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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整改扫尾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2-11-19 07:36:24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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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整改扫尾工作汇报材料

市林改督查检查组:

林改整改扫尾工作汇报材料

在这秋末冬初的时节,你们身受市林改领导小组的委托,带着对永善人民的关心莅临我县检查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你们的到来,既是对我县林改工作的检验,又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在此,我受安书记、张委托,谨代表、政府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永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扫尾工作整改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县情简概

永善县位于云贵高原北部,四川盆地边缘,乌蒙山脉西北面,金沙江下游。东与绥江、盐津、大关相连,东南连昭阳区,西北与四川省金阳、雷波县隔江相望,是云、川两省六县的结合部。最高海拔3199.5米,最低海拔340米,具有典型的立体农业气候特征。金沙江流经县域9乡(镇)168.2公里,“西电东送”的国家重点工程——世界第三大、中国第二大的“溪洛渡”水电站坝址距县城仅3公里,有着下连“向家坝”、上接“白鹤滩”,“一肩挑两站”的独特区位。

全县辖15个乡(镇)137个村(居)委会278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4.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85万人。国 1

土面积2789平方公里,按2004年修编数据全县有林业用地面积192.335608万亩,占国土面积的46.5%。其中国有林面积58.375万亩;集体林面积133.956186万亩,农民人均占有林地3.37亩;全县森林覆盖率41.95%(含灌木林地覆盖率),活立木蓄积412万立方米。境内有小岩方、五莲峰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主要林产业有花椒、核桃、竹子等。2017年末全县林业总产值达到22520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体改革产权明晰情况

1、主体改革成果

全县集体林面积133.96万亩,应纳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集体林地面积133.96万亩,涉及15个乡镇133个村委会 2434个村民小组72689户,34.55万人口。

已确权15个乡镇133个村委会2418个村民小组69976户,确权宗地12.5233万宗132.59万亩,面积确权率99%;集体林均山到户率85.2%,其中公益林均山到户率85.19%、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5.25%;其它方式承包0.0878万亩;其它方式流转0.7267万亩;集体统一经营7.8806万亩。

未完成林改面积1.37万亩。原因是:因异地移民、自发外迁农户导致参加“两会”人数达不到两个三分之二的14个村民小组和2个村民小组因全部外出务工,不愿回来参加林改。

在主体改革期间共预算安排林改资金692万元,截至2017年2月底,全县共投入林改资金639.33万元,其中: 2

省243万元、市25.5万元、县340.65万元、乡23.38万元、成员单位投入6.8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整改完善情况

在本次整改中,共整改608户788宗0.8638万亩,其中:自留山整改690宗0.4707万亩(漏确漏登78宗0.073万亩,有问题的612宗0.398万亩);责任山83宗0.11536万亩(漏确漏登27宗0.0728万亩,有问题的,56宗0.04256万亩);统管山15宗0.2777万亩(漏确漏登14宗0.22万亩,有问题的,1宗0.056万亩)。

3、林权数据录入情况

已对主体改革数据进行复查后并报云南省林业规划院生态分院进行审查合并,正在合并之中,已建立集体林权数据库。

(二)纠纷调处情况

1、在主体改革中共排查林权纠纷135起1.4515万亩,已调处135起1.4515万亩,起数调处率为100%,面积调处率为100%,其中:协议调处122起1.0672万亩, 协议调处率为73.5%,行政裁决13起0.3843万亩,调处率26.5%。

2、主体改革后,新发生的纠纷8起,已调结3起,未调结5起,其中需县级调结2起,乡镇调结3起。未调结的原因是乡镇林改办已名存实亡,没有人员开展工作;其中由县级负责调处的两起调查基本结束,报请县人民政府行政裁决。

3、近两年的林权信访受理及办结情况

近两年受理的林权来信来访6起,已办结5起,未办结 3

1起,未办结的原因是因边界纠纷不清,多次协调未决。

(三)林权证发放情况

已发放林权证12.1056万宗64170户129.01万亩54994本,占面积应发数的97.3%。未发证5806户3.58万亩,其原因是:一是莲峰、团结有27个村民小组因国有林与集体林边界有争议;二是溪洛渡镇富庆村有5个村民小组指界不清,无法勘界确权,需要重新复查。在打印发放林权证上,已严格按上级要求,坚持凭证签字,造册登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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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林改档案管理

