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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策略及展望思考

时间:2022-09-25 05:07:33 意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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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策略及展望思考

一、我国海洋维护的现状

我国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策略及展望思考

我国历来是个大陆地国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为什么我的眼里常用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和深沉,这说明无论是从财富还是从情感的角度来讲,土地对中国人民来讲都具有着特殊的意义。然而,对于海洋,却历来为国人所忽视。那么什么是海洋权益呢?海洋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一)海洋权益的定义

关于海洋权益的定义,不同的国家都有其各自的理解和定义,不同的书籍和文件也有些各自不同的描述。海洋权益是一个法律概念, 指国家在海洋上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发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权。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 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空间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利益的总称。在内容上一般体现在海洋政治利益, 海洋经济利益, 海上安全利益和海洋科学利益等方面, 其重要性关乎国家发展、繁荣和安全。

(二)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

关注中国的关于海洋权益的报道,我们可以知道,在南海和我国的周边海域,有些国家已经非法在开发和开采利用那里的资源了,而由于我们国家的政治及军事等一系列原因,或是综合考虑,一直还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动作。尤其是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小国,更是猖獗异常。透过日本、南海周边国家对我国所属海域大肆开发旅游的表面景象,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核心还是为了攫取各种各样的利益。而国家海洋权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方面,周边国家行动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这三种利益。

一、政治利益。海洋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权利。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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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海里范围的海域为该国领海,领海的主权地位与领土同等并且“此项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专属经济区是主权地位稍低于领海的国家管辖海域,它指的是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200海里但不包括领海的海域。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宣示有关海域主权的归属,既能在国际论坛上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为以后的经济活动、军事活动开道,又是应对国内民族主义呼声、平息国内矛盾的捷径,任何一国政府在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时都是绝不敢掉以轻心的。

二、经济利益。经济利益主要体现为海洋渔业资源和海底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天然气资源。上个世纪60 年代末,联合国牵头搞了一次从黄海到南海的科考活动,参加活动的一位美国科学家对东海和南海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惊叹不已,惊呼这一海域为“第二个海湾”。此后,东海、南海的不少周边国家就陆续提出主权要求。日本外务省曾露骨地表示,只有争得钓-鱼-岛的主权,日本才可能和中国划分东海大陆架大约2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并进而夺取东海丰富油气资源的一半。一些东南亚国家甚至出兵抢占南沙群岛的岛屿。现在,在本应由中国管辖的300 多万平方公里海域中,被掠夺最多的海洋资源就是石油和天然气。目前,南沙海域已经有200多个油气田、超过1000 口油井被东南亚国家勘探和开发,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4000 万吨,其中马来西亚的开采量最多,而中国参与开采的却很少。小国文莱竟因石油开采一跃成为东南亚头号富国,这无疑对周边各国有着极大的诱-惑力,梦想通过开采石油、天然气走向富国之路。

三、安全利益。一个国家的安全利益是和发展利益统一的,也就是说国家的发展会遇到哪些安全上的威胁,国防力量就要去关注、减少乃至消除这些威胁。对一个濒海国家来说,出海口和航道就是该国的发展基石,可谓得之则兴,失之则亡。因此,除了能源因素外,钓-鱼-岛和南海诸岛在战略上的重要地位是日本和东南亚各国争夺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南海诸岛地处太平洋与印度洋之间的咽喉,扼守两洋海运要冲,是多条国际海运线和航空运输线的必经之地,也是扼守马六甲海峡、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等重要海上通道的关键。谁控制了这条航道,就等于卡住了使用这条航道国家的脖子。仅以重要战略物资石油为例,作为石油消费大国日本,其进口石油的90% 以上都要从这条航道经过。对中国而言,其重要性更是自不待言,目前,我国经过马六甲海峡运送的石油数量约占石油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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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的70% 以上,每天通过马六甲海峡的所有船只近60% 是中国船只。所以,能否保护好自己在东海和南海的海洋权益,对周边各国来说都是事关国-家-安-全利益的极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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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海洋基本情况

我国位于太平洋西岸,自北而南为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所环绕,四个海区总面积达472万平方千米。大陆岸线有1.8万千米;沿海分布着7300多个海岛,岛屿岸线长达1.4万千米。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我国可主张的管辖海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千米,其中争议海域面积:约150万平方千米。需进行海上划界的邻国:8个(朝、韩、日、菲、马、文、印尼、越)。待划定的海洋界线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种类海域界限

总体形势:

