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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党建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18 11:27:59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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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党建调研报告

针对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现状,为了进一步探索新时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市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局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调研组,于今年8月对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本次调研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就全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基本情况、党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结合今年的年审注册工作,对全市律师的政治面貌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调研,全面掌握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摸清了底数,也发现了我市律师党建工作中的亮点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党建工作提供了依据。

律师行业党建调研报告

一、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

2003年以来,我市律师业因原有的律师事务所暂缓注册,导致我市的律师也成空白状态,2015年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引进了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并于2015年8月被内蒙古司法厅批准注册。现该所从业律师13人,其中执业律师7人、实习律师6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建设也随着律师业的发展而发展壮大,具有党员身份的律师所从业人员3人,律师党员占执业律师的29.8%;党员的平均年龄轻、文化程度高,35岁以下的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50%,并且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一)律师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正常。组织生活是党的基层组织 1

生命力活力的体现,支部有活动才会有生命力活力。通过发放的份律师党员调查问卷统计,90%的律师党员经常参加组织生活,80%的律师党员反映所在支部经常开展活动,30%的律师党员评价支部生活形式单一,流于形式,效果不理想。大多数党支部开展活动主要以支部会议为主,而支部会议的内容又以传达上级会义精神、学习上级文件为主;部分党支部将支部会议和所务会议结合在一起,没有专门的支部生活会;有的党支部活动形式和内容常有创新,丰富多彩,如将党

员活动与行业奉献相结合,将党建工作与树立律师良好形象相结合。

(二)大多数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从调查表反映的情况看到,90%的非党员律师认为大多数律师党员都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据统计,律师党员多数是所在律师所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大部分律师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较好地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他们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诚信执业,带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带领广大律师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在服务中心、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全市没有一名律师党员因执业违法违规受到处分。

二、律师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律师党员党的意识有所淡化。集中体现在一些律师党员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愿表明党员身份,将自己等同一般群众;一些律师党员政治意识淡化,不重视政治学习,不关心政治,价值观念扭曲,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淡薄,对党组织活动热情不高,在执业中急功近利,重经济利益轻社会效益。究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这些律师党员放松了党的知识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忽视了世界观改造;二是一些律师党支部软弱无力,未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未能为党员强化党性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创造条件。

(二)部分律师党支部没有发挥作用,少数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调研发现,有的律师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并且主动开展活动的少,而开展活动的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有的支部除了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开展的活动外,没有召开过组织生活会,更淡不上组织开展其他活动了。在这些支部里出现了“党员找不到组织”,群众不知道谁是党员的情况,表明了这些党支部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党支部所在的律师所规模小、管理不规范,或者是由规模小的律师所联合成立的联合党支部。这些党支部的书记一般不是所主任或合伙人,党支部的活动得不到律师所的理解和支持,律师党员忙于业务,无活动时间又无活动经费,致使党支部生活不正常,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无从体现。二是有些律师所负责人、律师党员对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认为律师所只要搞好业务、不出乱子就行了,党建工作搞不搞没关系,因而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三是有的律师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时律师所能不能发挥作用、发挥什么作用认识不清,导致了行动上停滞不前。四是一些律师党员从生存角度出发,重视律师身份,淡化党员身份,重视经济效益,淡化党的工作,对党组织生活不感兴趣,党员的作用也就无从发挥。

(三)律师所党支部活动经费缺乏。这是律师党建工作遇到的最大的难点和问题。党支部没有经费,就难以开展活动或只能开展一些不需要经费的活动。目前,除少数律师所党支部能自筹经费自主开展活动外,大多数律师所党支部的活动都是由市律师协会党总支和市、区司法局组织推动,活动经费“挪用”了司法局办公经费和从市律师协会会员费中支出。律师所党支部经费缺乏是一个长期的老大难问题, 3

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年来上级党组织在律师党建经费上没有给予支持是其原因之一。律师事务所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中介组织,除一些规模较大的律师所外,一般没有专门为党支部解决活动经费。

