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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22-04-13 12:20:54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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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考核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并以此作为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评估实施细则如下:

教师考勤考核实施细则

一、政治思想表现及道德品质(20分)。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乱纪行为。

2、服从工作安排,识大体,顾大局,工作积极、认真、踏实,事业心强,有敬业奉献精神;无消极怠工,敷衍塞责的现象。

3、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职工行为规范“十不准”。

4、热爱三中,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没有体罚、侮辱学生、损公利已、浪费水电等不良行为。

考核评估办法:学期末,由年级部主任和副主任对本组教师进行评定,没有违犯上述规定的记20分,每违犯一条扣5分,可记负分。

二、出勤情况(20分)

1、全学期出满勤,无病事假,无旷课(工),无迟到早退现象,按时参加各项活动,不缺席者记20分。

2、事假5分。全学期累计请事假3天以内不扣分,超过一天扣1分。

3、病假3分。全学期累计病假7天内不扣分,超过一天扣1分。

4、旷课(工)6分。旷课一节扣3分,旷工一天扣6分,上课迟到、早退(含辅导课),每次扣1分。可记负分。

5、旷会6分。政治学习、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每周一升旗、开会等重要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考核评估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考评。病事假以请假条为准,其他以当时点名、签到和值周检查通报为准。

说明:因公出差不扣分,按规定要求请婚假、丧假、产假不扣分,但期满后无故不上班的以旷工论处,且每超过1天扣1分。

三、教育教学(300分)

1、工作量(100分)。

1凡按照学校规定达到标准工作量以上的,且能够较好地完成全学期教学任务者记100分。

2未达到标准工作量,按照实际工作量占标准工作量的百分比计算,计算公式为: ×100=工作量得分。

3减分:A、把全学期工作量100分平均分配到该学期实际上课的周数上,代不满周数的实行减分。例如:一学期实际上课周数是20周,那么每周工作量分值为5分,缺一周减5分,缺一周以上的累加减分。

B、期中、期末两次统考及年级部组织的段考,每次监考和阅卷分别算作一周工作量,缺一次监考或阅卷,则减去一周工作量的分值。不缺的也不加分。

2、教学计划(20分)。学期初,按学校要求,年级学科组共同研究制定教学进度、目标要求、教学活动安排、教学研究专题等。个人制定教学简析、教育目标任务要求、为提高教学效果所采取的措施与办法、教学进度、优生辅导计划、后进生辅导计划(承担课外兴趣小组辅导的应有辅导计划),开学第一周内交送教务处,符合要求的记20分。每缺1项扣2分,扣完为止。逾期不交者记0分,并通报批评。(上述2项由教务处负责考评)

3、备课(50分)。统一使用宿州三中教师备课专用纸,由学科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认真分析,在确定本学期的总体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进度等前提下,采取任务分解(把全学期教学内容按单元或章节分配给每位教师,重点内容(章节)分配给骨干教师),个人进行教案设计,在组内采取交流教案设计理由,集体评价研讨修改等形式来确定教学方案,各任课教师要根据所代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原方案基础上适当增加或减少教学内容,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一篇教案总的要求是:(1)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目的(含知识、能力、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2)有具体的课时安排;(3)有清晰的教学步骤;(4)突出重点、突破难点;(5)有启发学生思维的教法;(6)有针对性的学法指导;(7)基本作业练习;(8)板书设计;(9)课后反思等。教案设计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地位,着重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变得丰富而有个性。

A、数量(40分)。每学期按实际上课节数计算,数量够,内容充实,书写工整、美观的记40分。B、质量(10分)。备课质量高,有创意、有特色的记10分,质量不高的酌情扣分。每缺少一篇教案扣3分,扣完为止。

考核评估办法:由教科室组织教研组长进行集中检查,每学期检查不少于3次,每次检查都要给出具体分数,期末总评给出总分。

4、课堂教学(50分)。课堂教学符合现代教学观的目标意识、主体意识、训练意识、情感意识、技能意识、效率意识、特色意识(详见本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评价量表》)。

考核评估办法:每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各班全体学生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考评,满意率在90%以上的记50分,每减少5%学生满意率者扣2分,扣完为止。

