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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医改工作回顾总结

时间:2023-03-21 14:40:57 医改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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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医改工作回顾总结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医改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医改工作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思路,坚持利民惠民导向,切实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医改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

三年医改工作回顾总结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立足人民群众得实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市城乡居民。三年多来,基本医保覆盖面扩展迅速。截至201年8月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95%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增加到45.60万人,与2017年相比增加10.46万人。其中,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24.14万人,增加0.90万人;职工医保参保、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1.46万人,增加9.56万人;二是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改革以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增幅较大,从2017年的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2017年的120元,2011年再次提高到200元。同时继续调整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参合补偿水平.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从2017年的33%、55%和75%分别提高到2011年的53%、65%和90%。2011年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已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达到6万元。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截至2011年12月底,普遍开展了门 1

诊统筹。此外,提高重大疾病保障待遇,协调民政部门,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的补偿水平。

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新农合经办人员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次均费用和自付比例实行上限控制。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加强对在市域外住院报补人员的资料核实,防范不法分子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到与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联网运行,实现数据上传、网上审核、网上结算、网上监控。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农村大病救助,通过与新农合结报系统联接的“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即时办理,提高了救助时效。

四是进一步完善大病救助功能。将全市民政大病救助统一纳入新农合中心一站式服务,将新农合系统与医疗救助系统延伸衔接,实现农村大病救助功能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公开化。

五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探索“一卡-通”,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全面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即时结报”、简化住院费用报销手续。 

(二)建立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认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旨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同时也是破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的关键环节。三年多来,我市这项改革进展顺利。

2017年8月,国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遴选确定了307种基本药物,并将中药饮片一并纳入。吉林 2

省根据我省实际和群众用药习惯,又增补了部分药品种类,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目录203种,乡镇卫生院目录274种。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一是我市19所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了零差率销售,医药费用明显降低。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人均药费与医改前相比降幅达到12%左右,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二是对所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实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确保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截至2012年8月31日,省药采中心更换软件系统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748.5万元,配送总金额737.98万元,入库总金额728.89万元,销售总金额502.27万元。三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政策,应急药品采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药品采购货款支付严格执行省卫生厅、财政厅下发《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货款结算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四是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调整了收费标准,调整了住院起付标准和批销比例。乡镇卫生院门诊一般诊疗费统一为10元(个人支付2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2%。五是为了保障药品货款及时支付,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建立药品采购周转金,对药品收支进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从交货验收到付款时间不超过30天,确保了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县基层认真实施。六是加强药品采购使用监管。加强了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指导、检查。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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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及合理用药培训工作,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培训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 201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把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卫生室,使农村居民更加便利地享受到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目前,我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正逐步开展。从配备使用情况看,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基本能够满足基层群众用药需求。群众用药负担下降,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逐步得到规范。

2、深化人事编制制度改革。

在编制管理上,以市为单位,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按照我市服务人口数省编办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742个。进一步完善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新机制,从根本上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切实做到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新进人员全部实行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2017-2011年,经市政府同意全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2人。启动并完成19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完成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通过公开招聘、选调、考核,实现了基层人员的有序流动,也激发了基层医务人员学业务、爱岗敬业的精神,增强了荣誉感和自豪感。

3、初步建立健全补偿机制和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足额保障;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管 4

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收支结余使用范围和比例。建立了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了财政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2011年9月-2012年8月市财政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经费1200万元。二是实行多重激励政策。市财政全额拨付档案工资,保底工资60%,提倡绩效工资全浮动,乡镇卫生院制定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分配比例。执行新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已全部兑现。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市局对卫生院实行季调度半年一考核;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对职工实行月考核月兑现,实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了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制止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业务量滑坡的局面。

(三)着重人力财力投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国家扩大内需完成市医院新楼建设、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已经完成,中医院新址占地面积为13005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500万元),建设面积8496平方米。 医院建成后床位达到115张床的规模,日门(急)诊接待能力达到350人次/日。新楼的建成,极大的改善患者到中医院就诊住院条件,满足城乡居民医疗的需求,而且对提高医疗水平和业务收入,为患者提供更为舒适、方便的服务起到积极的作用;新华和明桦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2011年财政投资明华、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三独立”100万元医疗装备项目和315万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公综合楼改造项目已经完成。市医院 5