(四)对流动党员管理较为困难。个别党员特别是外省籍调入的律师党员长期不接转组织关系,有的甚至不表明自己的党员身份,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脱离组织”的现象。目前全市律师队伍中尚有81名党员未接转组织关系,其中大部分是在本地退休、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老党员,但也有少数无正当理由却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关系不接转的原因:一是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繁琐,特别是跨省的接转,更是费时费力,加之律师工作流动性大,这也间接造成了个别党员不愿意接转组织关系。二是一些律师党员从生存角度出发,重视经济效益,淡化党员身份,不愿接转组织关系。

(五)在律师中发展党员难度大。一个时期以来,加入共-产-党对律师吸引力不强,部分律师更愿意加入民-主党派。其原因:一是部分律师认为加入民-主党派政治发展空间较大。律师加入民-主党派后当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机会比中共-党员大得多,而且加入民-主党派还可以有机会进入民营企业家的交际圈子,有利于业务的拓展。二是律师所党支部对发展党员不重视、不主动,没有发展计划。有些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程序不熟悉,不知如何去发展党员;有的党支部无活力,没有发挥作用,缺泛影响力,无法吸引优秀律师向党组织靠拢。三是从发展党员的程序上看,非党员律师普遍反映加入共-产-党的程序繁琐,从入党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的时间长,一些有意向入党的优秀分子也因此打消了入党念头。四是部分非党律师对入党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入不入党对律师执业没有影响,入了党后对执业并没有帮助,反而在思想上组织上受约束;有的片面认为,党员只 4

有交党费的义务,却鲜有权利。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建议

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必须重视研究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确实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发展出现新局面。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努力推进律师党建工作“一个提高,四个强化”。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律师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对于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明确作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对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领导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设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积极探索新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的新方法新经验。各级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认识上升到律师党建工作是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重要组成部分、是律师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重要保障、是律师队伍完成时代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一高度,进一步增强律师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广泛开展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律师党组织和党员的地位、作用宣传,律师行业党员的先进典型宣传,提高广大律师对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的认识,为推进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打好思想基础。律协党总支要积极协调联系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对律师行业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宣传,不断扩大律师党员的社会影响力。

(二)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各区司法局党组织和市律师协会党总支要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沟通协调。一是进一步理顺律师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适应我市律师管理体制,我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应坚持以所在区司法局管理为主,市律师协会党总支指导的双重管理体制。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条条管理与块块管理相结合,以块块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的律师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律师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新思路,在时机成熟时,将市律师协会党总支改为市律师协会党工委或党委,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指导全行业党建工作职能和作用。二是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形成市司法局党委和统一领导,市律师协会党总支牵头,各区司法局党组织具体负责,律师管理部门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律师协会党总支要结合开展行业自律,积极协助各区司法局党组织指导律师事务所健全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三是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沟通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作出工作部署。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强化律师行业党务工作,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各区司法局党组织、市律协党总支和各律师所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好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律师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律师

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的党的知识和党务知识培训,是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保障。建议组织部把律师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的培训纳入培训范围,每年组织安排一次律师党员高层次的专门培训班;市区司法局党组织和市律师协会党总支也要制定党务工作者和律师党员培训计划,确保律师党务工作者、律师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年都能够参加一次党的知识、党务知识的培训。要适应新时期的需求,不断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律师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利用各地律师协会普遍建立的网上定期培训、年度业务培训等载体,精心设计律师党员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努力提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建立健全律师党员档案,实现律师党员信息数据的互通共享。要切实做好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律师党员,要求其将组织关系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退(离)休后到律师事务所工作或一时不能接转正式组织关系的,要及时转入临时组织关系,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对于新执业、转所和申请实习的实习律师党员,律师管理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同步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员的转入、转出的要实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新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原来已是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律师所党组织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材料的衔接和移交工作,加强培养教育,确保培养教育工作有效衔接,不脱节不断线。律师所党组织要根据行业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探索解决党支部活动经费的方法和途径。根据我市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可采取“六个一点”办法积极探

