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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出差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6 01:45:51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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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出差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在外出差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有章可循,强化成本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之国内员工(注:含临时工、特聘员工,香港籍职员按香港公司规定执行)。

3. 出差可分为当日出差、远途出差和国外出差三种。

3.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3.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3 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4. 当日出差

4.1 员工当日出差时填写《外出单》由部门经理核准。

4.2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广东地区20元/餐,内地12元/餐或由各分公司根据所在地区另行制定标准,每餐标准不得超出15元为上限。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4.3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4.4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4.5 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

5. 远途出差

5.1 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由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副总裁)核准后,方可出差。

5.2 远途出差之员工须在《出差申请书》差旅费预支栏填写预支金额,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向财务部预借旅费。

5.3 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未按程序办理出差手续的,须请人代办或事后回所属单位补办出差手续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4 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灾祸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回厂需以书面报告并附相关性证据,经调查确实无误的可报销差旅费。

5.5 出差人员必须于返回公司后五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和《出差报告单》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

5.6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乘坐火车、公交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总经理(副总裁)人员核准,可乘坐空运交通工具。

5.7 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核准后可实数报销。

5.8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5.9 各分公司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报销差旅费。

6. 国外出差

6.1 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呈由总裁或董事长核准。

6.2 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6.3 出国期间有关膳宿、交通、杂费等费用依公司之规定办理。

6.4 受国内外机构补助之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它机构支给者,不得再支领任何有关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不足支付时,可支领其差额。

6.5 出国人员在国外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等费用须由总裁核准始得申报。

6.6 公司长期派驻国外之人员,在派驻地期间之待遇,由高级副总裁视其派驻地区之生活水准及公司提供之其它设施等拟订标准后实施。

6.7 出国人员公司应给予投保旅行平安保险,其投保金额标准与有关事项另行制订。

7. 交通

7.1 至出差地点不超出600公里的原则上不得搭乘飞机,应尽量乘火车或汽车出行,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超过600公里可搭乘飞机,副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以搭乘火车或汽车为原则,特殊情形需报请总经理(副总裁)签呈核准。

7.2 一般情况下,机票及火车票由行政部负责代购,乘坐火车的标准如下。

注:1.副主管级以上人员乘车时间必须超过6小时可乘座卧铺。

7.2 副主管级以下人员乘车时间必须超过12小时可乘座卧铺。

7.3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依公出派车办法申请,经行政部核准,不得另报支交通费。

7.4 业务人员由派驻地点出差到外地拓展业务者,其市内交通费用实行固定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由各公司自行制定,已享受补助的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用,但城市之间的交通费可以附票据报销。

7.5 与经理级以上人员随行,其交通费参照同行人员最高级别人员标准报销。

8. 住宿

8.1 住宿费报销标准(必须附正式发票报支):

8.2 员工外派到其它公司工作的,当地公司有宿舍或租屋者,除非客满,否则出差人员不得住宿酒店,应以住宿公司宿舍为优先,出差住宿原则由出差地公司安排。

8.3 出差人员在火车、轮船、客运车中歇夜或由出差处所免费招待住宿者,不得再报销。

8.4 若因广交会、展览会、旅游城市旺季房价等原因超出住宿标准的,事先应向直属上级报告,事后书面说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住宿费用可按实际费用报销。

8.5 出差期间洗衣费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9. 膳杂费

9.1 在出差地如无提供餐食,从出发至返回之餐费以下列上限标准报支,各公司可另行制定餐费报销标

9.2以定额方式报支餐费,不需附餐费凭证,但如接受招待用餐及宴请客人,不得再报支餐费。

9.3 核实报支之费用,如与出差同行人共餐,应予账单上加注共餐人姓名。

9.4 员工与副经理以上级别人员一起去出差,短期出差(一周内)可参照一同出差最高级别人员餐费标准报销,超出一周以上的,按以上标准或各单位标准报销。

10.0  差旅费预支

10.1 出差前于申请出差时同时申请差旅费预支款,其预支费用额度需经分管领导及会计审核后,方可至出纳处领取。

10.2 预支款应予返回一周内结清,未予限期内结清者,公司有权自薪资中扣回。

10.3 出差至各分公司处,其食宿可由分公司代为处理。

11. 差旅费报销

11.1 差旅费报销凭《出差旅费申报表》申请,附相关凭证及已核准之《出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副总裁)核准后,向出纳结清预支或支领垫付款。

