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绩效考核

时间:2022-05-17 09:41:17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药店绩效考核

一、非药品区

药店绩效考核

1、非药提成商品(不含器械和计生用品)每人任务2.5万;任务以内提成比例为3%,超出部分提成比例5%,药品区营业员1%。

2、计生用品的提成比例3%。

3、医疗器械任务额每人每月2000元。任务内提成A类2%,B类提成1%;超出任务的部分A类4%,B类提成2%。

二、药品区

1、提成商品任务量10万元;

2、任务以内A类产品3%,B类1.5%;任务以外A类产品6%,B类3%

3、顾客购买指定商品的,让顾客空手而归的,每次扣除提成50元。

三、收银员

1、按照本组人均提成由组长根据表现计发,在此基础组长有权上下浮动提成,浮动比例为40%。

四、实习生

1、按照正式员工计算。

五、工作纪律

1、员工在未接待客人的情况下,周边十米内如有客人,未曾前往接待、介绍药品,每次扣除提成50元;

2、员工无论上班与否,在工作区域吃东西,每次扣除提成50元;

3、员工在工作时间聊天时间超过5分钟的,每次扣除提成50元;

4、收银员未经店长批准(须电话报经营运部同意),擅自打折的,每次扣除提成50元;

5、例外医保刷卡行为,未经店长批准的,擅自进行的,每次扣除收银员提成50元;

6、员工未言语迎来送往(销售区域建议送往言语是:您还需要点什么?),违反一次,扣除提成50元;

7、员工每人每周必须研究3种提成商品的销售方法(不得重复),并提交给组长。否则,每少一种,扣除提成10元;

8、店内禁止任何情况下与顾客发生争执,发现一次扣除提成100元;

9、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除提成10元;

10、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每次扣除提成20元;

11、根据以上工作纪律要求扣除的提成由门店进行统一重新分配。主要用于奖励当期表现优越人员,奖励方案报营运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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