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18 08:08:1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优选)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档案管理制度(优选)

  档案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如OSHA 统计分析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 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4.3.2管理手册由生产部负责编制;部门各过程管理类文件(管理过程的程序、规定、表格)由过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

  4.4进行编写

  4.4.1按照体系文件编写的格式要求进行文件编写。文件格式基本内容:

  a.目的:明确编制本文件要达到的目的

  b.范围:本文件使用的范围,包括活动范围、职能范围和管理范围

  c.定义:需要对使用人解释的术语或词汇

  d.职责:本文件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包括本文件的责任部门

  e.程序/规定内容:针对各项活动提出具体的要求、职责、时限

  f.相关文件:编制本文件所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

  g.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

  h.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i.文件概要/流程:规定类文件的概要及程序文件的流程图

  4.4.2文件的编号按如下要求:

  记录编号

  文件层别号

  文件类别(AQ)

  公司代号JP

  其中:序号为阿拉伯数字,如:01,02,03 等;

  文件类别为:管理手册用01标识,程序文件用02标识,公司级管理性制度用03标识,部门自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用部门拼音首字母组合标识,如生产部用QG标识。

  例子:

  文件编号:JP-AQ-020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程序》

  表格编号:编号JPL-AQ-0201/01(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其中01表示对应程序的第一张记录。

  所有文件(包括表格)必须有版本标识,如有文件更新,版本随之更新。

  4.5评审和审批

  4.5.1文件评审。文件由编制人在文件原件编制人栏中签字,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再送交

  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由部门主管确定会签部门的数量),并由4.5.2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或部门),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4.5.3文件审批权限。

  a.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b.过程管理文件(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c.技术类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等、产品标准由技质部主管审批。 d.各部门内部适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6发放控制

  4.6.1生产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4.6.2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产部,生产部保存文件原件。

  4.6.3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4.7使用控制

  4.7.1生产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电子版文件。

  4.7.2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8文件更新

  4.8.1文件更改时,由过程管理部门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原件一份、电子一份)、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同时更新《文件控制清单》,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4.8.2当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因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需要进行修改,由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提出

  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9安全记录管理

  4.9.1建立记录清单

  安环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

  4.9.2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

  4.9.3收 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4.9.4储存、保护

  4.9.4.1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对于电子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

  4.9.4.2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4.9.4.3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

  4.9.5处 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AQ-0202/01文件控制清单

  AQ-0202/02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AQ-0202/03文件更改通知单 AQ-0202/04安全记录台帐 AQ-0202/05评审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 篇2

  档案库房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限制和克服不利于档案安全的因素做到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便于档案的提供利用。

  一、 档案专用库房箱柜、设施、装具及防护措施腰腹和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库房内箱柜的摆放、案卷的`存放要从左至右,规范有序,有固定位置,存取方便,并有箱柜、档案示意图。

  二、 库房设有保险装置: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晒、防污染。灭火器要放在显著位置,易取易放。根据需要配备加湿器、去湿器、吸尘器、空调设备和计算机等设备。

  三、 每日坚持库房温湿度记录,并采取必要措施调节库房内温湿度。温度和湿度分别控制在14-25度和45-60%,利于提高各类档案的保管质量和寿命。

  四、 每年检查箱柜内防虫药品,及时置放,每周进行卫生扫除,保持整洁。

  五、 库房内外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任何人不准在库房内吸烟。

  六、 库房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如工作需要进入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一同前往。

  七、 每日下班时做好安全检查,关窗、断电、锁门,节假日贴好封条。

  档案管理制度 篇3

  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存放的重要场所,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储存和安全,为强化对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档案室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

  2、档案室柜具要编制顺序号,排列整齐,便于工作。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要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4、注意档案室内外的温、湿度,定期分析、积累资料,要根据室内外的温、湿度情况,随时通风,除湿降温。

  5、档案室要有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械,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及其它物品。

  6、室内要经常打扫,柜具要定期擦拭,随时放置防虫、防鼠药品,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7、对档案资料的借出归还,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

  3.1. 安全档案文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对安全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2. 公司行政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内容

