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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管理奖惩制度

时间:2022-05-08 19:05:44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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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管理奖惩制度

各科室组:

疫情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及疫情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现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医院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迟报、谎报、瞒报出现漏报一例扣50元、迟报一例扣10元、谎报、瞒报者一例扣100元。

三、各科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有门诊日志各种登记本记录及时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地址详细未建立登记本记录不完整每次扣10元、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字迹不清晰每例扣5元。

四、凡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次扣50元、以上罚款从每季奖金中扣除。

五、对传染病报告卡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瞒报、漏报、谎报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及责任。

六、对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控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年终给予奖励、个人200元、科室500元。、

瑞金市人民医院

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在执

行职务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未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及门诊日志或填写不规范者每例扣0.5分。

二、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对出

现迟报、漏报者一例扣1分。谎报、瞒报者每例扣2分。

三、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人每次扣0.5分。

四、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隐瞒、迟报、谎报造成传染

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瑞金市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

人民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2016-08-14 10:24 | #2楼

(一)传染病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2小时内)防保科,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认定发现传染病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病区以化验室结果报出的时间为准, 1天或1天以上为迟报,3天或3天以上为漏报。

4、门诊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符合临床症状的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法定报告时间报出,否则,按不报定性。

5、对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报或漏报的责任人,每发现一例,扣奖金100元;每发现一例迟报的责任人,扣奖金50元。

6、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填写报告卡,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因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3、因执行职务人员工作疏忽,末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慢性病、职业病

1、被确定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按规定的报告制度向防保科报告。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居住市区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必须在出院前报防保科,否则作漏报处理,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

3、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4、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病人中发现急性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属于在生活中误服或口服引起的农药中毒病人时,应及时(2小时)向防保科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向防保科索要)。末按要求及时报告或瞒报、漏报的,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条例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2016-08-14 19:52 | #3楼

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 全年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5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300元奖励。

3、 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300元奖励。

4、 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⑴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⑵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室)及责任人给予200元罚款处理。 ⑶对月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并通报全院,科主任负连带责任。

⑷对全院医生进行传染报告质量管理给予评分定级。(详见附表) ⑸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责任医生年终奖金,给予警告处分。

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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