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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员工管理规定

时间:2022-04-16 11:46:4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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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员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银座员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的假期管理,完善请假休假审批程序,根据《劳动法》和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各类假期

第二条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三条婚假

1、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依照国家的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14天的晚婚假,假期遇法定假日不顺延。

2、婚假期间发放岗技工资,不发效益工资。

第四条 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3天丧假,遇法定假日不顺延。如需到外地处理丧事,经核定直接往返路程天数,可按丧假处理,往返费用自理。需延长假期的,要办请假手续,审批后按事假处理。

2、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给予1天丧假。

3、员工丧假期间发放岗技工资,不发效益工资。

第五条 产假

1、产前假:一线女员工怀孕满5个月;二线女员工怀孕满7个月,经本人申请,可请假休息。

2、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并按计划生育的女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含剖腹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属晚育(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60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哺乳假

(1)哺乳时间规定:女员工哺乳期内上班的(婴儿未满一周岁),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时间也可合并在一起使用,即每个工作日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经与部门领导确定,女员工哺乳时间应固定为提前1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不能随机变化。

(2)哺乳假:女员工产假期满应按时上班,确有特殊情况需休哺乳假的,经单位批准,可休至婴儿一周岁。

4、护理假:符合晚婚晚育的男职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5、女员工产前假期间发放岗技工资的60%,不发效益工资;在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支付生育津贴;哺乳假按事假处理;护理假发放岗技工资,效益工资发放50%。

第六条 病假

1、请病假凭指定医院出据的病休证明,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权限审批人签字后方可休假,非指定医院出据的病休证明无效。如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于当班前半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以便合理安排工作,并在到岗后2日内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后附相关凭证(挂号证、诊断书、病历、病休证明),经权限审批人签批后,交部门考勤员留存。

2、员工因病需长期治疗者(连续病休一个月以上),按规定需确定医疗期的,医疗期内发放岗技工资的60%,不发效益工资;超过医疗期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发放病假工资,病假期间岗技工资按60%发放,不发效益工资。

第七条 事假

1、员工因私不能出勤,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权限审批人签批后休假,如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事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2、如果确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须由当事人于当班半小时前向主管领导电话请假,经批准方可生效。此种情况只能申请事假1天,到岗后2日内应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3、事假请假流程

A、属事先已知次日需请假,则应于当日下班前办理

4、事假5天之内,岗技工资发放30%,不发效益工资;事假6天以上的,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八条 旷工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分配且不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4)当班期间未请假而离岗办私事30分钟以上者;

(5)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属实者;

(6)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7)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旷工半天,扣减当月岗技工资的10%,扣减当月效益工资的25%;旷工1天,扣减当月岗技工资的25%,扣减当月效益工资的50%;旷工2天,扣减当月岗技工资的50%,扣发全月效益工资;旷工3天,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

第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任何因工受伤,须在24小时内写出事由报告,上报综合人事部门,在征得劳动部门批准后,享受工伤待遇,否则按病假处理。

2、工资待遇:员工工伤期间,岗技和效益工资照发。

第十条 探亲假

1、工作期满1年的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享受探亲假待遇,不再享受年休假。

2、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权限审批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各部门应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4、探亲假期间,因病、因事或其他意外事故不能按时返回的,须经乡镇以上医院或乡镇有关部门证明,方可按病、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5、探亲假期间发放岗技工资,不发效益工资。

第十一条 年休假

参照《员工带薪年休假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章 请假审批权限及流程

第十二条员工任何休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权限审批人逐级审批同意并交部门考勤员备案后方能生效。

(一)区域、门店请假审批期限及权限。

1、病、事假:

请假1天以内,门店由部门负责人、商品课负责人审批;区域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门店由部门负责人同意、营运审批;区域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审批。

请假3天以上7个工作日以内的,门店由部门负责人同意、营运审核后,报门店总经理审批;区域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审核后,报区域总经理审批。

请假7个工作日以上的,必须经区域总经理审批同意。

请假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的特殊请假情况报人力资源本部备案,由人力资源本部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

2、婚、丧、产、探亲、年休、工伤假:

员工请婚、丧、产、工伤、探亲、年休假的,门店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营运或综合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区域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审批。

(二)本部请假审批期限及权限。

1、病、事假:员工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由本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5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本部备案。