索解决党支部活动经费的途径:党支部所在律师事务所适当解决一点;市律师协会在每年会员费收支预算解决一点;律师所党支部通过开展公益性法行服务活动解决一点;律师所党支部建立支部活动基金向党员个人募集解决一点;上级党组织全额返拨党费解决一点;建议税务部门以退税方法在律师所上交的税费中按照党员数解决一点。

(四)强化律师党建固本强基工程,切实加强律师所党组织建设。一是根据律师党员数量、分布状态等,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指导帮助单独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业的广泛覆盖,做到律师事务所建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要大力加强市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注意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二是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在适当的地方挂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牌子,为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在律师介绍栏里公开律师的党员身份,为党组织和党员树立形象、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同时也便于群众的监督。三是健全律师所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各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和市律协党总支要加强指导,督促并帮助律师所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组织生活。要根据律师行业的特点,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组织律师所党支部开展与律师行职业相适应的党员活动,使党支部活动贴近律师工作、贴近律师业,为党员群众所欢迎,为律师所管理者所理解和支持,努力为律师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选条件。要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大局,服务科学发展,

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建立健全律师党员联系群众、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关怀和监督等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律师党员做依法、诚信执业的模范,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积极推动律师所党支部与村居党支部挂钩结对子,组织党员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五)强化在律师中发展党员这项重要工作。要把在律师中发展党员作为推进律师所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的工作机制,各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要指导各律师所党支部制定发展党员的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要突出重点,特别注意抓好律师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和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的培养发展工作。三是要积极务实地做好宣传发动,律师党支部要主动关心律师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吸引律师群众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一些活动,让他们认识党、靠拢党;要注重培养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律师思想中的一些模糊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坚持定人、定期培养考察制度,针对律师流动快的特点,及时建立动态的档案信息,保证培养工作的落实和连续性。四是要做好进入律师所执业之前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律师培养衔接工作,建立有关信息统计交流机制。五是建议上级党组织充分考虑律师行业等社会组织的特殊性,对律师等从业人员在入党手续上进行创新,如简化程序,缩短积极分子培训期限等。七是建议上级党组织在机制上强化律师党员的政治待遇,如在各级人大、政协里设立律师界别,拓宽律师党员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事务的渠道。

律师党建工作调研报告2016-12-26 18:54 | #2楼

一、**市律师党建工作的现状

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截止到2015年上半年,全市律师行业已实现党建工作的全覆盖。我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前,共有律师事务所×家,执业律师×余人,实习及辅助人员×余人。其中,中共-党员律师×人,约占律师从业人员总数的×%。市县级政协委员×人,其中市级×人,县级×人;中共-党员×人,民-进-党×人,民盟党×人,无党派×人,约占执业律师的×.×%。市级人大代表和各级党代表均没有律师人选。

自2000年起,我市律师事务所全面实行了脱钩改制,律师事务所出资方式由国资为主转变为合伙人出资,性质也由国家事业单位转变为社会中介组织,人财物与司法行政部门完全脱钩,成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四自”组织,是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拨款的“两不”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改制导致律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压力明显加大,党组织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与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利益和经营理念或多或少有所冲突。同时,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理念还比较落后,对现阶段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及其职业特点的结合点认识不清晰,往往以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基本框架、基本形式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生搬硬套,导致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发展和律师个人的发展相脱节,造成了律师队伍中党员和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

二、律师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也是开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基础。近年来,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全市的律师基层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者联络员等。但是,与党建工作的要求,与律师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还相距甚远,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流动的律师党员组织上无依托;部分党员未纳入律师党组织管理,个别律师党支部组织活动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少数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入党积极分子长期得不到培养考察,影响他们的政治进步等问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律师党组织的定位缺乏制度上的明确要求,立法滞后。《公司法》第十九条明确了新经济组织的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而《律师法》里没有相关的、明确的法律条款。