  4.1.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4.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1.3. 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1.4. 安全生产、总结、报告等。

  4.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4.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4.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4.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4.2. 归档流程

  4.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4.2.3. 公司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4.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4.3. 档案保管

  4.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4.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4. 档案借阅

  4.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4.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4.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4.5. 档案保密制度

  4.5.1.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4.5.2.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将秘密档案带出库房或给无关人员查阅;

  4.5.3.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信件中泄漏公司机密;

  4.5.4. 入库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核对。外借档案,及时催还;

  4.5.5. 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4.5.6. 严禁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卖档案文件资料,销毁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鉴定销毁制度;

  4.5.7. 提供利用档案,要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注意保密;

  4.5.8. 进入档案室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6. 档案保存年限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4.7.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公司行政管理部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5.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6

  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因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网络上报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应注明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档案管理制度 篇7

  一、为了真实记录驾驶员安全行车和参加的其他安全活动正确考核和奖惩驾驶员以及年度审验、安全教育、分析交通事故规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驾驶员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应具有如下真实记录内容:

  1、驾驶员登记资料;

  2、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记录;

  3、驾驶员违章、肇事记录;

  4、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记录;

  5、驾驶员奖励和惩罚记录;

  6、驾驶员审验记录;

  7、驾驶员心理、生理检测(包括生物节律)及健康状况检查记录;

  8、对驾驶个人和所驾车辆安全记录。

  四、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的格式由企业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并装订成册。

  五、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由安机科资料员负责保管和填写,并统一保管。

  六、安机科资料员在填写安全技术档案时要及时,准确和连续完整,使驾驶员的安全技术档案发挥应有的.作用。

  档案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为保证各类档案完整性、规范性、安全性,结合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和xx市档案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档案工作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依据本制度履行管理职责,人员名单报总部政务处备案。

  归档范围实行确认制,即档案部门首先根据办事处的权责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起草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经与各部门讨论修改,并呈办事处领导审核确认后,形成《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档案部门以确认通过的归档范围作为各部门档案收集是否齐全的依据。《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详见附件。

  (一)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为原件,一般一式一份(套),因故无原件的可将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归档。

  (二)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即按照归档范围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全部归档。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即每件文件材料的正文与附件、正文与定稿、请示件与批复件、转发件与被转发件、荣誉档案与说明荣誉档案的通报等文字材料、纸质件与电子件完整。

  (四)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即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签署和用印符合文书工作规范,纸质件与电子件内容相符。

  (五)归档文件的载体材料和书写材料须符合耐久性要求,如有装订应使用不易生锈的装订材料。

  (六)归档文件材料应事先经由各归档部门进行初步整理,依次编订件号和页号,并填写《档案移交清册》。

  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和目录后归档;声像档案归档前,应由归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载体清洁、耐久和内容真实、可读,归档的数码照片要求是精度在300万像素以上的JPEG或TIFF格式文件,音频材料为WAV或MP3的格式文件,视频材料为MPEG或MPEG-2的格式文件,并附相关文字说明。

  档案由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归档时间实行定期归档与随时归档相结合的原则:

  (一)党群工作、经营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第二年一季度向档案部门移交。

  (二)科研开发、项目建设文件应在项目鉴定、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向档案部门移交。

  (三)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载体形式的文件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或与相应内容的纸质载体归档时间一致。

  (四)办事处取得的各类证照由本单位证照部门负责保管、统计和利用。

  (五)部分专业档案(如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由相应部门单独负责归档管理,一般随时归档。

  档案部门对接收的文件进行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文件退回原部门重新整理。符合要求的文件,交接双方在《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字,该表一式两份,归档部门和档案部门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一)以“件”为单位整理,一般每份文件材料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

  (二)以“案卷”为单位整理,在按件整理的基础上,综合管理类档案按职能进行组卷;科研开发、项目建设档案按课题或项目分专业、分阶段进行组卷;设备仪器类以单台(套)设备仪器组卷,随机文件较多时可按照部件、组件分别组卷。

  (一)凡是反映办事处主要战略发展、经营管理、行政管理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办事处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保管期限为30年。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办事处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保管期限为10年。

