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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06 16:14:57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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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调研报告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城乡困难群体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要确保这个网的网眼不破,每一个困难群众都在这个网内,事关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和稳定大局。尤其对于我县贫困群众较多,近年来大病患者逐年增多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广大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通过工作实践中发现,近年来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虽然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保障对象确定难、监督管理有待加强、政策落实出现偏差等问题,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调研报告从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低保工作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应对措施。

城乡低保调研报告

一、低保工作的基本评价

我县于1997年和2002年相继建立了城乡低保制度,建制以来,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将城乡低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低保制度不断完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县城乡低保的保障人数已达47103户81933人,覆盖面已占全县总人口的5.6%。城乡低保保障 1

标准也分别增加至330元/月和2100元/年。从此次调研的情况看,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制度措施健全、操作程序规范、资金兑现及时,有效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了低保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兜底作用,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城乡低保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制度设计层面的问题,也有操作层面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家庭经济收入核查方面。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只有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才能享受城乡低保。因此,准确认定家庭收入就成为确定低保对象的核心环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均收入核实缺少统一标准,低保工作人员也缺少相应的核查手段。目前,我县城乡低保人均收入认定,主要采取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和邻里取证的方式进行,这些方式有一定的客观性,但较为粗放,无法消除瞒报、少报或者不报个人家庭收入的情况。由于无法准确获得家庭成员务工收入,无法查询金融机构存款、证券信息以及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也无法通过税收、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等来核对家庭收入和财产,低保对象的认定和补差水平的确定主要凭主观臆断,缺乏科学依据,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保”。收入核查 2

难问题已成为城乡低保科学运行的重大瓶颈。

二是基层政府履行职责方面。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乡低保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低保的审批。从此次调研的情况看,多数乡镇对城乡低保工作是重视的,履行工作职责是认真的,部分乡镇从村(社区)民-主评议的环节就积极介入,履行好监督审核的职责,确保了城乡低保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但是确有极少数乡镇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人员少、工作忙为由忽视入户调查,放任村(居)委会进行评议,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对象不能严格把关审核,起到的仅仅是“二传手”作用。另一方面,基层民政能力明显不足。县、乡两级由于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少、经费短缺造成城乡低保工作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目前,我县的部分乡镇仅有一名低保工作人员,他们除负责低保工作之外还要负责医疗救助、救灾、优抚、福利慈善、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由于兼职工作太多,难以对低保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同时,城乡低保工作需要经常入户走访、调查核实,还需要为每一名低保对象建立档案资料,这都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目前乡(镇)一级普遍没有低保专项工作经费。县民政局也同样存在人手严重不足的问题。 三是政策落实方面。城乡低保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但在实施过程中,个别乡镇没有真正负担起低保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擅自突破政策界限,对改变低保准入条件的不良后果缺乏清醒认识,急于解决眼前棘手问题,把低保当作安抚一些特定群体的手段,随意扩大救助范围,作为拆迁户、下 3

岗失业、失地农民的优惠措施,甚至通过低保来解决信访等矛盾问题,扭曲了低保制度的功能定位,牺牲了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这也是导致低保对象不准确的原因之一,造成部分群众对低保政策执行产生误解,也导致一些群众因为低保多次信访。 三、下一步应对措施

城乡低保工作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也存在作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下一步,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做好工作:

(一)建立推进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逐步健全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建立起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将申请对象的信息与公安、社保、车管、税务、工商、公积金、房管、金融等部门信息进行比对,通过对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因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对难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二)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目前,我县已初步建立起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慈善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这些政策主要惠及的是低保对象群体,由于政策叠加, 4

低保“含金量”越来越高,部分低保家庭得到的各项救助累加后,生活水平高于低保边缘群体,这种状况引发了较多矛盾和问题。为此,建议政府抓紧制定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办法,使更多的专项救助政策惠及低收入家庭,同时,通过完善“救急难”临时救助政策,加大临时救助的力度,解决好低收入家庭出现的临时性、突发性的困难,缓解目前低保操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

(三)着力加强低保工作能力建设。低保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各级政府职责所在。城乡低保自运行以来,保障资金不断增多,保障人数不断增加,但低保管理能力没有得到相应提高。建议在乡(镇)人民政府增加低保专职工作人员;鉴于低保工作任务繁重,乡(镇)人民政府应考虑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步伐,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为基层培养高素质的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服务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低保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目前城乡低保存在的问题,在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政策的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谁调查、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低保问题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事件,举报一起、查实一起;对违法违纪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有渎职行为或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法 5

