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6 20:53:5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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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责仼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责仼制度

一、  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  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工作的奖惩办法。

4.  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5.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6.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7.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 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10.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  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  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  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  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

6.  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  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  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  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  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演算结果),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  地下暗挖作业;

2)  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  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  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  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  起重吊装作业;

8)  拆除、爆破作业。

3. 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 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

5.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  总会计师

1.  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  项目经理:

1. 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 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 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施工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 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6>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5)冬、雨季施工方案。

8. 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  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  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  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  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  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六、  技术员

1.  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  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  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5>脚手架安装作业<6>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  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  针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向安全员做交底。

6.  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按要求及时做好塔基、塔身偏差测量。

7.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  质检员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  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  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  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  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八、  安全员

1.  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  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  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  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脚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

6.  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7.  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8.  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9.  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10.  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  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2.  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3.  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4.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技术部)

公司总工办主管技术质量控制,同时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涉及到的安全技术负责。

1.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部分。

2.组织编制特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审批建设工程设计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编制特殊时期安全技术措施。

5.审核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临电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标准。

6.对不符合或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提出决定性意见。

7.负责调查和分析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监察)

公司施工部主管安全过程管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1. 监督、协助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 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正常运转。

3. 确保公司范围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4. 组织、协助项目部按上级部门要求在特殊时期内制定相关措施和开展各项相关活动。

5. 保障特殊时期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活动。

6. 组织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方案、措施、预案及交底。

7. 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中公司一级的教育工作。

8. 对新开工程进行现场临建、临电、临水布置,设备、人员进场安排。

9. 协助并督促劳务分包方给施工人员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10.  组织对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分包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11.  协助劳务分包方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办理相关证件。

12.  办理施工现场的消防许可证及食堂的卫生许可证。

13.  督促劳务分包方与施工人员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14.  协助各项目部与劳务分包方签订和办理安全、消防、环保等协议或证件。

15.  对机械设备的维护更新及使用过程中的调配。

16.  验收、检查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特种机械设备。

17.  协助各项目部进行脚手架、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或特种设备的拆除。

18.  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场容卫生及安全防护项目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进行整改。

19.  协助对招标过程中的各劳务分包方的评审工作。

20.  确保公司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安全内业真实、齐全有效。

21.  协助项目部进行工程竣工后设备、人员的清理工作。

22.  负责对合格劳务分包方进行审核、并协助办理备案手续。

23.  市、区级文明安全工地申报工作。

24.  确保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及体系的更新修正。

财务

公司财务部作为公司资金调配的部门,对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落实负主要责任。

1.  评估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2.  制定年度安全保障资金投入计划。

3.  确保安全保障资金正确、充分使用。

4.  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

5.  办理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市场经营部

公司市场经营部主管工程合同及工程预算,同时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保障用品和措施等的资金投入做出评估。

1.  根据设计要求评估工程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入。

2.  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  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管理部、办公室

公司管理部与办公室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

1.  根据年度安全保障资金投入计划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2.  根据往年安全资料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

3.  制定年度持续改进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

4.  监督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计划等的执行情况。

5.  保障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

6.  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

物资部

公司物资部主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物资的调配和采购,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1.  根据年度安全保障资金投入计划制定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

2.  调配安全保障用品,使之合理使用,周转灵活。

3.  提供安全保障用品、设备的更新信息。

4.  确保物资供方为合格供方。

5.  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6.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北京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公司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015-09-20 11:27 | #2楼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 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 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 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8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9条 企管部门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5、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6、组织对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工等的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并办理操作证;

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12、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情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第10条 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11条 科技部门安全职责:

1、在进行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保证有关安全、环保、工业卫生等技术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各专业的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3、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主管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环保等管理部门参加;

4、加强防火、防潮、防虫害等工作,做好档案管理,确保各方面资料的完好。

第12条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l、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检查、管理和审批工作;

2、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3、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6、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车辆、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8、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9、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第13条 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14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15条 供销部门安全职责:

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和机车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调车作业,做到安全、快速、准确。

第16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17条 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第18条 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计量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

3、在审查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同时考虑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5、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9条 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20条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21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22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徽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第23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24条 公司安全机构:

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专责高级工程师及生产、保卫、企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

3、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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