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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勤签到制度

时间:2022-04-25 22:23:26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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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考勤签到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干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社区干部的组织性、纪律性,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社区干部考勤制度如下:

社区考勤签到制度

1、统一上下班时间。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按上级通知执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按节日值班表执行。

2、社区书记、主任因事、因病请假两天(含两天)以上,必须向街道主管领导请假。

3、社区副主任因事、因病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必须向社区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向街道主管领导请假。

4、社区其他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周以内,必须持书面请假条向社区主任请假,并记录考核。年内请假超过一个月的,不得参加年终评优活动,超过一周以上者,必须持书面请假条向街道主管领导请假。

5、社区干部因病请假超过2个月、因事请假超过1个月者,在全年考核中,不再享受年终奖励和评选先进资格。

6、加强社区干部的考勤管理,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并将出勤情况记入全年工作表现考核中,与评先挂勾。如因出勤情况考核不准而发生其他问题和争议时,须持相关材料请求街道领导裁决。

7、其他未尽事宜,由街道领导班子决定。此制度自公布之起执行。  

洗耳池社区

二〇一〇年四月

社区考勤制度2016-01-31 14:31 | #2楼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作风建设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明社区纪律,保障社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社区“两委”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与审批权限

1、上班每日两次签到制(上午8:30—8:40,下午2:30—2:40)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工作人员应先签到后方可外出办事,需直接到区街开会者前一天由本人向主管领导和负责考勤的主任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在签到薄上注明办事地点及原因方可算为出勤,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2、请假程序为:社区副主任、全体专干请假1天或1天以下者,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找自己的分管领导签字后,找分管考勤的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请假2天及以上者,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由社区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综治员请假,一律填写请销假审批表去街道综治办请假,街道综治办签字批准后,将请销假审批表交由社区主管考勤的主任方可准假。请销假审批表一律由分管考勤的主任留底作为年底评选优秀等的依据。严禁电话请假,确因突出原因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上班前1小时根据请假天数向领导电话请假,电话请假结束后,上班当天必须填写请销假申请表按程序办理补假手续,未按手续办理一律视为旷工。 1

3、上班期间外出办事者,按上述请假程序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早退。

4、考勤工作由社区副主任负责,考勤工作实行月统计,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或推后)公布考勤结果,并存档。

5、销假:社区工作人员各种假期期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上班后当天在社区负责考勤的主任处办理销假手续,未按程序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计算。

二、对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脱岗、婚、丧、休假等情况的规定

1、迟到:凡未按上班时间准时到岗即迟到(以签到为准)。

2、早退:凡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3、事假:凡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必须事先写出书面请假条,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签同意后方可休假。

4、病假:凡因生病而不能正常上班,须写出书面请假条,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方可准假。

5、旷工:凡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而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脱岗: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脱岗。

三、考勤结果的奖惩规定

1、旷工者当年一律不评优,当月旷工1天者,由分管考勤的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当月旷工2天者在全体工作人员

大会上进行书面检讨;当月旷工3天以上者报社区“两委”班子研究处理;当月旷工25天以上,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2、迟到或早退2次者(实行月累计)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迟到3—4次者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进行书面检讨并视为旷工1天。

3、对于代签者发现1次由分管领导对代签者和被代签者进行批评教育,发现2次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做自我检查,发现3次按旷工1天计算,当年不得评选先进。

4、负责考勤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考勤关,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结果。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社区管理制度2016-01-31 16:22 | #3楼

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秩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社区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制定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一、社区工作人员所指对象

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人员,指所有劳动保障员、大学生村官;邮递员参照本管理细则。上述人员按照《xx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整合为社区专职人员,与街道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二、社区工作人员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社区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管委会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

