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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8 18:57:3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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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驻场销售管理职能,合理分配、利用和开发客户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驻场销售工作的高效性,现将有关驻场销售管理的具体要求如下:

驻外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一、驻场销售人员安排

1.驻场销售由上海和浙江两个营销中心负责。

2.由各营销中心自行安排4名销售人员作为驻场销售,并指定一名销售员作为驻场领队,具体负责驻场销售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

二、驻场销售工作要求

1.各营销中心驻场销售的周期为两周,按自然月度的周日作为一周的最后一天。

2.驻场销售的工作区域为:一期酒店大堂展台、黄山营销中心办公室和售楼部,其中一期大堂展台2人,办公室1人,售楼部1人。

3.驻场销售期间的值班安排由各营销中心自行制定,并提前三天报行政部备案;法定节假日期间(如五一、十一等)两个营销中心可同时安排销售人员驻场销售,并做好值班安排工作。

4.驻场销售期间,要求销售人员每日填写《驻场销售日志》,销售周期结束后,由行政部统一汇总报各营销中心总经理审阅。

5.凡预订部接到的散客电话预订单中,行程中含会员的,由驻场销售人员负责接待,并由领队统一安排具体接待人员;行程为纯散客的,由公司统一安排接待人员。

6.各营销中心驻场销售人员的日常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兼管,并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在酒店区域内应严格遵守酒店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酒店管理。

7.销售人员应合理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设备,有效的控制各项成本,具体管理工作由行政部负责,对超出公司办公费用管理规定的,要予以通报。

三、考勤管理

1.驻场销售的工作时间为:8:30—17:00,一期大堂展台的值

班时间为:08:30-21:00,周末、法定节日应视客情情况适当延长,具体由营销中心自行制定。

2.驻场销售期间,由行政部负责对销售人员进行考勤考核。

3.除就餐外,其他时间不得无故离岗,有事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领队申请经同意,并在《驻场销售日志》上注明离岗原因。

4.周一至周四可以调休,休假或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休假单》经领队签字同意后,交行政部备案,领队做好岗位值班安排。

5.非驻场销售期间销售人员的工作安排由各营销中心自行安排。

四、食宿安排:

1.公司统一安排销售人员的住宿和就餐,各营销中心行政助理应于每月13日或28日将驻场销售人员名单及值班表报行政部,以便提前安排。

2.驻场销售人员统一入住员工公寓指定房间,公司提供铺盖、被褥和枕头,其他生活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住宿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由入住人员分摊,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员工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

3.驻场销售人员就餐统一使用餐卡,餐卡于驻场销售前一天到行政部领取并缴纳50元押金,驻场销售结束后退回行政部并领取押金。

关于驻外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管理制度2016-08-14 8:58 | #2楼

关于驻外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驻外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经营部所有驻外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

3、职责:

3.1、直属领导(陈工或各部门长)负责监管日常工作及责任的判定。

3.2、驻外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不定期向直属领导(陈工或各部门长)作工作汇报。

3.3、综合管理部出具罚款的通知传行政部和责任人。

3.4、行政部根据罚款通知将罚款从当月工资里面扣除。

4、考核内容:

4.1、擅离岗位:高总、陈工或各部门长发现驻外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上但未造成实际意义上的损失,加以100元/次的处罚。

4.2、客户投诉:驻外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因不在客户现场或者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客户到公司领导以及高总、陈工或者各部门长处,加以200元/次的处罚。

4.3、信息反馈不及时:因驻外销售人员和售后人员现场信息反馈不及时,造成销量/供货比例下滑,影响公司销售产值,加以500元/次的处罚。

5、本制度从总经理签字之日起开始执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2016-08-14 18:12 | #3楼

第一条 为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驻外联络机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一切驻外销售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适用。

第三条 人员配置

1、 公司根据区域大小不同,在各区域设立联络处。

2、 基本设置:联络处业务主管一名,全面负责该区域销售工作;业务人员若干名,接受业务主管的领导,负责与客户开展业务工作,维护及开拓市场;

3、 根据各区域大小、工作量的轻重差异,公司将适当进行人员的增减。

第四条 资源配置及使用

1、 公司为每个联络处配置办公或住宿房屋一处,传真机一部等相关办公用品。

2、 公司配置的设备必须用做办公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设备的使用应遵守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注意节约开支,使用费用公司实行限额报销制度,超出部分由驻外人员自行负责。

3、 费用规定明细:

(1) 联络处房屋租赁费用、电话传真费用公司负责。煤水电等日常生活费用自行负担。

(2) 联络处所租房屋若无床铺,热水器等生活必需品,则在当地 1

购买,公司支付费用。

(3) 电话费按照公司限额规定报销。超额部分自付。

(4) 出租车费用、饭费报销均需注明事由。

(5) 正常交通费用公司实报实销,但需说明去往地址,所办事由。

(6) 其他费用等报销均需开具正规发票,说明用途。

(7) 各项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报公司财务人员计算费用。要求驻外业务人员提供正规发票,需要说明事由的费用列清明细,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发票,由部门主管审核确定后签字交付财务部门。

第五条 业务工作原则

1、 驻外员工开展业务工作应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对发生的退换货等程序均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2、 业务员统一使用公司经销合同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每做一笔签一笔。客户必须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帐户。公司根据经销合同上的指定的送货地点,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业务员将订货情况下定单传回公司,变更货物需求内容时业务人员应该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

