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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检验登记制度

时间:2022-03-23 06:32:58 登记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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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检验登记制度

1、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临床检验工作资格,非检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检验科检验登记制度

2、使用检验试剂与校准品,必须如实填写试剂与校准品出入库登记表,以备清点检查库存情况,同时在包装盒上写明启用日期。

3、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要掌握实验操作基本知识,认真阅读试剂与校准品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

4、使用试剂与校准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执行《试剂管理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5、实验结束后,应对试剂与校准品的名称、使用量与剩余量等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放入指定冰箱或指定位置储存。

6、工作完成后,检查实验室污染情况,造成试剂或校准品污染的,应立即进行清洁处理,并做相应的记录。

7、各专业组组长负责清点试剂与校准品,库存不足的及时申请补充,过期失效的及时清理。

8、试剂管理小组负责定期检查《试剂出入库登记表》,并统计试剂与校准品的使用与库存情况,发现使用或登记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向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反馈并协同解决。

检验科检验登记管理及阳性结果反馈制度2017-04-22 16:33 | #2楼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疫情,杜绝传染病漏登、漏报和迟报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院《检验科检查登记管理及阳性结果反馈制度》如下。

1、检验科所有检验业务均要进行登记,做到登记项目齐全、准确、书写清楚;检验登记率、登记合格率要求达到100% 。

2、登记本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送检医生、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结果、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签名等项目。

3、检出艾滋病、肝炎、菌痢、淋病、梅毒等属传染病阳性结果的必须及时反馈给送检的医生,由医生签名备查;当检测出疑似霍乱弧菌、沙门氏菌等重点传染病阳性结果时,除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外还要将菌株按相关规定保存、转送到上级CDC作进一步确诊检验。

4、防保人员对检验科检查登记和反馈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发现存在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检验科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5、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检验科的登记和反馈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不反馈结果、登记项目不齐全、漏登等情况,将严格按照《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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