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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促销人员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健全分公司零售部促销员日常管理制度,使日常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目的,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二、 适用范围:西安零售部全体促销员
三、 具体内容:
1、休假要报给业务主管,业务主管提前给市场助理报告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旷工处罚。旷工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500,第三次当月提成工资五折。第四次直接开除。主管业务批假权限为1天;零售部经理批假权限为2天;请假超过2天的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报总经办备案。
2、定岗促销员每月把排班表上报给市场督导,每月28号之前必须上报下个月排班表,28号晚上八点钟以后上报的和未上报的工资提成一律无条件按90%计算。如排班临时有变,必须提前上报,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时间仅限周一到周四,周五至周日不得休息;休假不休会即休息期间公司各项会议,必须准时参加,如必须请假需经办公室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迟到考核50元/次,无故缺席100元/次;一个月无故迟到2次(含两次)以上者,工资表里提成按90%计算,一个月无故缺席2次(含两次)以上者,工资表里提成按80%计算;每周每人都必须回公司开会,特殊情况需经办公室经理批准,如有人一周回公司开会2次的,考核此人100元/次;病假或婚假产假等的应提前填写请假单,经主管业务同意后方可向零售部经理请假,同意后方可执行。
(1).病假或直系亲属配偶住院需陪护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本,不能提供合法证件的视为无效)应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且每月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者提成减半,基本工资按相应天数扣除。超过15天的提成工资为零并转为待岗;
(2).婚假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3).产假为3个月且转为待岗;
(4).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的本月提成工资减半,基本工资为零,超过7天的本月工资为零。(特别重大的特殊情况除外);
以上请假如存在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公司相关费用一概不退。
4、 每周新资料培训需做好笔记,第二周考试。考试不及格的一律考核100元并需参加补考,补考第一次不及格的考核300元,第二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回公司待岗。
5、 定岗促销员离岗或辞职,必须提前七天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业务及零售部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结清费用及工资。如擅自离岗或没有提前提交书面申请的,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并将其的所有工资及押金给予扣留。
6、 本规定产生的各项罚款缴纳期限为:现金罚款:罚款产生之日起3天内交现金至市场督导处,逾期未交者当月工资中2倍体现。
7、 本制度为暂行制度,于2015年11月24日 严格执行,新的制度没有出台前以本制度为准。
商业卖场专柜及促销员管理制度
9为规范和加强商场与专柜厂商的合作,加强对专柜人员和促销员的管理,共同创造最大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 岗位准则
1、 准时上班,按规定下班;
2、 工作中精神饱满,热情高涨,不因情绪影响工作;
3、 工作中手机、不打私人电话,不处理私人事情;
4、 遇事须提前请假,病假要提供有效证明;
5、 按公司要求待客,不与顾客争执,若遇问题及时上报;
6、 上班不得交头接耳、挖鼻子、嬉笑、打闹、聊天、串岗,需要离岗时须得到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7、 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反馈信息;
8、 遵守职业道德,不因个人利益而恶意贬低其它同类商品。
二、 仪态仪表
1、 统一着工服,穿戴整洁卫生,工牌佩戴正确;
2、 女员工上岗前须化淡妆,头发不盖眉,发型简洁,干净整齐;
3、 男员工头发侧不盖耳,后不盖领,干净整齐,不留长胡须;
4、 工作期间除手表、戒指外,其他饰物一律不得佩带;
5、 注意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抹指甲油,保持口腔清洁,做到无异味、无口臭、无烟味;
6、 精神饱满,眼睛不充血;
7、 时时微笑,笑不露齿。
三、 行为举止
1、 动作:举止大方,不卑不亢,动作幅度不宜过大,简洁、麻利。
A站姿:
(1)抬头挺胸,精神饱满;
(2)双手自然,不抱手胸前,不叉在腰间;