(二)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隶属关系影响了监督、指导作用的发挥。目前,无党员或者未建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部分党员分散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其他单位党支部。这样,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挥监督、指导的作用就缺乏科学设置的前提,新的“隐性党员”甚至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党的组织生活难以正常开展,出现了管党与管所相脱节、管党与管人相脱节、管党务与管业务相脱节的现象,而且律师的流动性相对比较大,难以把他们纳入稳定规范的管理之中。不少律师党员忙于业务,却忽视了自身的政治素养,有的几

年不过组织生活,有的几年都不知道自己的组织关系在哪里,更谈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了。

(三)市律师协会成立党总支虽然是解决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隶

课件>属关系有效途径之一,但也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原企事业单位退休或退养的大多数律师党员怕影响在原单位的福利待遇,不愿迁移组织关系;二是政府机关党工委对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极其严格,作为律师行业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很难适应;三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问题,在部分律师,尤其是中老年律师心目中,存在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向心力不足,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大,是否党员无关紧要的落后思想,对年轻律师有一定的影响。

(四)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个别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对律师行业的党建

工作存在模糊认识。担心过分抓党建工作会影响律师事务所业务的拓展,把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有的律师事务所只是把党组织当作一块招牌,以此来“包装”自己,从而提高其社会知名度;有的律师党员党性意识淡薄,对党建工作积极性不高,认为自己只要业务干得好,过不过组织生活无所谓;有的党员因组织关系没有转过来而成为“隐性党员”,抱着一种放任自流的心态,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赚钱,而对党建工作缺乏热情。对律师队伍党建工作认识的误区,导致一些党员和党组织放弃了党在律师队伍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如果律师党员的党性不高,那么许多工作将难以完成;如果律师对党建工作缺乏热情,那么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就难以落实。

(五)律师队伍政治地位偏低。律师队伍是一个知识分子密集的精英群体,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库和智囊团,应该引起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但是,近年来,还没有党员律师参加各级劳动模范的评比,还没有党员律师担任省级甚至地市级党代表和人大代表等,仅有×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而且都是因为他们具有非中共-党员身份。

三、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主要措施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是

开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基础,也是创先争优和我市开展的“一创双优”活动的重要内容。

(一)及时进行基层党组织的调整和组建

在当前律师事务所尚未真正实现行业管理的情况下,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配合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对下属律师事务所及时组建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对律师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查摸底,并按党章规定对党支部进行调整和组建,核实律师党员人数,对挂靠的党员律师分别安排到各个党支部,使每个党员都在组织中。

(二)选好,加强对他们的政治和组织培训

本着有利于党组织规范管理,有利于党员管理教育,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重新考核律师事务所的,按照程序对不适合做支部书记或由于工作变动不宜做支部书记的律师进行调整,选用一批德才兼备、有工作责任感的中青年骨干律师担任支部书记职务。加强党务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党务能力素质,有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逐步成为律师党务工作的中坚力量。

(三)重视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为申请入党的律师创造发挥作用的条件和空间

本着“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新党员的规划,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热情支持和鼓励中青年律师申请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成熟一名发展一名,扩大党员队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

(四)逐步提高律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律师的高素质精英群体形象与其较为低下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很不相称,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律师服务社会的热情、质量及其良好形象。本着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法制民-主进程,有利于律师行业发展的原则,呼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律师行业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职数等,切实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

(五)发扬党内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组织活动

健全民-主制度,实行党内民-主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的产生、新党员的发展、评先评优、先进典型的表彰和重大决定的提出上,按照民-主程序,经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反复讨论进行,在充分表达广大党员意愿的基础上,形成统一意志,逐步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律师行业现状调查报告2016-12-26 18:15 | #3楼

收入高、工作强度大、专业知识丰富、“人脉”资源广……人们常把这些词汇与律师形象联系在一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律师这个职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调查律师的消费状况,可以使人们更加了解现在的生存状况。而现大学生的消费状况也反映当代社会的发展。

第一部分:律师行业现状

1. 律师职业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概况,一般的社会印象

由于几千年的儒家思想固化的封建统治,律师的前身“讼师”被视为是民风浇灌的罪魁祸首,被历朝统治者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由而禁止此行业,自然,律师也就在公众中留下了“讼棍”、“哗徒”等恶名。自改革开放以来,律师业不再是禁止之业。

