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薪酬制度>《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时间:2023-09-06 09:51:09 兴亮 薪酬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精选10篇)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1

  第一条奖励项目的设立

  1、精神上奖励

  (1)表扬(口头或书面表扬);

  (2)嘉奖(奖状、奖品);

  (3)记小功;

  (4)记大功。

  2、物质上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晋级提薪;

  (3)其他(比如旅游、培训机会等)。

  第二条惩罚项目的设立:

  1、精神上惩罚

  (1)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

  (2)通报批评;

  (3)记过;

  (4)辞退;

  (5)开除

  2、物质上惩罚

  (1)一次性罚款;

  (2)降级减薪;

  第三条奖惩轻重序列

  1、奖励——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级提薪;

  2、惩罚——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级减薪→辞退→开除。

  3、一般情况下,一次性奖金和罚款通常与其它奖惩项同步进行。

  第四条奖励内容与范围

  1、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积极、有实效的合理化建议;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它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表扬: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表扬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2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认真勤奋、执行、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7)拾金(物)不昧者;

  (8)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表扬奖励的。

  2、嘉奖: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嘉奖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50-2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3)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5)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6)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7)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8)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9)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10)其它情况应该给予嘉奖奖励的。

  3、记小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小功奖励(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200-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法,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4)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5)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6)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7)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8)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9)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10)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11)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2)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记小功奖励的。

  4、记大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可与奖金一起奖励,每次奖金为500-2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重大损失者;

  (3)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5)对公司或国家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6)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7)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8)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9)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10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11其它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5、晋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根据员工贡献大小决定调整职等或职级):

  (1)一年中累计两次记小功,且无通报批评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小功,两次记大功,且无通报批评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3)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4)工作业绩突出,超过岗位所要求的能力;

  (5)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六条惩罚规则

  1、警告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警告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5-2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违反公司环境卫生制度、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者;

  (2)有迟到、早退现象者;

  (3)在工作时间内打瞌睡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4)不按规定穿工衣、佩带厂牌或穿拖鞋上班者;

  (5)在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在公司内乱涂乱写有碍观瞻者;

  (7)醉酒后进入工作场所者;

  (8)在车间或仓库吃食物者;

  (9)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10)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或不随手关门者;

  (11)工作期间喧哗、聊天、玩游戏、打闹嬉戏者;

  (12)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3)私人电话过长或过于频繁地中断工作者;

  (14)违反请假或出差规定的;

  (15)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6)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2、通报批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2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未经许可进入禁止场所(车间、仓库、办公室)者;

  (2)拒绝接受检查携带物品者;

  (3)借用证件给他人使用混入公司或集体宿舍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6)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7)在工作区内非特别划为吸烟区的地带吸烟者;

  (8)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9)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10)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11)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1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13)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4)无故旷工一天者;

  (1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3、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记过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50-2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者。

  (2)无故旷工两天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辱骂、恶意侮辱或诬害、威胁、恐吓、制造事端者。

  (5)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后果者。

  (6)因玩忽职守,管理不当,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较大损失者。

  (7)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8)未按实申报各类费用、数量,如虚报出差费、虚开多开发票、私用公报、虚报加班时数等者。

  (9)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10)不及时向直属上级报告工伤或意外事件及重要情况者;

  (11)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2)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4)故意撕毁公文者;

  (1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16)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者;

  (17)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8)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9)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20)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4、降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降级处分:

  (1)泄漏公司商业机密者。

  (2)打听他人薪资福利情况者;

  (2)因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能力欠缺者。

  (4)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5)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6)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5、辞退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辞退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200-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损毁公司财物,造成重大失者;

  (2)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3)在其他公司或单位兼职者。

  (4)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无法完成同类岗位的工作标准,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者。

  (6)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7)在生产车间、仓库等危险区域的禁烟区内吸烟者。

  (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9)明知所属人员有违反廉洁守则,而予以庇护或不予以举发者。

  (10)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者;

  (11)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12)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13)透露自己薪资福利给他人者;

