工生产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防寒用品。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

  第二条工班长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第三条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改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治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查体,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开展短期健康休养,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五条要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女职工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妥善安排适宜工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设备的负荷线、接地线和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严禁进行电工作业。

  第四条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和线间距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第五条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并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安全警示牌。

  第六条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七条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八条防火、防雨配电箱,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且要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第九条移动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第十条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必须安设绝缘支撑物,不准悬挂于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使用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的基坑、洞室掘进用的照明灯则采用12v电压。

  第十三条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第五章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工作;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起重机械和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情况,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严禁使用。

  第二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备安装后,须请地方设备检测机构对其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

  第三条淘汰、陈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不准进场使用。

  第四条作业前由各施工班组负责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对未有验收标志或对其安全性能有怀疑的设备应拒绝使用。

  第五条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除必须制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监理部门审批后方能够实施。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书上岗,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六章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铁道部、所在路局及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既有线施工相关的管理规定,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与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重点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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