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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财务制度

时间:2022-03-25 22:22:54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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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财务制度

为了规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财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卫生监督财务制度

一、 财务及相关工作人员设置

1、 根据工作实际,区动监所设置会计1名、出纳1名、兼职固定资产保管员1名。

2、 会计蒋俊同志负责区动监所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包括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固定资产,财务收支、财务帐务,财务报表,财务档案,基层站财务指导等工作。

3、 出纳张中琴同志负责区动监所现金收支,财务票据管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税务收缴、水电费收缴、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基层站财务报表等工作。

4、 固定资产管理设置兼职保管员,由区动监所综合办主任黄德华同志兼任。负责区动监所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与分发。

二、 财务审批制度

1、 任何资金的支付,务必坚持有经办人、报销人、审批人,不得几合为一,审批人要签明审批意见,不得以盖章代签。

2、 所有支出必须先请示后办理,大额支出需先写提案,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再办理。谁经办谁办理提案。

3、 审批额度严格按照原区农牧渔业局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即:一次支出在2000元以下,由区动监所所长审批;一次支出在2000—30000元内,先经区动监所所长签注同意意见后,送区农委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支出在30000元以上,在区动监所所长和区农委分管领导签注同意意见后送区农委主要领导审批。

三、 会计凭证管理

1、 区动监所发生经济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应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单位盖章;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2、 区动监所填制计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也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但要注明发生次数),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不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计帐凭证上。

四、 会计档案管理

1、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主要史料和证据。单位会计应严格履行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和销毁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

2、 严格遵循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 保管期限为3年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 保管期限为5年的有:月份、季度会计报表。

(3) 保管期限为15年的有:原始凭证、计帐凭证(除涉外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和汇总凭证;日记帐(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明细帐、总帐、辅助帐(除涉外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会计移交清册。

(4) 保管期限为25年的有: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5)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有: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以及年度决算报表和工资表。

3、 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由会计提出,所务会研究同意并报区农委计财科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区农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五、 现金管理

1、 每笔现金支出不能超过5000元(特殊情况,需请示所领导获批准后,方可支出),超过5000元的大额支出需银行转帐结算。

2、 报帐人员应提前将报帐时间、金额告知出纳人员,出纳人员应做到勤取少余,每天的现金结余不能超过1000元,每天的现金结余必须存入银行或由出纳随身带回家,不能留在办公室,发生偷盗或遗失,出纳人员要承担责任。

3、 出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现金。

六、 收支管理

1、 所有收入都要严格按照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办法之规定,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小钱柜”,不准搞帐外帐,要真实、全面地反映单位的全貌。

2、 所有支出都应严格按照区财政预算方案,坚持以收定支的原则,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职工到主城区及区内所辖镇街办事,在单位车辆不能安排的情况下,应乘座公共汽车,原则上不得租专车办事。对业务招待费要从严掌握,打紧开支,不得铺张浪费。

七、 固定资产管理

1、 固定资产的添置,必须经所务会研究决定,并严格按照巴南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之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和购置。

2、 固定资产管理应设立“固定资产”专门帐户,每年终必须进行固定资产盘存,对正常盘赢盘亏,应作好调帐处理,对人为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坏、盘亏应分清责任,提出处理。

3、 固定资产实行入库、出库及领用登记制,并严格按照制度履行固定资产入、出库手续。

八、 财务报表制度

1、 会计每月末按时向区动监所所长、区农委计财科、区财政农财科报送区动监所的“资产负债表”、“收支月报表”。年终按要求报送财务决算表。

2、 出纳每月末按时向区动监所所长、区农委计财科、区财政农财科报送基层站的“资产负债总表”、“收支月报总表”,同时向区动监所所长报送基层站的银行存款和现金结余表。年终按要求报送基层站的有关财务报表。

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会议学习制度

为加强学习,提高效能,规范会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所长会、所务会和职工会。

二、所长会

1、所长会议由所长主持,正、副所长参加,综合办主任列席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2、会议任务: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学习重要文件、研究所内重要工作。

3、所长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三、所务会

1、所务会由所长主持,正副所长、综合办主任、计财办主任参加,综合办主任作会议记录。

2、会议任务: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学习文件、研究所内工作。若专项工作需要研究,可以召开所务扩大会议,相关办公室人员参加。

3、所务会每月召开1—2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四、职工会

1、职工会议,全体职工参加,综合办主任作会议记录。

2、会议任务: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学习文件、资料、法律法规及业务技术等。

3、职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每月8日召开。若遇周末或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顺延。若遇紧急工作需要布置,也可以临时召开职工会议。

五、参会要求

1、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时参会人员要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会议(振动)模式,不得随意出入会场。会议发言要经过许可,并做到主题明确、言简意赅。

3、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不得擅自透露会议内容。

六、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首问责任制度

为改进本单位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巴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制是指本单位最先接受外来人员信息(包括来电、来访、来信、来函等) 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责任人,负责解答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事,使之迅速、快捷地得到满意的服务。任何人员不履行首次接待或不负责外来人员所求事项的办理,经查证属实,将受到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对来巴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办事或电话咨询的,无论是否属于本单位以及本人职责范围,首问负责人必须主动、热情的接待和答复,使来访者和咨询人得到满意的效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四、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首问负责人能当场处理的事情要当场及时处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但有关经办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时,首问责任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如果有关人员出差或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负责给对方答复。

五、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首问责任人应该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六、单位领导安排的工作,第一承担人为首问责任人,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并及时汇报,不得以任何借口无限期拒绝和办后不及时汇报延误工作。

七、首问负责的工作,各办公室办结后要有文字记录,办理过程中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沟通和衔接,首问责任人要负责追查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不能不了了之,查无实据。

八、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巴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1、接听电话。当电话铃声响起,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答”;“先说您好,后报部门,再问事情”。作好登记。

2、接待来访。做到“向来人主动打招呼,耐心倾听来访人所询问的事情,向来访人清楚讲解,不能马虎应付”。

3、凡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推脱首问责任或敷衍问讯者。

4、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或具体承办人员要坚持原则,耐心解释,做好说服工作。

5、首问责任人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举止端正、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处理时间。

九、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十、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区动监所将予以表扬鼓励。

十一、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处罚。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区动监所将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承办或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移交给相关人员。

2、相关人员未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或未在时限内完成的。

3、冷漠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4、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5、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十二、巴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设立违反首问责任制投诉电话。投诉电话为: 86533317、86533318、86533311。

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职工考勤与休假制度

为如实考核,准确登记职工出、缺勤情况,掌握本单位职工外出缘由、去向,避免因漏岗耽误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二、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领导负责对所务会成员及分管人员考勤工作,各业务分管所长,分别负责各自分管工作人员的考勤登记工作。所领导根据情况会同综合办不定期抽查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并进行考勤登记。考勤登记作为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凡工作时间外出开会、调研、下基层等均采取分级报告的办法,即工作人员外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外出向主要领导报告。

四、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请假。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法定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期间要外出离开主城区的必须报告。工作人员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

六、职工休假必须书面申请,首先获得经领导批准的假条,并将休假条交综合事务办公室登记备查。确因特殊情况(因病、意外事故等)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及时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补交假条。非特殊情况不得用电话、带话、带条子等方式请假,也不得事后补请假。

休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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