  (14)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自第一次旷工之日起计算)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

  (15)在任何场所做出对公司的产品、形象、声誉不利的言行者;

  6、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给予开除处分(可与罚款一起惩罚,每次罚款金额为500-2000元,并以书面形式公告):

  (1)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者;

  (2)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3)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5)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者;

  (6)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收受贿赂者。

  (7)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文件资料者。

  (8)胁迫上级,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上级行为者。

  (9)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0)煽动罢工者。

  (11)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12)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1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者。

  第七条奖惩累加

  1、奖励累加规定:

  (1)1个月内被表扬2次以上(含2)升级为嘉奖;

  (2)3个月内被嘉奖2次以上(含2)升级为记小功;

  (3)6个月内被记小功2次以上(含2)升级为记大功;

  (4)12个月内内记小功3次以上(含3)或6个月内被记大功2次以上(含2)升级为晋级。

  2、惩罚累加规定:

  (1)1个月内被口头警告3次以上(含3)升级为书面警告;

  (2)3个月内被书面警告3次以上(含3)升级为通报批评;

  (3)6个月内被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升级为记过。被记过者6个月内不得加薪;

  (4)6个月内被记过2次升级为降级。被降级者1年内不得晋级;

  (5)12个月内被记过3次或在降级后12个月内受到通报批评或更严重惩罚时直接作辞退处理。

  3、奖惩抵消

  (1)1年内获2次嘉奖奖励可抵消1次通报批评惩罚;

  (2)1年内获2次记小功奖励可抵消1次记过惩罚;

  (3)1年内获2次记大功奖励可抵消1次降级惩罚。

  第八条奖惩程序。

  1、部门内需对员工进行表扬、嘉奖奖励,或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记过惩罚时,由部门发文公布,文件由部门主管/经理拟制,部门负责人批准,抄送人事行政部执行;

  2、部门内需对员工进行记小功、记大功、晋级奖励,或降级、辞退、开除惩罚时,由部门发文,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拟制,人事行政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外部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奖励,或投诉需进行警告、通报批评惩罚时,提议人需将信息反馈给人事行政部,经调查属实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事行政总监批准。

  4、外部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记小功、记大功、晋级奖励,或投诉需进行降级、辞退、开除惩罚时,提议人需将信息反馈给人事行政部,经调查属实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当时人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事行政总监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5、人事行政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表扬、嘉奖奖励,或查处需进行警告、通报批评、记过惩罚时,与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确定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并批准公布。

  6、人事行政部提议给本部门员工进行记小功、记大功、晋级奖励;或查处需进行降级、辞退、开除惩罚时,与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确定后,由人事行政部发文,人事行政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7、部门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的惩罚。

  8、在处罚员工违纪事件时,应遵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9、员工的奖励奖金和处罚罚款在其当月工资中(发文所在月份)兑现。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经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同时报镇总工会及劳动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公司的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10天期满后自行生效执行。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2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提倡与反对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三章 奖励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 惩罚

  第九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第十三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并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五章 惩罚程序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 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4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 员工处罚

  第五条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 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 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 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 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 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 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 权责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五章 施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5

  为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强化广大员工的团队精神和群众荣誉感,鼓励广大员工按时完成任务,公司特设定产量奖,奖励方案如下:

  一、奖励单位及周期:

  该项考核为团体考核项目,以车缝流水线为考核单位,不以个人为考核对象,以流水线各周合格产成品为考核统计数据。以每周为考核周期。

  二、考核原则:

  以生产排期表每一款生产周期为基准,确定每周生产任务,完成给予奖励,不完成没有奖励。

  (注:生产排期表以综合效率70%为基准进行编制)

  三、考核方法:

  1、目标任务确定及要求:

  以生产排期表规定各流水线每款生产总天数为总目标,确定从开款之日起至车缝结束之日止,每一天的目标产量,再以周为单位划分成若干个考核周期。每周六根据本周产量实际状况能够对下周生产计划进行调整,但调整之后的计划不得使整款生产时间超出排期表规定的总生产时间,也不得违反正常规律,使得最后一周或几周的生产任务成为不可能实现的`目标。

