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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时间:2023-04-03 14:44:38 城晴 奖惩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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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核奖惩制度(精选12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机关考核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精选12篇)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1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勤政建设,规范机关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制度

  1、每月末统计一次考勤情况。

  2、测评分数最高的奖励50元,测评分数最低的当月扣款50元。

  3、评议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遵守上下班制度的情况。计30分。每迟到一次扣2分;旷工一次扣10分。

  二是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计20分。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除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关奖惩规定和、县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一次扣5分。

  a、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b、工作日中午午间饮酒的;

  c、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

  d、有其它损害软环境建设的不廉洁行为的。 三是遵守工作纪律方面的情况。计20分。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做私活、吃饭、串岗、玩电脑游戏、聊天等一切与上班无关的事项。违规一次扣5分。

  四是参加政治学习的情况。计20分。参加集中学习,未经请假无故缺席者1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不按时上缴政治学习的心得、笔记及其他学习资料者,一次扣2分。不参加学习或不完成学习任务的,一次扣5分。

  二、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考勤制度。

  1、 机关内部实行上班签到制和会议签到制。签到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每天上午和下午上班后10分钟签到完毕,每次会议前5分钟参会人员签到完毕,逾时不再补签。

  2、 工作人员县内因公外出,应经股室负责人批准。县外因公外出,应经分管局长同意,经局长批准。股室人员县内集体外出,须经分管局长批准,由值班人员做好对外接待和日常工作。如全部外出,每个人的电话要畅通,不能耽误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请事假2天,由主管局长批准,请事假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向领导请假时,须说明请假天数及原因。病假3天以上要有医院或诊所证明。请假者不得无故超假。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批准领导续假,并向办公室说明。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批准领导及办公室销假。

  4、 坚持双周五学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到会参加学习,不得请假,因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除外。

  5、 上班时间擅离职守,一律按旷工论处。

  6、 办公室是机关考勤工作的责任股室,负责对考勤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完善,张贵军股长负责监督,每月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机关出勤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月末将本月考勤情况以表格形式报局长,经局长签字后,交计财室按规定扣款。

  7、迟到一次扣款20元,旷工一次扣款40元。

  (二)、工作责任的追究制度

  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责任追究。有以下行为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报经局党组批准给予书面告诫,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不履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守则,延误办事人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引起服务对象不满的。

  (3)、对群众态度不热情,缺乏亲和力,甚至冷漠、生硬、蛮横、粗暴的;

  (4)、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未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许可事项,引起服务对象不满的;

  (5)、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拖着不办或互相推诿、怠工,并因此而影响工作的;

  (6)、对应急事件或值班期间的急办件,不负责任,没有按要求办理,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延误或失误的;

  (7)、对应该参加的会议和学习不参加,未经请假无故缺席的;

  (8)、对不讲政治、不讲大局,道听途说,人云亦云,传播小道消息,闹不团结,影响工作的;

  (9)、对机关车辆未经允许私自驾驶外出或交由无关人员驾驶或未经特许私自将车辆在外停放的;

  (10)、违反考勤管理有关规定,无故旷工或一周内2次以上迟到、早退的';

  (11)、工作时间或者值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空岗,贻误工作或造成损失的;

  (12)、在机关办公楼内打扑克、打麻将、下象棋或者搞其他娱乐活动的;

  (13)、对酒后闹事,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

  (14)、其他应该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

  二、廉政、勤政责任追究。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关奖惩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1、利用职权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基层“吃拿卡要报”,接受服务对象钱物、代币购物券,收取“红包”和礼品的;

  2、工作日中午午间饮酒的;

  3、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

  4、有其它损害软环境建设的不廉洁行为的。

  5、当年被告诫三次以上的;

  6、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2

  一、考核范围

  各科工作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驾驶员考核另行规定。

  二、考核内容

  (一)业务工作

  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所承担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情况;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保值班情况;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计算,其中业务工作占60%,共性工作占40%。

  1、业务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情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共性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汇总,汇总情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日常考核记录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年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成绩按百分计算。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组织部和市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被考核人员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填写《年度考核表》;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被考核人员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不足;

  3、组织民主测评,以填写民主测评票的形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按县级干部(a票)占50%、中层正职(b票)占30%、其他人员(c票)占20%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运用

  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被考核人员总分数=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40%。

  考核结果作为提出优秀、称职(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政府法制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日常考核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无扣分情况的,得60分。其中,宣传工作占10分。

  2、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或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加1-5分。

  3、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因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复计算。

  4、超额完成年度宣传工作任务的,按下列标准加分(一稿多投的,按照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计算):