律责任,从而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要不断规范低保运行,使全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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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低保的调研报告2016-07-07 22:12 | #2楼

一、调研目的:

党的十七大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新兴观念,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越来越被重视,民生问题成为了社会、国家发展过程中不可忽略的问题。开展“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发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是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工程。通过此次调研活动,了解农村低保政策的基本框架,掌握农村低保工作现状,认识农村低保政策对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影响,呼吁更多的人来真正的来关心和了解农村低保政策,呼吁更多的人来关心和了解中国的“新农村”建设。

二、调研方法:

1.实地采访 2.查阅收集资料 3.实地调查问卷

三、调研安排

1、活动时间:2015年7月7日-7月11日

2、活动地点

白石镇

1、前期准备工作

此次活动出发前,为此次活动做了充分的准备:

(一)查阅收集了大量关于农村低保问题的资料,制作了《农村低保问卷调查》这份关于农村低保制度在当地群众种反响的调查问卷,准备在白石镇新桥村进行为期五天的调查研究;

(二)联系了当地政府,得到了白石镇有关农村低保工作负责人的回复,其中通过努力我们联系到了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实际受助家庭,准备对基层的农村低保工作的进行调研活动。

2、基层工作单位采访

活动形式:访问

活动安排: 采访对象:马灵芝

地 点:白石镇镇政府民政部门

时 间:2015年7月8日

3、实地群众调查

(一)活动形式:随机路边问卷填写 活动地点: 白石镇新桥村

活动时间:2015年7月7日-7月11日

(二)活动形式:贫困家庭采访

采访对象:杨阿姨(受保家庭)

活动地点:新桥村

活动时间:7月7日

采访对象:刘叔叔(低保外家庭)

活动地点:新桥村

活动时间:7月7日

4、资料整理及总结分析

四、调研内容

1、基层工作单位调研

此次采访主要是通过与镇农村低保工作负责人交流总体了解农村低保工作的具体框架、原则和标准,从宏观上认识农村低保对于社区乡镇的作用和效益。于是我们分别于7月7日和11日采访白石镇民政科农村低保工作的负责人,和新桥村村民解农村低保情况。 白石镇总共3.79万多的人口,农村低保户是1327人,在新桥村就有27个受助对象。白石镇农村低保划分为三类,A类贫困保障150元一个月,B类贫困110元一个月,C类贫困75元一个月。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以及各级政府逐步加大投入,补助水平会逐步有所提高。 农村低保享受到的人员限制性比较强,主要是本镇范围里的农村户口家庭,其次按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主要是年纪很大的老人、重病大病的以及残疾人员等。

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程序是:由户主向镇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核实;组织村民小组进行评议、表决;经镇政府审核,如发现问题,再次进行调查,如经调查,确实不符的,则撤销其申请;经初步确定后,将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等在村里张榜公布一个星期。最后,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低保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低保户的确定,主要的低保对象收入的审核。为保证审核发放低保金过程中的公正,采取了一系列民-主公开的措施,包括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群众监督等程序,有关部门经常进行抽查,这些制度、措施也使得低保工作比以往的救助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化。民政科主任针对各个申报人的情况,下到各村去实地了解情况。在基层村委认真对待公示,及时了解公示情况,及时的对审核对象做出反应。

2、实地群众调查

(一)问卷调查及分析

8日,在新桥村,进行了为期一天的随机问卷调查。数据统计结果如下:

总共发放问卷数100分,其中有效卷数97份,3份作废。此次的调查对象基本都是农村的村民。 问卷数据统计表

在此次的问卷调查过程中大多数的村民都很是积极的配合,对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大多都是持积极支持的态度。不过在此次调查过程中,大部分人认为,这只是政府部门的事情,跟他们关系不大。不了解农村低保的真正意义所在,甚至一些贫困家庭都没有享受到政策给他们带来的福利。有些只是听说过低保这回事,也不懂的其真正的意义。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不高,有些不了解情况的村民对比政策持有意见。政府宣传力度不到位。

(二)贫困家庭采访

9日,我到了一家低保受助家庭做采访,并寻找了一家贫困但非受助家庭采访以作对比。通过这两次活动从微观上反映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社会生活的实际影响力,了解普通老百姓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认识和态度,也从侧面了解农村低保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还存在什么。