  根据文件内容,档案的密级一般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普通,其中涉及中国华信利益的商业秘密档案划分为核心商密、普通商密。

  当年办完的文件应当年立卷;跨年度的请示、批复,来函、复函应一并归入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归入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入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条约、条例、规章、制度等归入公布或批准年立卷。

  (一)归档文件一般按类目体系及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带文号的公文、纪要、简报等文件材料按文号排列;成套性文件材料集中排列,如会议材料、统计报表、大事记等;单份文件排列顺序为: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

  (二)归档文件如需装订,需注意装订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装订方式应能较好地维护文件的原始面貌,装订时,将件内的各页按一定方式对齐,采用左上角装订的,应将左、上侧对齐;采用左侧装订的,应将左、下侧对齐。

  编写页号以独立案卷为单位,每卷单独编号,单面文件材料编在页面右上角,双面文件材料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编在左上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上角,编写页号从“1”开始;案卷封面、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1、办事处档案按照总部规定一级类目分为以下几大类:

  党群工作类[01]、行政管理类[02]、经营管理类[03]、生产技术管理类[04]、产品管理类[05]、基建类[06]、设备仪器类[07]、会计档案类[08]、人事档案类[09]、特殊载体类[10];

  2、二级类目编号方式与《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表》中的二级类目序号一致,如“1、2”、“1、3”等。

  机构代码具有唯一性,一个代码对应一家公司,由总部办公厅统一编制。机构代码不随公司更名而改变,如办事处注销,其代码也不再重复使用;

  保管期限以英文大写字母进行标示,即A:永久;B:30年;C:10年;

  类目号包括各级类目,一级类目以外的各级类目编制、档号中体现几级类目,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件号(流水号)为文件排列顺序号。档案号中件号是单件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内的排列顺序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4位的,前面用“0”补足,如“0026”。件号原来为3位,现在统一为4位。

  根据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xx),修订编制格式,具体调整为下列样式:

  1、归档文件经过整理编号后,应在每份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

  2、归档章设置机构代码、年度、保管期限、机构或问题(即类目号)、件号、页号等必备项,规格一般为长45mm、宽16mm,分为均匀的六格。归档章在使用中,外框颜色一律使用红色,归档章内容,颜色一律使用黑色。样式如下:

  文书档案盒背脊填写方式与归档章填写方式保持一致,起止件号填写档案盒内起始与终止的件号,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一)根据盒内文件排列顺序依次编制《归档文件目录》,一式两份(一份随卷,一份单独存放备查)。

  (二)填写《盒内备考表》,简要说明盒内文件的件数、页数,以及整理、保管和利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文件缺损、字迹褪色、借出、销毁等,每次说明的内容经办人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三)依次将《归档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盒内备考表》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与盒脊的相关信息。

  (四)档案存放应依据档案载体选择档案柜架,普通档案装盒上架的排列方式为应自上而下、从左往右;底图不宜折叠;磁性载体应选择防磁装具;重要档案应异地备份。

  对已到和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工作人员编制《档案鉴定清册》,并向公司有关领导提出鉴定申请。鉴定工作的内容主要有:

  成立专门的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档案工作人员、归档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和办事处相关领导组成,负责指导、监督档案保存价值鉴定工作及对档案的存毁作出决定。

  (二)全面分析文件各方面特征,把握被鉴定文件、材料与其他文件、材料的联系。

  (三)要研究办事处长期发展的需求,用发展的观点去预测被鉴定文件、材料的价值。

  (一)经过鉴定小组鉴定后,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方可进行销毁。

  (二)档案的销毁、修改保管期限或密级均要在《案卷备考表》中注明,对需销毁的档案要下架存放1—2年,确无异议的,可实行销毁。

  (三)需销毁的档案送指定的造纸工厂销毁或在固定的安全场所销毁,特种载体的可以采用物理删除、格式化或焚烧的方式处理,销毁现场应配备两名以上监销人。

  (四)待档案完全销毁后,必须在《档案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的字样和销毁日期,并由监销人签名后,方可离开现场。