11.2 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而花费的业务公关费用,另以费用申请单分别报销,不能并入差旅费申请。

11.3 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冲销所有款项。

11.4 为便于审核,实报实销费用尽量自己结账,避免代他人付款。

11.5 出差人员如到家住地点出差,如在同一城市不予报销住宿费用,伙食费、交通费用可按公司标准报销;如家住在同一城市农村的人员可参照此办法标准报销。

11.6 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事先应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份由个人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11.7 出差期间与工作有关的长途电话费用由公司报销,非业务人员若因出差原因手机话费超出补助标准,可申请适当增加话费补助,但必须提供话费清单和客户公司名称。

11.8 出差期间患病, 如买药或医疗费用, 社保不能报时,由公司按照社保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出差期间若患重大疾病或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费用报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呈请公司由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12. 因参加炎夏户外体力等特殊性工作, 如山上林木调查等, 特殊出差津贴补助方案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公司总裁后执行。

13.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遵循先请示后宴请的原则,招待费用应严格控制,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14. 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制定和解释。

15. 本规定由总裁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2015-09-08 12:39 | #2楼

1.目的

(1)以开源节流思想为指导,控制出差成本,提高出差工作效率。

(2)使每一个出差人员树立自我约束思想,对出差的每一天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3)使部门领导对下属出差在外工作得到控制,并给予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4)有利于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员国内外出差的管理。

3.员工因公出差管理

3.1  出差申请及审批

(1)员工因公出差超过一天以上(需要在外住宿)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经批准后,将《出差申请表》第一联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履行出差;分公司员工需将《出差申请表》传真至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原件第一联交给分公司内务主管存档。

(2)副总经理出差,报总经理批准。

(3)除分公司以外的部门经理出差,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五天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及以下的职员出差,经部门经理审批。除分公司以外的超过五天以上需分管副总批准。

(5)出差一天以内的除营销人员、采购部门、出纳人员、司机以外的也需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

3.2 出差请款

(1)必须在出差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2)出差借款应按财务规定办理,填写《借款单》,按财务规定的批准手续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领款。已申请备用金的员工,不能再申请出差借款。

3.3  出差实施规定

(1)凡到客户、供应商等处出差(含一天)洽谈业务的人员(当日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办事人员除外),出差前应将出差工作计划预先填写在《出差计划日志表》中,在出差过程中按《出差计划日志表》中的时间、计划内容实施日清日结,将每天出差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工作分析情况填写在《出差计划日志表》相应的栏目中。

(2)员工出差返回后,按《出差计划日志表》中情况对出差过程进行小结,填写《出差总结报告》(内容含出差时间,地点,客户的沟通情况,进展情况,出差效果自我评估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出差总结应在销差后三日内完成,送交直接上级。上级领导应在三日内对出差人员工作进行检查,签注评价意见,然后安排部门人员将出差人员的《出差日志表》和《出差总结报告》送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作为员工销差记录。分公司员工需将考评后的两表交至内务主管备案。

(3)员工出差返回后,应在五天内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分公司员工应在五天内向内务主管办理差旅报销手续,内务主管每周一前定期寄到公司到总部报销。

(4)员工出差报销应按财务规定办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相关费用票据和《出差计划日志表》复印件,按财务规定的批准手续经批准后,交财务会计审核,经财务经理签字后方能报帐。分公司需先通过内务主管整理并审核后才转到公司总部财务。

(5)员工出差时计划发生变动,需征得直接上级主管的口头同意后,在《出差计划日志表》上注明详细原因。

3.4  出差考核

(1)出差人员在出差前未填写《出差申请表》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的、出差返回后未填写《出差计划日志表》和《出差总结报告》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分公司员工未交到内务主管处、或上交的《出差总结报告》未经领导检查考评确认等情况的,公司人力行政部按缺勤给予记录,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应不予批签借款和报销出差费用。

4.     机票预订流程规定

4.1机票预订:公司内所有机票的预订事项由人力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机票费用由人力行政部凭《预订机票申请单》统一报销,财务部将各部门机票费用划分到各部门。