建立林改档案3652合66783件,其中:文书类533合14000件;林权类3086合52058件,纠纷类22合110件,图片类11册615张。除溪洛渡镇未移交外,其余14个乡镇档案已全部移交完毕。溪洛渡镇档案未移交的原因是:林业站人员全部被抽出去搞移民工作,无人整理核对移交),

(五)、配套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配套改革方案,并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各乡镇实施;二是按要求购臵了建立林权交易中心、资源评估中心所需设备和抽人参加培训;三是林权贷款18户,贷款金额12.4万元;四是加大林业产业发展力度,制定了永善县核桃、花椒、竹子三大产业发展“十一五”至“十二五”规划,其中:核桃种植面积达40万亩,规划新造35.5万亩;花椒40万亩,规划改良和新造27.6万亩;竹子20万亩,规划新造11.7万亩,到“十二五”末分别达到40、40、20万亩,实现全县人均2亩特色经济林的目标。截止今年6月底,已完成新造核桃面积15.2万亩,花椒7.6万亩,竹子

2.7万亩。

三、工作措施

我县收到昭通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

转发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快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扫尾工作的通知(昭市林改20112号)文件后,及时向县林改领导小组领导汇报,于9月2日召开了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和林业站站长会议,对主体改革扫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以永善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转发昭通市深化集体林权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领导小组关于加快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扫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永林字20111号),对主体改革扫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和要求。主要做法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搞好林改整改扫尾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将对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是有效持久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对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林改整改工作阶段,县、乡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搞好林改整改扫尾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对林改主体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的组织人员加以整改落实。

(二)加强领导,认真整改完善主体改革中的遗留问题

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经过县、乡、村各级部门几年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主体改革中还存在着改革不彻底、不到位、边界不清、错登漏统、地块重叠、移位、部分主体改革成果与实际不符等遗留问题,导致林权纠纷不断,群众反映强烈。针对这些存在问题,我们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逐一排查,明确整改完善的目标、任务、责任,强化措施,组织强有力的力量认真整改完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的原则,制定整改完善方案和措施,落实专人,配足力量,认真整改完善。

(三)继续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按照林权纠纷的分级调处原则,对林权改革后期新出现的林权纠纷明确到部门落实到人,加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给林农一个明确满意的交待。

(四)切实加强林改资料的收集、整改和立卷归档。严格按照“三级四类”的要求归档,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存在问题

1、主体改革后,莲峰、团结反映出部分村民小组与国有林边界有争议,导致主体改革成果不能用,也不敢发证。涉及6个村27个村民小组的部分宗地,面积约3.4万亩,由于这些边界争议的历史原因比较复杂,且争议面积较大,虽经林改工作人员多次努力,至今仍未找到妥善的处理方案。

2、溪洛渡镇富庆村2个村民小组因组与组、户与户边

界不清,在主体改革时不愿参加林改,现在提出要求帮助确定边界,进行确权改革;有5个村民小组在主体改革中因农户指界不清,存在很大争议,要求重新复查。

3在主体改革后,部分乡镇群众反映出存在漏确、错确、移位、面积不实、图表与实地不符等现象,整改不彻底,整改后的林权证未打印发放。

4、县林改办严重缺乏人员和工作经费,各乡镇林改办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

5、由于缺乏编制,林权交易中心、资源评估中心至今尚未挂牌成立,林权交易服务工作尚未开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从2017年10月后,县林改办以及各乡镇林改办抽调人员大多返回原单位,导致一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全县十五个乡镇中有九个乡镇属移民乡镇,乡镇林业站除留1人值班外,其余全部参与移民工作,对主体改革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力度有限。

3、乡镇林业站人权、财权、事权全部划归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县林业局除有业务指导权外,根本无法指挥、调度使用乡镇林业站人员。

五、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主体改革的整改完善工作。由于我县县、乡林改办在主体改革后自然消失,在本次整改中还不到位,不彻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整改。

2、继续配合搞好中低产林地的改造工作。在做好主体改革扫尾改造的同时,积极配合搞好中低产林的改造,认真

完成上级下达的改造任务。

3、认真抓好配套改革实施工作。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在认真搞好整改完善的同时,积极探索配套改革的路子,启动配套改革工作。

4、以林改配套改革为契机,结合中低产林地改造发展规划,切实抓好林产业发展工作。按照我县核桃、花椒、竹子三大产业发展规划,、县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40、40、20”特色经济林的发展目标,积极配合抓好林产业发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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