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时间:2023-04-02 09:56:48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规定(合集15篇)

考勤管理规定1

  一、正常考勤管理办法

  1、指纹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须由本人亲自考勤。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四次考勤制度,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班必须签到,下班必须签退。

  二、指纹机使用注意事项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放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地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综合部反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5、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6、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综合部。

  7、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试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坚硬的东西接触指纹考勤机。

  8、指纹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问题(如手指指纹破损)可到综合部找管理员处理,个人不得擅自摆弄机器。

  9、员工上午下班签退、下午上班签到时不能连续打卡,如出现此类情况按打卡一次计算。

  三、异常未打卡考勤处理办法

  1、指纹考勤机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调休、病假、事假、婚丧假等),必须由本人根据公司制度填写相应表单,由领导审批后及时交到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处留存备查。

  2、确因工作外出、临时业务原因等无法按时进行指纹签到或签退的员工,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综合办公室考勤员说明情况,并于当天或次日主动填写《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部门员工需各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需分管副总签字,以此确认未考勤异常事因的真实性。无负责人签字者,按未考勤处理。

  3、各部门考勤员于每周一12:00之前将上周签字证明的《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报至综合办公室考勤员处进行统计核实,确认无误后交由公司领导签字审批。

  四、缺勤处理规定

  1、全天未打卡,又未履行考勤手续的,记为“旷工”,一个月内第一次扣工资30元,第二次扣40元,超过两次者,每次扣工资60元。

  2、因工作或业务原因全天未能打卡的,以《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的登记为考勤凭证,未有登记的,记为“旷工”,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3、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未能准时签到、前腿的,以《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的登记为准,未有登记的按“缺勤”处理,记为“迟到”,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4、一个月内异常考勤记录不能超过四次,超过四次者按“缺勤”处理,记为“旷工”,按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考勤管理规定2

  一、为什么考勤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给予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的.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说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考勤管理规定3

集团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10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3、冬季工作时间(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考勤执行范围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工程各项目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四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扣罚工资、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每次处以扣薪1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以上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双方当事人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

  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b)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人力资源部;

  d)《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批假权限:

  a)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

  c)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本通知自20xx年4月18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相互转告,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考勤管理规定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管理体系,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逐步使学校管理步入系统化、科学化、规范性的轨道,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勤实行签到制,一人一签,任何人不得代签,凡代签二人同责。

  第二条:请假审批办法

  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导主任审批,报校长备案。

  2、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

  3、请假(含连续请假)一周以上,凭相关手续由校长签意见,到学区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界定:

  1、旷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学校特殊情况下加班)期间,未向相关领导请示批准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为旷工。不实事求是,隐瞒或谎报请假事由,一经查实,以旷工处理。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工论。

  2、迟到:教职工在作息铃声(预备铃)响后未到校为迟到。值班教师在早晨7:30后到校为迟到。迟到认定以教师签到和领导巡查为准。

  3、早退:下班铃未响,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离校为早退。

  4、事假:教师有事需提前请假。请假时必须说明事由并填好请假记录单,否则不予准假。

  5、病假:病假教师病愈上班时,需带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予以核实。无医院诊断证明或购药单据视为事假。

  第四条:所有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处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特殊情况下报校长批准,另行处理。

  第五条:考勤记录

  1、上班期间因事外出,需向带班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每个工作日因私事外出20分钟以内不计考勤(每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20分钟按事假处理;未向带班领导请假私自离校20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

  2、男教师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因病并履行正常手续的每学期不超过5天,按全勤记;其他教师不超过两天按全勤记。

  3、加班时间可折抵病事假。

  第七条:特殊假例处理

  1、婚假:达到法定婚育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教职工享受婚假15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办理婚假必须出示结婚证,晚婚还须出示相关的`证明。

  2、丧假: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享受5天以内特假,配偶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以内特假。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死亡可享受2天特假。

