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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时间:2022-05-02 01:58:07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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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

全乡小学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

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2、教师在本人职责范围内,或学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时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完成,造成学校工作受严重影响者,每次扣5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案》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4为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

鼓励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乡中心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制度由教代会通过后生效,细则修改由校务委员会提出,经2/3代表签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细则2016-04-25 19:26 | #2楼

一、考核对象

凡在本校受聘的教职工均应参加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大部分。

(一)德(15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下列情况在基础分内予以扣分:

1、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政治业务学习(请假不能参加的每次扣0.1分)或校内集体活动每次扣0.5分。

2、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1分,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的扣2—5分。

3、不按程序进行上访或在校内外及网络媒体等制造谣言或传播谣言的每次扣2分。

4、班上出现安全或其它重大事故责任人不积极处理的扣2—5分。

5、乱收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2分。

(二)、能(20分)

1、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学年内完成规定学时的教育任务加2分。每少一个学时扣0.2分。

2、听课满10节以上记2.0分,少一节倒扣0.2分。分配指导实习生一人加记0.5分。

3、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优质课等,获校、街道、区、市、国家一等奖分别计0.6、1、2、4、6分,二、三等奖相应级差分别少0.2分、0.3分。取考核年限最高一级,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最低奖的分值。

4、承担教研教改实验课题的主研人员,每期有实验课题计划、总结,按校、街道、区、市、国家分别计1、2、3、4、5分。取考核年限最高一级,同等级课 1

题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的分值。

5、教育教学经验论文,交流发表获奖,校、街道、区、市、国家级一等奖分别计1、2、3、4、5分,二、三等奖相应分别减0.2、0.5分。娱乐性报刊发表不计分。以上各项均取考核年限内最高一级,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最低奖的分值。

6、教师个人获荣誉奖(含教师参加非赛课类竞赛获奖),校、街道、区、市、国家一等奖分别记1、2、3、4、5分,二、三等奖相应减少0.3、0.5分。统计考核年限最高一级,未设奖级的按一等奖计,设奖级则按对应奖级计算。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最低奖的分值。

7、集体荣誉称号:校、街道、区、市、国家一等奖分别记1、2、3、4、5分主要负责人与主要业绩教师记分比例为2.5:1.5。

(三)、勤(20分)

1、全勤的加1分。病假从累计第5天起,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3分,哺乳假每天扣0.1分(法定假期不扣分)。旷课一节扣5.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扣分不超过10分。

2、法定假期内提前回校上班的,每一天加记0.1分,最高加记1.0分。

3、病假累计6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四)、绩(45分)

1、备课笔记检查评比,获学校一等奖的每人每次加1.0分,二等奖的加每人每次0.8分(累加分值不得超过3分)。

作业(含家庭作业)不批改的一次扣0.5分,作业批改极不认真的一次扣 0.2分。

2、班内每出现一个流失生,班主任扣2.0分,科任教师扣1.0分。

3、班内转出学生或学生家长对所任语数教师进行等级评定,一个优秀加0.4分,合格不加也不扣分,不合格一个扣0.4分,考核年限内累计。

4、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或活动取得一、二、三等奖分别计:校级0.5、0.3、0.1分;街道级0.7、0.5、0.3分;区级1、0.8、0.5 2

分;市级2、1.5、1分;国家级4、3、2分。取考核年限最高一级,同等级奖两个或两个以上每多一个加该级奖分值的三分之一,但累加分值不能超过上一级同等奖的分值。

5、教学效果(35分,其中平均分占20分,及格率占15分。),考核年限内计平均数。

教管中心及以上组织的考试科目,平均分和及格率达到上一年同年级同学科全教管中心的80%视为达标。

平均分得分,本学科与上学年对应学期年级学期学科比较,达到全教管中心平均分的80%得满基数分,平均分超出在15.0分以内,每分加0.2;平均分超出在15.0—18.0分以内的,每分加0.25;平均分超出在18.0—20.0分以内的,每分加0.3分;平均分超出在20.0分及以上的每分加0.35分。平均分得分总加分部分不得超过7.5分。

