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培训制度

时间:2023-11-19 07:33:4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培训制度【集锦8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培训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培训制度【集锦8篇】

卫生培训制度1

  为提升职工的自我庇护意识和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组织对职工举行职业卫生规矩、职业卫生学问、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规矩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学问,工作环境及危害因素,从事工种可能受到的职业危害。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职业卫生事故。

  二、培训对象与内容

  上岗前教导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必需人人接受就业前的职业卫生教导。

  2、就业前职业卫生教导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普通学问、职业卫生规矩常识、本岗位职业卫生防护学问。

  3、就业前职业卫生教导不合格,不能上岗作业.

  在岗期间教导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在就业过程中,必需人人定期接受本岗位职业卫生教导。

  2、就业中职业卫生教导内容包括:本岗位主要有害因素种类、浓度、本岗位的主要职业危害及其防护技术、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原理及其防护技术。

  三、教导周期

  1、重点有害作业每月不少于4小时。

  2、普通有害作业岗位每季不少于8小时。

  3、从事有害作业职工就业中教导考试不合格,限期一次补考,再次不合格者勒令停职学习直至补考合格。

  四、提升教导

  1、从事有害作业的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及至厂长,必需接受职业卫生提升教导。

  2、提升教导内容包括:特种岗位职业卫生教导、职业卫生预防技术教导、职业卫生规矩教导。

  3、教导周期:每年40小时。

  五、组织实施部门

  职业卫生教导由车间平安科负责教导材料、教案及教导工作实施的监督与检查。

卫生培训制度2

  1.员工须参与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举行体检。

  3.员工健康证办理须本人举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重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刻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刻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卫生监督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须常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状况举行检查,如有异样状况应准时上报。

  8.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平安、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别事由未能参与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支配时光为其举行“补课”。

  9.每年对员工举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学问培训,每年至少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10.单位结合时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时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学问培训。

  11.待聘人员参与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与卫生学问培训,考核成果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卫生培训制度3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需认识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把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状况、治理状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催促和支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职业卫生专业学问与法律规矩的教导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与学习讲座,以提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举行职业病防治的规矩教导和基础学问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仔细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矩、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需把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把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学问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需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规矩教导、岗位劳动庇护学问教导及防护用具使用办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修理前的职业卫生教导与培训,结合检修理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把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状况下的紧张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导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卫生培训制度4

  1、为规范本单位餐饮经营行为,提升从业人员互派南和服各水平,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方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的全部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仔细参与卫生学问培训。

  3、全部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头工作前必需由人事部举行基本的'卫生学问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4、餐饮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准时对在本单位从事分批时行卫生学问培训教导,并举行考核。

  5、卫生学问培训对象包括本单位和餐饮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普通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光应分离不少于20、50、15学时,以后每年复训一次。

  6、卫生学问培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卫生规矩、标准和卫生学问。

  7、餐饮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要做好参与卫生学问培训的人员考勤和课时记下,并对人员卫生学问把握状况举行常常性检查。

  8、对参与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由卫生督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对未参与培训或考核不合的人员应举行补训和补考,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9、凡在本单位检查和卫生监督部门检查中发觉卫生学问培训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与培训者,将依据本单位奖惩方法对法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举行处罚。

卫生培训制度5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需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规矩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仔细执行培训方案,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卫生学问、职业道德和法律、规矩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光分离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与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学问培训档案,将培训时光、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卫生培训制度6

  1、制定在职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方案,把人员培训纳入继续教导管理,并仔细组织实施。

  2、中心医务科负责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参与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或规划化培训,建立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3、中心医务科负责分批组织全部卫技人员参与县级以上卫生行部门认可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把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学问。

  4、实施医务人员轮训方案,每年负责选派部分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参与三个月进修学习。

  5、负责组织人员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政策管理、法律规矩、医德教导、诊疗护理规范和专业学问技能的培训。

  6、全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应达到每年继续医学教导要求的学分。

  7、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修培训档案,进修培训状况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

卫生培训制度7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必需了解食品卫生学问,小学必需对食堂从业人员举行卫生学问培训,确保小学食堂的食品卫生。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学问,增加卫生意识和平安法律意识。

  二、小学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举行卫生学问培训二次,做到时光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需乐观仔细参与培训,仔细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举行一次培训卫生学问考核,凡不及格者,举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小学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尝试卷收集好,收拾存档备案。

卫生培训制度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举行职业卫生规矩、职业卫生学问、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导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学问教导培训。

  二、教导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规矩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学问;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质基本学问与技能。

  三、教导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举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离为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厂级培训由厂职业健康平安科组织举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举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举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举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暂时工人,应举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举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导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举行一次职业卫生学问教导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举行一次职业卫生学问教导学习,并有教导学习记录。

  5、全部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光、日期、培训内容、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举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全部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状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8、未举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方案,落实培训经费。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方案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平安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举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导培训的其他规定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规矩、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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