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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制度分配原则

时间:2022-05-06 04:56:50 薪酬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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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制度分配原则

绩效工资制度(Merit Pay System)的前身是计件工资,但它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工资与产品数量挂钩的工资形式,而是建立在科学的工资标准和管理程序基础上的工资体系。

绩效工资制度分配原则

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是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行绩效工资制度具有以下重大意义: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内部管理力度,促进完善岗位设置、

岗位聘任制、工资基金管理等制度。二是有利于强化单位的服务意识和内部成本核算,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有利于扼制年度考核走过场的现象,倡导讲服务质量、重实际贡献的新风尚,建立公正、科学、规范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四是有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资随单位经济效益好坏自行调节的新机制,更好地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革除单位干多干少一个样、吃“大锅饭”的痼疾,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分配原则。

1、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

2、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

3、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 绩效工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是绩效工资实施的关键。

绩效工资设计的基本原则是通过激励个人提高绩效促进组织的绩效。即是通过绩效工资传达企业绩效预期的信息,刺激企业中所有的员工来达到它的目的;使企业更关注结果或独具特色的文化与价值观;能促进高绩效员工获得高期望薪酬;保证薪酬因员工绩效而不同。

绩效工资设计的特点及优点:

1.将个人的收入同其本人的工作绩效直接挂钩,会鼓励员工创造更多的效益,同时又不增加企业的固定成本。

2.严格的、长期的绩效工资体系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让公司不断改进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绩效。

3.这种方法使绩效好的员工得到了奖励,同时也能获取、保留绩效好的员工。

4.当不景气的时候,虽然没有奖金了,但是由于工资成本较低,公司也可以不炒人、少炒人,让员工有安全感,增加员工的忠诚度;当经济复苏时,公司也有充足的人才储备。

业绩评估的目的不仅是为付给雇员合理的劳动报酬提供依据,更重要的是发挥雇员个人的能力和创造性,达到雇员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的一致。

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目标是绩效工资的基础,在评估目标确定中,要遵守以下原则:

1)雇员对评估目标一定要接受认可,业绩评估目标一定要在上下级之间,主管和雇员之间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制定。

2)业绩测量手段要可靠、公正和客观,评估后,要将规划业绩和实际业绩的差距及时反映给被评估者,达到及时沟通的目的。

3)对非业绩优秀者,要帮助和监督被评估者制订完善的计划,根据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或提供改进的条件,达到鞭策后进的目的。

4)对业绩优秀者,不仅要给予外在奖励(增加收入),还要给予内在奖励(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从内外两方面鼓励优秀者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业绩评估要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业绩要素,这些要素能够全面、客观的反映被评估者的业绩,也利于评估者做出公正的评价。要素包括:与工作有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工作热情、责任感、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工作质量及其关注意识;工作数量;处理问题和工作方式的灵活性;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开创性;管理他人的能力;对岗位需要的熟悉程度;出勤和守时情况;确定和实现优先目标的能力;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意识。

此外,在业绩要素的选择上要注意:

1)要和评估方式相结合。

2)避免选择一些与工作关系不大,纯属个人特点和行为的要素。

3)培养关注业绩评估的文化氛围,尽管业绩评估的作用不仅限于工资发放,最终目标是为了激励雇员实现企业目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企业业绩评估的方法很多,但先进的评估方法一是体现规范化和程序化的特点;二是注重评估效果,突破为评估而评估,为报酬而评估的传统框架。

业绩工资的实施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包括:

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

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

3)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 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运作系统之中

概述

绩效工资分配应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强化监督。

分配程序 一是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涉及到每个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广泛征求工作人员意见,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在制定方案时,要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各岗位职责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并提到职代会上反复讨论、修订,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突出“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的考核细则;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此外,方案的制定必须考虑离退休人员的

利益,离退休人员应参照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标准执行。二是严格考核。方案顺利实施的关键是加强内部考核,抓好责任追究,公平兑现奖惩;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严格考核;要及时公开考核制度、考核办法、考绩效工资制度、考核结果、运作程序等;要按月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价打分,兑现绩效工资;要认真分析考核方案中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方案有缺陷的要及时讨论修正。另外,还要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解释工作,从思想上进行疏导,化解局部矛盾,保证绩效考核的正常运行。