  3、产假:女职工请产假应持请假条、结婚证书复印件(原件审验)、准生证复印件(原件审验),请奖励产假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复印件(原件这验)办理请假手续。女教职工持准生证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晚婚晚育未办理独生证的产假为120天,晚婚晚育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为180天;配偶生育,男职工享受护理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节育和绝育等手术(须出示相关证明)根据计生相关规定享受特假。女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21天,男教职工施行绝育手术可请特假14天。

  5、配偶意外事故、重病住院(须出示正规住院证明),教职工可享受3天以内护理假。特殊疾病,如精神病、癌症、白血病等,按相关政策办理。

  6、同事、同学或友邻婚丧可请半天特假。

  第八条 考勤的使用

  教师考勤情况将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评职、晋级、晋职、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1、每学期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超过1个半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半月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3、每学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40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直接定为合格等次;

  4、绩效工资中考勤部分,如果有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的情况时,在绩效工资中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如无硬性规定时,则不作处理。

  第九条:未尽事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经20xx年3月12日我校全体教师通过,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勤规定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规定5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出勤时间和休息休假

  车间员工周一至周六:

  白班: 07:3---- 12:013:0---- 16:00

  晚班: 19:0---- 23:024:0---- 03:3(跨日)

  车间员工每两周倒班一次;

  办公室员工周一至周五:

  08:3---- 12:013:0---- 17:00

  办公室员工周六实行长短周制,长周休息,短周出勤时间为:

  08:3---- 12:00;

  每周休息一天;

  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严禁请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条 未刷考勤卡处理办法:

  因公务未刷卡者,应填写出差单,人事部根据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出差单作公差处理;

  因ic卡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未刷卡者,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由人事部确认后作签卡处理;

  因旷工而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每月允许有两次忘带卡或漏刷卡作签卡处理的机会。之后忘带卡的,扣除当月勤工奖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之后漏刷卡的,参照第5款处理;

  当月两次签卡机会用完后出现的'漏刷卡,作如下处理:

  1. 第三次漏刷卡:从勤工奖中扣除因漏打卡而产生的缺勤工时工资的相应金额;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奖;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为者,从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时的三倍计罚。

  漏刷卡缺勤工时的计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统自动扣除该时段二分之一工时;

  忘带卡者必须于当日上下班时向所属部门主管报到,各部门主管应于当日向人事部说明情况;

  员工漏刷卡需填写《员工漏刷情况说明表》,确认工时后,由人事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条 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补办新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五条 病假

  员工病休,必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医疗期内,按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医疗期外,病假无薪

  第六条 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属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总经理签名批准后方为有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本人应于当日十时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考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事假无薪。

  第七条 婚假

  在职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

  需往异地办理结婚手续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以夫妇双方身份证所示较远的一方为标准,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婚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假期在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内有效;

  假满返工三个工作日内,需将结婚证交人事部确认。

考勤管理规定6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杜绝各种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及多劳多得的原则,经公司研究决定使用考勤机进行辅助考勤,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和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建议,现从20xx年2月1日开始正式使用考勤机考勤,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工程公司维保人员)。

  二、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车间、部室考勤管理的执行情况。

  3、负责员工信息登记、人像采集及每月最终考勤结果的核实工作。

  4、负责审核各部门填报的《考勤表》,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经查证属于谎报的单位有退回和提出处罚意见的权利。

  5、考勤机定期擦拭专人负责、定向擦拭,由综合办办公楼门卫每天进行一次。

  (二)、设备管理部是考勤机的设备维修和保养部门,负责考勤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其他各车间、部室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考勤管理,其主要职责为:指定专人按照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考勤,设备部下放一定权限后,由考勤员按照本单位岗位实际情况,班次安排,人员设置情况对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班次设置和临时班次的调整。负责检查各班组考勤情况,负责本单位每月出勤情况的汇总和缺勤情况的说明及上报工作,在次月2日下午16:00点前将本单位

  《考勤表》、缺勤汇总说明交综合办公室,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考勤员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每超过一天扣罚50元。。