通过两次家庭,我发现基本政策在基层的执行和实施上,虽然有公开化的执行程序,但在不同地区由于人员干部的执行情况不同使工作效果参差不齐,致使有些地方对农村低保政策的了解有所欠缺。因此,我们认为如何能让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更公开化程序化是当前此项政策在群众中能够得到良好效果的重要课题。

五、调研分析总结

1、白石镇农村低保工作现状

白石镇辖16个村。2015年为妥善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县、乡、村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

白石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为月人均285元,也就是说一年3100元。全县低保户约30000户,据统计,仅2015年上半年,共向全县16个乡镇25357户农村贫困户发放救助金额1436.5613万元。仅在我们采访的白石镇有农村低保户1327人。 保障金经费来源主要有三块:市财政、县财政和乡镇财政,按照每人每月5:3:2的比例配套下放资金。 保障对象主要集中在无主要劳力家庭、重病患者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痴呆傻患者家庭等。在操作程序上统一做到了个人申请→书面初审→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公布→民政局审批→拔付低保金这么一个规范程序;整个程序实施了群众监督,村委核实,乡镇审核措施,较好的发挥了群众的力量,确保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低保资金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发放准确率达到了100%。

2、白石镇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宣传范围窄。

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在我们这次深入到农村最底层进行调查时,发现有关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发动力度相对不够深入广泛。在一些地方,有关农村低保会议和文件仅在部分干部、工作人员中传达,没有广泛、深入地向农民作宣传,致使相当部分群众对农村低保的范围、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审核程序、实行动态管理等制度理解不全面,有的甚至认为农村低保不过是传统农村救济工作的翻版。在我们做调查问卷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人对农村低保政策了解的不够。

(二)政府工作人员与群众交流不到位

政府是用来服务人民的权利机构,在低保工作实施过程中,不免与申报很容易出现,申报人不理解低保的具体内容,产生摩擦。导致,低保工作不能顺利开展,享受低保服务的人员不到位。

(三)低保对象确定难。

在与镇社会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村委负责人交谈过程中,不难发现确定低保对象上低保工作中比较困难的步骤。确定低保对象困难大表现在:一是核算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的隐形收入难;二是困难农户外出务工人员收入或临时性收入计算难;三是确定农户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并且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全体人员收入难;还有因建房、婚嫁甚至赌博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是否列入保障对象操作难,因计划生育子女多或被罚款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是否列入保障范围等,无法操作,这些问题能否解决,直接影响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四)申请评议问题多。

限于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申请评议阶段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由于在村级农村低保对象确定权在村委,所以难免会有利用私权,出现了个别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亲戚被列入低

保对象,而真正困难的家庭被晾在一边,造成应保未保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有个别与村主干有亲戚关系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对农村低保缺乏认识,以亲戚关系要求村主干给予列入低保,有的甚至以关系破裂相威胁,给这些村干部公平、公正地开展低保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也有一些村派别纠纷影响了村级评议工作。部分村为了解决实际困难户多与上级下达名额少之间的矛盾,不以户为单位,搞平衡照顾。

3、对白石镇农村低保制度的看法

首先应该加大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我觉得村委作为基层组织是接触农民的最前沿,特别要注重村委的宣传。通过宣传农村低保有关政策,让群众了解哪些人员该享受低保待遇,哪些人不该享受低保待遇,怎么申请享受低保待遇;让基层干部了解怎样开展低保工作,如何做好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使低保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支持。

其次应该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建设。要加大纠偏查处力度,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主义等不正之风。要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低保监督员,通过各种方式来对低保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同时还要通过完善低保资金的管理、审核审批程序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制度,使农村低保工作不断达到规范化和程序化。

再则是要加快农村低保工作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农村低保工作体系的运转效率并实现规范管理。在如今的信息化社会,我们觉得低保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实现低保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低保工作效率和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覆盖整个农村的低保信息网络,把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资金的记录、核算、支付、查询服务等纳入系统管理,为各项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以及动态管理提供依据。要在村建立信息化系统,及时了解、掌握特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以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与实效性。

我相信在不断完善的农村最低保障制度必将有效的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在社会主义中国下,在科学发展观念的支持下,农民生活必将更加富裕。