  (一)档案利用是指查阅、复制、抄录和借阅公司档案室所保管的档案。

  (二)原则上只供办事处内部的在职员工利用,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本办事处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

  (一)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审批单存根由档案部门保管,借阅单在档案归还后由借阅人保管,作为已归还档案的凭证。

  (二)借阅本部门普通档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借阅其他部门经办的'普通档案,须经档案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借阅机密档案需经办事处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绝密档案需办事处总经理签字同意。

  (三)手续齐全后,借阅人将《档案借阅审批单》交由档案工作人员,再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后方可借出。

  原则上借阅的档案应在当日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在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时预计归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

  (一)积极配合各单位借阅档案,主动告知借阅注意事项;

  (三)档案出借时,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该表也可作为统计档案利用率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事处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十四条借阅、查阅涉密档案,应严格履行领导审批、本人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利用涉密档案者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将档案带走或转借他人,禁止携带档案外出。

  第二十六条涉密档案一般不得复印、摘抄,如确属正常工作需要,需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二十七条档案收回后要及时入柜加锁,不得在外存放。

  第二十八条保密期限已满的档案,要及时解密,积极提供利用。

  第三十条档案工作人员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损失。

  第三十一条档案统计就是指运用一系列专门的统计技术与方法,对档案工作领域中的种种现象、状态、趋势等进行量的描述与分析研究,为企业工作决策提供坚实可靠地数据支持。

  第三十二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账,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库藏情况、年度入出库情况、档案利用情况、档案专兼职人员情况、档案设施设备情况、档案销毁情况等。

  第三十三条档案统计工作应保持连续性,坚持可量化原则、科学化原则、真实性原则。

  第三十四条统计对象应选择足以反映企业档案工作整体状况的基本方面和关键性因素。

  第三十五条具体统计项目的设置、统计方法的使用应力求统计对象有精确具体的描述。

  第三十六条根据办事处档案工作量、工作周期、机构状况适当控制统计工作的规模、类型及频率。

  第三十七条档案库房只限于档案部门人员进出,其他人员如需进库房须经档案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部门人员陪同。

  第三十八条库房大门及各档案室、资料室门,存放重要材料的橱、柜等应随时落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存放在规定地点,不得携带出库。

  第三十九条控制库房温湿度,对温湿度的变化情况,每天早晚各一次进行统计,以便掌握库房温湿度的变化规律,将库房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的范围之内。

  第四十条新接收入库的资料经消毒、除尘后方能入库,严防将蛀虫霉菌带入。

  第四十一条对库房调温、吸湿、通风、警报、防火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养,每年霉雨季到来之前要做一次大检查。

  第四十二条库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严禁将易燃、易爆、挥发性、腐蚀性物品带入库房,每天下班前应关好库房门窗,切断库房电源。

  第四十三条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资料无关的其他物件;除尘与防尘相结合,坚持每月小扫一次,每季大扫一次,经常检查加添预防虫害的药品,保持库房的整洁。

  第四十四条每年对库房案卷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任何调整、变更需要经综合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9

  物业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意义

  (二)文件档案的类别与形式公司文件档案包括以下各类别的书面文字形式、磁卡和电脑存藏(硬盘存藏、磁盘存藏)形式。

  1.公司法律文件:公司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企业代码、银行税务登记等2.公司董事会文件:董事会构成、股本构成、董事会决议、记要等3.公司管理制度:公司运营、行政、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文本、流程4.公司财务资料:各类总、分帐册、报表、单据、凭账、报告等

  5.公司人事薪资:人事结构、录用考核文件、薪资结构、薪资表、奖金计划及分配记录、奖惩记录、保险计划及记录《劳动合同》等6.公司经营策略规划:客户需求分析、市场分析、各种调查分析、营销策略、公关网络、实施计划等7.公司客户名册:客户名册、服务合同、协议、策略联盟协议、客户拓展、防谈名册及记录等8.公司业务文件:公司各项对外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流程、文本及有关方法培训资料、报价体系等9.公司客户服务文件:服务过程中与客户沟通产生的往来传真、往来函、建议书、分析底稿、调查底稿、客户提供之资料等10.公司客户档案:已结案客户的完整档案,包括客户服务资料及公司各种服务文本、方案、策划、设计成果等