  三、考勤方式

  (一)、员工考勤使用考勤机,考勤机为人像识别考勤。

  (二)、考勤(人像识别)次数为全天两次,即上、下班各一次。

  (三)、考勤机设置及人员分配 公司目前设置三台考勤机进行考勤,两台设置在一线办公楼一楼大厅,一台设置在二线中控室一楼。 所有员工按照“就近原则”分成两组进行第一次人像识别录入,人像资料录入完毕后,正式考勤开始后,分组人员在对应的指定地点进行考勤,特殊人员(指化验室、磅房、发电等在两条线均有工作或串班的人员)经申请批准后在两个地点均可考勤。

  (四)、考勤(人像识别)时间要求

  1、上班考勤(人像识别)时间为: 常日班、八点班:7:30---8:00; 四点班:15:30---16:00; 零点班:23:30---24:00 说明:乘坐公司通勤车人员,遇途中堵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2、下班考勤(人像识别)时间为: 常日班:16:30---16:50; 八点班:16:00---16:50;(也可按常日班规定时间进行) 四点班:0:00---0:30; 零点班:8:00---8:30。

  3、考勤(人像识别)时间违反上述规定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迟到,迟到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有假条的`按相应假处理,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提前离岗、在规定时间前30分钟内前考勤(人像识别)的按早退对待,早退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50元,提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且无正当理由或书面说明的按旷工对待

  4、特殊情况下,考勤时间相应顺延,但须上报书面说明。

  三、考勤原则 考勤管理原则上实行车间、部室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导的原则。车间、部室负责对员工的考勤,并将考勤记录及时反馈到综合办公室。

  四、考勤注意事项

  1、综合办公室每月3日,核对上月各单位考勤,根据考勤机信息数据,结合日常手工考勤记录和各单位上报的请假单、缺勤汇总说明等考勤资料进行汇总,并将考勤表汇总表报综合办公室主任、主管经理审阅后转绩效考核员处作为计发工资与餐补的凭证,每月1日至本月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

  2、遇到考勤机故障不能正常考勤时,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考勤,并将当日人员到岗情况在月初上报考勤表时一并上报综合办公室;

  3、员工因当日不能及时考勤和员工不小心忘记考勤的,包括员工上班前直接在外公干或上班后临时外出公干,由所在单位考勤员、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出具书面说明,每月各单位书面说明汇总并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综合办公室,无书面说明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其他需要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的: ①倒班人员发生调班、连班现象的; ②遇通勤车原因整车人晚于规定考勤时间的,由车间汇总人员名单。

  5、检修人员等其他人员加班时,由车间书面汇总并记录到纸质考勤表中,不用加班过程中进行考勤。

  五、其他要求

  1、考勤表须由考勤员、所在单位领导签字。考勤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杜绝营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现违规考勤情况,公司将对考勤员、班组长、部门领导分别处以100—500元的处罚。

  2、考勤机为公司固定资产,公司已加装视频监控进行监督 防护,任何人员不得出于各种目的进行私自破坏和损坏,如发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 其他休假、考勤及奖惩事宜具体参照公司《员工问责制度(试行)》、《员工休假管理规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见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七、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SY2—RL006—01)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规定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和《门源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报告制度》、《中共门源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门源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考勤和因公外出的考勤及日常出勤情况。

  第三条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部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考勤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二章审批程序及批准权限

  第五条科级干部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部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办理报批手续。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方式以书面为主。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或电话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六条县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州委书记、州长请假,并分别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履行告知手续;县人大、县政协正职领导及副县级领导干部(不包括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应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报组织部备案;3天以上的,经书记、县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报告,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县人大、县政协副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公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由单位正职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报书记同意后,向州委副书记通报,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各乡镇、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书记、报告,并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因公出省、出国(境)或因私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内的,向单位正职领导报告;3天以上的,由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分别向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履行请假手续,同时报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省、出国(境)的参照第六条、第七条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各乡镇、各部门国家机关一般干部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假期结束后向审批人销假。

