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4 14:03:29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精华)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

  医院负责接待医疗纠纷的部门是医患关系协调部,医患关系协调部接到病人医疗投诉后,初步判定不存在医疗过错,向病人耐心解释,必要时,请当事科室协助向病人或其家属解释;初步判断存在或可疑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的,将按以下原则和程序操作:

  1、医患关系协调部向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送发《医疗争议事件说明书》,当事人或科室应如实作出回复;回复材料中必须就是否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作出回答,并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医务科。

  2、经过调查,当事科室和院方均认为无医疗不当行为的,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负责向患方解释或书面答复。

  3、如果当事科室认定无医疗过失,但与院方初步调查结论相左者,将提交院安全医疗委员会讨论。

  4、如果当事科室和院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均认定有医疗过失者,由医患关系协调部和当事科室共同与患方协商解决。

  5、如果患方不满意院方的答复或者与院方的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调解或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由卫生局委托温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6、医疗纠纷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原则上不负赔偿责任。

  (1)院方判定不属医疗事故,或不存在医疗过失的;

  (2)存在医疗不当行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

  7、医疗纠纷进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时,当事医务人员必须参与鉴定会进行申辩和接受质询。

  8、医疗事故争议进入司法解决程序的,当事医务人员必须出庭;科主任原则上作为院长委托代理人出庭抗辩,医务科亦派员出庭抗辩。

  9、当事科室有义务协同医患关系协调部共同向患方做必要的解释和纠纷处理工作。

  10、病历复印先经医患关系协调部审批,统一在医院病历室进行,医务人员应当陪同患方复印资料,复印时患者必须在场。

  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不允许患者复印的'病历资料应当在患者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及启封。

  12、死亡病例的医疗事故争议,为明确死因,尸体应在48小时内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尸解。医患双方均应按此规定进行,任何一方拒绝尸解,由拒绝方承担相应责任。

  13、出现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报告。

  14、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安全管理制度2

  1、预案演练的类型: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

  2、桌面演练:按预案及标准工作程序,讨论紧急情况时采取行动。仅限于有限的应急响应和内部协调。事后口头评论形式收集参演人员建议,并提交简短的书面报告。

  3、功能演练: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行动。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事后除口头评论外,还应向地方提交有关演练活动的书面汇报,提出改进建议。

  4、全面演练: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事后除口头评论、书面汇报外,还应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

  5、应急演练的参与人员共5类: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观摩人员。

  6、建立应急演练策划小组是成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的关键。参演人员不得参加策划小组,更不能参与演练方案的设计。

  7、综合性应急演练过程可划分为:准备、实施、总结3阶段。

  8、演练结果评价:不足项、整改项、改进项。

  9、不足项:应急准备缺陷、可能导致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组织体系有能力采取合理应对措施保证公众安全健康。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纠正。

  10、整改项:应急准备缺陷、单独不可能造成影响。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

  11、改进项:应急准备过程上应予改善的问题。不会对人员安全与健康产生严重影响,视情况予以改进,不必一定要求纠正。

  12、职业危害因素分类:按来源分为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按性质分为环境因素(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与职业有关的其他因素、其他因素。

  13、职业性危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

  14、法定职业病共10类115种。10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15、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

  16、非电离辐射:射频辐射、红外线、紫外线、激光。电离辐射:X线

  17、白内障:红外线;电光性眼炎:紫外线;白血病:电离辐射。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18、异常气象条件:高温作业、高温强热辐射、高温高湿;其他异常气象条件指低温作业、低气压作业等。

  19、成年妇女禁忌参加连续负重,禁忌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超过25kg.