我国面临世界上最复杂的海洋维权形势

—面积大:300万平方千米,过一半争议

—问题多:岛礁主权、油气和渔业资源夺、海域划界、台海安全、通道安全 —国家多:无一确定

—干扰多:美日印

安全形势:海上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上升,现实的威胁来自海上,“东急西重”

在世界大国中,中国的海上形势是最不容乐观的。

1.黄海:大体平稳,仍有隐患

2.东海:中日韩大致平手

韩国:谋求中国与其联合提交或至少不反对其提交二百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担心中国在油气开发上与日本达成妥协,危害其利益。

日本:不能与中国公开闹僵;国内强硬势力会不时地挑起事端,包括钓-鱼-岛、东海油气开发、渔业等方面,导致东海形势敏感并不稳定

中国:油气开发占据主动,需警惕日本对春晓的觊觎;继续保持钓-鱼-岛问题的争议状态,必须坚决制止日方采取进一步行动

3.南海总体形势判断

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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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继续与东盟各国保持着良好政治和经济关系

暂无军事冲突

局部失控:国际话语权

变数多多:内外势力联手互动,对我不利的因素多

越、菲、马等不断制造事端

美、日、印等域外国家介入程度不断深入

东盟内部不断统一立场。2017年5月东盟发表声明,其成员国不再就南海问题与中国单独对话。中国也宣布不与东盟就南海问题整体进行谈判。双方陷入僵持。

(四)与各国存在的争端

1.和朝鲜的争端

朝鲜濒临北黄海, 虽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对《公约》确定的海里领海宽度和海里专属经济区规定持赞同态度。但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 朝鲜在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时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

2.和韩国的争端

韩国与我国共同濒临南黄海和东海, 两国间没有岛屿和领海主权争议, 但在大陆架划分上持不同看法。韩国坚持以中间线法划分两国间相邻的大陆架, 而在南黄海,我国岸线长达821千米, 韩国一侧为659千米,如以中间线划分大陆架显然有失公允。在东海, 大陆架是我国大陆的自然延伸部分,韩国政府却不顾这一事实, 和日本政府于1974年背着中国政府签订了《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共同开发邻接两国的大陆架南部的协定》, 在东海大陆架划定所谓的“ 共同开发区”,后又在1999年生效的《日韩新渔业协定》中在济州岛南部划定了所谓日韩共管的“ 暂定水域”,侵占我国大陆架近万平方千米, 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声明这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 我国政府决不同意, 并提出严正交涉。

3.和日本的争端

日本与我国间除上述与韩国私自划定的所谓“共同开发区” 和“暂定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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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侵犯我国主权外,还存在钓-鱼-岛主权和东海大陆架划分的争端。钓-鱼-岛位于我国东海大陆架上, 与日本琉球群岛间以冲绳海槽为界, 冲绳海槽长约600海里, 最深处超过2500米,是公认的大陆地壳和大洋地壳间的过渡地带, 而且还在不断扩大。另外, 我国早在明朝永乐年间就有了“钓鱼屿”的记载。随着钓-鱼-岛附近发现了丰富的石油资源,使中日围绕钓-鱼-岛的斗争日益激化。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极右翼势力在钓-鱼-岛上插国旗,设灯塔,公然挑衅我国的领土主权,而日本政府也不顾上述事实,先是捏造钓-鱼-岛是“无主地”的论点,后又公然宣称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最近日本政府又置国际法于不顾, 将其18位居民的户籍设在了钓-鱼-岛。东海大陆架是一个广阔而平缓的大陆架, 向东延伸到冲绳海槽, 即至水深2940米的断层处为止,而《海洋法公约》亦规定,大陆架的边缘是2500米的等深线, 冲绳海槽便扮演着分界线的角色。据估计, 东海大陆架上蕴藏着一亿吨的石油和天然气, 相当于黑海油田的储存量。日本提出要依东海大陆架的中间线划分大陆架, 中方的立场是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准则划分大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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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和越南的争端

越南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当时南越政权就以维护主权名义出兵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南威岛等6个岛礁,1975年南越政权垮台后,越南不仅迅速接管了南越政权控制的南沙岛礁,还变本加厉地扩大军事占领。此前, 越南曾多次声明承认中国对南沙的主权,后来竟出尔反尔,引经据典地论证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是越南领土的一部分。1974年,人民解放军收复了西沙群岛年;1988年,越南在赤瓜礁挑起武装冲突,我军被-迫自卫还击,打击了侵略者的气焰,但目前越南仍占有我南沙群岛中的27个岛礁,我国仅控制8个,是我国海洋邻国中侵占我国领土最多的国家,越南还是惟一一个声称对我国整个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国家。在大陆架方面,越南采用自然延伸原则和海里宽度来划定其大陆架范围,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侵入了我国传统的海疆范围;1980年,越南与原苏联签订了合作开发所谓“越南南方大陆架”的协议,在我国南沙海域开采油气资源,目前其原油产量几乎全部来自这一海域,近年又不顾我国政府的强烈反对,推出了南沙旅游项目,公然侵犯我国的主权。