4.2机票经预订后,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改签或退票,因公不能按时出行,需说明原由取消,如要再次预订须重新填写《预订机票申请单》。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改签或退票费用,由出差申请人全部承担。

4.3预订机票审批流程:

凭《出差申请表》批复件至人力行政部办理机票预订手续:填写《预定机票申请

单》→部门分管副总审核→人力行政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人力行政部安

排预订机票。

4.4机票预订流程:

人力行政部凭《预订机票申请单》批复件→上网查询航班信息及票价→咨询机票代理机构→与乘机人确认个人及航班信息→核对无误出票。

5.     出差费用标准及报销

5.1  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及交通费用报销

5.1.1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1)除副总经理以外,其它员工出差应选汽车,火车作为交通工具。如遇紧急情况一定要乘坐飞机,必须在《出差出申请表》中说明详细原因,经总经理特批后方可乘坐飞机。

(2)公司副总经理短途出差,如高铁动车4小时以内可到达目的地区,应选择高铁座高席或者汽车,除此以外的可以选择乘坐飞机。

(3)部门经理在机票低于五折的情况下可乘坐飞机,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机票折扣低于3折的情况下可乘坐飞机。

(4)公司员工如未按上述要求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在差旅费报销时只按火车票的价格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的机票以及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保险费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总部或者分公司所在地本市内出差办事乘坐公共汽车或者地铁,除特殊情况经分管副总或者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允许才可乘坐的士。

5.1.2交通费用报销

(1) 凡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轮船、飞机等,应注明起止地点、时间,按其票价凭票据实报。

(2)   往返机场可乘坐机场巴士(或公共汽车),按其票价凭票据实报,禁止乘坐出租车,如乘坐出租车按机场巴士票价报销。

(3)公司总部或者分公司所在地本市内出差办事可报销市内公共汽车票,的士费用未有分管副总或者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不予报销。

5.2  住宿及市内短途交通费用标准及报销

2. 以上标准只含住宿标准,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注:1. 一线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温州、苏州等。

(2)   提供以上项目外的发票以及无效发票不予以报销。

(1)住宿和市内短途交通费用按总天数参照以上标准折成最高总限额标准,报销时提供正式有效的住宿发票,按发票上金额实报实销。

(3)   总部或者分公司所在城市市内一天内出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交通费用最高限额为50元/天,除此以外的城市交通费用最高限额为30元/天,并在报销时应附上路程明细清单。

5.3  伙食费补助(省外及省内有住宿)及发放

(2) 考虑到分公司涉外人员作为长期市场差旅行为以及相应基本福利的配套,分公司的总经理,区域经理,区域专员,工程培训专员的出差伙食补贴不再按照每天给予伙食补贴,统一在岗位工资中按照补贴方式每月固定列支,中途离职的或者新入职的当月的按照相应在职天数实际计算,标准如下。(1) 省外出差及省内出差当天不能往返有住宿时,伙食费按以上标准实行补助包干制。

6.1  如确需到非出差地点转乘飞机、火车,应根据就近中转的原则,在中转地逗留时间不得超过一天,超过时间不报销任何费用。6.   报销管理规定

6.2  严格控制出差和乘坐飞机的人次,明确出差的任务、时间和地点,如果超出规定的出差时间,原则上对超出时间不报销任何差旅补贴。

6.3  实行“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对未按规定及时报帐人员,按本规定第3.4出差考核(1)条执行。

6.4  报销的各类发票,必须合法、真实,票据需完整无损、内容填列齐全,不得涂改。如住宿票应有住宿人姓名、起止日期、开票时间、住宿标准及金额、开票单位签章,否则不予报销。

6.5  出差人员应认真填写有关单据。所附原始单据要分类粘贴,分类计算报销金额。业务招待费要列详细清单。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类费用一并报销,否则过期不予报销。

6.6  严禁公司各级人员报销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时有弄虚作假、伪造、涂改单据、以少报多的行为。如有发生,一经查出,实行追溯制,即对以前本人所有报销单据重新核查。除虚报金额不报销外,另外处以1~2倍罚款,并予以行政处分。

7.本制度由人力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8.出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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