及格率得分,本学科与上学年对应学期年级学期学科比较,达到全教管中心及格率的80%得满基数分,平均分超出在15.0%分以内,每个百分点加0.15;及格率超出在15.0—18.0分以内的,每个百分点加0.2;及格率超出18.0—20.0分以内的,每个百分点加0.25分;及格率超出在20.0及以上的每个百分点加0.35分。及格率为100%直接加5.0分。及格率得分总加分部分不得超过5.0分。

6、下列情况在考核总分内扣分:

党、政警告处分的扣20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1)、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德”的考核得分低于百分之六十的;

(3)、教学五认真的考核得分低于百分之六十的;

(4)、旷工二天以上的;

(5)、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况之一的;

(6)、其它规定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三、考核办法

考核按百分制计分,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助的办法进行。

1、指标分配

语数老师所占优秀名额为学校优秀总名额的60%,非语数老师所占优秀名额为学校优秀总名额的40%。(名额采取四舍五入法计算)。语数老师名额中班主任和非班主任各占50%。(名额单数时向班主任老师倾斜)

2、自查自评

教职工对照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填报《考核自评表》。

3、校评

本职工作和工作效果由学校年度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全面检查,量化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聘任的依据。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细则2016-04-25 10:41 | #3楼

为了严肃认真的做好我校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甘州区人事局、教育局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副校长担任,成员有校委会部分成员(指定与选举产生)及教师代表组成。

二、考核对象

1.我校正式在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2.当年参加工作的只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三、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1.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当年被、市政府以上行政单位评为先进集体后,优秀比例可提高到百分之十五(去尾法)。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采取量化考核为主,民-主测评为辅的办法。

2.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1

(2)根据各处室及校长办提供的材料、证件和考核对象提供的有效材料、证件等,由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逐项赋分;

(3)进行民-主测评;

(4)考核小组逐人审议,将所有人员的积分累计排队,结合民-主测评,初步推出各个等次;

(5)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上报考核结果。

考核办法

1.平时考核(按平时考核累计分)占40%,年终考核占60%。(年终考核得分=政治思想得分×15%+考核领导小组打分×60%+民-主测评得分×15%+加分项×10%)

2.计算方法:年度考核得分=平时考核×40+年终考核×60%

3.平时考核以一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为准。

考核领导小组打分(100分)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师德修养: (20分)

评价标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

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5-10分:

1.在工作中,言行有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者;

2.个人言行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影响团结,造成同志间矛盾,打架、吵架者;

3.散布消极言论,工作消极,搬弄是非,影响学校声誉者 ;

4.不按规定收费,乱收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在校内外进行有 2

偿补课,索要家长财物者;

5.因工作不当,家长、学生反映强烈,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者;

6.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

7.教师穿着不得体,举止不文明,言行不检点,反映强烈者;

8.把学生赶出课堂,体罚或变相体罚(如殴打、漫骂学生等),留惩罚性作业者;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者;

10.违反《信访条例》,参加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者;

11.集体财产受损而熟视无睹的扣1分,任意损坏校产或损公利己的扣1-2分。

(二) 工作态度(10分)

评价标准:服从组织,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得满分。

有如下情况扣1-10分:

1.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擅自离岗,工作时间干私活、串岗、打游戏, 参与赌博、打牌,外出不请假者;

2.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应付差事者;

3.在教学中出现教学事故者;

4.未请假不参加会议,或会议中违反纪律者;

5.对学校或年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推脱或不完成的;

6.“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严格履行安全责任,护导不及时、 3

不到岗、造成学生伤害者;

7.班级发生安全事故,情节轻者扣1-2分,情节严重者扣2-10分。并承担部分经济赔偿;

8. 酒后进课堂,在教室吸烟、接打手机、非特殊情况坐着上课者; 对情节严重或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则视情节轻重加以扣罚。

(三)、 常规检查(20分)

评价标准:认真执行教学常规管理细则,按要求完成任务得满分30分.