谢谢大家百忙之中查阅,如有做的不好的情况,还请老师多多指教! 通信工程1202班12号 何铬颖

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2016-07-07 21:14 | #3楼

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从4月份开始,我立足民生主题,就城乡居民低保政策在我市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解我市低保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1997年,我市启动城乡低保工作,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截止2015年底,全市享受低保的总户数为9693户,总人数为14997人,分别占全市总户数的4%、总人数的2.3%。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为753户1288人,低保人数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1%,低保标准为280元/月,人均实际补差http://ad.ahsrst.cn月;农村低保对象为7238户12015人,低保人数占全市农业人口2.2%,低保标准为168元/月,人均实际补差92.54元/月。全市集中供养1702户1702人,其中城镇“三无”人员为40人,农村敬老院“五保”人数为1662人。2015年全年累计低保类救助资金实际支出2491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527万元。整个资金收支情况与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与金华其他周边县市相比中偏下,按照低保标准实行每年自然增长的要求,我市低保工作还面临很大的压力。

目前,全市低保对象情况已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实行了微机联网管理,各乡镇、街道、社区都配备了一名专兼职民政工作助理,工作有人管,已基本达到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目标要求。这一工作的开展,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二、低保工作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网络健全,为全市开展低保工作提供了保障。强化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民政牵头、多方协作”的低保工作格局,解决了涉及低保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诸多保障问题,健全了市、乡镇、街道、社区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低保补助金额及时发放到位。建立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城乡低保户实行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对低保家庭每季复核,及时掌握生活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全市低保对象资金城镇每月、农村每季初足额发放。对全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进行了清理检查并纳入低保范围,保证了农村特困救助户向农村低保户的平稳过渡。

3、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创新机制。实行“两公示”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率先在兰江街道试点“低保申请村民代表签字制度”;实施了民政部门管人头,财政部门管资金,信用联社代发资金的社会化发放低保资金方式;加强了对低保户档案的标准化管理,建立了一户一档的管理方式,定期入户检查,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低保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施了对特困低保对象的特别救助;完善了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机制,工作步入规范管理和稳步发展的轨道。

4、严格把关,全程监督,努力实现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充实了低保管理队伍力量,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都有一名专门负责低保工作的民政助理,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确保了低保检查入户率和检查质量的落实。低保审批环节制度健全,增强了公信度。适时开展低保核查行动,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坚决予以取消,净化了低保群体;加大了低保监督力度,低保申请、审批

和资金发放按程序运作,安全可靠。

三、低保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低保工作的开展,为社会稳定、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1、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因不明低保政策而争着要低保,认为低保“含金量”高。甚至有极少数人强要低保,思想工作难做,存在谩骂、侮辱、威胁及殴打低保干部的情况,个别不该吃低保的人吃了低保。

2、工作发展不平衡,救助标准低。虽然各乡镇、街道分担不同比例,但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乡镇仍存在一定资金压力,易发生保障不保险的情况,救助补差标准存在“一刀切”,而且补助标准偏低,与实际生活水平、救助对象需求差距较大。存在城市低保明显高于农村的实际,待遇规定不平等。

3、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由于存在部分居民的隐性收入不愿如实反映,与子女分户的老人往往以子女无经济能力赡养或不赡养为借口,有些家庭收入不稳定等情况,给低保户的收入界定增加了困难。现在,低保家庭收入的确定不甚科学,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

4、低保覆盖面与资金保证矛盾突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文件规定,我市从2015年起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补助标准逐年提高,相应的城乡低保对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户会越来越多,资金支出增幅大,明显产生资金保障与人数增加失衡的情况。

5、低保工作无专项工作经费,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从调研情况反映得知,我市低保工作开展这么多年,至今专项工作经费没有落实,办公条件差、人员少、工作量大,待遇无保障,影响低保管理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同时,还存在“人情低保”、“关系低保”的情况,低保政策不能真正落实到位。

四、对低保工作的思考和对策

(一)思考

低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通过十多年的辛勤工作,低保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为在今后能把低保工作切实做好,我认为要“坚持五个必须、牢固树立五种意识”,即: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和-谐意识;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民政牵头、多方协作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必须坚持财政资金分级保障政策,牢固树立民生意识;必须坚持注重队伍建设,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人本意识;必须坚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细化政策,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坚持全面持续发展,真正把低保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工作逐步协调,使弱势群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对策

1、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减轻低保工作压力。由于低保政策有一定吸引力,目前,要求低保的对象越来越多。为减轻低保工作压力,政府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以不同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政策的性质和意义,切实把党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关怀落到实处。

2、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财政和审计部门要依法监督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民政部门要严格程序,把好关口,按政策办事,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骗取低保等行为的发生,防止低保资金流失。

