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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23 13:54:54 签约 我要投稿

乡村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医改任务,促进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地融合,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中的网底作用和村医的健康“守门人”作用,有效合理使用卫生资源,构建基层新型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乡村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抓根本、促服务、建机制、增活力”的基本原则,以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为宗旨,以构建新型农村卫生服务模式为目标,充分发挥村医的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促进分级医疗制度的落实,努力开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家庭签约和个体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特需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试点先行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以团队为载体乡镇卫生院中级职称以上医师划片包村。

(三)工作目标。试点阶段,努力达到以下目标:一是乡村医生竞相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性得到调动;二是群众从签约服务中得到实惠,社会满意度稳步提高;三是农村卫生资源得到合理运用,群众对村卫生室的服务依从性得到改善。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及时总结,不断探索,最终建立农民家庭医生新型服务模式。

二、重点环节

(一)、明确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涵

1、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概念:

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内容,涵盖基本医疗服务,以重点人群为重点,由乡村医生主动与家庭成员代表签订服务协议,让乡村医生与群众形成稳定的契约式服务的一种工作模式。

2、 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目的:

⑴、以签约的形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进行细化、落实;同时通过提供重点人群特别是慢性病人的特需服务,来提高重点人群对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对疾病的规范治疗率、控制率;通过提供超值的特需服务,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⑵、让乡村医生和群众进一步明确各自在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⑶、让乡村医生的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通过提供特需服务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增加业务收入。

⑷、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

3、乡镇卫生院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⑴、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制定本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签约服务制度。 ⑵、负责签约服务所需的纸质资料的统一印刷,如:签约协议、签约服务卡、工作日志、宣传材料、健康画册等。

⑶、负责健康服务的必要检查设备的配置,如:出诊箱、氧气瓶、残疾人康复器具、血糖仪、中医针灸理疗器具等;免费提供所有镇级特需服务过程中的一切技术和设备的支持。

⑷、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业务培训。

⑸、成立指导团队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签约服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督导。

⑹、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

(二)如何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1、工作基础

⑴、通过多种形式如:播放幻灯片、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的宣传等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群众充分认识到签约服务工作的意义和好处,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⑵、对所有村医进行培训,内容包括签约目的和意义、签约流程、签约礼仪、服务内容和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2、 开展工作

⑴、成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多个镇级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团队、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由防保站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⑵、统一印制发放致群众的一封信、协议书、签约服务工作手册、签约服务卡等。

⑶、统一配备档案盒,将签约服务档案资料分类装盒、及时归档。

⑷、签约:村医主动上门签约与门诊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和特需服务相结合,根据内容区别收取相关费用(特需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服务人群总人数)。

⑸、签约服务形成“一对一”的服务关系,通过服务卡的签字和反馈信息,保证和增加签约服务的连续性、真实性、可操作性。同时通过发放服务卡公布咨询电话、提供24 h全科、全程的主动上门服务和咨询指导服务的模式,引导居民有健康问题先找家庭医生,由家庭医生负责诊治或根据病情实施转诊,从而降低个人的医疗费用。

⑹、服务团队或乡村医生在开展工作时需携带必要的检查设备入户送健康、履行签约服务,并将健康体检情况及时登记、反馈;重点人群特需服务强调重点要突出、服务要有针对性,以保证服务质量,要让群众感受到服务的差异性、特殊性,让群众感受到实惠,健康得到进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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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通过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镇级指导团队定期下乡服务、指导、督查,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⑻、 保证签约服务的契约精神,确实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督导和激励措施,确保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定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的绩效考核方案,以保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及签约服务项目经费的合理发放。群众满意度低、服务不到位必须退还相关费用。 ⑼、签约服务工作通过与日常工作结合、与指导团队下乡结合、与免费体检服务结合,为群众提供便利、齐全的服务,从而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⑽、成立相应的活动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活动,讨论总结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反馈问题,解决问题。讨论绩效方案,监督绩效考核过程,保证考核发放的公平、公正。

三、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12月30日前)。组织拟定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村卫生室意见,呈送睢宁县卫生局阅定,形成切合实际、内容完善、科学易行的实施方案。

2、选择试点单位(2017年1月1日前)。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3个村卫生室开展签约服务试点。试点卫生室,在人、财、物等要素方面给予倾斜。

3、开展动员培训(2017年2月1日前)。对参加试点卫生室所有人员、健康团队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签约目的和意义、签约流程、服务礼仪、服务内容和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4、实施签约服务(2017年2月10日-11月30日)。乡村医生结合重点对象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上门推介、门诊随诊推介等形式,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可从老年人、慢性病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起步,逐步扩大范围。要根据签约内容认真履约,不折不扣开展服务。镇卫生院巡回督查、指导,适时邀请卫生局领导现场指导。

5、总结分析成效(2017年12月30日前)。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签约服务活动取得的成效,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制定签约服务规范化操作手册。