  11.公司专业资料:公司搜集的各种业务文本、流程、制度、企划书、顾问服务理论、方法、同业服务成果、各类行业资料、公司由政府主管部门获取及购买的政策法规、公司各类剪报等

  12.公司图书、杂志:公司由公开发行系统购买、订购的各种图书、杂志

  13.公司日常行政文件:日常通知、备忘、报告、批复、外来文函

  14.公司宣传资料:公司对外宣传广告用之公司介绍、业务介绍、互联网主页介绍等。

  档案管理制度 篇10

  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2、会计凭证每月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一次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3、各种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封签处签名或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该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会计档案必须专人专室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交档案室保管。

  5、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要拆封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参加。

  6、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7、本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科科长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

  8、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主管校长同意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

  9、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包括传票和汇总表)、总账、明细账、会计移交清册应保存15年,现金、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决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单位的会计月、季度报表保存5年。

  10、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鉴定,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室批准后,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未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永久保存的资料,在销毁时应当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强会计档案科学管理。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泄密。同时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烂。

  档案管理制度 篇11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档案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对各项工作中形成的记录、科技资料、往来文件(书)档案进行控制,为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工作符合要求提供证据,为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二、范围

  2.1适用于质量控制和检测活动中的各种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各部门间的往来文件的归档管理等。

  三、职责

  3.1质控部办公室人员负责往来文件收集、立卷及各科室立卷的保管;负责在岗人员的人事、业绩考核资料的立卷、归档管理。

  3.2各科室负责与其相关的往来文件、仪器设备等资料的收集、立卷。

  3.3财务人员负责会计帐册、报表的立卷、归档管理。

  3.4宣传人员负责影像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

  3.5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会同有关科室设计和统一质量记录、技术记录的格式及健康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做好质量体系活动与技术运作中形成的各类记录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保管。

  3.6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档案室保存档案的借阅。

  3.7质量主管组织评审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格式并批准实施。

  3.8各科室在质量活动和技术运作时,按要求填写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做好各类记录的收集。

  3.9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室记录的预立档和移交。

  3.10技术主管批准到期记录(档案)的`销毁处理。

  四、程序

  4.1记录格式的确定

  4.1.1技术记录的格式可由各科室设计,各科室负责人审核。

  4.1.2质量记录的格式由质量管理人员组织设计,经质量主管审核。

  4.1.3质量主管组织评审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格式,并批准实施。

  4.1.4所有经批准受控的记录格式由质量管理科统一编码标识,编制记录清单,并发布使用,非受控表格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投入使用。

  4.1.5在评审和使用过程中发现记录格式不适用时,由使用部门修改或修订,经相应审批后发布使用。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发放新的格式表。

  4.1.6上级部门规定的记录格式直接采用,并将其编码列入记录清单。

  4.2记录的内容要求与改进

  4.2.1格式栏目中所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满足信息足够的原则,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有关技术骨干对记录格式的必要性、充分性和可追溯性进行评定,并随着实践不断改进完善。各科室应有记录格式的控制清单,在批准起用新格式时,原有的格式应予以废除停用。

  4.2.2原始记录要包含有足够的信息以保证检验工作的可复现性。检验原始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样品受理编号、收检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批号、检验项目、检测依据、器材记录、环境条件记录、检验起止日期、检验结果及导出数据、检验人员和校(复)核人员签字等。

  4.3记录的填写

  4.3.1各科室负责人应根据以上职责和“记录的管理流程”(附后)要求认真做好本科室各项工作记录填写的组织、管理工作。

  4.3.2记录填写应及时、正确、真实、齐全、清晰、明了,不得用铅笔填写。

  4.3.3记录上必须有记录人的签名,有审核、批准要求的,相应的签字人应按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审核、批准、签字。