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工资构成

社区专职人员的工资除大学生村官外由社区统一发放,劳动保障员全年工资(含保险费)XX元,其中基本工资XX元/月、考勤奖XX元/月、节假日XX元/年、年终奖金视总额减去社保(包括个人与单位)部分另定。建议各社区对年终奖金实施绩效考核。原则上劳动员障员除做好社区与劳动保障所分配的工作之外,不参与村里的工作事务,如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兼做部分村务,各村全年给劳动保障员的补助不超过XX元。社区可在考核基础上对大学生村官发放工作补贴,全年不超过XX元,村对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参照上级规定。

四、出勤规定

(一)坚持正常的上下班制度,其工作时间与国家机关工作时间相同,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社区建立考勤制度,原则上社区工作人员每周社区工作时间3天,考勤由社区负责,下村居工作时间2天,考勤由街道经济发展办负责。由工作人员本人签到考勤,旁人不得代签,逾时不得补签,一个月内累计4次未签到作旷

工1天处理(上午、下午各算一次);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4次算作1天事假,以此类推。考勤记录统一保管备查,在考勤管理上,不能瞒报、虚报,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街道将追究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假: 1天以下(含1天)由社区负责人批准;2—3天以书面形式由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街道线上科室经办人批准;4天以上(含4天)用书面形式由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街道线上科室备案,经街道分管领导批准。社区负责人请假由街道主要领导批准。事假必须先批后休,否则以旷工处理。

(四)病假:须凭医院证明及相关材料,假满后必须及时销假;不能事前请假的,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无故不请假视为旷工。女工在怀孕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请假休息的,必须凭市级医院诊断证明经街道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同意请假休息期间,每月发只基本工资。

(五)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请假程序对照事假进行审批。

(六)因工作需要确需要加班的,原则上由社区安排,社区根据账务规定给予适当的补贴。

(七)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除扣发考勤奖外,每增加1天扣20元基本工资;病假月累计3天以上(住院除外),除扣发考勤奖外,每增加1天扣10元基本工资。全年事假

累计达30天,病假累计达45天人员,作辞退处理。

(八)对无故月旷工2天以内的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和相应年终奖金,3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和相应年终奖金,并通报批评。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大学生村官按照组织部有关规定处理,劳动社保员解除劳动合同。

五、效能建设

(一)服务承诺制。社区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对违诺行为,要按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

(二)首问负责制。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岗位,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该同志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三)一次性告知制。社区各岗位对有关单位或居民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即时办理的事项及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

(四)限时办结制。社区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根据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对即办事项,在有关单位或居民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及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五)补位工作制(AB岗工作制度)。社区工作人员因

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社区负责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做好交接手续,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六)离岗告示制。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因故离岗的,应当向社区负责人告知去向、离岗时间、联系电话,并在社区离岗公告板内注明。要做好内部衔接,工作时间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公务。社区负责人无论在工作时间还是节假日离开本市必须上报街道党工委,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六、考核标准

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在街道相关科室的指导下由社区党委组织,一般在半年和年终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社区自行制定。

七、奖惩办法

(一)对于为街道和社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受市级以上表彰者,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区级为XX元、市级为500元、省级为1000元、国家级为2000元。

(二)被评为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年终物质和精神奖励。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应对其进行警示谈话、督促整改;被评为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街道党工委将对本人进行批评谈话,街道将按有关纪律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解聘、辞退处理,

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处罚。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对于工作作风疲踏、工作消极、进取心不强者,给予批评帮助;对于因自身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引起严重后果者,给予相应处分;对于不服从领导,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者,街道将按有关纪律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解聘、辞退。对受到解聘、辞退处理等,街道将不给予任何经费的补助。

八、附则

本办法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XX街道社区干部考勤制度2016-01-31 23:19 | #4楼

为了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社区居委会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

一、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共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二、社区干部必须按时签到考勤,工作时间不得缺岗漏岗,有事外出应向社区主要领导请假,并在社区日志中写明外出原因。

三、社区干部因公出差,开会,次日可补考勤。双休日或业余时间因事加班,可做串休休息。

三、请假一天的需提前向社区书记请假,两天以上向街道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休息。

四、社区干部一个月内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劝退或解聘。

五、考勤情况作为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社区干部个人连续缺岗三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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