5.和菲律宾的争端

菲律宾宣布的领海在世界上独具一格,它基本上是一个由四条线构成的矩

形。其领海的确定不是依据国际习惯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而是依据美国、西班牙和英国之间签订的三个土地割让条约,这一领海界线已经侵入了我国在南海的传统疆界线。另外,菲律宾还宣称对所谓的“卡拉延群岛” 拥有主权。二战后, 中国国民党政府接管了南沙群岛,后来因无力继续驻守,于1950年7月从太平岛撤军,1956年,菲律宾一个商人克洛玛突然宣称发现了这一“无主地”实际上是南沙群岛中的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等岛礁。后来成立了政府并自任主席,我国政府当即发表声明重申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台湾当局也向菲律宾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并重新驻军太平岛,现在菲律宾仍占有我南沙群岛中的9个岛礁。由于其是一个窄大陆架国家,所以菲律宾以200海里宽度划定自己的专属经济区,但其中很大部分侵入了我国在南海的传统疆界线。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菲律宾就授权外国公司在南沙海域勘探开采石油,其控制区内估计石油储量达1亿吨,天然气储量达650亿立方米。目前,菲律宾向我国传统海疆线内扩张达41万平方千米,并不时挑起海上纠纷,没收我渔民的船只,拘禁甚至残伤我渔民,试图逼迫我国接受其侵占岛礁的既成事实。

6.和马来西亚的争端

1979年,马来西亚把我国南沙南部海域划入其领海,并先后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弹丸礁、安渡礁、南海礁、榆亚暗沙等岛礁,在弹丸礁上还修建了简易的机场,其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侵人我国传统疆界线内达27万平方千米。在南沙海域石油资源的开发中,马来西亚是动作最快和收益最大的,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勘探,目前在南沙附近海域有个商业性油田,多口油井,其石油出口的来自于这一海域,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原油出口年创汇就达100亿美元以上。

7.和文莱的争端

文莱的海洋法律制度还是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其领海宽度依然是根据1895年英国的《殖民地疆界法》的规定为3海里,大陆架宽度是由英国1958年发布的枢密院令确定的终止于183米等深线处,在这方面与我国争议不大,但其宣称对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南通礁拥有主权,并向我国在南沙的传统海域内扩张达4400平方千米,作为东南亚的第三大产油国 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年产原油就达到7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我国南沙海域。

8.和印度尼西亚的争端

印度尼西亚与我国间不存在岛屿主权争议,但其划定的大陆架范围与我国传统海域部分重叠,这是我们不能承认的。

四、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策略

我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如何解决海洋争端,有效地维护海洋权益,开拓国家发展的利益空间和安全空间对我国的和平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遵循国际法,和平解决争端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流。我国一直坚持通过平等协商,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各自的管辖权界限。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我国已与越南就北部湾划界问题进行了协商与谈判,并于2000年12月签订了正式的划界协议,这是我国与海上邻国间通过和平的方式划定的第一条海上边界,我国还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与日、韩签订了新的渔业协定,这些都为今后我国与其他国家解决海洋权益争端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二)、尊重历史的原则

目前我国被其他国家侵占的岛礁几乎无一例外地是在历史上早就属于中国,只是由于发现了丰富的资源或战略位置日益突出,而使周边国家顿生觊觎之心。例如,南沙群岛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被我国先民发现,唐贞元五年(789年)就有了“千里长沙”西沙群岛和“万里石塘”南沙群岛的记载。早在1500多年前,南海诸岛就归海南岛管辖,明朝以后归崖洲管辖,清朝又划归广东省琼州府管辖。《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承认沿海国享有“ 历史性所有权”,我国在南中国海享有的历史性权利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1945年日本投降后将西沙和南沙群岛交还中国,当时的中国政府于1946年先后派员接收并立碑纪念,我国在南中国海标注的九段断续国界线为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一些周边国家所认可,在很多国家出版的地图上也标示了这九段国界并注明属于中国。