  第三章请假手续及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期满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请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报告,延长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应有具体事由及事假的期限。事假期满需延长的,延长的天数继续按事假处理。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因病请假10天以上的,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医疗疾病证明可后补。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第四章考勤管理及审核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勤档案。各部门(单位)办公室负责建立本部门(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勤档案。组织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勤情况。

  第十八条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每半年汇总一次领导干部考勤情况,并将科级领导干部考勤情况汇总后报备案。

  第十九条各部门、各单位每月汇总一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进行公布。

  第五章请假期间有关待遇规定

  第二十条请假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人事厅《关于青海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5号)、《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66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青劳人薪字[1999]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青人薪字[20xx]538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考勤纳入平时工作考核之中,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工作人员的日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的月工资(不含规定按考勤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根据国家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的规定,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可统一按21.5天计算。

  (一)工作人员因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扣除当月工作津贴;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病请假当年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病假在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工作津贴;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3个月起,按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月工资的100%计发(以上均不含工作津贴,下同);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按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月工资的90%计发;

  4、身患重大疾病的工作人员,在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期间,原则上照发本人标准工资(含工作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5、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虚假证明请病假后从事经营或其它盈利性活动,经查实,即停发工资。

  (三)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当年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30天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含工作津贴);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每请事假1天,扣除1天工资;

  2、超过5个月以上的,停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并取消当年公休假;

  3、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需陪护治疗或随患者出省诊断时间较长的,经本人申请,部门(单位)研究同意,根据审批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不扣除工资。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安排病休。领导干部病休期间免去现职。病休后视其健康状况和工作需要,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在编但长期不在岗者,按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考勤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追究责任:

  第七章考勤工作纪律及监督

  1、考勤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定期公布考勤情况的,对考勤工作人员、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2、考勤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造成考勤登记失实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考勤工作实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3、考勤工作中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工作和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全年考勤情况在每年年底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公布时一同公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对见习岗位的大学生、大学生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人员的考勤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8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出勤

  1.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为9:00-12.00点,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17:30点,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专员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元;超过5分钟小于15分钟每次扣款10块;超过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次扣款20块;超过30分钟小于一小时每次扣款30块。

  3.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4.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5.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8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当月累计不足8小时的,每小时按照日工资的1/8计算考勤。

  第三章请假

  1.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2.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交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3.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4.病假

  病假在一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病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事假

  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主管部门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主管同意后由人事行政专员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专员同意后报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同上后在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婚假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在岗二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7个工作日。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一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获得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7.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可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受7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8.产假及陪产假

  公司视员工个人情况予以另行约定。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1.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人事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2.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请假,事后向考勤人员补交请假说明。

  3.严禁托人、代人登记考勤。

  4.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1日。

  第五章扣款

  1.病假处理方式:

  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一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病假可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2.事假处理方式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一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可以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3.旷工处理方式

  旷工期间扣除按本人旷工期的工资三倍及其他补贴。

  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4.未打卡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迟到、早退扣出当月勤工奖。

  5.凡发现托人代人打卡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相应条款另行扣款。

  6.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及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补贴。

  第六章附则

  1.本规定由。江西有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规定适用于江西有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4.本规定自二0一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9

  第一章目的

  为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第二章范围

  全体在职员工(不含总经理)

  第三章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第一条指纹签到实行每天四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8:20— 11:30;下午11:30—16:30,周六、周日轮休;夜间保安员、保洁员等其他特殊岗位参照该岗位相应作息时间执行(包括周末与假日值班)。

  第二条公司在本市各项目部共安装五台指纹考勤机,分别安装在总公司值班室、A项目工程部、B项目售楼处及C项目营销部供公司全体员工做考勤使用。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都需准时打卡,签到签退,禁止上班不准时打卡、请假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忘打卡、漏打卡或者不补签卡等现象。

  第四条员工上班打卡后应立即到岗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擅自脱岗,无公务需要不允许随意串岗、空岗。

  第四章刷指纹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条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水、油、灰、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第二条将已经进行过指纹采集的手指轻轻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当听到语音提示“谢谢”,同时显示屏上出现自己名字后即代表操作成功;如果语音提示“请重按手指”,则需再次放入指纹,直至正确完成。