2、婚、丧、产、探亲、年休、工伤假: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本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本部审核备案。

(三)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及请假审批权限。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增强干部的组织纪律性,保持联络渠道畅通,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施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1)适用范围:公司副总经理、本部负责人、区域总经理、各门店总经理,公司党政正职外出适用集团有关规定。

(2) 因公出差或因私外出离开所在工作城市,实行事先报告制度(正常休息和回总部开会除外)。凡在省内出差2天以上(含2天),省外出差1天以上(含1天)的,必须填报《干部外出申请报告单》,提前2天向其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属因公外出的要报告外出事由、地点、起止时间、外出人数等,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外出。如遇紧急情况外出,应电话报告上级分管领导,返岗后补办外出手续。

(3)报请审批程序:公司副总经理外出,要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各本部负责人外出,要报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如外出7天以上(含7天),还要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区域总经理、直属公司总经理外出,要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各区域所属分店总经理外出,要报请区域总经理批准,如外出7天以上(含7天),还要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以上人员外出,经领导批准后,须将《干部外出申请报告单》交总经办备案,以便公司领导查询。

(5)外出人员在外出前,要安排好相关工作。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6)因公外出期间,要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按标准执行。

2、请假审批期限及权限

门店店长请假,5天内由区总审批,超过5天报人力资源本部,由人力资源本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区总请假报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本部备案;副本部长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备案,超过3天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假期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本部为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编制、培训及落实工作,并对本办法相关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稽查。

第十五条 各部室、门店为本办法的落实部门,通过建立考勤员队伍,由考勤员按本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考勤和假期管理,总部各部室、门店各部门、商品课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劳资部门,不按时交表的将停发工资。

第十六条 建立请假、续假、销假制度。员工请假需填制请假单,经权限审批人审批。假期结束后,及时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如确需延长假期需按原审批程序办理续假手续,逾期未办理销假(续假)手续视同旷工。

第十七条 驻外女员工自休产前假之日起,其人事劳资关系统一转至人力资源本部,产假结束由人力资源本部根据其原工作岗位及职级重新安排到各部位工作,各部门对人力资源本部安排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可由同事或家属代办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离岗。

第十九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第二十条 本公司员工依本办法所请各种假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以旷工处理外,并依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执行范围: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区域及门店、专业公司的合同制员工。其他人员有关假期可参照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本部负责解释。

银座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2015-09-14 17:18 | #2楼

 

一、上班时间 

各岗位上班时间由负责人安排确认,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贵宾卡服务行为准则》及《贵宾卡服务规范及奖惩办法》执行。 

二、考勤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与人工考勤双重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分早、晚两个时段。上班一天者打早上和晚上,上班半天者打早上和中午或中午和晚上。 

2,员工考勤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上级领导负连带责任。

3,每位员工每月可有三次忘打卡机会,但必须得到上级领导签字证明,不予处罚。三次以上忘记打卡以后每次扣除五元。无故不打卡者且无上级领导签字按休假处理。 

4,因迟到故意不打卡者,一经发现,按时间长短分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严禁帮他人代打卡,违者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细则    

1,休假规定 

每位倒班员工每月享有两天有薪工休,休班需提前一到两天找相关负责人签批请假条,无假条休息者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员工可提前申请调休。直接领导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2,迟到规定 

迟到五分钟内(含五分钟)扣5元,五至十五分钟扣十元,十五分钟至半小时扣二十元,半小时以上按事假半天算。当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扣除满勤奖。 

3,早退规定 

早退十五分钟扣二十元,十五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在自身工作未完成的情况下无故早退按旷工处理。    

4,事假规定 

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卡中心负责人签批请假条,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请假事宜,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工资不发。并扣除当月满勤奖。  

5,病假规定 

工作一年以上者,每年可享有3天的有薪病假,但需出据市级医院证明。 

凡请病假,应在病假当天亲自 或 电话通知(急症情况下)楼层经理。并在病假结束返岗当天出具医院的相关证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审核归档。(此规定还未落实,只是初步计划)    

6,旷工规定 

没有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无故不来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两天扣六天工资,以此类推,扣除当月满勤奖、并给予五十元处罚。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扣除当月工资。 

7,离职规定 

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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