  2、奖励范围:

  流水线所有人员,含车工、付工、组长、巡检

  3、奖励额度:

  效率在40%—60%(含):20元/人

  效率在60%—65%(含):25元/人

  效率在65%—70%(含):30元/人

  效率在70%—75%(含):35元/人

  效率在75%—80%(含):40元/人

  效率在80%以上:50元/人

  (注:在计算效率时,每次转款可减全流水线1天出勤时间不计算)

  4、效率提升:如果相邻两周之间,效率提升到达如下标准在上述奖励标准上给予以下额外奖励:

  效率提升10%(含)—20%奖励5元/人

  效率提升20%以上(含)—30%奖励10元/人

  效率提升30%以上,每达10%,奖励加5元/人

  5、超产:如果产量超出已定计划,超产到达如下标准在上述奖励标准上给予以下额外奖励:

  超产到达10%(含)—20%奖励5元/人

  超产到达20%(含)—30%奖励10元/人

  超产到达30%以上,每达10%,奖励加5元/人

  6、以上4、5两项额外奖励不得重复享受。

  7、为到达鼓励持续进步的改善目的,除转款外,任一周的产量计划不得低于上周产量,如低于上周产量,则不得享受本方案内规定的所有奖项。

  四、各管理岗位职责:

  生产计划制定人为各流水线组长,生产总监及车缝车间主管为奖励审核及监督职责人,务必审核各流水线生产计划贴合本方案及排期表要求。监督并全力协助各流水线完成既定计划。计算并上报奖励资金。

  如发生不贴合本方案的奖励发生,比如整款生产计划不合理,生产前期的若干周生产目标明显偏低,最后一周或几周明显偏高,导致最后不能完成,不能在排期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款生产或整款生产效率低于要求,则已发放的奖金由生产总监、车缝主管及相关流水线组长共同承担。

  生产总监、车缝主管每月考核一次,并将结果在每月绩效考核中进行奖惩。以上奖励办法,从20xx年5月1日开始试行。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6

  为了拓宽公司的人才招聘渠道,提高员工内部推荐的积极性,快速高效的'获得适合企业需求的人才,也为了加强团队凝聚力,公司特制定此奖励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但以下人员除外:

  1、人力资源部人员以及与招聘相关的人员;

  2. 一般情况下,推荐人为招聘岗位的直属上级时,不在此奖励范围之内。

  二、内部员工推荐原则:

  1、无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

  2、对被推荐人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3、推荐人不得隐瞒被推荐人的个人真实情况;

  4、所有进入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平等对待。

  三、内部推荐人才标准:

  1、被推荐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本单位对人员工招聘的基本要求(学历、技能、工作经验);

  2、被推荐人人员的个人简历、学历不能有任何的隐瞒和伪造;

  3、被推荐人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四、内部推荐流程:

  1. 员工在推荐简历前,推荐人需事先了解公司招聘岗位需求;

  2. 如候选人适合本岗位人员招聘需求,请推荐人将其简历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并在邮件中标明推荐人、推荐岗位并附上候选人电子版简历;

  3.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推荐简历后,将候选人纳入正常招聘流程,即简历筛选、预约、面试、定薪等环节;

  4. 在候选人通过公司面试、正式入职且试用期考核结束并顺利转正后,则视为基本推荐成功,推荐人可向人力资源部部招聘组申请“内部推荐奖金”;

  5. 公司在推荐人推荐成功并审核通过奖励申请后,给予推荐人每人/次150500元现金或等值物品作为奖励。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7

  在良性竞争环境下让员工相互比较,并提供适当的员工激励,也正是我们可以多作借镜的地方,大多数人都会因赞赏和实际利益而更努力去做好吧!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xx元—xx元的经济奖励、xx元—xx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xx元—xx元的经济奖励、xx元—xx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生命需要载体,载体之间需要相互支撑。如何认识和对待生命的载体,载体的安全与社会的安定和谐有着怎样的关系?这是本文所要与您分享的内容。