  第三条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更不可用力按压。

  第四条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第五条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

  第六条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行政部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第七条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行政部。

  第五章特殊情况考勤规定

  第一条请假:员工因需请假,如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皆须在休假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交由上级领导审批后由员工本人交至行政经理处审批,该请假方可生效。特殊情况电话请假的需在返回工作岗位之日起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调班(调休):各部门于每周五15:00前向行政部上报周末排班表,如有临时变化需要调休的必须上报经部门负责人签批的申请单,凡未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无故不到岗的,一律按空岗处理。特殊情况下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的,事后也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空岗处理。所有调班(调休)必须在周末或假日之间进行,不得与工作日相互调整(臵业顾问岗位除外)。

  第三条公务外出: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外出办理公务的,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在出发和返回时到指定负责人处做出入登记,因事情紧急未来得及登记的需要补签登记,不经请示或登记擅自出行的,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到外地或其他项目地完成上级领导所交办的工作任务,如时间早于或晚于公司的作息时间而无法进行指纹考勤的,需向行政部报告并做出行登记,同时由本部门指定负责人员记录在本部门考勤表中;如到其他项目地工作的时间内恰逢公司作息时间。

  第六章异常考勤情况及处罚

  第一条迟到及早退:比考勤机设定上班时间晚到的即为迟到,比考勤机设定下班时间早走的即为早退(包括工作日、周末及法定假日轮班期间);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2小时以内扣除半日基本工资,超过2小时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早退处罚标准同迟到。

  第二条旷工:正常工作日,员工无故不在岗,并且当日无考勤记录的`,视为旷工。旷工除停发工资外每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3天,视同自动辞职,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条空岗:周末或假日轮班时间内无故不到岗,或者当日无考勤记录的,视为空岗,空岗处罚标准同旷工。

  第四条忘打卡、漏打卡:当日无考勤记录或次数少于四次的,但有部门经理证实确实在岗的,属忘打卡或漏打卡,需及时填写《补签卡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于当日上交行政部,并按缺少的次数施以10元/次的处罚,否则按旷工或空岗处理。

  第五条员工在使用指纹机过程中发生异常或不能顺利进行指纹考勤时,须即时上报行政部,并由管理员进行登记,上报时间即为该员工打卡时间,未经报告而发生的未打卡情况一律按以上相应条款予以处罚。

  第六条正常情况下,员工打卡次数为四次(请假半天以上的除外),禁止随意多次打卡,如因员工无故多次打卡导致考勤系统出现异常情况,致使考勤结果无效的后果自负。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一条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由行政部负责对指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审核。同时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实施奖惩措施。

  第二条《员工请假申请单》需在休假开始前交由行政部留存登记备查;《补签卡申请表》须在忘打卡或漏打卡情况发生的当日签批完成并上交行政部;《员工出行登记表》须即时登记并于每月末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次月2日前随考勤表上报行政部。

  第三条每月结束后,行政部根据考勤机数据、考勤表和员工出行登记表,编制全体员工当月出勤情况汇总表,并予以公示,同时列为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的发放依据之一。

  第四条指纹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由考勤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时间校正。考勤机由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擅自摆弄出现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最终解释与修订权归行政部。

  第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10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有效提升员工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作息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三、考勤时间

  1、打卡次数: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计两次。

  2、打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岗时间—上午9:00

  下班离岗时间—下午17:00

  3、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人员按实际打卡时间计(前台工作人员实行周末轮休制,不计加班)。

  四、实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除高层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可不定工作时间无需打卡。)

  五、考勤办法

  利用指纹生物识别唯一性特征进行考勤,更加客观、公平、公正。

  六、实施细则

  1、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办事,未能按时打卡的,须在前一日或当日到前台填写《打卡异常登记表》(附表1),登记未打卡时间,并说明原因。

  2、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返回打卡的.,须在次日到前台登记说明。

  3、上下班忘记打卡的,须在次日前到前台登记说明。每月累计忘记打卡五次,按迟到一次处理,以此类推;累计三次迟到按事假半天处理,以此类推;累计三天事假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以事假半天处理。