有如下情况扣分:

1.不及时上交各类计划,总结扣1分。

2.不执行教学计划、进度,随意调课扣1-2分。

3.教案编写不认真不按要求,内容简单扣1-3分。

4.教学中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分

5.不按要求布置作业扣1分。

6.对学生要求不严,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学生自批,不全收全批全改,或马虎或经常漏批)经检查每次扣1-2分。作文缺1篇,扣1分。

7.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前准备不充分,上课迟到,每次扣1分。不按时下课拖堂超过五分钟检查发现每次扣1分.提前下课扣1分。

8.不经同意擅自调课每次扣1分,上课时中途脱堂,每次扣2分。

9.中途随便离开教室、发生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扣5-25分;

10.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课堂纪律混乱的,

一次扣2分。

11.不按计划上早自习,下午自习,特长辅导者一次扣1分。

12.在各类考试中, 违反考试规定出现重大失误,或泄露考试内容或怂恿学生作弊者发现一次扣2-10分。

13.不开展双困生帮辅工作扣1分。

14.不按要求家访,粗暴对待家长的每次扣2分。

(四)创新能力(10分)

评价标准

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有对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者,扣分。

1.无故不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集体备课、评课、业务学习)每缺1次扣1分。

2.教师学期累计听公开课不得少于规定节数,每少1节扣0.5分。学校领导按要求听课评课,每少1节扣1分。

(五)教学质量(20分)

1.以两学期考试成绩计算;达到规定目标成绩者得满分。

2、将两学期成绩按优秀率、优良率、及格率相加然后排队,按人数划分三个等次,前五名得满分,中间五名得18分,以后名次依

次从18分扣0.5分。

3、不担任考试科目的教师本项得16分。

(六)出勤10分

评价标准:

出满勤记10分。

有下列情况减分:

1.无故旷工一天扣5分。

2.旷工半天扣3分。

3.旷课、漏课,一节扣1分。

4.病事假3天以内1天0.1分(国家规定的假日除外)。4-6天每天扣0.2分,7-10天,每天扣0.3分。

5.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0.05分。

(八)工作量满记10分

1.教师任课达到基本任课班数为满工作量,得10分;

2.超出基本工作量每1节加0.5分,不足工作量每1节扣0.25分。

政治思想分由校级领导打分求平均分得出。

民-主测评由所有教职工测评得出。甲等票数*100%+乙等票数*90%+丙等票数*80%+丁等票数*70%。

二、加分项目

1.当年被评为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的,校级5分,局级8分,区级11分,市级14分,省级17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得分)

2.当年被评为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区级加5分,市级加8分。

3.培养学生在各级比赛中获奖的,局级2分,区级3分,市级4分,省级5分。

4.制作课件获奖的,区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

4.论文在区级以上发表、交流的,区级5分,市级8分,省级12分。

5.课题、优质课评选获奖的。校级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9、8、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1、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3、12、10分。

6、一学期出满勤者加10分。

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1.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1分。

2.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成绩显著,宣传学校工作,形成良好影响的教师,视其影响程度,加1分。

3.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加1分。

4.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者加1分。

5.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学生、家长

评议好加1分。(有材料可查)

6.任课班级学生数超过45人,加2分;

7.担任年级组长及教研组长加1分,担任中层以上干部加2分。(不累加)

8.校级领导加3分。

十二、以上考核细则按学科教师和工作岗位分别执行标准分值;管理及工勤人员按岗位职责细则考核。

考核有违上级教育部门管理制度的,按上级管理制度执行,有特殊情况或情节重大的由支委会和考核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或上报区教育局等部门做相应处理。

十三、教师年度考核“优”级指标评定办法。原则上三年内不重复得“优”,其它条件具备,当年急需评聘高一级职务者且无“优”者可酌情考虑评优。

十四、本细则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十五、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小学 教师业务考核制度2016-04-25 9:35 | #4楼

教师业务考核是对教师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客观评价,是调动教师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有效手段。为了合理安排教师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人事分配制度和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提供可靠的客观依据,特制定教师业务考核制度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及处室交给的教学、教研、指导实践及带教等项工作,并完成工作量。

2、教师应遵照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无正当理由未经教务处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3、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必须认真布置、批改学生的作业。必须有效开展课外辅导活动。