  20、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IV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安全管理制度3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教育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4.1.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4.1.21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4.2.1.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4.2.1.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5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厂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1)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2)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编制安全生产计划:

  (1)各班组或各职能部门提出本部门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部办公室。

  (2)厂部办公室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3)厂长召开有关部门及班组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

  3.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厂长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车间主任对各车间生产的安全负责;

  (3)班组长对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4.安全生产要求:

  (1)任何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必须佩戴安全帽;

  (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生产加工时必须精力高度集中,防止出现伤害。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设备的性能和正确操作方法,严禁违规操作。

  (4)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5)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6)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搬运装卸时防止压伤、撞伤。

  (7)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8)安全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时刻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9)新进厂员工必须通过安全考试后才能正式上岗。

  5.安全检查:

  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总结。厂部办公室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5.1安全检查目的

  5.1.1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5.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5.1.3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5.1.4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5.2安全检查时间。

  5.2.1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5.2.2季节性检查。

  5.2.3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5.3安全检查人员

  综合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厂长、副厂长、车间主任、各班组和部门责任人等组成,日常检查由厂部办公室负责。

  5.4检查的内容

  5.4.1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部办公室进行考核。

  5.4.2日常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隐患;

  5.4.3综合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5.4.4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5.4.5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5.4.6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5.4.7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限期整改。

  5.4.8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给厂部办公室备案,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厂长汇报。

  6.事故管理

  6.1事故分类

  6.1.1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无法挽回的产品损失。

  6.1.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影响了生产进度、材料损失、加大设备维修的有关费用。

  6.1.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客户退货等的经济损失。

  6.1.4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抢救费用。

  6.1.5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6.1.6安全事故:指职工因打架斗殴,女职工操作设备因长发不带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人身伤害者,及偷拿产品和盗窃工厂物资,给工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6.1.7破坏事故:凡蓄意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6.1.8工伤事故:指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非工伤事故,指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6.2事故处理

  6.2.1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产品质量检验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6.2.2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6.2.3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2.4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6.2.5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6.2.6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6.2.7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6.2.8凡设备事故、公共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6.3事故抢救

  6.3.1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6.3.2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6.3.3重大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总经理报告。

  6.3.4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公司办公室。

  6.4责任划分

  6.4.1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者的,由违反者负责。

  6.4.2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责。被委派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6.4.3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6.4.4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6.4.5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6.4.6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6.4.7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

  6.4.7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6.4.7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7.奖励与惩罚7.1奖励

  7.1.1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7.1.2敢于向违反工厂制度的行为做斗争和检举他人偷拿产品或盗窃工厂物资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7.1.3对防火或救火有功和保护公共财产及职工利益免受损失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7.1.4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公司表彰。

  7.1.5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班组不同情况,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7.2惩罚:

  7.2.1参照《员工守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2.2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要事故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2.3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的,所在部门负主要责任予以处罚,车间主任负管理责任予以处罚。

  7.2.4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工伤事故,所在部门负主要责任予以处罚,车间主任负管理责任予以处罚。

安全管理制度6

  1、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

  4、幼儿园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8

  1、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一定要有针对性,根据施工工程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作业环境,提出措施和注意事项;

  3、工地施工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图、有说明;

  4、对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单独的安全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有计算、有说明、有审批;

  6、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7、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工地负责人、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8、施工方案批准后,如果责任人、职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发生了人身事故,要追究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9

  为确保校园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交通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值日领导要及时在校门口巡视,以防学生出交通安全事故。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领导、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管理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定期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师生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如发现学生无故旷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内联系学生家长,查明学生去向。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注意排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定期给饮水桶、饮水机等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任务。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经常开展地震、火灾等逃生演习。

  3、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4、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安全管理制度10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 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 不疲劳驾车。

  (3)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 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 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 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 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 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 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 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 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 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主管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 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 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总务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报总务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 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 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 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 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 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 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7)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 司机全月安全行车,未出交通安全事故,给予每月奖励100元。

  (21) 总务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公务派送校车事项规定

  (1)分配各部门使用的汽车,只配合使用部门的工作用车。与本校工作无关的用车,除指定专项用途者外,一律经总务部主管同意后使用,否则,由用车人员及司机共同担负经济责任。

  (2)车辆出外办事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特殊情况例外)填写申请派车单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交到总务处审批派车。

  (3)未经部门领导审批申请单,一律不放行。

  (4)本学校人员因公务用车外出办事必须有随同人员,达到二人以上方可申请派车,未满二人外出办公务一律不派车(财务例外)。

  (5)本学校教职工外出办公务的未能达到派车的人数,需要坐公共汽车报销车费,先经部门领导审核和总务部门审核必须说明事务,回校把车票上报校领导签名向财务部报账凭票实报实销。