  (1)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与工作有关调研或理论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发表新闻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2分、1.5分、1分。

  (2)在国务院法制办、山东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发表调研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5分、1分;发表信息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分、0.5分。

  5、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视情况扣1-10分。

  6、未按时报送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进展情况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0.5分;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2分;未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影响单位政务考核事项成绩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5分以上,直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7、工作不规范,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导致工作失误或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科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次各扣2-5分。

  (二)共性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无扣分情况的,得40分。

  2、代表单位参加全市性集体活动,获得较好名次的,每次加2分。

  3、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等受到社会好评,为单位争得荣誉的,加2分。

  4、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的,每缺勤一次扣2分。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工作人员遵守机关办公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发现一次扣2分。

  6、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7、无故不按规定值班或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扣1分,贻误工作或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8、违反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9、因饮酒或其他原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10、不服从领导,不维护团结,与他人发生争吵的,一次扣5分;遇事以大局为重,主动避免争执的,一次加5分。

  (三)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1、违法违纪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较坏影响的。

  2、本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参与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交友聊天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的。

  4、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七、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加扣分的情形,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未尽事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3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考勤对象: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监理所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登记制度。

  ㈠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日记录。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并报财务室执行。

  ㈡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局制定的机关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请假,有事外出事先向办公室告知,领导之间要相互通气。一般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也要事先向办公室说明事由,以便办公室随时掌握,方便联系。

  ㈢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等。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下乡、出差除外)。(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钟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得酗酒、睡觉、大声喧哗,不得玩游戏、上网,不得打牌、打麻将,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负责人审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任何情况下请假均需书写请假条(请病假的还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局长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准假。请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出差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单,说明外出事由,报销出差费以派差单和考勤登记为依据。驾驶员出差实行实报实销,其它干部下乡无出差费。

  第八条旷工目无组织纪律,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岗位的.作旷工处理。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㈠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

  ㈡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未经批准擅自休息的。

  ㈢持假证明休病假,经查证属实的。第九条处分对无故旷工影响工作者,按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旷工半天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1天工资;每旷工1天扣发2天的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扣除年终干部考核第13月奖励工资,并实行待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上报县劳动人事局予以给予处理。第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月日起执行,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4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5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1、为加强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机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签到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超过15分钟到岗上班的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到岗,提前30分钟离岗的,中途溜号或不签到者为缺勤,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工作人员出差、开会、请假的应告知办公室。

  3、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值班制度

  1、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机关内部工作的连续性,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每天为一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职责:

  (1)接待到局机关联系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并根据情况介绍给相关股室或领导;

  (2)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办理;负责当天的考勤签到工作;

  (3)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移交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按照上班时间提前到岗,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或脱班,因故需要离岗时应自行确定代班人,否则视为旷工。

  5、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引见给领导。

  6、值班人员要做到举止文明、仪表整齐,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7、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三、请销假制度

  1、领导干部请销假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领导干部离开或因事、因病请假均应填写《领导干部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及时报备。局正职领导请假需经政府分管领导和市长同意后批准;副职领导请假需经局长同意后批准。

  2、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干部请假审批单》。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请长假的,须有定点医院主治医生证明,患急病的必须及时托人联系请假。

  3、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申请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但一年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职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请假期间内的工作,有关股室应作统筹安排后报分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亲假等各项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7、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6

  为了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倡导廉政勤政,遵章守纪新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使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和规定:

  一、工作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按时签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娱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不得剪指甲,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批准。凡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请假手续送局办公室存档,严禁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各股室尤其是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快捷、满意。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绝不允许推诿、拖拉、刁难。对确实不符合条件、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和原因。同时要努力树立自身和单位对外的良好形象。接待群众要态度和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动手。

  5、要坚持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服务业务要熟练、准确、快捷,工作无差错、无漏洞。办证、交易等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发证。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发证。交易过户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评估,1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完成。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房屋测绘10个工作日完成。他项权证办理1个工作日。

  6、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室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在县境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县境外的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加油或维修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得随意停放,按县纪委要求必须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场。

  7、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购置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统一安排。

  8、工作纪律实行中层领导负责制并负连带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局里各项纪律制度,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二、处罚规定

  1、每周由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对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时间串岗、上网娱乐、干私事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日罚款50元。参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凡在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中,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的,股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股室负责人违纪的,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如同一个人在局里抽查中受通报批评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连续3次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令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连续4次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3、凡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被抽查到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由办公室收回其电脑,重新分配。

  4、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除按天数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在干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年累计旷工达15天(含15天)以上或屡教不改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开除处分。

  6、凡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经上级检查或举报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的,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驾驭员承担。