4、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不准迟到或提前下课以及拖堂和缺课。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须通过学校安排调课。教师之间不得私下自行调课。

二、考核内容:

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主要是以教师的教学与教研工作任务为主,包括教学态度、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教改工作以及教师教学工作纪律等,有量的规定,有度的要求;既要看教学态度又要看实际效果;既重视业务水平又要注重思想道德修养。

1、教学态度。主要考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自觉性,从事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对待教学教改的态度。

2、教学工作量。包括担任课程的名称、类别(基础性课程、探究性课程、拓展性课程)、周课时数、指导实践、带教、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材、教参、以及兼职班主任等各项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等。

3、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等环节。重点考核教师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书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效果。

4、业务水平。掌握专业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相应职称的工作能力、教研教改能力以及计算机的应用能力。

5、教学研究。教学教研成果包括教学科研成果、专著、论文、教材及教材建设的其它成果。应注明公开出版的单位、时间、主编或参编、本人角色及获奖情况。

6、教学手段。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或网络教学等情况。

三、考核办法

1、对教师的考核重在平时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学年度进行一次。

2、每学年度末,教师要对自己承担的教学、教研等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总结,如实填写《教师业务档案表》。

3、教导处主任根据平时的考察和学生、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实事求是地签署评语。

4、学校主管领导,要认真的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教师业务档案表》内各项内容、教务处主任签署的意见,综合考评后签学校的具体意见。《教师业务档案表》统一交学校档案室保管,作为教师聘任、培训、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奖励与处分

1、每学年度凡在教学活动和教学改革中经考核做出优秀成绩者,经处室评选,学校审批,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对表现不好、工作不负责、有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应报有关部门调离教师岗位从事其它工作

小学教师工作考核制度2016-04-25 23:31 | #5楼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

桃元小学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间不扣分),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随意停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4、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其余按教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师德(10分)

1、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5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5分。

3、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5分;

4、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6、本项总分10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常规考核(10分)

1、备课、上课、改作、家访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2、教师在本人职责范围内,或学校布置的工作,未及时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完成,造成学校工作受严重影响者,每次扣5分;

3、实验课开设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到校时间、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项各条酌情扣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决定。

(四)教育教学能力(60分)

1、教学成绩按《教学成绩分计算方案》执行。按总分折40分的方法,计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师获各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区级记3分,市级记5分,省级记7分,国家级记10分,以文件公布之日为准。

3、教职工本人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同意的各类竞赛获奖,加分标准如下:

4、教师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按如下加分。

5、文娱会演和运动会等团体奖名次参照教师个人获奖计分(1—4为

一等奖;5—8为二等奖;9—12名为三等奖;13—16名为鼓励奖)。

6、业务论文在正规教育杂志报刊上发表的,且有署名“xx乡中心小学”的记2分。

7、教育科研课题成果按个人获奖4倍计分(执笔人占50,其余教师共占50,由课题组长平均分配)。

8、积极参加少年宫辅导活动,活动有成果。加分封顶10分。

8、一个年度内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7项)加分封顶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计算方案》执行,该方案未制定出来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计10分。

四、以下情况属于一票否决,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违反政纪国法而受上级有关部门处分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严重受伤、死亡、残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处刑罚者。

4、其他因受处分,明确被定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本制度由教代会通过后生效,细则修改由校务委员会提出,经2/3代表签名同意后生效;

2、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相冲突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制度2016-04-25 19:37 | #6楼

按照《关于下达2015年教育系统绩效考核经费的通知》精神,为了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结合我校原有的目标考核奖、预发奖励等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绩效考核结果,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接受教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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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差距、倾斜、调节”的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8月)、下半年(9-12月)两次考核造册,报上级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基准分共计1000分,其中考勤100分、工作量300分、教育教学常规300分、教育教学业绩300分。

1、考勤(10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0分、事假1天扣10分、矿工1天扣30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0分)。学校量化出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尽量使教师周工作量均衡,根据课时数确定考核分。

3、教育教学常规(300分)。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

4、教育教学业绩(30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学科教学质量作为一大依据。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师工作考核得 2

分相加,得到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实施评方案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

3、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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