通过二甲评审,水平有所提高。同时,以实施“便民廉医工程”为契机,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扶持,加快农村薄弱卫生院、标准村卫生室的改造建设步伐。2011年投资44万元11所标准村卫生室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并以全部竣工,2012年投资40万元1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全面启动了县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制定了平台建设方案,明确了专抓机构和人员。二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2011年继续医学教育培训39105人次,培训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304人,村卫生室定期考核培训458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65人次。全年共安排15名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在市医院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计划,为乡镇卫生院招收16名定向免费医学生。2017年-2011年县级医院先后派出71名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到吉林一院、北华附属医院等三甲医院进修学习。进一步加强对镇(乡)卫生院的对口扶持工作。2011年,我市确定市人民医院对口扶持桦甸市横道河子乡卫生院,通过采取派出人员挂职方式帮助卫生院抓管理促发展。三是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稳定基层医疗人员队伍,继续开展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四是转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落实了管理责任;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各基层卫生院结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全年至少到村巡回医疗四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显著上升。据统计,2011年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数达37188人次,较上年增加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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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全员发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为了巩固基层医改成果,市卫生局理清工作思路,动员全体基层医务工作者,转变服务观念,将服务的重点放在为辖区群众提供周到的公卫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上来,改变过去“重医轻防”的陈旧观念,全面启动了以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服务项目。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截至2012年8月31日,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平均达到69.83%,超过省定指标19.83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继续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老年人保健管理41139人;慢性病管理39065人;辖区精神疾病管理1037人;全面完成了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任务,15岁以下补种乙肝疫苗66600人,完成市要求99.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056人,完成率98.5%;为144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了复明手术;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在利用好乡、村医疗机构固定宣传栏的同时,通过互联网、宣传画、宣传单、黑板报等方式向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共开展咨询61388人次,举办讲座735次,印派各种宣传资料17.5万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分别9934人和1780人;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方案,制定下发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卫生单位的职责分工及工作目标。强化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定下发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各项服务补助标准和补

助程序,细化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得到有效落实。继续开展实施了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阻断项目。近三年累计完成57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2084人,完成率100%,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根据吉林市《妇幼卫生绩效考核方案》要求,2017-2011年共完成乳腺癌检查6668人;

(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开展 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我市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逐步建立起医院分级分工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机构职责和功能定位;开展了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人员聘用、人事代理、竞争上岗、绩效工资等办法来激励广大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制度,建立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专科方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为契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落实院长、科主任查房制度,建立起院务公开制度,逐步完善医疗费用清单公示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推行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建立远程会诊;推行医疗质量月分析评议和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制度;开展市卫生局倡导的“全市医疗卫生优质服务活动”,在广大医务工作这中间进行医德医风警示教育,逐步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患者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及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这些措施的推行,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通过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治理过度医疗,落实医院管理制度,在加强规范和保障质量的基础上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化验,出现了医疗费用降低,门

诊、住院人次上升的局面。市人民医院推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选择了14项4个单病种疾病推行临床路径管理。

二、工作亮点及具体做法

根据国家、省及吉林市有关文件精神,经桦甸、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我市部分卫生事业单位拿出142个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我市在吉林市、桦甸市电视台以及《吉林江城日报》等媒体、报刊上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报名采取在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桦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吉林市解放军222医院出题判卷;桦甸市纪委监察局、人社局组织在四小进行考试;笔试为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分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含预防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麻醉学、医学检验、药学(含中药学)、文秘、医疗设备维护等类。

三、在推进医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医改工作虽然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面临的形势和时间进度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和改进。一是国家、省、市具体实施方案政策配套不到位,缺少具体政策性文件支持,无法操作。二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难度较大。我市乡镇卫生院虽然已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送企业不能满足药品的及时配送和品种缺乏,将对医院的正常运作造成影响。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还比较艰巨,部分卫生院

医疗设备配置不全,设备相当落后,亟待更新换代;部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薄弱,工作用房不足,卫技人员学历层次偏低,整体素质不高,制约了卫生院的发展。

四、对进一步推进医改工作的建议

(一)加快完善医改工作配套政策

目前,医改工作需要政策性配套文件支持,医改工作任务中许多条,都在等待相关部门省级配套文件才能实施,所以建议上级相关部门抓紧出台配套文件。

(二)建议整合医保、农合经办资源

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理顺行政管理机构职能和业务经办机构及人员,加快构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管理和可转换衔接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三)政府出面调整卫生系统编制不足问题

按照国家医改政策,医院按照辖区人口、床位比、医护比,现在卫生系统存在缺编招人困难局面,建议政府协调事业编制,增加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

(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水平

目前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建议吸纳大医院的退休医生进入社区,加强技术力量。

桦 甸 市 卫 生 局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扬州市近期三年医改工作情况总结2017-02-19 19:23 | #2楼

自2017年以来,我市启动了新一轮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回顾近三年医改工作,我们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医改办和省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市上下准确把握现阶段深化医改的思路、重点和关键措施,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攻坚克难,积极推进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医改工作任务。

一、近三年新医改的主要成效、基本做法

回顾近三年新医改,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最高、财政投入力度最大、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三年,基层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得到了较好体现。