  7、凡工作或服务方面受到群众反映、举报等原因造成单位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或与群众发生争吵1次的,除负相应责任外,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因同一个人连续2次受县纪委通报批评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以上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7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8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避免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9

  (一)晚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机关人员要按照统一编排表参加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禁止打扑克、下棋。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人接待、报刊文件签收、电话记录等。有关问题要及时汇报或与有关人员联系。值班期间受领的各项任务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三)严格门卫安全制度。各委室负责人负责本委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晚上值班人员负责:分前的门卫及各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分后,由公务员负责门卫及各办公版权所有室的安全保卫。

  (四)加强防范措施。各办公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公有贵重物品要由专人保管。财会人员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五)强化工作责任心。日常工作中,对出入机关的各类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问明情况。需要领导接见的',须征得领导同意后,按领导要求接见。

  (六)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要带家属、子女等到办公室,一般不要在办公室会友,以保证机关良好的办公秩序。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10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11

  一、生活接待制度

  1、接待原则:(1)本着“必需、节约”的原则,热情周到、态度诚恳、厉行节俭、严守规定;

  (2)尽量减少陪餐人员,实行对口接待。

  2、接待范围:(1)省、州妇联领导和相关处室来检查指导和调查研究;

  (2)周边友邻县领导来考察工作;

  3、接待办法:

  (1)综合接待:由请示主席后安排接待,其费用在综合接待费用中列支,由主席签字报销。报帐时登记到具体接待人。

  (2)专项接待:召开的大型会议,由主席同意后方可安排就餐。

  (2)综合接待由办填写《派餐单》,确定金额,凭派餐单报帐。

  (4)烟、酒由会计统一购置,进餐自带,做好登记。

  4、接待监督:一年公示一次。

  二、考勤制度

  1、考勤对象:

  (1)机关干部以及借聘用人员;

  (2)二级单位副职以上干部。

  2、考勤内容:上下班以及学习、开会等集体活动的.迟到早退、缺勤情况。

  3、考勤方法和要求:建立考勤登记,坚持签到;

  外出办事或开会,机关科长以上干部离开办公区,以及二及单位“一把手”离开县要向办办告知工作去向;

  考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

  4、请销假规定:

  (1)工作人员请假,由主席批准;

  (2)学习、开会等集体活动时,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若有极其特殊的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3)请假3天以上,应出具书面申请,经主席签批,并报办公室存档后方可离开单位;

  (4)请假期过后应即行销假,请假和销假均要报局办公室,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视为旷工。

  三、打字复印及水电管理制度

  机关文件资料原则上自行打印。突击性资料和急需材料需外出打印时,须报主席批准,否则不予签报。

  机关考核奖惩制度 篇12

  一、机关食堂必须全力保证干部职工午餐供应及公务招待餐,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机关食堂的就餐对象为局机关(含借用人员)及局直属二级机构的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三、机关食堂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食堂管理日常工作,财务科负责经费落实和报帐工作。

  四、中餐以大米饭为主,菜一大荤、一小荤、一素菜,饭、汤任食,就餐标准为6—8元/人。

  五、就餐采用报餐制,就餐人员于每日上午10:00前将餐票投入票箱(票箱设一楼和北栋四楼),凡未报餐者,原则上不能就餐,特殊情况经食堂负责人同意方可就餐。

  六、就餐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文明就餐,按先来后到顺序排队打饭;杜绝浪费,剩菜剩饭等应倒入指定地点。

  七、接待餐由对口接待科室在上午11:00前向食堂负责人报餐,由食堂负责人统一安排。

  八、食堂每天所需食物由食堂负责人到定点超市购买,采购人要严把采购质量关,不得购买腐烂、变质和过期食物,

  因责任心不强而购买上述食物的,由采购人负责退换和赔偿。

  九、采购的食物(除当天消耗的)应马上入库存放,食堂负责人要每天对仓库防霉防鼠防虫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十、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局内一切规章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卫生负责,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1次。

  十三、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必须流水冲刷,洗涮干净后,存放在消毒柜中;要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

  十四、餐厅保持整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灭鼠灭蝇,保证餐厅始终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灭鼠灭蝇标准。

  十五、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午餐应在12:00—13:00内保证供应,随到随吃。工作餐、招待餐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服务热情。从通知开始,保证招待餐2小时内、工作餐1小时内用餐。

  十六、维持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有责任引导就餐者按先后顺序在窗口排队购饭。食堂工作人员应在供餐全部结束后就餐;遇有招待餐,应在客人全部离开后就餐。

  十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储藏室。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炉灶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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