监督检查

一是规范程序。实行绩效工资,方案必须经职工大会通过后,由企业领导人审批,报人事财务部门备案。人事、财务部门根据总体工资水平核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最后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公示和兑现个人的绩效工资。二是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检查、审核、监督力度,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三是通过职工大会等形式,听取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修改方案中不合理成份的地方,保证企业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合理。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16-06-26 21:56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薪酬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目标

(一)理顺内部收入分配关系,突出关键、重要岗位的价值创造,统一所属企业、单位岗位工资标准,合理拉开内部收入分配差距。

(二)理顺与外部收入的对比关系,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接轨,激励充分、约束有力的薪酬分配机制。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岗定薪的原则,高岗高薪,低岗底薪,岗变薪变。

(二)坚持按能力定薪的原则,高能力高薪,低能力低薪。

(三)坚持按业绩定薪的原则,业绩好高薪,业绩差低薪。

第四条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体现员工岗位价值、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分配制度。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三个单元组成。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公司实行薪酬运营管控模式的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 岗位工资

第六条 集团公司统一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单位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 岗位工资是合理区分员工所在岗位价值度和员工个人工作能力的工资单元,为员工的基础工资。

第八条 岗位工资采用基额系数法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基数×岗位工资系数

其中,岗位工资基数依据公司经济效益状况和工资支付能力确定。2011年开始执行的岗位工资基数为1200元。

岗位工资系数纵向按岗位价值度高低分为21个等级,1岗为最低,21岗为最高;横向按员工任职时间、业绩等因素分为10个档次。

岗位工资系数参见附件1《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管理、技术岗位岗位工资系数表》和附件2《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操作、服务岗位岗位工资系数表》。

第九条 岗位工资等级确定

管理、技术类员工岗位工资等级标准按照附件3《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管理、技术岗位岗位工资标准表》确定;操作、服务类员工岗位工资等级标准按照附件4《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操作、服务岗位岗位工资标准表》确定。

其中,科级管理岗位员工,从事本专业且被聘任为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定1岗;一般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从事本专业且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定1岗,被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定2岗,被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定3岗。

第十条 岗位工资初次套档办法

(一)管理技术类:在同一管理层级连续任职年限在5年及以下的,套入一档;5-10年的,套入二档;10年及以上的,套入三档。

其中,科级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高定岗位工资等级的,套入一档;科级以下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职务高定岗位工资等级的,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套档。

(二)操作服务类:连续工龄在10年及以下的,套入一档;10-20年的,套入二档;20年及以上的,套入三档。

第十一条 岗位工资档次动态调整办法

(一)初次套档后,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三年且每年考核都在合格及以上的,岗位工资晋升一档。

(二)对于连续两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员工,岗位工资晋升1档。

(三)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任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晋升一档。

(四)对于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员工,岗位工资降低一档。 第十二条 岗位工资的运行管理

(一)岗位工资基数和岗位工资系数调整

岗位工资基数调整:岗位工资基数需要保持相对稳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状况和工资支付能力,经测算,提出岗位工资基数调整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岗位工资系数调整:当公司组织机构、岗位设臵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适时组织对相关岗位重新进行岗位评价,相应调整岗位工资系数标准表。

(二)员工岗位变动时的岗位工资调整

当员工岗位发生变动时,按照岗变薪变的原则,确定员工新岗位工资。

1.新岗位工资等级确定

结合新岗位的岗位等级以及员工个人情况,按照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直接确定员工新岗位的岗位工资等级。

2.岗位工资档次确定

(1)员工从低岗级岗位调整到高岗级岗位,按照初次入岗规定和原岗位工资系数在新岗级中就近向上的原则分别确定岗位工资档次,两者就高确定新岗位工资档次。

(2)员工从高岗级岗位调整到低岗级岗位,按照初次入岗规定和原岗位工资系数在新岗级中就近向下的原则分别确定岗位工资系数,两者就低确定新岗位工资档次。

(3)员工岗位同岗级调整,岗位工资档次不变。

第三章 绩效工资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是体现公司经济效益和所在企业、单位经济效益以及员工业绩的工资单元。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调控各单位工资总额来调控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参见《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科学确定下属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额基数,根据下属单位业绩考核情况兑现组织绩效工资;各单位要科学确定员工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员工业绩考核情况兑现员工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 绩效工资运行管理

(一)公司绩效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按月(季)对各单位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工资总额分配,各单位按照规定将绩效工资及时分配到下属单位及其员工。

