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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记律考勤制度

时间:2022-05-06 06:08:02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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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记律考勤制度

第一条、 行政管理人员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作息时间如下: 夏季:上午: 8:00------12: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9:00 下午:14:00-----18:00

劳动记律考勤制度

第二条、劳动纪律管理

1、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员工必须按公司统一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要坚守岗位,不准溜岗、窜岗;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岗位职责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不准会私客,办私事、闲聊、吃零食、看与工作无关的书 籍杂志。

4、未经工作允许不得用办公电脑随意上网,严禁聊天、玩游戏。

5、员工上岗必须佩戴上岗服务证,按规定着统一工服,服装干净整洁。

6、工作时间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无故外出,如须外出办事,统一到办公室填写离岗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注重企业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事情办完应立即返回,绝不允许借外出之机逛大街、办私事。

7、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对无故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经批评教育不改,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8、严禁酒后上岗、工作时间拉闲话、闹纠纷、打架斗殴,扰乱正常经

营、工作秩序。未照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9、非营业工作期间,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经营场所。如确需进入商城,必须经商城领导或负责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

10、劳动纪律督察(查岗,检查)由总办、人力资源部负责,不定时查岗,每日不得少于两次。

第三条、考勤管理

公司对行政管理人员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即:

1、行政管理人员统一实行上下班输指纹,特殊情况无法输入指纹时,每日必须到人力资源部考勤员处签到、签退。

2、每月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考勤员根据指纹机记载与查岗记录进行审核,作为计发工资依据。

第四条、考勤的内容

(一)请假手续

1、 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

2、 员工因突然发病或其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来请假的,可以委托他人来单位或来电话向直接上级口头请假,事后由本人补办请假手续。除以上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

3、根据商业特点(正式开始营业后),在作为销售旺季的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般不得请假、批假,公休,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4、 各种假条按审批程序经领导批准后,先交查岗人员,由查岗人员负

责交人力资源部考勤员。未交假条不得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5、 假期完毕或提前上班,应向直接上级与考勤员销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二)各种假条的审批及有关待遇的规定

1、 事假、病假

1、部门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

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

2、 公休

由直接上级审批,安排公休必须统筹兼顾,妥善安排,不得影响工作,直接上级和直接下级不得同时休息。公休一般不得合并休息,确因工作影响正常公休时,一次性公休不得超过2天。

3、工伤假

员工工作期间因工伤需休假时,必须有单位“工伤报告单”和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并开具“工伤休工诊断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工伤处理,工伤期间发基本工资,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受伤时,根据情况,研究协商处理。

4、 婚假

已签定劳动合同,符合法定婚姻年龄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签注意见,总经理批准后,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5、 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直接供养亲属死亡时,给丧假3天,丧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6、 员工因公出差,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部门领导签注意见,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员工违纪处理

(一)迟到、早退,除进行批评教育外,给予必要经济处罚,处罚比例: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处罚月基本工资0.2%,6---10分钟每次处罚月基本工资0.3%,11---20分钟每次处罚月基本工资0.4%,21---30分钟,每次处罚月基本工资0.5%,30分钟以上仍正常上班,按旷工半天处理,未正常上班,当天按旷工处罚(迟到、早退时间以指纹机记录为准,未输入指纹,按每次10元处罚)。

(二)中途查岗不在岗,每次处罚10元。

(三)对特殊情况电话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者,每次扣除工资5元,未办理补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旷工,每旷工一日,扣除2日基本工资。

1、 未办理请假手续缺勤,事后无正常理由补假者;

2、 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

3、 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消极怠工,影响工作秩序的;

(1)迟到、早退,一月内累计10次以上或半年累计达30次以上者;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一月内连续5次以上或半年内累计达20次以上者;

(3)消极怠工,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未完成工作任务者。

2、 连续旷工5日以上者;

3、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或泄漏商城机密,给商城造成经济损失的;

4、 不服管理,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或酒后上岗、酗酒闹-事,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的;

5、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6、 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以上制度不周之处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即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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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016-06-27 10:41 | #2楼

一、考勤管理

1、各科室部门专人负责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2、收银、药房于次月2号前上交上月排班表,上交时须考勤完整,特殊情况须备注。

3、本院实行科室排班和上下班打卡制度,(少打卡、忘记打卡均算作迟到5分钟)。

4、医院上班时间上午9:30-21:00,各科室做好交接-班。

二、请假相关规定

1、员工请假需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院长签字审批留办公室备档。

三、劳动纪律及处理规定

1、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更不得旷工,自觉维护劳动纪律。

2、上班期间不准干私活、带孩子、嬉笑和大声喧哗,不准玩游戏、下棋、打扑克、看视频,严重影响工作者扣100元/次。

3、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工作装,挂胸牌上岗,员工仪表大方,语言文明,符合职业身份,严禁蓬头散发,浓妆艳抹,留长指甲,蓄长须及穿短裤穿拖鞋上岗,违者扣50元/次。

4、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期已满不按规定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归的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旷工三天(包含三天)以上视同自动离职,给予解聘处理。

5、迟到5-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罚款30元,30分钟以上扣发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当旷工处理,早退处理方式亦如此。