3、完善制度,促进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市的低保办法,明确措施,强化责任。在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上,标准应再明确;在家庭收入界定审核把关上,程序应再规范;在低保补助标准、方法实行动态化的同时,再分类细化,按档次执行,消除“保难、退难”的“两难”现象;在低保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上,提高待遇,激励奖惩;在特困低保家庭发生重大疾病时给予特别救助,水电气及子女就读等方面给予优惠;在低保审批环节上,进一步规范、严谨、透明,努力促进低保工作协调发展。

4、加强队伍建设,激活工作动力。目前,各乡镇、街道、社区都只有一名专兼职低保工作人员,事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加上民政工作年终市里综合考核的分值比较少,极易导致工作虚、浮,挫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充实队伍力量,提高人员待遇,充分挖掘人力资源,努力为低保工作服务。

5、创造就业机会,变“输血”为“造血”,缓解低保工作压力。市政府要千方百计创造就业机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让更多的人远离低保救助。要加强对一些低保对象的技能培训,帮助寻找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支持,使其通过就业勤劳致富,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尽快走出低保行列。

农村低保调研报告范文2016-07-07 8:42 | #4楼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性的发展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和世界观。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就必须抓好“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而“发展”这一第一要务,必须是科学的。正如指出的那样,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坚持什么样的发展观,对这个国家的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不同的发展观往往会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应该成为我们执政党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培训和深入调研,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与以人为本的民政工作的认识,特别农村低保工作在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学习科学发展观,要提升自身素养与能力。民政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在经济发展全局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政府职能转变,使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这就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不断的加强理论修养和道德水平的提高,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充分挖掘创新潜能,勇于创新救助新机制,使我们的救助体系更完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关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带队到普底乡xx村进行深入调研,现将其调研情况结合到其他乡村了解情况归纳如下:

一、xx村农村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全村4个村民组,534户人,1450人,有耕地面积1085人,农业人口1288人,占绝大多数。2015风景区农村低保对象85户,138人,其中一类对象5户、5人;二类对象29户、45人;三类对象19户、32人;四类对象16户、26人;五类对象16户、30人。低保户占全村总户数的15.9%,参保人数占全村总人数的9.5%。按目前的发放标准计算,全年可发放低保金74780元,平均每人的年保障标准为541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上存在误区。一是存在福利工程论。有近一半受访干部对低保工作的法制性认识不足,认为低保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福利工程,可有可无,可多可少,随意性较大,钱多了就多保一点,钱少了就少保一点,因钱定人。二是存在城市优先于农村论。部分乡村干部认为,同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前者最起码还拥有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而城市三无人员、下岗人员等,失去工作,就失去了任何经济来源,因此,城市低保工作比农村低保工作更迫切、更重要。

三是存在金钱决定论。

1、部分乡村干部对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低保制度的社会效益考虑不多,更多是考虑本乡如何争取更多的低保资金。部分乡村干部一谈困难总是单纯说“就是钱少了!”,他们认为钱多了就可以解决所有的困难。

2、实际保障范围与保障政策不一致。就风景区开展低保工作情况来看,主要保障对象是农村绝对贫困的人口,低保的覆盖面不够广,2015年9月扩面提标后,xx村的低保人数为138人,但还是没有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摸底年均收入低于820元低保线的有200多人,有近百人在低保线以下未能参保。但“僧多粥少”,低保资金和低保指标有限,只能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先解决最特困类弱势群体。

3、保障标准不能满足现行基本生活的需要。多数基层干部认为,现在农村基本生活资料涨价不少,最低保障线相对较低;救助对象得到的补差也不高,xx村最高也只能领到235元/季度,低的才95元/季度,人季度平均只有135.47元,难以有效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我们以一类对象为例:大多数都是五保户和孤儿孤幼,无任何其它收入,按政策理论,假如他们的年收入为200元,其月收入约为17元,再加上每月应得的低保金78.3元,总计月收入为95.3元,按目前的物价只能买30斤大米和3.4斤猪肉,就连买盐巴的钱都没有了。

4、农村低保对象界定存在困难。界定标准的困难说到底是收入难以确定。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人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第三,老年人口赡养费收入无法确定。家庭赡养费问题极为复杂。如何计算赡养费,如何确认是否给付,给付多少?没有标准,也就无法统计。第四,农村家庭收入具体计算办法不科学。比如,农村家庭种、养殖业设定的收入是假定一个正常劳动力劳作后所获得的收入,一个弱劳动能力者通常难以达到。一亩地定纯收入400元,实际上很难达到这个水平,养一头猪定纯收入200元,不是专业户,家养的最多其实也就是100元左右。