人们赋予律师的地位状况以种种象征意义:律师的地位反映了公民权利受尊重的程度,反映了国家的法治状况,反映了社会文明和开化的进程。

2.律师规模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执业律师有11万多人,律师事务所近1.2万家。这11万人,相对于全国13亿人口的总数来说,数量是远远不够的。

我国律师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大约是万分之0.8,这个数字在普通法系的美国和英国,分别是万分之32.7和万分之15.4;在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法国分别是万分之8和万分之4;即使是在特别强调非讼的日本和印度,也达到万分之1.2和万分之1.3。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国律师队伍数量的发展有着很大空间。

3.收入状况

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律师每人年平均业务收费收入在2002年就达到了6.5万元,北京地区的律师在2003年每人平均业务收费收入是40万元 ,目前,北京的律师行业竞争非常激烈,最差的律师生计都成问题,年薪3万元-5万元的不在少数,10万元的比较正常,上百万的只占少数

4.律师执业环境

政策环境

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不宽松,一直制约着律师执业权力的有效行使,特别是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尤为突出,普遍存在“三难”:一是会见难,二是代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难。三是阅卷难。由于律师在刑事案件代理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行使,直接导致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比率大幅度下降,有资料显示,近年来中国70%以上的刑事案件没有律师的介入。

律师存在执业风险危机。现行法律法规对律师执业风险保护制度不健全,使得律师的执业风险日趋加大。 舆-论环境

由于几千年的儒家思想固化的封建统治,律师的前身“讼师”被视为是民风浇灌的罪魁祸首,被历朝统治者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由而禁止此行业,自然,律师也就在公众中留下了“讼棍”、“哗徒”等恶名。

竞争环境

我国在2002年之前要实现10000个人中有一个律师的目标,以建立起初步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

在传统业务竞争市场面临律师的“全国化”,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都涌向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北京的律师总人数在2015年就已经一万五千人了。北京、上海、广东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吸纳了将近全国律师人数的一半,在北京几乎三分之一以上的律师来自外地,在上海遍地都是“北方的狼”,在深圳本地律师几乎廖廖可数。另据不完全统计业务收费占全国律师收费的三分之二强,2015年北京律师的年业务收入已经突破七十亿,几乎是上海、广州、深圳三地律师的业务收入总和。由于竞争的加剧,生存竞争的不断恶化,律师的从业人数在短期内将有减缓的趋势。 第二部分:律师行业前景

1. 未来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提高社会的认知度,保证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的宽松,使律师执业权力的有效行使。解决律师执业风险危机,现行法律法规对律师执业风险保护制度不健全,使得律师的执业风险日趋加大。并且对律师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使律师们不知明天的命运如何。律师的意外伤害、疾病、养老等社会保障不够健全,使得律师的后顾之忧尤甚。对青年律师而言,生存的危机感更强。

并且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司法歧视,致使律师无法完全行使应当具有的权利。第一、从司法体制格局来看,律师没有给予应有的地位。

2. 前景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取得律师资格的专职律师还不到2万人,平均每10万人口只有两名律师,而聘请律师的企业也只占全部企业的千分之几,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由此可见,我国律师人才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同时,随着全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在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合同化的概念深入人心,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将会大大提高。法律专业因此成为未来热门专业之一。

第三部分:总结

当前,世界上政治民-主化,经济一体化,社会平民化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各国的政治民-主、经济发展、社会

进步都不可能不受国际社会的影响和制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更加公平、激烈、复杂的竞争,中国的发展受国际社会的影响必将越来越大。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国律师怎么办,国家设置什么样的律师制度指导律师发展,毫无疑问是非常重要的。世界经济表明,凡是民-主法制健全的国家,律师必然是国家的民-主和法制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经济规则的主要参与者把关者和制订者。我们应该考虑吸收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改变目前不利于律师业发展的现状,健全完善中国的律师制度。我相信只要给律师一个宽松的环境,律师将会还社会一个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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