(二)各单位要严格绩效工资的管理,按照公司绩效工资分配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科学可行并能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的绩效工资分配细则,同时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工资分配中的监督作用,分配中要做到公正、公平、合理。

第四章 津贴

第十七条 津贴是对员工在特殊工作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公司统一设臵如下津贴:

(一)工龄津贴。工龄津贴是体现员工对企业忠诚度及累积贡献设臵的专项津贴。津贴标准为每满一年工龄每月5元,每年调整一次,超过6个月不足12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身份臵换人员的工龄津贴分段计算:身份臵换前为每满一年工龄每月2元,身份臵换后为每满一年工龄每月5元。

(二)技能等级津贴。对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操作服务人员(技师和高级技师需要被聘任),津贴标准为高级工每月50元,技师每月100元,高级技师每月150元。

(三)井下津贴。津贴标准为甲等每日5元,乙等每日3元,丙等每日1元。

(四)中晚班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个中班2元,每个晚班5元。

回民津贴和军转干津贴保留,按原标准执行。

第五章 新进员工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 公司对新进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直接定岗,不设见习期;对新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本科岗位工资按其所在岗位一档的90%发放,专科按80%发放,专科以下按70%发放。见习前三个月,绩效工资按80%考核发放;见习满三个月,绩效工资全额考核发放。

员工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定岗套标,按所在岗位结合考核情况确定其岗位绩效工资标准。

第六章 协议工资制

第十九条 协议工资制是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从社会招聘的特殊人才,实行双方协商确定工资制度和工资水平的一种特殊工资分配制度。

第二十条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人员范围应严格控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各单位对本单位关键岗位人才需求状况、岗位现有工资水平和劳动力市场价位进行分析,将拟实行协议工资的岗位、人员和协议工资水平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整理汇总各单位申报情况,提出实行协议工资制的整体方案,报公司领导审定后执行。

(三)对于各单位上报人选不合适或尚无合适人选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和公司规定的招聘甄选程序,统一组织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二十一条 对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员工,各单位需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确定后的工资标准、福利标准、考核方式、支付办法和双方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写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协议工资不搞统一标准,要随人才市场价位、协议约定条件和本人绩效表现等及时调整。

第二十三条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员工不再执行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第七章 工资支付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对员工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十五条 岗位工资、津贴的支付日为每月20日前,绩效工资支付日为每月月底前。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前一日。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实行银行代发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支付员工工资前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作如下代扣代缴和扣除:

(一)扣除个人所得税及法定的有关税费。

(二)扣除法定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公司规定的保险费。

(三)扣除住房公积金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代扣金额。

(四)扣除公司其他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五)扣除缺勤工资及惩戒制度规定的其他金额。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其他金额。

第二十七条 公司每月向员工支付一次岗位工资和津贴,根据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需要,员工日工资、小时工资按以下方式确定:

日工资=岗位工资÷21.75天;

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第二十八条 公司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规定如下:

(一)加班加点:为维护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如确实需要加班加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旷工:每天按日工资的2倍扣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按《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员工奖罚办法》执行。

(三)事假:每天按日工资标准扣发岗位工资。当月事假在五日(含)以内的,按日扣发当月应得绩效工资;当月事假超过五日的,不执行当月绩效工资。

(四)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每天按日工资标准×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百分比发放,在扣除其本人按照规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费用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且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发放生活费。

(五)工伤假: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标准。

(六)产假: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七)探亲假:岗位工资正常支付,绩效工资按实际探亲天数扣除。

(八)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公司现行文件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公司实行战略管控和财务管控的单位,其薪酬制度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实施。

附件1: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管理、技术岗位岗位工资系数表 附件2: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操作、服务岗位岗位工资系数表 附件3: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管理、技术岗位岗位工资标准表 附件4: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操作、服务岗位岗位工资标准表

附件1: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管理、技术岗位岗位工资系数表

附件2、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操作、服务岗位岗位工资系数表

附件3: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管理、技术岗位岗位工资标准表

附件4:江西铜业集团(股份)公司操作、服务岗位岗位工资标准表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2016-06-26 18:23 | #3楼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5〕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人[2015]24号)及《射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充分调动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构建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育人事制度、推进教育科学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原则;

2、“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绩优酬”的原则;

3、“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其他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量、师德情况、德育工作、专业发展、教学教研、教学效果等情况。

2、非教学工作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工作量、职业道德、团结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成效等情况。

五、考核主体、方法及程序

(一)考核主体、方法

1.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共九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五人,人员由学校推荐,经教师大会通过。