(一)主要特点及成效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自身应尽的责任,层层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以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推动医改。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医改工作,多次强调要求加大改革力度,确保医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市和各县(市、区)都成立了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20多个配套文件,连续三年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医改工作责任书。、市政府领导多次以专题督查、经验交流、现场办公等方式督促指导全市各地推进医改工作。各县(市、区)党政领导按要求明确分工,集中精力抓落实,确保医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二是财政投入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全市各级政府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落实对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各项经费补偿机制,较好地实现了各级财政对公共医疗卫生事业投入逐年增长的目标,为全面完成医改近期三年工作目标起了重要的保障作用。2017年全市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是6亿元。近三年医改共投入33.6

亿元,其中2011年增加到14.8亿元,同比增长147%,是2017年2.7倍。三年来,政府对公共医疗卫生投入平均增幅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平均增幅9.85个百分点。政府对公共医疗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2017年占5.16%,2017年占5.26%,2011年占5.94%。政府对公共医疗卫生投入占卫生费用比重逐年增加,2017年为21.64%,2017年为24.03%,2011年占28.03%。

三是群众得到的实惠是前所未有的。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全面实施,公共医疗卫生均等化的各项措施逐步得到落实,甲乙类传染病、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平稳下降,群众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据统计,我市参保的城镇职工个人自付医药费用比例从2017年的35%下降到2011年的25%以下,参保的城镇居民个人自付比例从2017年的50%下降到2011年的40%以下,新农合参合个人自付比例从2017年的60%下降到2011年的30%以下。据抽样调查分析,基层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费用有了较大幅度下降,我市城乡居民对新医改的满意度在95%以上。

这些都具体反映在近三年医改五项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上:

1、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到2011年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覆盖率均稳定在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9.8%,基本达到应保尽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255元,财政补贴每人平均200多元。在校大学生、一些困难群体的参保问题也得到解决。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65%、72%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人均纯收入的6倍、8倍以上。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实现全覆盖。到2011年6月15日,全市政府举办的11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等运行比较规范,年底又覆盖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到2011年底,近三年直接为群众减少药品费用负担3亿多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比2017年提高到50%以上,均次医药费用下降13%左右,扭转了基层医疗机构多年来“以药补医”的历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行为得到规范。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加快。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重点,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率达88.3%,已建成1个国家级和19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六项考核指标”逐步提高。

4、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升。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到25元,积极免费实施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超额完成任务,并增加了食品和农村饮用水监测等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到位率、项目实施率和完成使用率均达到100%,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5、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仪征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分别作为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已完成了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医院章程、理事会议事规则的制订,通过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健全补偿机制等综合配套改革,构建了公立医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同时,我市还在优化门诊流程、改善医疗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效的创新。如:开展了114信息平台预约挂号、开发电子病历、优化临床路径、实施优质护理示范工程等。

(二)基本做法和经验

深化医改重点在落实,关键在创新。我市在推进深化医改中,通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同时,结合**实际,力求大胆探索,做到“自选动作有创新”,为深化医改积累经验。在国家和省组织的多次督查和调研中,对我市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一是加强宣传,以强有力的制度安排来推动医改。自医改启动以来,我市按照省里工作要求,在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卫生人才队伍、清理化解基层债务等方面都适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为医改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同时,围绕各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组织编印了两本《医改文件汇编》,集中收录了国家和省下发的医改文件和我市已经制定的20多个医改政策文件;先后共举办全市性的医改政策宣讲培训班五期,培训基层业务骨干达1500人次;市卫生局举办四期医改培训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0多名负责人实行全员培训;市药监局、财政局还分别举办安全用药和基层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培训班等。此外,为加强医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我市积极组织医改系统职工撰写文章,对医改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展开研讨,收到了60多篇论文,召开了深化医改理论研讨会,将优秀论文汇编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集》,供全市医改系统干部职工参考借鉴,为下一步推进医改统一了思想、理清了思路,奠定了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以落实责任和严格制度来保障医改。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是深化新医改的关键环节。我市围绕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专门成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设置与编制核定、岗位设置与竞聘、资金保障、维护稳定、政策宣传、纪律监察等七个指导组,协调综合改革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编制配置标准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相关配套文件,举办300多人参加的综合改革培训班,加强政策宣讲和解读;抽调22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挂钩包干111个基层医疗机构,落实严格的包保责任制。高邮市在基层综合改革中,采取的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实施彰显激励性的绩效考核机制的做法经验被国务院医改办在全国予以

推广。目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建立了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竞争性用人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和投入补偿机制为主体的运行新机制。

三是加大投入,以建立有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来落实医改。医改初期,我市就制定了《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扬财社[2017]29号),2011年又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1]11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一般诊疗费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11]247号)等政策文件,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基本公共医疗卫生兜底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医保基金对医改和医疗市场的保障和调节作用,及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医保付费政策,提高参保群众就诊报销比例,还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公共医疗卫生项目资金支持,三年共争取项目86个,争取资金近2.9亿元。国家财政部对我市建立医改多渠道补偿机制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以部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转发**市等地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的有关文件的通知》(财办社[2017]68号)。此外,各地还通过落实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形式,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增加村医收入,解决了全市村医养老保障问题。如仪征、江都、高邮、邗江等地都对村医给予定额补助,人均在2万元以上,既有效解决了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问题,又有效解决了村医生活保障和困难问题,确保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点不断增强。