5、工作不够规范。风景区虽明确了农村低保标准,但在转自:http://ad.ahsrst.cn实际操作过程中,各乡、村委对农户的收入、生活等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相对滞后,基本没有全面、准确、完整的数据,存在根据上级的保障指导数确定保障类别,再倒算其收入的“先果后因”现象。还存在依据低保资金的多少来分配低保对象指标,把原有的特困群众对象转为低保对象,存在按人口平均分配低保人数的现象,应保难保、能保漏保的情况不少。在保障人数有限的情况下,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另外,由于乡村工作事务杂,时间紧,低保对象的“三公榜”有流于形式现象,不能够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无法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7、低保工作缺乏基本条件。突出表现在:一是缺少工作人员。村、乡两级普遍反映,人手比较紧张,工作难以落实。二是缺少办公设备。据了解,四乡级民政部门没有专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工作设备,大量的家庭收入核实、有关数据统计与传送、基础档案材料的制作和管理等,都要靠手工来完成。

三、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几点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主体和最后一道安全防线,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低保工作是关系到我国能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只要还存在低保的阳光尚未普照到的绝对贫困人口,就谈不上起码的社会公平。低保是政府对其公民应尽的义务,是社会救济而不是福利,更不是施舍。农村低保既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行使的基本社会职责。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思想认识。

2、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在对xx村农低保工作的调查中,全村在低保线82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有256人,目前参保的只有138人,尚有118人未能参保。低保对象的收偏低,如一类对象月收入只有95元,不能满足现行基本生活的需要。

3

完善低保资金筹集机制。要实现“应保尽保”,财政负担相当大,所以,除省地县各级财政加大投入低保资金外,还应借助社会力量,发挥民间资本的重要作用,“劝富济贫”,重视各地的慈善机构建设,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身慈善事业,争取慈善基金对农村低保的支持。

4、准确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包括因缺少劳动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义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以通过最大劳动努力,仍然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衡量标准。要在全面调查了解掌握贫困家庭的成员结构、收入水平、生活费支出、致贫原因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确定,分类别、分情况制定出属于保障对象的条件与范围,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力争达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真正让那些连温饱都难以维持的农村贫困人口在政府的帮助下享受最基本的生存权。

5、创新工作机制,实行“阳光低保”。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乡、村两级建立永久性公示栏,并将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做到一季度一公开,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二是建立月报、季报制度。乡村两级按月将低保对象的动态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统计上报,以便及时掌握对象的动态情况,把好进出口关,更好地促进动态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科学性。三是建立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制度。上级部门对低保实施的相关部门明确其相应的责任及追究制度,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其职责。四是实行挂牌管理,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6、加强基层低保工作网络建设。基层低保工作编制、机构不完善,工作力量薄弱,是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建议在乡、村两级设置专职的民政低保信息员,乡镇做到有机构、有专职低保人员。村级确定低保信息员,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由风景区财政部门每年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低保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农村低保网络

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7、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应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探索实行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等办法与措施,对低保对象的子女就学、就医、住房等问题,辅之以物质、政策等方面的措施,使低保工作真正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8、增强自身“造血”机能,尽早脱贫致富。对那些有劳动能力和自救能力的,要实行包帮制度,制定包扶计划,要形成社会救助的良好氛围,社会各界及各有关部门通过敬老认亲、扶贫认亲、联络济困、对口帮扶、包户扶贫、扶残助残等形式,与保障对象家庭结对子,帮助解决各种困难,提供生活和精神援助。同时,在给予低保户物质救助的同时,给予和城市低保对象等同的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他们通过其自身的努力脱贫致富。要免费培训低保对象,帮助有劳动愿望的人员进城务工;其子女大中专毕业后,劳动、人事部门要优先推荐其就业;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并可享受财政贴息的小额信用担保贷款政策等等。

树立科学发展观,要推动救助工作新发展。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明确民政救助工作的职能定位,塑造新时期民政救助工作的新形象,推进民政救助工作的改革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就是要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放在全面建设和-谐景区的大背景中,用科学发展观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穿民政救助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始终。重塑思想观念、重塑工作作风、重塑工作理念,探索出一条民政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农村低保科学发展观调研汇报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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