  (6)财务部对不适当用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的用车和坐车,应坚决拒绝报销,并退回给当事人员用校车的追收车费。

  (7)休息日公务用车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派车。

  10、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总务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1、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主管。

  (3)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度

  1、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2、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企业的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持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经理/主管的安全职责

  (1)经理/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认真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本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及时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5)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防暑饮品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6)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组织本部门安全管理架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三)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5)发动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整洁。

  (四)车间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5)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五)车间安全员的职责

  (1)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车间主管、班组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搞好本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经常组织防事故演习。

  (3)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4)每天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负责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员工的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工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出详细记录。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清扫工作,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七)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定、

  (3)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修修。

  (4)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安全部门是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在事故预防工作方面的助手,负责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病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班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安全技术规程的熟悉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督促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8)制定年、季、月事故预防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9)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生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0)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1)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3、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4、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详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5、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1、经常性检查(如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附《5S/安全检查表》

  2、专业性检查(如设备操作、规章制度、电器设备等);

  3、部门自我检查:

  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边环境卫生、通道畅通等;

  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毒性等

  工具的安全性:注意工具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种使规定、操作方法等;

  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电器设备是否整洁完好,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4、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每月进行一次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自发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

  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分类:人身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外来暴力害安全事故;重大失窃安全事故。

  原则: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合理安排,保障生产。

  1、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要立即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触电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展开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出现昏厥情况的,要进行人工呼吸;机械造成的事故,要立即停止机器运行,造成外伤的要立即进行应急性包扎及止血。同时报告当值车间主管,车间主管报主管领导和管理部(或总经理),管理部(或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车辆并协同生产负责人将受伤员工送至临近医院救治,暂时找不到车辆时,要立即拨打120求救,如需住院治疗的,要安排好陪护人员,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

  2、重大火灾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应急性扑救,火势过大时,要及时撤离,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上报管理部(或总经理),管理部(或总经理)在接到报告后,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救火及各类财产的转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上报生产经理,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救护,先做临时性包扎或止血,同时安排车辆,送临近医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安排人员陪护,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生产经理及部门领导要速度赶到现场,组成临时指挥小组,全面组织救护工作。

  3、重大交通事故:员工在公司内(或公司附近)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上报管理部(或总经理),同时受伤人员不可随意活动,以免伤情扩大,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4、外来暴力伤害事故:若发生外来暴力事件时,公司每一个员工(包括保安人员)都有权力将之驱出厂外,并上报管理部(或总经理),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配合公安机关作好调查处理工作;若有人员伤亡时,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及时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

  5、重大失窃安全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失窃安全事故时,失窃部门要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部门负责人上报管理部(或总经理),在确定并非内部人员所为后,拨打110电话报案。管理部(或总经理)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6、救治地点(医院):重大伤情与劳动局工伤保险处联系并立即去市立医院就医。

  六、安全奖惩制度

  各部门负责人参照公司《奖惩制度》执行,监督部门:管理部。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管理部。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13

  1、严禁在宿舍内抽烟、点蜡,以免引发火灾。

  2、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现金要加密存入银行。

  3、严禁乱摸、乱动灭火器、供水阀门等消防设施。

  4、严禁乱接电源、插充电器、损坏插座及电源开关。

  5、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6、不上网吧、不逃夜。

  7、隔断玻璃门要轻推轻拉,当心玻璃。

  8、双休日及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

  9、严禁乱窜宿舍、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宿舍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10、值日生全面负责宿舍安全,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门窗,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责任。

  11、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或学校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14

  为确保学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二、其它安全制度:

  1、每天下午放学时,值周教师要管好校门口,护送乘车学生上车。

  3、下午放学,由各班主任负责让学生准时乘车。

  4、严禁补差过晚,谁补差谁负责护送学生。

  5、严格按学生骑自行车规定要求执行学生骑车,并得到家长的同意、签字。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4、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上班时间学生外出必须有老师条子门卫才可放行。

  七、集会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校长室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灭鼠、自然实验等可能触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十、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学校作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十一、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确保安全工作有台帐。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实行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5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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