2.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采取量化积分的方法进行。

3.校长的绩效考核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二)考核程序

教职工的考核程序为:

(1)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职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管理和信访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计9人,其中领导班子及成员4人,教师代表5人。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提名,经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2)制订完善的考评方案。学校根据《射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认真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具体考评方案,并在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90%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百分之七十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讨论通过后,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3)及时公布。学校将在方案公布的第一时间,在画廊、板报公示栏上进行公布。

(4)结果反馈。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后,按照学校制订的有关系数公式和扣分项目对每位教职工的得分逐一进行计算,最终确定各人的绩效考核得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教职工并个人签字认可。

(5)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6)接受申诉。教职工对个人得分不服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教育局提出申诉,教育局和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作出明确答复。

(7)确定方案。按系数和相关公式将教师的绩效考核积分换算成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

(8)上报审批。学校按时将绩效工资方案上报县教育局,待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劳动人事、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六、绩效工资总额的确定和具体分配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县级机关公务员平均水平的原则确定”等文件精神,核定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先行扣除校长津贴和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班主任的津贴,计算出人平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教职工人数下拔到校,再进行考核发放。

1、校长津贴的提取分配办法

校长津贴标准为每月提取200元,每年按10个月提取。由教育局根据学校规模、绩效考核等次等因素进行浮动,浮动考核由教育局实施。

2、班主任津贴的提取分配办法。班主任津贴按照小学教师每人每月120元,每年按10个月提取。班主任津贴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等次进行浮动,浮动金额每月50元封顶。

3、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学校规模系数,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评优情况,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计算。

4、教职员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教职工的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已确定的上报得分进行适当浮动,浮动时应根据学校骨干教师、教龄、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系数,从而算出各教职工的最终得分,教职工个人总得分110分封顶。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确定办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计算办法为:(1)得出学校参与考核的绩效工资总量。学校参与考核的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正职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及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总数×该校教职工数(不含校长)。(2)得出全校各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即将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的每位教职员工的考核得分进行累加。(3)得出平均分值。以全校参与考核的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出平均分值。(4)算出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平均分值乘以每位教职员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每位教职员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全校参与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平均分值×教职员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员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是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等第认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奖励性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改革向纵深平稳推进。

规范津贴发放标准。除上级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学校不再另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 学校将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

本方案由青春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射阳县青春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

附件1 《教师绩效考核要点及量化指标》

附件2 《从事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要点及量化指标》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教师绩效考核要点及量化指标

一、工作量(30')

1.课时工作量22'。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员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员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员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员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员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员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员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员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员工周人均工作量×22分

2.出勤情况8'。

二、师德情况(15')

1.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搞有偿家教。

2.尊重、关爱、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或辅导员工作,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落实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三、德育工作(5')

1.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德育工作有机融入教学之中。

2.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3.责任落实,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专业发展(10')

1.有个人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有完整的教师业务档案。

2.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考试考核合格。

3.积极参加校本研训。

五、教学教研(25')

1.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课前准备工作充分。

2.贯彻新课程理念,精心组织课堂教学。

3.教学内容科学、正确,符合新课程理念。

4.认真批改作业,对学生教学辅导。

5.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效果。

6.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

7.参与各级各类研究课、公开课和赛课情况。

8.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9.参加课题研究、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情况。

10.以老带新,骨干教师的作用发挥情况。

六、教学效果(15')

1.巩固率、合格率、学习困难学生转化率等相关实绩情况。

2.学生和家长对教学结果的反馈情况。

附件2

从事非教学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点及量化指标

一、工作量(30')

1.承担一般管理岗位工作及出勤情况。

2.兼课、代课情况。

3.第二课堂课时量。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职业道德(20')

1.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

2.忠于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勇于承担重担。

3.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

4.工作尽职尽责。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团结精神(10')

1.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2.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

3.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四、继续教育(10')

1.参加学历达标,考试合格。

2.正常参加学校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

3.遵守培训规章制度。

五、岗位职责及工作成效(30')

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2.为教学服务情况。

3.为师生服务情况。

4.个人获奖情况。

5.无失职行为发生。

6.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其他工作。

射阳县青春小学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玉来

副 组 长:徐海涛 彭 敏 唐 海

教师代表:刘加成 薛志新 秦友堂

陈 澍 王 涵

(绩效考核)(绩效管理)(绩效方案)(绩效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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