四是力求实效,以积极的改革创新精神来深化医改。我市针对新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敢于探索、破解难题。保证一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我市医改的一大难点。我市邗江区、经济开发区等地在上一轮医改中已将乡镇卫生院改制为民营性质。在改革初期,两地建立了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体的投入补偿机制。此后,根据新医改的要求,两地按照“自愿申请、合理收购、规范操作、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购力度,通过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确定价格、签订协议、属权变更等程序,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改制卫生院的回购问题,使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得到更好地彰显。各地新农合还通过开展医疗单病种限价、特殊病种、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保障试

点,切实提高医疗补偿水平。高邮市通过实行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做法,受到国家卫生部的充分肯定。广陵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弥补实施基药后医疗服务功能不足的问题,与苏北人民医院建立了分级转诊、分工协作制度,方便了群众看病用药需求。

二、下一步深化医改的难点及建议

总的来看,我市近三年医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困难,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加强研究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一是关于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进新医改后基本功能和服务能力不下降问题。在深化医改过程中,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对破除“以药补医”的弊端,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均起到了很大作用,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逐年稳步上升,较好地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合理利用。但受基本药物的目录限制,县级以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品种无法满足正常的住院及一般手术的用药需求,客观一部分原可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病人推向县级以上医院,同时也削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而部分疾病如普通阑尾炎、胆囊炎、正常分娩、牙科等,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相差很大,最高达到2-3倍,间接增加了群众医疗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我们认为,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新医改政策在顶层设计上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政策配套的不一致。建议大的中心镇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开设妇产科、口腔科、阑尾炎、胆囊炎等正常科室,并对已经形成一定影响的特色专科予以保留,以适应广大农民就近就医的需要,同时也为民营资本进入农村非基本医疗市场留下发展空间。

二是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的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而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普遍没有吸引力和发展的空间。截止2011年底,我市共有3972名乡村医生,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29人,注册乡村医生3843人。从文化水平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2442

人,高中987人,中专及以上416人;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178人,45岁以上2511人,60岁以上737人。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目前,我市乡村医生普遍存在学历低、人员老化等问题。近年来,我乡村医生年均工资约2万元,扣除基本保障,实际只有1.5万元,还不如一个普通打工人员的收入。因此近年全市乡村医生流失达300多人。为解决基层医疗人才紧缺和医学院校毕业生过剩并存的问题,我们建议在顶层设计上,必须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激励和引导机制,可参照大学生村官做法,也可借鉴上海市做法,对同等条件的医学人才,包括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比在城市工资标准高一到二档,同时在人员编制和基本保障上给予政策倾斜,以吸引医疗人才在基层愿意进、留得住。

三是关于发挥医保基金对医改和医疗机构支持和调节作用的问题。医保基金支付办法改革在世界各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均占有重要地位。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主要针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三种人群,相应地存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三种医保制度。目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基金由卫生部门管理,这种分散管理的格局,造成从筹资标准、渠道到支付模式和标准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对此,我们建议在顶层设计时必须理顺好“四个关系”。即,要理顺好不同保障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同人群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同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目前,国内许多城市在“三保合一”上做了一些尝试,建立了基本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类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基本医保基金统一管理、封闭运行。这样做,既可以形成全局一盘棋,又可以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连接需方、供方及对医疗机构、医疗市场的调节作用,进一步缓解公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是关于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改革的问题。近年来,许多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已破题,北京、成都等市相继成立医院管理局,上海、无锡等市相继成立医院管理中心,结束了多年来卫生行政部门既管行业、又办医院的历史,其共同点是都代表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即管人、管事、管资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我省镇江、无锡等城市在公立医院改革上也积累了一些经验,

我们建议省里在总结本省、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出台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可考虑成立医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中心),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负责管人、管物、管资产、管业务。同时,合理调整医院和医务人员利益,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内部合理的劳动力价格要素调整,加快公立医院内部机制改革,管办分离、医药分开,彻底改变医院依靠“大处方、高耗材、多检查”生存的格局。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深化医改的期待也日益迫切。医改不但要承担起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更要承担起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担。“十二五”,国家和省里深化医改的大政方针已定,重点是建立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拓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突出抓好人才培养培训、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继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等“五项”改革。医改还将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一定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省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巩固前一阶段新医改成果的基础上,凝聚共识、攻坚克难、形成合力、扎实推进,为破解医改这个难题探索新路径,取得新突破,为推动**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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