  4.3.4检测的技术记录要记录技术操作的过程及结果再现所需的足够信息,注意详细记录每次测定条件和环境条件,不得遗漏。检测的原始记录中有检测人、校核人的签名。

  4.4记录的更改

  4.4.1当记录中出现差错时,应遵循记录的更改原则:被更改的原始记录仍必须清楚可见,不允许消失或不清楚(采用“杠改法”),更改后的值(或文字)应在被更改值(或文字)的右上方,并由检测人在改正的内容旁签名或盖章。

  4.4.2如需改正的数据或文字篇幅较大时,可将其划框线,中间划一横线,在方框的右上方标识“作废”两字,由改正者在改正的内容旁签名或盖章。

  4.4.3电子存储记录更改也必须遵循上述更改原则,以免原始数据丢失或改动。

  4.5记录(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4.5.1本单位的记录、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即由档案室和各科室分别存档。

  4.5.2记录要定期收集、归档。原始记录随存档检验报告归档。年度办理完毕的文件、记录资料由科室兼职档案员收集、立卷,科室负责人审定签字;记录档案卷宗上应有该记录的标识、记录的名称及代码、归档日期、保存期限等内容。质量管理主管负责质量体系文件、检验过程资料的收集编目和归档。

  4.5.3各科室的质量记录由本科室人员收集,本科室兼职档案员每季度收集汇总一次,按记录内容分类编目,年末进行预立卷后,凡重要的质量控制或涉及质量控制的法规文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于规定时间交档案室归档。

  4.6记录的保存和管理

  4.6.1档案管理员注意对各类记录进行分类编目、装订保存,按“年度---科室---保存期限分类法”进行排列和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和《收发文本》。由办公室主任、档案员及有关科室负责人根据档案内容确定保管期限。记录、档案的保存期一般为五年,特殊情况需长期保存的另立册存档(如仪器档案、人事档案、图纸等);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档案,由保管人造册,列出销毁清单,科室负责人审核,报技术管理层批准后销毁。

  4.6.2档案保存室的环境要适宜,能防盗(铁柜、铁门、铁窗)、防火、防、防鼠、防光、防潮、防霉。对损失或变质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修复或复制;设置记录档案框架。

  4.6.3记录档案应存放有序,便于存取、检索和借阅。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制度,执行相应的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程序

  4.6.4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硬盘、光盘不受损坏,确保记录完整。

  4.6.5档案员要及时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档案统计登记表》报上级部门。

  4.7记录(档案)的借阅

  4.7.1对一般档案,人员对记录(档案)的检索和借阅需经相应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同意,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和借阅本专业范围的业务档案,受控文件资料借阅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7.2外部人员查阅或拷贝记录(档案),质量档案须经质量管理科负责人批准,其他档案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所有记录(档案)只可就地查阅,不予外借。

  4.7.3工作人员借阅档案资料应先提出申请,经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借阅与本人目前从事专业有关的资料。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好档案资料,发现有损、撕、涂改或泄露档案内容者,档案管理者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4.8记录的清理、处置和销毁

  4.8.1办公室主任(或科室负责人)会同档案员对保存期满的档案(记录)进行审阅,有价值的档案继续保存,确认无需保存而又不能外泄的档案填写《档案销毁清理册》报技术管理层审批同意后,由规定机构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 篇13

  1、设备技术档案由工程部专人负责,酒店所有设备均建立技术档案,按设备种类,按时间顺序存放。

  2、设备建档酒店所有设备均分类,分部门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出厂合格证,检验单,安装质量检验单,试车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改进安装记录,运行日志等。每种设备的各种档案内容分别按记录种类和时间归档编号以便查找。

  3、设备图表设备图表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动力设备与管道配管竣工图,给排水系统分布图,供电线路图,自动消防报警系统分布图,设备零件组装与特殊加工图等。这些图均分类编号,归档管理,供设备维修管理人员查阅。

  4、设备运行日志包括:配电室运行日志,锅炉运行日志,空调制热或制冷运行日志,空调区域温度,湿度巡检记录。这些报表日志使用记录完毕后,统一交工程部存档管理。

  5、技术档案借阅工程部各种技术档案建立后,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经档案主管人员统同意方可借阅。

  档案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

  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淸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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