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奖惩制度

时间:2023-11-26 07:51:40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社团奖惩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团奖惩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团奖惩制度

  社团奖惩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批准成立的合格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校规、章程、条例等办事,对于好的社团,给予奖励,对于有违例的社团,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批评惩罚。

  第二章评价

  第二条根据《社团评估细则》,每学年对所有社团进行评估并实行综合排名或分级。社团评优的.工作在社团评估的基础上展开。

  第三条凡学期末参加优秀社团评比的社团,必须报送相关的申请材料,没有报送材料的,一概不予参加优秀社团评比。

  第四条优秀社团的评选参照以下几个方面:申请材料与社团评估结果、公开答辩、网上投票,三部分的各个最高分与最低分之差的比例(权重)应为比例为7:2:1。

  第三章奖惩

  第五条依照该年具体评比办法,评选前若干名的社团,对社团及其社团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十佳社团”为评优结果前10名。

  第七条评比优秀的社团奖励办法如下:

  若社团递交了相关申请,向挂靠院系颁发“优秀社团指导奖”,并上报学校,作为院系的学生工作的加分依据。

  若社团递交了相关申请,向指导老师颁发个人“优秀社团指导奖”。若社团递交了相关申请,对社团负责人颁发“社团优秀负责人”等荣誉称号。

  申请“社团发展基金”,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将优先考虑。

  第八条对排名后三名的社团停业整顿甚至取缔。

  第四章权益

  第九条社团在报送社团资料时,如果有造假行为,取消其社团评估与评优资格,并给予一定处罚。

  第十条社团若有损害会员利益的任何行为,任何会员都有权向社团联合会监察部提交情况说明,以寻求帮助。社团联合会应为举报人保密,社团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报复,若有此事发生,经调查确认后,严格处理。第十一条其他惩罚条理参见《社团整顿与取缔办法》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各社团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学校各项法规规定及其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规定,社团联合会有权查封违章社团。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xxx学院社团联合会

  社团奖惩制度 篇2

  第一章评比制度

  第一条:总论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xxx学院社团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第二条:细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社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社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

  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组织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3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前期的策划与宣传详细及时有效酌情加3—8分,否则扣2—5分

  3、活动期间组织及人员协调顺利且有效,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酌情加3—8分,活动过程组织混乱,人员协调失当酌情减2—6分

  4、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并学校范围内影响极佳的,酌情加8—10分。

  5、活动后期的总结深刻符合实际者酌情加2—5分,否则减2—5分

  6、社团工作及活动策划有创新、有学院特色、有社团自身个性的加8—10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7、活动的动员人数超过八十人的,每20人加1分

  8、活动举办所有环节均无社联相关人员参与者,以上各项均按零分计算同时处以扣除总分3—10分的处罚。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3—5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5—8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2项活动,不足2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记录须上交社联备案(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2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应至少两周一次,如做到加2分。

  七、社团换届制度

  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院及其社联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3分。

  八、其他制度

  1、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活动总结、工作计划,不按时交者每次减1分

  2、学生社团出版刊物在院内外产生良好影响的。根据影

  响范围的大小酌情加3—10分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一条院团委每年在社团注册后,根据社团年度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学生社团进行年度考评,表彰先进学生社团,社团干部,社团成员。

  1、优秀社团(3个)

  最佳创新社团:最具潜力社团:最受欢迎社团:

  A、对于优秀社团将给予荣誉证书及200元现金奖励来推动社团更好的发展

  B、对于活动开展与举办享有社联优先帮助的权利2、魅力会长(2名)

  A、优秀会长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的奖品

  3、最佳社团委员(会员)5—10个。由社团内部评出并进行奖励

  4、优秀志愿者(院级优秀志愿者,协会内部)

  第二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联合会在院团委批准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予

  1、批评警告

  2、严重警告

  3、通报批评

  4、暂停活动限期整改

  5、取缔等处分。

  (一)社员登记上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30人的;

  (三)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四)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五)社团职能机构有严重违纪现象的;

  (六)社团内部财务制度混乱,不能及时上报帐目的;

  (七)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的;

  (八)活动范围、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九)开展活动不履行相应程序,擅自做主的;

  (十)不及时上报学生社团活动材料的;

  (十一)不及时上报学生社团组织结构变更,成员交替情况,擅自更名而不到社团联合会注册的;

  (十二)无故缺席社团联合会各种会议的;

  (十三)在学院范围内乱张乱贴宣传通知的。

  (十四)学生社团出版刊物违反《学生社团刊物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没收刊物、责令停刊整顿、取缔刊物、暂停社团活动限期整改直至取缔社团处分,并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

  (十五)社团职能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社团奖惩制度 篇3

  第一条

  社团财务状况纳入“优秀社团”考评内容。

  第二

  参照本制度,校团委、社团联盟将予以奖励、表彰,主要包括:

  一、分工明确,汇帐及时,账目清楚;

  二、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综合考察工作,并及时提供有效信息;

  三、工作态度良好,工作积极,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

  四、原始票据凭证保管完备,财务工作明晰。

  第三条

  参照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处,社团联盟将严肃处理:

  一、财务工作管理不当,财务混乱;

  二、不记账或以多种形式记账;

  三、账目模糊,原始凭证缺失;

  四、未能及时上交财务报表,或所交报表不符合要求;

  五、社团内部人员私自挪用公款;

  六、虚开发票,虚报数目,造成社团资产流失。

  第四条

  各社团必须配合社团联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财务核算,对不予配合的.,社团联盟将严肃处理。

  第五条

  凡社团收取费用或获得赞助,未向校社团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给予社团通报批评。

  第六条

  对严重存在财务问题的社团,一经检举发现,给予以下处理:

  一、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二、暂停活动审批,责令限期整顿;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善的,由学生社团联盟进行强制清算整顿,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经学生社团联盟常务委员会决议通过,上报校团委注销该社团。

【社团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社团奖惩制度_社团奖惩制度范文04-01

社团奖惩制度范文11-20

社团内部奖惩制度05-08

质量奖惩制度_质量奖惩制度范本04-01

公司奖惩制度_公司奖惩制度范文04-01

保安奖惩制度_保安奖惩制度范文04-01

部门奖惩制度_部门奖惩制度范本04-01

科室奖惩制度_科室奖惩制度范本04-01

社区奖惩制度_社区奖惩制度范本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