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停车制度>《南京市停车管理规定

南京市停车管理规定

时间:2022-03-29 21:04:05 停车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南京市停车管理规定

  为规范南京市的停车收费管理,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南京市停车管理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停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向社会提供停车管理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 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道路停车泊位、占用公共资源的停车场(存车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不包括机械和自走混合的、配建的)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它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道路停车泊位、停车场、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和存车处以下简称为“停车场(处)”)。

  第四条 停车收费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五高五低”差别定价政策。

  第二章 停车收费管理

  第五条 停车收费按区域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包括:(1)新街口区域(华侨路、长江路、洪武北路、洪武南路、淮海路、石鼓路、螺丝转弯、汉中路、慈悲社所围合的区域内);(2)夫子庙区域(平江府路、建康路、升州路、中华路、长乐路所围合的区域内);(3)山西路区域(山西路、湖南路、中央路、中山北路、大方巷、江苏路所围合的区域内)。

  二级包括:上述一级区域外,建宁路、北安门街、明故宫路、御道街、光华路、大明路、集合村路、应天大街、燕山路、江东门西街、江东中路、江东北路、三叉河桥、热河南路、热河路所围合的区域内,以及4A级旅游景点。

  三级包括:上述一级、二级区域外,江南八区范围内。

  第六条 停车收费实行计时收费或计次收费方式,由物价部门核定停车收费标准。

  白天和夜间的时段划分:白天时段为8:00至20:00,其它时间为夜间时段。车辆进入停车场(处)15分钟后开始计费(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除外)。

  (一)计时收费。计时收费停车场应当安装经验收合格的计时收费系统。

  (1)白天时段以15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15分钟的按15分钟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夜间时段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2)白天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一律按6小时收费(一级道路停车泊位除外);

  (3)停车时间横跨两个时段,按两个时段标准分别收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4)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1)、(2)、(3)规定重新计时收费。

  (二)计次收费。

  (1)按照白天和夜间时段的收费标准分别实行计次收费;

  (2)停车时间横跨两个时段,其中有一个时段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含2小时),按进入停车场时段的收费标准一次收费。

  第七条 车辆维修单位的停车场,对承修期间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但对承修的车辆修复后,车主不按告知时间取车,致使车辆滞存在停车场,按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 保管的事故车辆按照停车场收费等级的计次标准收取停车费,收费最高不得超过三十日。暂扣的违法车辆不得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由暂扣行政机关支付停车费。

  第九条 对于停车资源紧张、停车矛盾突出的居民小区,经公安部门批准可在周边道路设立停车泊位,附近居民车辆凭有效证明享受优惠政策,具体操作细则由各区政府制定。

  第十条 三级区域驻车换乘停车场对小型车停车换乘实行包月的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向社会开放的商住楼(含综合楼)的配套停车场,对商用业主在规划车位配建范围内按本规定包月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包月方案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大会制定。

  第十二条 下列情况免停车费:

  (一)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含武警车辆);

  (二)车辆进入停车场(处)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除外)。

  第十三条 凡申报收取停车费的停车场(处)必须向物价部门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停车场简图、产权证明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办理停车收费审核手续、《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

  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须向市物价局提供《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停车费备案表》、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停车场简图、产权证明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办理停车收费备案、《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

  第三章 停车收费监督

  第十四条 停车场(处)应在入口处和缴费地点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牌应标明: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地点、泊位总数、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牌编号、行业主管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以及价格举报电话。明码标价牌由物价部门统一监制和编号。

  第十五条 停车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停车收费主体、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动,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许可证》应按时参加年度审验,经审验合格的,由物价部门加盖年度审验章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 停车收费人员实行《收费员证》制度。

  收费人员必须佩戴市物价局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持证收费。

  收费员实行定岗定位,收费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员证》变更、注销或新增手续,《收费员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七条 停车收费必须使用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有效票据,实行收费给票和一车一票的制度。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擅自对外收取停车费的;

  2、不按核定的等级和标准收费,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的;

  3、未公示停车收费标准的;

  4、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机场、火车站设立的停车场、5A级旅游景点的停车场和其它特殊停车场的停车收费另行规定;重大活动、重点地区的停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临时停车收费政策。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停车收费按《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管理规定》(宁价规[2009]312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施行前有关停车收费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下一页更多精彩“停车管理规定范文”

  停车管理规定范文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场内交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员工车辆停放指定车位及区域:

  员工食堂正面、侧面停车位,1#、2#仓库旁停车位,C栋宿舍区停车位及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右侧顺序停放。

  二、管理细则:

  1. 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球会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球会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 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 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球会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物业管理部。

  2.物业管理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物业管理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球会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物业管理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物业管理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四、其他:


【南京市停车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车库停车管理规定04-17

企业停车管理规定04-17

地上停车管理规定04-17

静态停车管理规定04-17

学校停车管理规定04-17

小区停车管理规定04-17

军车停车管理规定04-17

车辆停车管理规定04-17

停车费管理规定04-17

厂区停车管理规定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