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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信息报送制度

时间:2022-04-17 13:51:15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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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信息报送制度

一、活产、孕产妇系统管理、死胎死产、孕产妇死亡质控

妇幼卫生信息报送制度

(一)医院自查

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质控;

(二)保健科的活产和孕产妇系统管理自查

1. 地段保健科将医院产科出生证的活产信息、地段大横卡、《孕产妇保健调查表》上报的活产数据进行相互核对,并进行漏报调查。

2. 查验存档的母-子保健健康档案,核对大横卡的原始登记,进行孕产妇系统管理信息错漏报登记。

3. 填写并上报《活产、孕产妇系统管理质控汇总表》。

(三)死胎死产质控

1. 查阅记录范围:围产儿死亡登记卡、围产儿死亡登记本或评审记录本、产房分娩登记本、产科质量季报表、医院电脑检索库、根据需要查阅原始病历。

2. 核实范围:北京市本市及外地户口死胎死产,户口一栏本市填写户口详细地址,外地填写户口所在省及在京详细暂住地址。流动人口由发生死亡的医院所在区上报,不要按居住地所在区上报。

3. 如果医院有无电脑检索。

4. 填写并上报《医院死胎死产核实情况表》、《围产儿死亡(死胎、死产)错、漏报情况调查表》。

5. 时间范围:死亡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死胎死产。

(四)孕产妇死亡

各医院需自查的相关资料包括死亡登记本、死亡证明存根、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危重病人转院登记、《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北京市医院产科工作质量季报表》、《孕产妇保健情况调查表》等个案或报表。

填写并上报《北京市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孕产妇死亡)》、《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孕产妇死亡质控登记表》。

(五)出生医学证明信息

1. 核对某季度产科报表与出生证的活产数;

2. 重点核对有问题的录入信息,了解空项、错项、废证、重复录入情况;

3. 填写并上报《出生证活产信息登记表》、《出生证活产信息汇总表》。

二、儿童生命监测质控

(一)保健科(乡卫生院)自查

1. 5岁以下儿童死亡有无专人负责、有无登记册、有无《生命监测工作方案》、有无漏报、儿童卡片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卡片完整性、死因分类是否准确、死亡数与季报、网上录入是否一致。分年龄、性别的死亡数是否与年报表一致。

2. 检查儿童花名册和死亡登记册的记录是否与上报的死卡及报表一致;

3. 与居(村)委会妇联或计划生育干部座谈核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等;

填写《北京市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5岁以下儿童死亡)》。

(二)医院自查

有无书面上报流程和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保留原始登记,核对出入院登记、死亡登记、分娩登记以及五联单等资料,检查是否在该院发生死亡的儿童均已上报,以及死亡卡片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家长联系方式、死亡诊断是否填写完整)。可能涉及的科室有:统计室(或医务处、病案室)、产科病房、儿科(如无儿科应检查内科)病房或儿科门诊、内科门诊、外科门诊、急诊等,以及其他有可能发生儿童死亡的科室,如传染科等。

核对后填写《北京市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5岁以下儿童死亡)》。

三、儿童系统管理年报质控

(一)社区年报质控

1. 质控内容: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新生儿访视覆盖率、流动儿童保健管理情况。

2. 质控方法:

(1)核对儿童花名册和儿童保健记录数量是否一致;

(2)随机抽取0-2岁儿童的保健记录20-40份:计算儿童保健覆盖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与上报数据比较;

(3)查看2015年11月-2015年6月出生,大体检时未满6个月婴儿的《婴儿期喂养记录》20-40份,按有标记月份的喂养方式统计出“母乳喂养”和“混合喂养”人数,计算出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与上报数据比较;

(4)随机抽取2015年10月-2015年9月间出生的本段户口儿童的保健记录20-40份,计算新生儿访视覆盖率,与上报数据比较。

(5)查看流动人口儿童管理情况:从“计免登记册”或“计免电子档案系统”中抽取0岁组“流动儿童”20-50人(如果0岁组数量不足,可选取0-1岁组流动儿童),核实其是否在《儿童保健花名册》上登记,以及是否建立《北京市儿童保健记录》,了解流动儿童的保健覆盖情况,记录流动儿童体检“建册数”。

(二)托幼园所年报社区自查

1. 质控内容: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儿童入园体检率、贫血患病率、儿童低体重患病率、五官保健覆盖率。

2. 质控方式:幼儿园年报质控

(1)核对在园儿童名册和儿童保健记录数量是否一致;

(2)随机抽取在园儿童总数的10%的保健记录(不少于20本),计算儿童保健覆盖率、儿童系统管理率,与上报数据比较(儿童系统管理人数:指统计年度内按年龄要求接受生长监测或4:2:1体检,并有1次血红蛋白检查的儿童数)。

(3)查看2015年9月~2015年8月间新入园儿童名册及入园体检表,计算儿童入园体检率;

(4)查看园所体弱儿童登记册,统计2015年大体检期间贫血儿童与低体重儿童人数,并核对患病儿童保健记录,计算贫血患病率及儿童低体重患病率。随机抽取未患病儿童保健记录10-20本,用评价卡片进行年龄别体重评价,是否有低体重儿童漏报。

(5)抽取在园中大班儿童总数的20%的保健记录(不少于30本),计算儿童五官保健覆盖率(口腔、视力)与上报数据进行核对。

3. 质控范围:保健科抽取辖区内2~3所幼儿园;区级抽取地段保健科辖区内1~2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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