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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管理女员工

时间:2022-04-18 19:33:32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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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管理女员工

女性员工都喜欢电话聊天,特别是私人电话,对工人造成的影响不单只是效率方面,无论是什么原因,经常用电话来聊天均不宜姑息处之。

关于如何管理女员工

对于经常使用电话聊天的下属,可做出以下的应付方法:给她较多的工作量,并限时完成;暗示公司不欣赏经常电话聊天的下属;关切地询问她是否有难题,并劝她赶快解决,以免影响情绪。

在今天,“如何管理女职员”已成为越来越多的老板所困扰的问题。一家专门经营办公用品的小公司老板,为新上任的秘书小姐伤透了脑筋。小姐的责任心很强,工作也很仔细,但就是办起事来有些拖拉,效率较低。为此老板曾严厉地责怪过她,使得秘书小姐羞愧难当,当场痛哭起来,老板也感到很难堪。于是他便开始寻找对付女性职员的奇招妙策了。

朋友在闲聊时出了个主意:“女性是感情动物,她们需要得到感情的满足,要想管好她们,称赞比责怪更有用”。于是老板经常鼓励她,表扬她,果然秘书小姐恢复了自信心,工作起来更加努力,效率也就自然提高了。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女性都喜欢赞美。对于戒心较重的女性应与她们保持一定的距离,交谈的内容严格限制在业务范围内。

事实上没有一种能对付所有女职员的有效办法。女人是有思想、有感性的,任何一种自认为高明的策略都是徒劳的,只有坦诚相待才是最佳方案。

当然,女职员和男职员一样,都有逃避责任的倾向,易安于现状而不思进取。这样她们身上所蕴藏的潜能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掘,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轻松的工作。这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管理人员对女员工的姑息迁就,违背了“任人唯贤”的管理原则。

成功的管理者必须树立“人尽其才”的观念,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女员工加以适当约束:

1.促使她们自觉成为职业女性

这是管理女员工最根本的一点,如果忽略这一点,就很难成功地加以管理。一般而言,女职员较重视感情、重视人际关系,遇事没有主见,害怕承担责任。这些性格上的特点常常阻碍了她们发挥自己的工作能力,与职业女性的要求相差太远。

如何才能使她们自觉成为职业女性呢?最有效的方法是使她们明白劳动的意义、工作的意义,给她们指出明确的奋斗目标和具体要求。

2.不姑息迁就女职员的借口

管理者在分配较困难的工作给女员工时,她们为了逃避责任,往往会来上一句:“我们女人无法做。”假使对她们一味宽容迁就下去,她们永远都不会改变-态度。在这种情况下,管理者应当严格要求、加强思想工作,不能任这种不良态度得以放纵。

当然,不姑息迁就也不是说对女职员要狠,关键是要谆谆教导,使她们认识到她们工作是不允许受个人感情左右的。女人天性愿意接受好的意见,一旦认识到你的良苦用心,必然会欣然同意。

3.不偏袒女职员

主管女职员,要特别注意公平对待,不能偏袒某一两个。女性感情比较细腻,发现受不公平对待就易产生不满情绪。而且管理者如果过多地袒护自己喜欢的女职员,也有损自己的形象,招致周围同事的批评,这也是不足取的。

4.培养向上心

女职员易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因而要注意加以适度的引导。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是给她们有责任的工作,促使她们在工作中树立起职业意识和事业心,从而改变这种不良倾向。但也不能给她们加上沉重的压力,令她们无法承受,而应在刚开始给予责任较轻的工作,以后再慢慢地酌情加重。

一、适用范围

1、本文件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女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程序。

2、本程序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女员工特殊保护的管理工作。

二、引用标准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九号发布,1988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发布,2002年6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令第二十八号,1994年7月5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国人大,2001年10月27日发布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

6、《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2015年修订版)。

7、《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修订版)

三、术语解释

1、女员工“四期”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经期:女员工月经期保护。

孕期:女员工怀孕期间保护。

产期:女员工产后保护。

哺乳期:女员工哺乳期间保护。

2、女员工计划生育保护,计生假:女员工计划生育保护。

四、管理职责

1、工会负责维护公司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劳动保护的监督工作。

2、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女员工的录用及档案管理,并合理安排其工种和岗位。

3、生产部负责管理及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员工劳逸结合和女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工作。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执行女员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工作程序

1、不得安排女员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其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作业。

2、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3、不得因女员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基本工资,或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

4、工会按照《5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员工“四期”保护管理工作,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确保女员工“四期”保护得到有效的执行。

5、生产部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公司女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劳动保护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女员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6、女员工“四期”保护:

a)经期:女员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公司女员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2015-10-22 18:20 | #2楼

劳动。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员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b)孕期: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可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怀孕期间不应加班加点,对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如上班确有困难者,本人申请,经批准,可请女工长假,长假结束后回原部门工作。

c)产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d)哺乳期:不得安排女员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在此期间不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如上班确有困难者,本人申请、经批准,可请女工长假,长假结束后回原部门工作。

7、女员工计划生育保护:

实施节育手续的女员工,可享受计划生育假,计生假期间,其工资、津贴应全额计发,即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均不予扣发。其休假按下列规定执行:

a)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b) 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c) 输卵管节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21天。

d) 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e) 同时实施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院确定。

8、工会督促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对公司女员工进行一次特殊体检(妇科病检查)。

9、工会督促公司每年为公司女员工发放一次卫生保健用品,按24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

10、工会负责对女员工的抱怨反馈按《协商与交流管理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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