5、作业(30分)。布置作业适量,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0分钟,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不漏批、错批,有等第、日期、批阅记录,定期讲评,作业本收缴齐全。语文每学期大小作文分别不少于7篇。其他学科周作业量如下表:

(1)拖批、错批一次扣1分。

(2)应批作业每班每次少5人扣1分,依次递加。

(3)不布置作业或只布置不批改,作文少一篇扣2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少1次扣1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少一次扣1分。

考核评估办法:每学期末由教科室组织教研组长集中检查评估,给出得分。

6、阶段测验(2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单元测验或阶段测验每学期不少于6次,少一次扣5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学期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5分[测验试题应由学科组(集体备课组)集体命题,本着紧扣课程标准(大纲)、注重双基的原则和保证试题质量的原则。测验后要及时流水批阅,及时分析试卷,进行班级总结讲评。测验包括期中、期末统考和平时段考及随堂测验]

考核评估办法:每学期末以年级备课组为单位将测验试卷和学生考试记分册交到教务处为依据,给出得分。

7、听课(20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年青教师(不满3年教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听课教师应认真填写记录,给出评价意见或建议并在学科组内交流。

考核评估办法:每学期末由教科室具体负责集中检查。符合要求的记20分,缺少一次扣2分,无评价意见或建议的扣1分,扣完为止。

8、教学总结(10分)。每学期末所有任课教师都应写出教学总结。教学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所任课班级学生情况分析;期中、期末统考成绩分析;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教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成功的经验(体会)和存在的问题;今后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和思路等。

考核评估办法:每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集中检查。

合格记10分,不合格或未交的记0分。。

四、教学效果(260分)

以期末统考成绩为准,A类班和B类班分开考评,标准一致。以平均分为标准。计算办法:按照该年级该学科的成绩A等占30%,B等占40%,C等占30%的比例,分别对应给出260分、240分、220分。然后按照等级总分的和除以所代班数得出平均分。计算公式为: =教学效果分。教学效果最高为260分,最低为220分。

说明:1、A类班不设C等。

2、因为教学效果是以平均分计算,所以期末考试全班学生都必须参加,未经教务处批准的,一律认定学分为0,不予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借读生,教师子女一律不纳入计算,但是要有考试成绩,以便发放成绩报告单,让本人和家长知晓考试情况。因病因伤请假一律由家长亲自到校凭县级以上病历和发票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因要事请假一律由家长亲自到校提书面申请,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其他情况不予认定。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除纪律处分,该科成绩作0分记入总分外,对监考教师因监考不严,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基本分600分内扣除责任追究分20分,并通报批评。对隐瞒不报的监考教师给予同等处分,对考试前向学生泄露试卷内容,在批阅试卷和登分中弄虚作假的教师每次从基本分中扣除50分,并通报批评。考核评估办法:每学期末,由教务处负责统分,年级部主任负责计算记分。

3、以上量化考核评估基本分为600分,结果低于360分的为不合格,另行安排工作。

五、加分因素

1、成绩优秀班集体教师加分

为激励班级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备课上课,努力提高班级整体教学质量,特设班集体加分因素。按照不同类型的班级,设1一4名,班级所有任课教师(专指文化课)分别对应加分为10分、7分、5分、3分。具体办法如下。

一、高一年级:A类班(6个)设第1名和第2名。B类班设第1名至第4名。

二、高二、高三年级:文理A类班分别设第1名,B类班分别设第1名第2名。考核评估办法:教务处负责核算记分。

2、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记分如下:

说明:1凡鼓励奖、优秀奖都按三等奖记分;2凡是辅导参赛考生而不担任该生常规教育的,记分减半,另一半记在该生原任课教师身上。3艺体类比赛获奖参照该标准减半记分。(教研科负责核实记分)

3、学术成果记分

优质课奖、优秀教案奖、优秀论文奖等,按级别记分如下:

(教科室负责核实记分)

4、设立特别突出贡献奖:

凡在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校本课程编写、教育教学管理、争创示范校、学校文化建设、争创省级示范高中等工作中做出特别突出贡献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给本人加记100分,并颁发奖金或给予物质奖励。

六、减分因素

1、《教职工行为规范“十不准”》,每违犯一条扣5分。

2、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或同事,谋取名利的-20分。

3、与他人(包括校内、校外)打架骂架的,每次-20分。

4、酗酒闹-事,每次-10分。(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5、严重损坏公物设施-10分(同时还要按价赔偿)。

6、因赌博、吸毒、涉黄等不轨行为被公安机关抓住,给予教育或处罚的,每次-50分。

7、因违反教育教学规律或者失职造成很坏影响,并因此被区教育局以上政府机关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减分如下:

1县(区)级通报或曝光-50分

2市级通报或曝光-80分

3省级通报曝光-120分

4国家级通报或曝光-160分

8、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拘留的-200分

说明:(1)量化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表彰奖励以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

(2)加分因素凭获奖证书(原件)或上级正式文件,特别突出贡献奖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3)减分因素要有确凿的实证材料。

小学教师工作考核评估细则2015-08-06 21:48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促进学校管理和教学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2 、评估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过程性评价是指年级组、教研组、教总两处根据平时检查情况作出的评价,终结性评价是指学校每学期末对综合检查的情况作出的评价。

3 、评估细则体现“注重工作,突出实绩”的原则,即对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数量和实绩进行全面考查并做出客观评价,使评估成为鼓舞士气、促进团结、引导教师积极进取的措施。

4 、评估的实质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管理,破除论资排辈,激励进取心和创造意识,力争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评价教师工作。

5 、评估结果记入教师本人档案,作为评先树优、教师聘任各类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6 、评估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7 、评估总分为100 分。各方面的分值分别为: 德(10 )分;能(30 )分;勤(10 )分;绩(50 )分。

8 、兼职加分、奖励加分等不在100 分内。

第二章 评估细则

一、德(10 分)

1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意见规定的内容由值周校长负责检查、记录。

2 、期末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3 、考核实行百分制(固定部分 20 分,评议部分 80 分),按 10% 折算记入教师工作考核。

4 、评议部分 80 分,由考核小组评议和教师民-主评议,两者比例为 6 : 4 。

5 、固定部分为 20 分,教师无违反以下规定的记 20 分,若违反规定,酌情扣除考核分(固定部分)。

6 、固定部分具体规定:

( 1 )、作风不正派、不遵纪守法、不服从组织安排,每次扣 3 分。

( 2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或学习,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扣 0.5 分,迟到者扣 0.1 分。

( 3 )、按学校要求参加政治学习、认真记笔记,不按要求学习或记笔记的酌情扣 0.1 —— 0.3 分。

( 4 )、严格遵守学校《考勤规定》,有病有事要请假并按《考勤规定》要求履行相应请假手续,违规一次扣 0 、 5 分。

( 5 )、酒后上课、上课吸烟或接听手机每次扣 0.3 分。

( 6 )、不按要求布置课外作业,因作业超量造成影响的扣 1 分。

( 7 )、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打击学生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 3 —— 5 分。并根据责任大小进行经济赔偿。

( 8 )、向学生推销、强迫订购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的扣 3 分。

( 9 )、不注意教师仪表、着装奇特、浓妆艳抹、语言粗俗造成社会影响的扣 0.1 —— 0.3 分。

( 10 )、不爱岗敬业、拉帮结派、搞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的扣 1 —— 3 分。

( 11 )、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不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的扣 3 分。

( 12 )、上课或办公时间上网玩游戏看小说的每人次扣 1 分。

( 13 )、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临时性指派的各项工作的扣 1 分。

( 14 )、不认真践行《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若干规定》其他条文的酌情扣 1 —— 5 分。

二、能(30分)

按照《绣惠镇中心小学教学目标考核奖惩制度》记分。

三、勤( 10 分)

按照《绣惠镇中心小学考勤规定》记分。

四、绩( 50 分)

(一)、工作量:( 10 分)

1 、几项基本工作量的核定:

( 1 )一个班的语文 10 分,一个班的数学 9 分 , 两个班的数学 11.5 分。

( 2 )一年级语文、数学加 0.2 分。

( 3 )其他统考科目: 10 节 10 分。

( 4 )非统考科目: 14 节 10 分。

( 5 )专职工勤人员 8 —— 10.5 分。根据其工作表现等差排序得分。

2 、教师上课节数超过核定节数,统考科目每课时加 0.3 分,非统考科目每课时加 0.2 分。上课节数不满核定节数但超核定节数的 3/4 并无其他兼职的,每少一课时,统考科目减 0.3 分,非统考科目减 0.2 分。

3 、兼职赋分:

( 1 )、文印员、档案员 4 分。

( 2 )、兼职工勤人员、图书管-理-员 3 分。

( 3 )、少先大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 1 分。班主任记 1.5 分

( 4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女工组长、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管-理-员 1 分。

( 5 )、各功能室负责人 0.5 分。

( 6 )、广播站辅导员 0.2 分。

( 7 )、两种以上兼职记一个最高分,其余减半。

( 8 )、各兼职教师不能按学校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酌情扣分。

4 、行政干部的工作量:校级和中层分别按教师平均工作量的 1.2 倍、 1.1 倍计。

5 、代课按教导处的记录适当发放补助。

6 、代理班主任 3 周以上(含 3 周) 2 个月以内,每月加记 0.3 分,代理 2 个月或 2 个月以上者可获得班主任津贴和班级评估奖,津贴和奖金的分配,由代理班主任和原班主任双方协商解决,代理班主任不再另加工作量分。

7 、工作量最低 8 分。

8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如果出现本细则规定以外的其它兼职工作时,兼职教师的工作量计分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商定。

(二)、工作成绩:( 40 分)

1 、教师工作成 绩的考核,依据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期末考试平均分计算。级部第一名记40 分,每低1 分减0.5 分。一名教师任2 个或2 个以上平行班教学的,各班之间的平均分差在2 分以内的依据平均分最高的班计算,超过2 分的按所任教班级平均分计算。

2 、一名教师任一个级部课的,级部班平均分差在3 分以内的记40 分,大于3 分的每1 分减0.5 分。

3 、奖励分:教师所接新班级平均分与级部第一名的分差在5 分以上的每缩小分差1 分奖励1 分,加至教师工作成绩考核分满40 分为止。

4 、级部平均分与镇平均分相比分差在5 分以内按以上办法计分,第一名记40 分;分差在5 —10 分的第一名记39 分;分差 10 ——15 分的第一名记37 分,分差15 分以上的第一名记35 分。

5 、体育教师工作成绩,镇春运会(或冬季越野赛)获团体总分第一名记35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10 分。期末学生体能抽测合格率达90% 以上记5 分,每降低1 个百分点扣0.1 分。学期内不召开镇春运会(或冬季越野赛)时体育教师按非统考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成绩占90% ,学生体能抽测成绩占10%。

6 、一名教师任两科统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各占50% ,如果任语、数、外和其它统考科目,语、数、外占80% ,其它统考科目占20% 。

7 、任非统考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估办法如下:以统考科目教师的考核成绩为基础上下浮动。最高分:统考科目专任教师前30 名的平均分。最低分:与统考科目最后一名相同。由考核领导小组和班主任根据其工作表现按10 分、9 分、8 分(2 :6 :2 )打分(去掉3 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将此分数等差排序,核定非统考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

8 、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期中间调整工作的教师,按工作调整前后分两段归相应类别进行考核,两段考核成绩各占50% 。

9 、因休产假工作时间不满一学期的教师,有统考科目成绩的按统考科目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无统考科目成绩的按非统考科目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0 、行政干部的工作成绩:校级和中层分别按教师平均工作成绩的1.2 倍、1.1 倍计。(注:中层干部的工作成绩按工作实绩及教师满意度适当拉开差距。)

11 、学期内病事假合计超过2 个月的工作成绩比最低分再降1 分。病事假合计满一学期的不再参加考核。

第三章其 它

1 、为保证教师考核评估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成立由行政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师考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 、该教师工作评估细则实施后,原细则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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