四、每周六、日下午院办公室检查各部门、科室相关负责的职责,统计出现的新问题以备处理,如科室、相关部门没有履行相关岗位职责,给予相应处罚。

五、加班制度

1、医生加班费20元/每小时,其他人员15元/每小时,加班超过3个小时算作半天基本工资。

2、当日加班后于次日上午到院办公室领取加班申请表,需院长批示签字留办公室备档,计入当月考勤工资表。

六、本制度由院办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如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光大中医门诊部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016-06-27 23:37 | #3楼

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考勤管理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班组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设臵兼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 考勤员应予每月1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员。劳资员有权对其中的记录进行抽查。

第三条 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第四条 生产岗位可以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设臵考勤时间,其方案在报企管部备案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

第五条 考勤文档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考勤记录为考勤员逐日登记的员工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考勤报表为考勤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第六条 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第七条 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八条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第九条 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4)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第十一条 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工厂挽回损失之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早退不予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其相应的处罚不变,但可根据公司有关的奖励条款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有关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

(1) 迟到早退一次,扣除薪点数5点;当月超过三次后,每次扣除10点;

(2)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6次,或累计时间超过1小时的,记做旷工一日。

(3) 擅自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薪点5点;15-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

除薪点10点;30-60分钟的,每次扣除20点。

(4) 旷工半日,扣除薪点数40点;旷工一日,扣除薪点数80点;

(5) 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记警告处分一次。

(6) 当月旷工累计5日,全年旷工累计15日的,予以辞退。

(7) 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经本人申请,企管部

批准,可记嘉奖一次

(8) 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薪点10点;当月超过4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9) 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10) 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

请假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条 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十五条 病假系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 2

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1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十六条 长期病假根据员工在职及在公司工作的期限长短,给付的标准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

<10年 在公司工作年限 <5年

>5年

>10年 <5年

5-10年

19-15年

15-20年

>20年 病假最长不超过 3个月 6个月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病假期超过上述规定的,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停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工伤导致的病假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病假的批准权限为:

(1) 病假1日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报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备案;

(2) 病假3日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报企管部备案;

(3) 病假少于30日,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 病假累计超过30日,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 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临时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第十九条 事假的批准权限为:

(1) 事假1日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报企管部备案;

(2) 事假3日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 事假少于5日,由总经理批准;

(4) 原则上,当年事假不超过7日。否则,应予以停职。

第二十条 有下列缘由之一的,可申请公假:

(1) 行使选举权;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

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

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假每次不超过3日,全年不超过5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福利假的享有标准见《员工福利制度》。

第二十三条 除上述规定外的请假批准权限,一律由隔级上级批准;总经理、副总经理请假超过3日的,需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 除公休假、法定节假日、急诊请假外,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

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六条 请假单由所在部门负责考勤人员存查,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须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员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

假期待遇

第二十九条 本条款所涉及的有关标准如下:

日工作时间:8小时;

月实际工作日:22日

第三十条 病假待遇:

(1) 当月病假少于3日:按正常考核进行,但绩效薪点数按缺勤比例扣除;

(2) 病假期累计超过30日后:当月超过15日的月份,不参加考核,其考评分按部

门平均分计算,但浮动岗位薪点数按缺勤比例扣除,且不计算绩效薪点数;未超过15日的,考核正常进行,但浮动岗位薪点数、绩效薪点数按缺勤比例扣除;

(3) 病假超过30日的,不核算绩效薪点数,全部按照标准岗位薪点数的一定比例核

算当月岗位薪点数,比例数如下:

工龄不超过 5年的: 50%

工龄不超过15年的: 60%

工龄超过15年的: 70%

第三十一条 当月有事假的,考核正常进行,但浮动岗位薪点数和绩效薪点数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二条 生产岗位上,经车间主任批准,3日以下的病假及事假可以通过当月调休进行调剂,不影响考评。

第三十三条 当月有公假的,考核正常进行,但绩效薪点数按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四条 探亲假待遇:

(1) 当月不超过5日的,考核正常进行,但浮动岗位薪点数和绩效薪点数需按照

缺勤比例扣除。

(2) 当月不超过10日的,不计入考核,其考核成绩按部门平均分计算,但浮动

岗位薪点数和绩效薪点数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3) 当月超过10日,不计入考核,不享有绩效薪点,浮动岗位薪点数需按照缺

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五条 当月发生婚假少于5日的,考核正常进行,但绩效薪点数按缺勤比例扣除;当月婚假超过5日,不计入考核,其考核成绩按部门平均分计算,但绩效薪点数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六条 当月发生丧假的,考核正常进行,但浮动岗位薪点数和绩效薪点数需按照缺勤比例扣除。

第三十七条 产假期间,不进行考评,不计算绩效薪点。岗位薪点统一按标准岗位薪

点数核算。

第三十八条 哺乳假期间,不进行考评,不计算绩效薪点。岗位薪点统一按标准岗位薪点数的70%核算。

第三十九条 休假期间,不影响计算年功薪点数。

劳动纪律管理

第四十条 各车间、各部门、生产作业点可根据管理需要,结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各自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各车间、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必须报企管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下发执行。

第四十二条 员工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由企管部征求制定部门、财务部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一并下发。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由企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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