(三)、自然延伸原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大陆架的定义是“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大到大陆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这充分说明自然延伸原则是大陆架制度的主导原则。日本和韩国在东海大陆架的划分上提出了所谓的“中间线原则”,这是与国际法中大陆架制度的基本精神相违背的,东海大陆架从自然地理学上看是我国大陆的自然延伸部分,应该属于我国包括位于东海大陆架上的钓-鱼-岛。我国是宽大陆架国家,大陆架面积居世界第七,我国历来主张大陆架是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大陆架的划分也应该依据自然延伸原则,这一原则不仅是国际法中划分大陆架的主导原则,也是我国捍卫海洋权益的有力武器。

(四)、公平合理原则

海洋权益和海域边界的划分还必须兼顾公平合理的原则,要全面考虑岸线比例、人口的规模和密度等因素。例如,在黄海大陆架的划分中,我国一侧岸线总长达1509千米,朝、韩两国岸线总长为1073千米,岸线比例为1:0.7,如果单纯根据中间线来划分黄海大陆架,就会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再如东海大陆架,我国面对东海的是浙江、福建、台湾三省和上海市,总人口超过1亿,而日本和韩国在东海仅是一些岛屿,人口约220万, 在划分大陆架时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将显失公平。

(五)、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

搁置争议并不是对邻国侵占我国领土和海洋权益的认可, 而是在双方认识差距较大的情况下,主动回避,以求国家关系的大局不受局部争端影响的一种暂时性的措施。搁置争议也不意味着消极等待,而是要通过保持克制,避免摩擦,缓解紧张的矛盾,然后通过在一定年限内的共同开发,促进双方经济的发展,为未来解决争端创造良好的条件。随着我国“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有中国特色的大国外交战略的实施,我国能够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解决与邻国间的海洋权益争端,为我国的和平崛起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鉴于周边的环境,我国应当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一)、作好战略性长远规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更好地防止周边国家侵害我海洋权益,保护我海洋资源,针对有关国家所采取的手段,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从战略高度作好我国海洋产业、海军发展的规划。一方面要确保首先实现台湾回归这个重点,同时还要兼顾到东海和南海的权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建立高效协调机构

维护海洋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管理或是各个部门各管一摊,力量太薄弱。必须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联系协调有关海洋权益维护的工作,使我国外交、海洋机构、海军、科调、民间力量有机地协调起来,互为补充,平时作好预案,一旦有事便能快速反应。

(三)、加快联合性调查开发

依据2003年7月1日生效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谁对某岛进行管理开发,谁就享有其主权。这也是日本为什么不惜投入巨资去维护冲之鸟岛的原因。国际法院不顾印尼的抗-议将利吉坦岛和锡帕丹岛判给了马来西亚,这一点无疑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联合性调查开发:一是我国国内各有关单位在协调机构的协调下,对上述岛屿进行资源调查,这既是一种显示主权的行动,也为将来进行资源开发打好基础;二是以承包的形式鼓励国内团体或个人对我国有关海域进行开发;三是联合国外大石油公司开发东海、南海油气资源,既解决了我国目前面临的资金、技术困难,又可大大减小开发的风险;四是联合周边国家进行渔业、油气资源的开发,按照“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实现主权归我、资源共享。

(四)、加强持续性实际控制

从海洋争端解决的实践来看,先实际控制争议地区是最常见的宣示主权的方式,然后才是其他手段的跟进。从国际惯例来看,实际控制的时间越长,解决争议时就越有优势。

截止到2017年12月,三沙市常住人口1443人,流动人口2000余人。三沙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四个地级市之一(其余三个为海口,三亚、儋州),现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政府驻地位于西沙永兴岛。三沙市是在2012年时伴随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的撤销而同时建立的新行政区。

三沙市是中国地理位置最南、总面积最大(含海域面积)、陆地面积最小且人口最少的地级市,是全国继浙江省舟山市之后第二个以群岛设市的地级行政区。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60名,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三沙市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领土。

(五)、实施决定性力量建设

马汉曾说:“不管相邻大陆国家之间的斗争的决定性因素是什么,当提出对政治上软弱的相距甚远的地区实施控制时,不管他们是正在崩溃的帝国、无政府主义的共和国政体、殖民地、孤立的军事基地或是小于某种规模的岛屿,最后必须取决于海军力量,取决于海上有组织的军事力量,他们象征着所有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交通线。”“最重要的是在这些沿海地区长期保持一支优势海军,这样就会立即使敌人处于一种困难的守势。”同样,对于中国而言,要做到完全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也必须拥有一支决定性的海军力量。没有海上力量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就无法搞开发、旅游、管理和执法,就谈不上有效维护我国的领土领海主权。当我们的海上力量能够走进“蓝水”,在“第一岛链”外执行任务时,台湾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中国维护自己海洋权益的安全系数就会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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