(3)保持工作准备姿势和立刻服务的态度;
(4)严禁任何“休闲”的姿态在商场出现,如斜靠货架、柜台等等。
B手势:
(1)手势文雅自然,不给人手舞足蹈的印象;
(2)不用手指对方,不做任何不礼貌的动作;
(3)严禁用威胁的手势或让人误解的威胁的手势。
2、 外表、形态大方,亲善和蔼。
(1)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保持整洁,无怪异服饰;
(2)保持自然的微笑,注视对方眼睛,不斜视,不用鄙视的眼光。
3、 态度: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1)主动招呼顾客,为顾客送服务;
(2)保持热情,给人真诚、实在的感觉,避免职业化、机械化;
(3)保持足够的耐心,艺术地解决问题;
(4)站在顾客的立场,尽量为顾客着想,尽量满足顾客的需求;
(5)童叟无欺,待小孩如成人
专柜人员和促销员经营管理制度
1.专柜不得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外的项目,也不是售卖倬伪劣商品及过期商品,否则商场有权要求专柜停止违规行为或终止合同,并有权依实际影响和损害程度,处以最低500元以上的罚款。
2.专柜所有进入商场销售的商品应事先报商场审核后方能正式销售,未经批准的商品不得进入商场销售,否则给予每次50-500元罚款。
3.专柜商品销售价格由专柜确定并送楼层主管备案,若在市场调查中发现品种价格在本商场高于其它商场或由于竞争需要,要求专柜配合时,专柜应对价格进行调整。
4.专柜或厂商所派工作人员须经商场人事部认可并办妥入专任手续,领取工牌和制服后方可上岗,否则商场有权拒其入场或要求退岗,并给予每次100-300的罚款。
5.促销员及专柜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商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违反商场规章制度者,依照商场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分别为警告、罚款、开除三种。
6.促销员的上班时间及排班以及卫生清洁工作必须授受商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和管理,不得串岗、离班,违者罚款20-100元。
7.专柜必须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和商品的上架补货及标价等工作,商场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除要求其立即改进外,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处罚金额为每次20-50元。
8.专柜人员及促销员须妥善保护本区域范围及公司所有财物,若有损坏,须承担全部责任。
9.专柜工作人员下班前须将贵重物品上锁,关好柜台灯、电源及水开关,若因专柜人员保管不当造成商品丢失,由专柜自行负责,若因专柜工作人员疏忽造成水电的浪费或安全隐患,一经查证,给予每次最少20元以上的处罚。
10.各专柜新接电源,安装电线或电器,应经商场批准同意,由商场派电工操作,未经商场同意,私自乱接电源、电线,给予每次200-500元罚款。
11.促销员及专柜人员必须遵守良好的职业道德,不诋毁商场内销售的其它商品,如有此行为者,一经发现即给予300元罚款处理,并要求专柜或厂
商换人。
12.促销员及专柜人员必须遵守商场制定的各项服务礼仪,服务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着装,使用礼貌用语,如有违反其中任何一项者,即给予罚款20-50元处理。
13.促销员及专柜人员不得在商场内食用任何商品(含已结账的),也不得将已结账的商品带入专柜区域内,违者罚款50-200元。
14.促销员及专柜人员不得着工衣在商场内购物,不得在上班时间购物,下班后若需购物,须在指定收银台结账,违者罚款30元。
15.促销员及专柜人员出入必须走指定的员工通道,上班时间因事外出须由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出,违者罚款20元,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或外出者,将给予50-100元罚款。
16.专柜经营的商品及原物料等一律从防损部登记后进入商场,物品推出必须凭营运部相关管理人员开具的放行条并由防损部核实后方可放行。不按规定推出物品者,商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放行并罚款50元。
17.促销员不得自行携带商品或赠品出商场,违者给予50-500元罚款。 18.专柜人员和促销人员的违纪处罚单须由本人签名并于2日内上缴罚金至财务部,若其拒签或拒交,可于24小时内向上投诉,否则商场有权在该专柜或供应商营业款中扣除双倍罚款金额。
19.促销员不得私自调动货架,违者罚款100-300元,并给予停岗或开除处理。
20.促销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得在商场内拉客、抢客,不得以误导性、欺骗性语言误导欺骗顾客,如有以上行为者,给予每次50-200元处罚,甚至停岗或开除。
21.专柜营业中从11月10号开始不得自收款,若发现私自收款,按私自收银处罚规定执行。
22.促销员和专柜人员须由商场各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考勤。 23.更换促销员先办理退职手续,再重新办理入职手续。 24.商场其它现行管理制度对促销员及专柜工作人员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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