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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时间:2022-04-17 00:44:5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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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环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环卫作业人员,是指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等公共场所从事清扫、保洁、粪便清掏和垃圾收集、运输等市容环境卫生作业的人员。

第四条 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 本条例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卫部门)负责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的组织管理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配合,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环卫作业专项经费。 

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加大机械化作业设施、设备的投入,减轻环卫作业人员劳动强度,提高作业效率和安全系数。

第七条 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开展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倡导公众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成果。对车辆沿街撒落、随意倾卸垃圾、向外抛弃废弃物,行人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环卫、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监控手段,依法获取破坏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违法证据材料,并通过媒体曝光。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环卫作业人员劳动成果,不得妨碍环卫作业安全,对危害环卫作业安全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第九条 市环卫部门应当根据我市实际,制定环卫作业安全规范并组织实施。 

区、县(市)环卫部门、环卫作业单位应当依据环卫作业安全规范,制定环卫作业安全保障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环卫作业安全规范应当包括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作业的教育培训、防护、组织、管理等内容。

第十条 环卫作业实行安全培训制度。 

环卫部门、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制定环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定期组织环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对新录用的环卫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应当包括作业安全培训。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卫部门,定期对环卫作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 

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把保障环卫作业人员安全列入驾驶员培训内容,开展相关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环卫作业单位应当依法为环卫作业人员办理保险,足额缴纳保险费。 

第十二条 环卫部门、环卫作业单位应当保证环卫作业人员工间休息,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环卫作业人员休息用房,为环卫作业人员工间休息及车辆停放提供条件。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在棚户区改造、新区建设时,应当优先安排环卫作业人员休息用房。

第十三条 环卫部门、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加强环卫作业健康的宣传教育,为环卫作业人员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市环卫部门应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具备警示作用的我市环卫作业人员专业标志服装以及环卫作业设施、设备的标准。

区、县(市)环卫部门和环卫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变化,为环卫作业人员配发符合标准的环卫专业标志服装和作业设施、设备。

第十五条 环卫作业人员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安全防护技能,依法享有作业安全保障的权利,并履行相关作业安全的义务。 

第十六条 环卫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统一穿着环卫专业标志服装,使用符合标准的环卫作业安全防护器材和作业车辆。 

专业标志、安全防护器材、作业车辆出现破损、故障时,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第十七条 环卫作业人员在日常人工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大面积人工作业或者环卫作业车辆在弯道作业、停放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安全锥、警示牌等。 

机动车驾驶员应当主动避开清扫作业区域,避让环卫作业人员及环卫作业车辆。 

第十八条 环卫部门、环卫作业单位不得安排年龄或者身体健康状况等不适合的人员,在车行道、桥梁上从事环卫作业。

第十九条 遇下列天气,应当停止车行道、桥梁上的人工保洁作业:

(一)能见度小于一百米; 

(二)六级以上风力;

(三)其他严重影响作业安全的天气。 

第二十条 环卫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任何单位不得因环卫作业人员有本条前款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 环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环卫作业安全规范和相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参加作业安全培训; 

(二)随意翻越护栏、乱穿道路;

(三)作业车辆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或者随意停放;

(四)作业车辆擅自改变作业路线、时间; 

(五)人工清扫作业行为粗放、不文明,妨碍他人:

(六)事业单位环卫职工将自己承担的工作委托给他人;

(七)其他违反作业安全要求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安全事故多发区域、路段的监管,并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三条 灾害性降雪发生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清冰雪作业需要,依法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等措施,保证清冰雪作业安全进行。

第二十四条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高架桥的环卫作业,应当采用机械化方式。 

因突发事件等确需批量组织人工作业时,环卫部门、环卫作业单位应当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道路作业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环卫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环卫安全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对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行政问责规定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本部门行政问责机构对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问责。

第二十六条 环卫作业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环卫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七条 环卫作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卫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对新录用的环卫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作业安全培训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为环卫作业人员配发符合标准的环卫专业标志服装和作业用具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修复或者更换出现破损、故障的专业标志、安全防护器材、作业车辆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确定作业方式、安排作业人员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浅谈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2015-09-22 16:25 | #2楼

城市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张脸,也是城市的一张名片。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的需要,我市各级政府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把市容环境建设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双创”和“四城同创”活动,大大提高了城市形象。但是,市容环境与现代化要求不相符的问题还存在不少,现就我区市容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践加以分析,并提出加强市容环境建设的可行性建议,以进一步提升我区市容环境品位。

精细化管理是单位建立目标细分、标准细分、任务细分、流程细分体系,实施精确计划、精确决策、精确控制、精确考核的一种科学管理模式。对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增长的市容环境卫生需求,不断转变粗放式管理,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落实环卫作业服务精细化管理要达到三个体现:

一是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落实到每一名管理和作业人员,变一人操心为大家操心,体现“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

二是将日常管理量化、标化,落实到作业管理全过程。变随意性、粗放式管理为制度化,体现“对每一项工作都精心、对每一个环节都精心、使每一项工作都成精品。”

三是将环卫优良传统,职业伦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中,变外在要求为自觉追求,体现“真心为民、用心做事、细心办事”。

一、存在问题:

1、巡回收运人员管理和巡回收运时间协调有些乱。

我区自2001年实行垃圾巡回收运以来,道路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工人劳动强度明显减少。但是,从目前日常检查的情况显示,垃圾巡回收运质量有明显下降趋势,主要表现在路面第二次污染和代运所各转运时间协调。工人没有做到工完场净,挂桶时间协调不够周密,垃圾桶摆放不规范,垃圾桶随处可见,给城市容貌带来了明显影响。

造成以上问题主要原因:一是代运所挂桶工人工作积极性不高。目前,我局招聘合同工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由于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动频繁、思想不稳定,文明规范作业培训很难起到实际效果。

2、驾驶员技术素质差。

随着垃圾运输转场陈家冲后,我队招聘合同工驾驶员日益增多。由于转场时间紧、任务重,招聘驾驶员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随之而来。一是有的驾驶员驾龄较长,有一定的驾驶经验,但由于犯经验主义错误,有超速行驶和违章现象发生,在已发生的交通事故中驾龄长、有经验的老司机比较多;二是有的驾驶员驾龄不长,只需经过短期培训即可上岗的驾驶员,由于经验稍差,驾驶水平粗糙,对车辆维护及驾驶技术素养较低,对车辆维护不到位而造成机械磨损加快,故障频出的各类问题;三是有的驾驶员刚拿到驾驶执照,由于经验和各方面素养低,而造成违章、车辆损坏较多,给垃圾运输工作和车辆维修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车辆的良好状况与生产任务的完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如有问题必定影响垃圾运输任务的及时完成,造成垃圾积压,给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

3、驾驶员安全意识差。

部分驾驶员安全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思想素质不过硬、安全观念不强、处理问题能力不强,尤其是在紧急状况下不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造成原因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觉得环卫工作是向社会服务的,应该有一定的优越性,出了问题单位一定会给我们协调解决。没有树立“安全才能回家”的思想。

二、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可行性建议:

1、加大市容环境资金投入和人员统一管理,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素质。

一是要提高环卫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改善劳动环境,充分调动他们劳动积极性。使他们能安心环卫工作,热爱环卫工作;二是加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的行业精神教育,提高环卫工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三是对挂桶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挂桶人员操作培训和管理,统一考核标准和尺寸,采取日常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激励他们爱岗尽业、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增强职工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了顺利开展技术培训及技术竞赛活动,我队已正式成立技术竞赛领导小组,在全体汽车驾驶员和修理工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练兵活动;二是技术培训科目设置:为驾驶员技术竞赛应知、应会测评竞赛和汽车修理工应知、应会测评竞赛;三是借培训竞赛活动之机,促进技术专业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及技能的训练。使其技术素养全面提升,从而把城市管理工作搞得更好。

3、转变观念,做到事事有安排。

一要改变认为环卫工作就是粗糙管理,不适合精细化管理的观念。有的认为自己工作已经做的很好,没必要搞精细化管理;有的认为工作条件差、人员少,为搞不好精细化管理找理由,这些都是推进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中的障碍。要克服这些消极思想,就要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到先进单位学习,使其亲身感受到精细化管理带来的成效,开阔视野、认识不足、找出差距。消除自满情绪和畏难情绪,树立推进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决心和信心;二要转变作风,单位领导靠前指挥、深入生产第一线,严密控制各个工作环节,理顺工作过程,细分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三要加强学习,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在安排工作中做到科学管理、细致周到。

4、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做到事事有标准。

管理制度是职工在工作生产中遵守的规定和准则,如果没有统一规范性的管理制度,单位就不可能正常运行,因此要保证单位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精细化运作,必须具备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从完善、细化规章制度入手,建立一整套包括职能分工、岗位职责说明、工作流程以及各个专业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职工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同时,要把规范职工工作生产行为作为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采取加强教育、潜移默化、循序渐进、持续推进等一系列有效手段,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细化各种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使每个岗位都有责任,各项工作层层分解。实行班组到个人都权责清晰,责任明确。对于不能严格履行职责、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要根据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做到对号入座、一视同仁,才能确保层层有压力、工作有动力、事事有落实。

总之,大力推进环卫精细化管理,通过转变观念、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形成一个持续推进,循环往返过程。只有把各项措施和制度严格落实到位,才能实现城-管工作的长治久安,才能实现环卫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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