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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时间:2022-04-18 20:46:4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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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象分别为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包括代建单位、委托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统一领导,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项目法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其中:

1、南水

南水北调工程文明工地建设管理规定

北调办负责对项目法人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2、相关省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受南水北调办委托,负责对东线工程和汉江下游治理工程项目法人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3、相关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会同项目法人,负责对中线干线工程委托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4、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对直管和代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协同相关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负责对委托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5.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分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考核。其中,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分为通用目标和项目适用性目标。生产安全事故实际发生率超过控制指标时,考核对象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合格是参加文明工地评选的必备条件。

第六条  通用目标是考核对象应当完成的安全生产目标(详见附件1),考核采用合格制。考核组织单位可以在附件的基础上根据考核需要,经南水北调办同意增加考核项目。考核项目中有一项不具备时,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七条  项目适用性目标考核是在通用目标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的评估考核(详见附件2.1—2.4),考核采用四级等级制(Ⅰ、Ⅱ、Ⅲ、Ⅳ)。考核组织单位可以在附件的基础上根据考核需要增加考核项目以及细化考核内容和权重。

第八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九条  南水北调办以及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由有关工作人员以及专家组成的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考核工作组成员在考核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

第十条  考核工作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对反映的情况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  通用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顿,限期达到合格标准。年度通用目标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及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不得评先评优。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取消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包括代建、施工、勘察(测)设计、监理等单位)一年内参加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有关项目的投标资格。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暂扣或者吊销直接责任单位有关证照,并取消其二至三年内参加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有关项目的投标资格。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考核对象通用目标考核合格且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及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非直接责任单位,适用性目标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其中Ⅰ级,应当90%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考核内容评估为A级,没有D级;Ⅱ级,应当80%以上的考核内容评估为A级,没有D级;Ⅲ级,考核内容评估为D级的不超过20%;Ⅳ级,考核内容评估为D级的超过20%以上。考核结果为Ⅳ级的单位应当进行整顿。

第十三条  南水北调办将在考核结果为Ⅰ级的单位中评选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单位,并对单位以及相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被评为优秀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在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其他项目投标时,其业绩评分根据南水北调办有关规定可适当加分。

第十五条  南水北调办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以及评选结果将在中国南水北调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由南水北调办建设管理司组织进行复审。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南水北调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015-10-23 22:16 | #2楼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实现对事故的预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及驻本公司的外来施工单位。

三、制定原则与依据

应坚持科学预测原则、职工参与原则、方案选优原则、信息反馈原则,依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实际安全生产需要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是由各级管理层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在一定时期内的一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安全生产指标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具体量化。

四、职责

4.1.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制定工作的组织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批准。

4.1.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每年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信息收集、备选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考核以及评估、修订工作。

4.1.3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备选方案的确定工作。

4.1.4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4.1.5 全体员工负责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反馈工作

4.2 制定流程

4.2.1 提出问题,即围绕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通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统内外的有关信息,从各个方面为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4.2.2 制定方案,即根据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所应解决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各种安全信息,制定两个以上的安全目标备选方案。

4.2.3 确定方案,即通过科学决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诸多的备选方案中选取一个满意的方案。此时,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

4.2.4 目标调整与修正,即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或再交由职工讨论,广泛收集意见,以使安全生产目标不断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安全目标与指标及安全工作计划。

4.2.5制定或修订后的安全管理目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3 分解与实施

4.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已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4.3.2 部门及驻本公司外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采取签定责任状等形式,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每个班组和每个员工,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量化分解,每一级都要通过对下级的强化管理,来确保总体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实现。

4.3.3 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所管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3.4 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质地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与指标任务。

4.3.5 安全环保办公室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工作。

4.3.6 各部门积极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与指标。

4.4 考核评定

4.4.1对部门月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职责情况及各项安全的工作完成情况。

4.4.2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

4.4.3目标与指标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考核两大部分。

4.4.3.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对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含工伤事故次数、经济损失指标等,满分为50分。

4.4.3.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

4.4.3.2.1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规模、宣传教育场地。

4.4.3.2.2安全检查措施包括部门安全巡查、班组综合安全检查、员工岗位自检自查。

4.4.3.2.3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完好率、隐患整改率、设施完好率,保证措施。

4.4.3.2.4危险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对危险因素和危险点要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和整改,并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

4.4.3.2.5安全控制点的管理要求制度落实无漏洞、设备无隐患、人员无违章等满分为50分。

4.4.4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与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公司采取月考核与平时抽查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4.4.5根据公司每月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依据目标与指标管理考核标准逐项打分,对事故控制指标的评分项目,按照每月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进行评定。

4.4.6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各部门的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根据考核与评价的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五、相关文件

5.1《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2《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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