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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说明

时间:2022-04-26 03:00:48 福利补贴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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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说明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款余额:

公积金提取说明

(一)离休、退休的。符合法定离、退休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职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和身份证,失业(下岗)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劳动部门或医院(县级以上)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以及身份证。

(三)户口迁出本市的。申请提取时,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四)出境定居的。申请提取时,提供经签证的护照或定居签证。

(五)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和与死者关系(赠与合同)证明。

(六)非本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本人身份证。

(七)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八)新建、改建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需提交规划、国土、建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工程预算书。

(九)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提交房屋安全鉴定书、房地产权证、工程预算书。

(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提取时,提交购房贷款合同和最近一次偿还贷款的证明。

温岭市公积金提取规定及说明2016-02-03 18:45 | #2楼

一、支取对象应该具备的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2个月内;

2、提前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1个月内;

3、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异地调动并户籍迁出本省或非本省户籍的;

5、离休、退休;

6、出境定居。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办理支取业务需提供资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一手住房和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支取人身份证、12个月内购房合同、付款30%以上的有效发票或房产证、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支取人身份证,12个月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竣工验收12个月内的有效证件及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住房在农村的提供《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或竣工验收12个月内的有效证件及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提前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1个月内:

1、提前一次性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提前一次性还款凭证。支取人同时需携带还款存折和房产证、土地证。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总额。

2、提前一次性还清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一个月内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支取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提前还清的银行凭证原件与复印件。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提前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的余额。

(三)离休、退休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

本人身份证,离、退休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并交还公积金手册。

(四)本省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需提供支取人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件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与复印件,并交还公积金手册。

(五)非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本省户籍户口本、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支取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六)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省或非本省户籍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调令或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明或非本省户籍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七)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支取人身份证、劳动鉴定部门出具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八)出境定居的:

提供支取人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和当地户籍注销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九)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供继承支取人身份证、死亡证明、继承支取人与亡故职工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三、本省范围内公积金支取转移:

公积金迁出本中心支取转移

提供支取转移人身份证、调令或调动介绍信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转入地住房中心开具的转移确认单。

四、公积金提取流程及办理时间:

提取流程:

1、职工到所在单位或本中心领取《温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签署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中心办理

3、本中心统一汇款止单位帐户

4、职工到单位领取公积金

办理时间:

每月1日至20日的工作日为支取受理时间,非公积金提前还贷的,月底左右款汇至单位帐户领取。20日后受理的在下一个月办理。

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和金额说明2016-02-03 20:39 | #3楼

住房类提取条件: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e 、其他住房消费。

住房类提取需提交资料:

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职工按a、c、d、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二)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三)异地购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四)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提交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

(五)建造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六)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七)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说明2016-02-03 18:19 | #4楼

职工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后,本人持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以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

1、《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2、《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3、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审批的离退休证明

4、本人农业银行卡号或存折账号复印件。

(二)、离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要件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离职满两年未再就业)

2、本人农业银行卡号或存折账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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