3、 驻外业务人员薪资待遇与公司本部业务人员相同,具体规定见公司《业务人员薪资管理制度》。驻外业务人员每月领取出差补助300元。

4、驻外业务人员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将考虑调离业务人员岗位,直至解聘。

2

第六条 工作要求

1、 驻外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形象与信誉。

2、 驻外人员应遵守当地工作时间,外出时没有他人监督时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3、 公司与客户达成的意向或协议驻外人员无权擅自更改,特殊情况下必须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4、 驻外人员应按要求建立好客户档案,认真做好客户维护、质量信息反馈等工作,完善公司的售后服务体系;记录每家客户的进、销、存货物及款项结算情况的台帐,及时结算货款;做好市场信息反馈工作,积极调查、开辟市场,所见所闻包括市场供求状况、客户需求趋势、与要求竞争对手的营销动态、价格变动动态、新产品开发情况等及时向公司反映。

5,驻外人员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驻外业务人员执行周工作计划和周工作总结制度,通过电脑或传真向公司传递销售情况、工作内容、工作计划。每周六上午完成,提出需要商讨的问题,在公司例会上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公司通过传真或其他网络传递给各驻外人员。

7, 驻外人员应不定期接受公司业务及技术培训,主动配合公司其他活动。

第七条 考核奖惩办法执行公司《业务人员考核制度》。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将及时补充修订。

亿宁公司驻外销售人员管理制度2016-08-14 19:16 | #4楼

北京清大亿宁太阳能有限公司

驻外区域经理管理制度

为了区域经理有序的开展工作、扩大销售网络、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 区域经理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完全服从公司办事处的领导和监督,对办事处负责。对消费者作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时准确的了解客户意见。

二、 驻外区域经理应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及对外形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 驻外区域经理的主要任务是在规定期限内,寻找所在辖区内的销售代理商,并在办事处的指导下,做好对该代理商的服务,指导代理商并继续发展新的区域代理商。

四、 区域经理对外签定合同,应注意合法性、合理性、平等性、有利性,对没有理论根据单方面的苛刻条件不能承诺,合同正式签订前对需求方所承担条件要报办事处评审认可,违背以上原则,公司将不能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 各区域经理必须按计划到达目的地,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如有变动需事先向办事处经理请示,并获得批准。如无故不到,每天罚款50—100元。

六、 各区域经理,自出外到所辖区域,必须每天用当地固定电话在早9:00之前向公司报道,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以上每次罚款50元。必须每天填写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应详细记录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间、拜访客户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等情况及工作总结,各区域经理每天必须在工作日志中,记录的拜访有效客户应在8家以上。如果日志存在缺失,不祥或虚假,则每天罚款10元,如三天以上虚假,每天罚款50元。

七、 各区域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必须写出本月总结和下月计划,每月28日前将每人上 月工作日志、周工作总结、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上交办事处,在每月28日 前没有上交办事处的,将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办事处在每月10日前对各区域经理上报的问题进行回复,根据区域经理的工作日志内容和上月实际完成情况,考评核发工资。

八、 每月各区域经理规定25号必须回公司汇报工作。并及时处理相关财务手续,核对 本月销售数量,汇报工作并接受相应培训。各区域经理必须在下月1号前到达所在销售区域,否则按旷工计算。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九、 各区域经理应及时向办事处反映辖区内市场的消费情况,用户意见和市场上的新信息,并提出处理办法和合理建议,使办事处能对市场变化做出及时反应,并及时向消费者传达公司在经营上的新信息及变动情况。

十、 各区域经理要对公司产品价格及掌握的产品技术保密,各区域经理不得私自改变生产地址、商标或销售伪劣假冒产品,若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各区域经理的财务手续要月结月清,借款后马上回公司办理报销手续,严格控制账面欠款,确保公司按时发放工资。

十二、如果区域经理调离或离职,必须通过办事处规定,如数移交接手区域经理,交接过程中由办事处派人结合移交,对双方人财物及所辖区域客户所有资料进行盘点核查无误双方签字后,交办事处备案,方可调离或离职。

北京清大亿宁太阳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5日

驻外业务员考勤管理制度2016-08-14 16:27 | #5楼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统一公司员工考勤标准,以利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驻外业务员考勤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此制度适用于长期驻外人员。

2、各部门经理负责考勤各自员工,人力资源部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方式为:电话抽查、实地巡查。员工必须每天下午用微信汇报每天的工作。

3、业务人员在公司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考勤制度,以公司考勤制度标准进行考勤。

4、业务员到各自驻地后,每日早上7:30分前,用办事处固定电话打电话到部门经理处报到,如有事情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按相应考勤惩罚制度标准执行。

5、业务人员到驻地后必须进入工作状态,进行市场开发及维护。如发现有擅自脱离岗位现象,罚款500元/次并取消当日差旅补助。当月发现3次以上擅自离岗现象,停发当月基本工资,情况恶劣的公司予以辞退。

6、业务人员联系电话必须在上午7.30点至晚上6点期间处于开机状态,在此期间处于关机状态联系不上时,罚款50元。

7、各销售部门召开月会时,业务员必须全员参加,无故不参加

会议的,将予以处罚100元/次。

8、各销售部门经理必须于每月5号前上报上月各部门考勤报表至人力资源部,如果没有报表的,不予以发放工资。

9、业务员其他考勤规定遵照公司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徐州开元衡器厂

201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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