四、保障措施

1、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一是充实服务队伍。对新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培养人员,优先安排在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工作,并通过向社会招募具有执业资质的医生、返聘市镇医疗卫生机构退休医生,充实村卫生服务队伍。二是配备适宜设备。签约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工作电话,开通服务热线;配备干式血尿分析仪,开展血糖、尿常规、总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等常规项目检测;装备脉冲针灸仪、特定电磁波谱治疗仪(TDP治疗仪,俗称“神灯”)等中医器材;配置氧气瓶、雾化吸入器等呼吸道疾病治疗设备;优先配备助行器、拐仗等康复器材;鼓励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村医的卫生室配备心电图;争取为签约服务村卫生室统一配备专用电动车。三是放宽用药目录。对配备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村卫生室,可配备使用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中非抗菌药和非注射剂型的药品。四是推动卫生信息化。在村卫生室应用软件中,开发签约服务模块,并与诊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有机统一;探索开展心电图远程会诊等新业务。五是提高村级业务水平。鼓励村医参加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优先保证签约单位医生参加“务实进修”;安排综合能力较强的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挂钩到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

2、调动村医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维护村医尊严,提高村医社会 地位,增强村医的荣誉感。一是落实签约服务收费政策。根据签约数量和服务数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相应比例打包给村医,作为劳务补偿。与物价等部门协调,制定特需服务收费标准,收入用于对直接开展签约服务村医的补偿。二是争取签约服务专项补助。向上级主管

部门和本级财政争取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奖励。三是为村医学术交流提供机会。组织事业心强、有钻研精神的村医参加全科医学、家庭医生、村医签约服务等学术交流会议。

3、加强绩效考核。制定考核细则,重点围绕签约率、签约服务率、个性化签约率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等核心指标进行考核。镇卫生院每季度对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督导,发挥镇卫生院健康团队的考核指导作用,开展日常积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卫生室的补助发放的依据,村卫生室也要细化对村医的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补助挂钩。同时,将签约服务情况纳入各种评先评优的条件,真正发挥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导向作用。

睢宁县*******卫生院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17-04-07 06:03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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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

为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各项工作在医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网底”作用,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所在村农牧民签约服务,在乡村医生和农牧民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关系,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强化对农牧区居民的健康管理,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乡村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农牧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开展业务指导和考核;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强化考核,滚动签约。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绩效补助(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等)挂钩。协议原

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本村农牧民-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

(三)加强宣传,自愿签约。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在广大农牧区居民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前提下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对一些服务人口较多、乡村医生服务能力较弱的行政村,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轮岗派人蹲点,扶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2017年,在已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先行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同时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2017年,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三、服务内容

乡村医生在为签约村农牧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还应全面掌握签约农牧民的健康状况,并据此制订健康方案,指导辖区农牧民开展相应的预防保健。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村农牧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受农牧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要建立工作台帐,每月将门诊日志制表交由乡镇卫生院审核、存档。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对象需求为导向,以农牧民健康

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传染性病人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相关规定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重点人群跟踪服务。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以及有需求的重点人群,乡村医生要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规范转诊。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其他个性化服务。

四、签约方式

根据我县农牧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可以按照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划片包村指导,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村居民提供服务。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开展业务指导。

(二)自愿签约。在充分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前提下,由农牧区居民自愿选择1名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居民数量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村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

村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

(三)签约时限。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当地村民的意愿,自动续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将各类服务内容记入健康档案、工作表格,以备考评,并根据村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五、保障机制

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保障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专业的工作小组,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要以宣传标语、传单、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充分告知辖区村民签约服务的形式与内容,务必做到签约服务家喻户晓,宣传活动进村入户,让更多的农民自觉接受并主动签约。

(一)补偿渠道。乡村医生的补偿经费来源由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诊疗收入和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等部分组成。不在签约协议内的服务项目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补偿方式。补偿经费实行预拨制,每年年初由县卫生局将一定比例的补偿经费发放给乡村医生,余额经绩效考核后发放。绩效考核根据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数量、签约对象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并作为经费分配、奖励的依据。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与签约数量、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挂钩。

(三)补偿标准。

1.安排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补偿。

2.根据《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门诊总额预付实施办法》,每季度初根据乡村医生签约人数,按一定的付费标准计算季度付费总额,由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拨付给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按季度拨付给乡村医生。

3.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医生,给予专项财政补助。

4.传染病管理相关的其他补助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制度建设。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及服务承诺。实施细则应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

(二)明确责任。乡村医生要主动加强与签约村民的沟通联系,认真履行服务协议承诺内容,在服务能力许可范围内满足签约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乡镇卫生院负责指导村卫生室签约,并开展业务指导。

(三)组织保障。乡镇卫生院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补助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逐步建立定期增长机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医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督导检查。县卫生局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工作督导,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

果。对服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签约对象满意度低、发生医疗事故及差错的乡村医生要限期改正。

本实施方案于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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