  生命需要载体,从基因的诞生到死去,没有载体生命将不能延续。在成年之前,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载体。成年后的生命过程中,人需要休息睡觉,所以得有一个栖身之地——家。家能够给人温暖、给人力量,家是人生命延续的第一个载体。在社会的海洋当中,人们需要一叶小舟承载着生命,否则可能会被淹死或饿死。这叶小舟就是你经历过的工作单位,她是你“猎取”食物的源,是你创造成功与辉煌的依托,这是生命延续的第二个载体,这两个载体之间相互支撑。

  人们应该如何认识和对待这两个载体?第一不要伤害她、破坏她;第二要热爱她、包容她、建设她。当下,人们把生命放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但却没把生命的载体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殊不知这一个个生命的载体,正是国家强大和社会和谐的源泉和支撑。 在生命的第二载体上,存在着一些问题。从小处说,消极怠工,推卸责任,不与团队共前进;从大处说,弄虚作假,欺骗别人,为了争名夺利,出卖他人和单位的利益。正因为存在问题,我们更要呵护她、完善她、增强她,绝不能伤害她,因为她不仅是你生命的载体,同时也是你家人和同事的载体。

  人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生命的两个载体?从认识开始,将这个问题提上日程,这项工作做好了,作用不可低估,因为这是我们国家和民族需要的正能量。

  一个人如果不爱他生命的载体,不去呵护她,其他的.将无从谈起,爱国?不可能!正能量来源于人性本身,笔者以身边的事为例,剖析人性中潜在的正能量。

  一天下午,我从外面回来,进门时看到公司的后勤张姐在门口站着,她和我打了招呼,我不在意地问了一句:“你在这站着干嘛?”她没有回答我。回到办公室后,我感觉有点不对,她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所以在前厅站着。我找办公室主任问了情况,主任说没有发生什么事,随后我让人把张姐叫到我办公室,很小心地问了一句:“张姐,你怎么啦,跑到门口站着。”她先是不吭声,我又问了一句,她说:“没什么”,我问:“那你怎么跑到门口站着?”她说:“我看前台没人,我看门。”那个瞬间,我胸口堵住了说不出话来。

  我看门——多么质朴而简单的三个字,多么平凡的三个字,反映出她对生命载体的热爱与呵护,这就是正能量,体现了人性的正常,没有被扭曲。不要飘在空中说品格,公司的后勤工作,一个平凡的岗位,一份不容易做的工作,张姐在这个岗位上做了十年,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琐碎的工作,从没遭到领导的批评和同事的非议。她的岗位没有提升,薪水也不高,而她对工作的态度却是十年如一日,这样平凡中不平凡的员工,这样的团队,如果成不了事,应该不是自身的原因。

  这样一次小小的举动加上十年漫长的经历,说明一个人对生命载体的热爱与呵护,这是正能量的一种体现,也是企业、社会、民族和国家所需要的。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8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经济处罚:罚款等。

  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9

  为加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发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基本原则、评定范围及内容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促进公司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 丰富公司系列产品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相应提成。

  3、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可申请年度科技创新奖。

  4、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专利,对公司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和年度创新成果奖励。

  5、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6、对引进的新产品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新,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销售额的。

  7、公司产品部及市场人员应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创意产品资讯及建议,产品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组织讨论。各位员工提交的文案备档留存,作为年底“科技创新奖”评选参考。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公司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利证书的。

  3、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3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 10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一、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过失,造成重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公司奖励惩罚制度明细】相关文章:

公司奖励与惩罚制度04-12

公司管理奖励惩罚制度04-12

公司奖励和惩罚制度04-12

公司惩罚奖奖励制度04-12

公司员工奖励惩罚制度04-12

车间奖励惩罚制度04-12

酒店奖励与惩罚制度04-12

保安奖励与惩罚制度04-12

保安的奖励惩罚制度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