  5、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务必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附表2)交至人力资源部(临时加班请于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补交);换休时间以实际加班打卡时间为准,并且提前填写《换休申请表》(附表3)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换休。

  6、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按时打卡也没有登记说明的,根据时间按迟到或事假处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没有登记说明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全天未打卡又没有登记说明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7、因遇停电或考勤系统故障无法正常打卡时,至前台进行签到和签退。

  七、考勤统计

  1、每月初,前台根据指纹打卡记录和《打卡异常登记表》进行考勤统计。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对考勤记录,记录结果作为员工领薪的基本依据。

  八、附则

  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执行本细则;

  2、本细则自颁布起执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考勤管理规定11

  下达部门:董事会、总经理

  抄发部门:销售部、生产部、供应部、财务部、质检部、机修部、

  安保部、办公室

  为维护公司工业园区秩序,规范公司员工考勤、访客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打卡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均需使用打卡机进行打卡登记,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时严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进行打卡登记。

  打卡迟到者,职员级员工执行20元/次的负激励,主管级员工执行50元/次的负激励,经理级员工执行100元/次的负激励。

  未打卡者,职员级员工执行40元/次的负激励,主管级员工执行100元/次的负激励,经理级员工执行200元/次的负激励。

  打卡迟到、未打卡累计达到3次的,除实时交纳负激励外,另在月底工资给予全部负激励总额的二次扣款。

  打卡迟到、未打卡累计达到5次的,除按“综合达到3次”的情况处理外,另转为试用期员工,除基本工资外,本月不享受任何奖金、补助、津贴项目。

  特殊原因导致未能打卡或打卡迟到的,需在办公室填写《考勤说明申请》,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报批后交办公室备案。特殊原因仅指以下几个方面:

  ①因公、因卡机问题,未来得及打卡、虽打卡但迟到、始终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会议缺席、出席会议迟到、出席会议早退,而需要申请更改考勤记录。

  ③非出差人员,允许在考勤记录发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补报;出差人员,允许在回司述职后进行补报;会议情况,允许向会议主持人提前口头通报,但回司后仍需补填、补批本单。除允许范围内的其他情况,不接受本申请。

  二、请假规定

  需要办理各类事假、病假等请假的,需在办公室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请假归来,须到办公室办理述职。

  ①申请时长在一个标准工作日内的,属于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请时长在一个标准工作日外的,属于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门负责人上报审核,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标准工作日,实际超出部分按照双倍扣除日工资(包括奖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仅限个人婚、丧事宜的办理,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上报审核,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四个标准工作日,实际超出部分,按照双倍扣除日工资(包括奖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医院证明,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上报审核,超过七个标准工作日的,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外出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出勤时间需要外出的,经主管上级签字批准后,持《出门证》,并在警卫室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后,方可外出。办公室负责抽查警卫室的`出门证和登记表。

  四、访客规定

  来司所有个人和车辆,均需在警卫室填写《访客登记表》。各类货车的出厂,除了按要求登记,还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门证》或配货站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五、巡查规定

  办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门的考勤情况和警卫室的执行情况,发现实际情况和执行情况不符时,对责任人执行双倍负激励。

考勤管理规定1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他人或由他人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人和被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考勤管理规定1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呈总经理核准之员工2、因工出差之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休息时间:[周六和周日任意调休一天,但须提前告知上级主管。]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故意毁损,涂改出勤卡者,均以旷工1日论,并记大过1次。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翌日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签证后送于人事部备案,否则以旷职论。当月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1日论,记大过1次。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记大过1次。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四、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迟到不打卡按旷工计)。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

  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批假权限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填写外出工作说明,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人事部。(特殊岗位除外)

  本规定于20xx年8月1日起由人事部监督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14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A、元旦(1月1日)一天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①员工加班申请单;②员工轮休、请假申请单。

考勤管理规定15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稽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枝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印%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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