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反思报告>自查报告>《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

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3-10-31 15:10:5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范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范文

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范文1

  一、自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等。

  二、检测依据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育苗技术规程》、《容器育苗技术》等正式颁布的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和良种审(认)定公告。

  三、自查内容及检测项目

  (一)自查内容

  1、林木种子、苗木质量状况;

  2、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情况;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制度的执行情况;

  4、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按《种子法》规定确定采种林和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告采种期的情况;

  5、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

  6、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或苗木进行质量检验,并向购种苗者提供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的情况;

  7、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8、林木种子产地情况。

  (二)检测项目

  林木种子:净度、发芽率(生活力)、含水量。苗木:地径、苗高、根系。

  四、自查结果

  (一)林木种苗质量状况。

  经过对5家苗圃场抽查,苗木苗批合格率为93%。

  (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档案情况。

  检查的5个林木种苗生产单位中,已经建立档案的单位5个,占100%。其中,档案内容齐全的单位5个,占100%。

  (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标签制度落实情况。

  应当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5个单位中,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5个,占100%;在检查的5个单位中,生产经营环节使用标签的单位5个,标签使用率达100%。

  (四)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按《种子法》规定确定采种林和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告采种期的情况。

  我县对香椿、楸、冰脆李等境内乡土树种确定了采种林,并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示了采种期。

  (五)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

  检查的9个树种(品种)中,列入主要林木目录的树种(品种)4个,通过审(认)定的林木良种数不清。

  (六)苗木质量自检情况。

  应当实行自检的5个单位中,实行自检的单位5个,占100%,5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均对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或苗木进行了质量检验,并向购种苗者提供了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

  (七)育苗种子来源情况。

  在检查的13个苗批中,使用一般采种林种子和采穗圃穗条育苗的苗批数为13个,占1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从抽查结果看,少数生产单位对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一)在苗木质量方面,个别苗木生产单位起苗时根系受到破坏,存在人为造成苗木质量不合格现象;苗木分级把关不严,将等外苗划入合格苗;圃地管理不善,育苗密度过大,杂草多影响苗木生长。建议加大苗木生产各环节的管理力度,确保合格苗木上山。进年来我县所育苗木大多为Ⅱ级苗,Ⅰ级苗的比重偏少,建议加强肥水管理,提高Ⅰ级苗的比重。

  (二)在档案建设管理方面,档案虽然齐全,但个别生产单位对档案建设重视不够,档案内容记载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无专人管理、保存凌乱。建议各生产单位加强苗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依。

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范文2

  根据《xx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20xx年12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由市林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对xx市林木种苗质量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抽查范围

  我市范围内各县、区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使用的林木种子及苗木;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全市各林木良种和采种基地、享受林木良种补贴的单位生产经营的种子及苗木;各种子经营公司经营的林木种子。

  抽查方式

  上述各单位按照《xx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采取随机抽查与定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抽查内容

  1、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2、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

  3、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

  4、采种林确定和采种期公告情况;

  5、20xx年春季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

  6、林木种子来源情况;

  7、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和良种使用情况;

  8、抽检种子情况,主要包括净度、发芽率、含水量;

  9、抽检苗木情况,主要包括综合控制条件、苗高、地径、根系。

  二、抽查结果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

  在抽查的15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中,具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15个,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率达到100%;抽查单位种苗标签制度执行率达到87%。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签的.制作格式和填写内容不全、不规范。

  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

  从抽检结果来,15个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种苗使用管理档案,档案建立率达到40%,较往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20xx年造林种苗生产、贮备及质量情况

  此次在全市共抽检了4个树种、4个苗批,主要树种有河北杨、刺槐、榆树、连翅等,合格苗批为4个,合格率100%。

  三、抽查情况分析

  此次抽查结果表明,xx市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在种苗许可、标签、档案等各项种苗管理各项制度执行较好,种苗质量也有了一定程度提高。但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档案记载内容不规范、缺少种苗自检记录、种苗种源不清、良种没有使用证明、种苗使用档案建立不完善等。

  四、意见及建议

  加强种苗执法管理队伍建设

  种苗执法管理队伍是种苗执法管理的前提,林业主管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培训,提高种苗执法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市种苗执法管理机构的基础设施薄弱,上级有关部门应加大投入,改善我市种苗执法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现状,完善设备,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加强对种苗生产经营相关规定的宣传

  本次检查中发现,一些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有关林木、种苗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主动性不够,今后应加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林木种苗质量的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种苗工作总结04-06

林木采伐申请07-06

种苗采购的合同12-14

种苗招标管理办法05-19

质量自查报告03-29

种苗买卖合同03-31

种苗供销合同04-02

林木转让合同03-29

林木采伐申请书05-16

林木买卖的合同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