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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考勤管理及规定

时间:2022-04-13 21:39:46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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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考勤管理及规定

考勤制度是考察员工出勤、工时利用、劳动纪律以及支付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考勤管理,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一、凡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均执行本规定;

二、各作业所领班(主管)为专职考勤记录员,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开除;领班(主管)应在此月初上交上月考勤记录及各种有关假条,材料申请单等到管理部门办公室;

三、各作业所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原则上为8小时(吃饭时间除外),由于各作业所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各作业所甲方(客户)的实际作息时间确定上、下班时间;

四、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各作业所应当保证员工每月休息两天,如赶上甲方放法定假日,员工有薪休假;

五、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员工请假,非特殊情况,一律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领班(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一律扣除当日工资,请假与排休不替换;

七、员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位上班的;

2、迟到早退累计1小时以上 ,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的;

3、员工请假逾期不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

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5、申请辞职未获管理部经理批准,擅离职守的;

6、伪造、涂改各种请假证明的;

八、事假:员工请事假由作业所主(领班)批准,管理人员请事假须经理批准同意,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未批准而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九、病假:

1、员工请假一律凭医院开具的证明,由本人即时向领班(主管)申请请假,确因情况紧急来不及申请请假的,时候须1日内补办有关手续,不具备上述条件按旷工处理;

2、急诊病人可由家人代请假,时候由本人凭医院的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不具备上述条件按旷工处理;

十、当月病假、事假合计超过十天者,作自动退职或公司劝退;

十一、公司行政管理 人员:领班可批员工一天假期、主管可批员工三天假期、三天以上必须由经理批准同意。

物业考勤管理及规定2015-08-11 12:10 | #2楼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2、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考勤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并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专员负责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行政人事部核实其所属员工的考勤记录。

3、管理要求

3.1工作时间 

a) 实行单休工作制,并遵守法定节假日。 

1. 项目经理、各部门主管、客户服务部员工、财务管理部员工、行政人事部员

工上正常班8:30-17:30分,每周休息一天(管理人员和财务部及人事行政部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周末轮流值班制)。 

2. 工程服务部:采取24小时两班制运转模式:早班8:30-17:30,夜班17:

30-8:30,每周休息一天。 

3. 环境绿化部:采取12小时两班制运转模式:早班7:00-17:00,中班:13:

00-21:00;每周休息一天。 

4. 秩序维护部:采取24小时三班两运转制运转模式:早班:7:30-19:30,

夜班19:30-7:30。  

3.2 员工打卡 

a)员工每天必须打卡2次(早、晚),公司高层(总经理)可免于打卡; b)因公出差不能正常打卡者,须事先持“出差派遣单”到行政人事部登记; c)员工忘记打卡,须在当天内填报《缺打卡记录单》,说明原因,由其上级领导核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逾期上报按事假处理; 

d)因为天气、交通等特殊原因迟到在1个小时以内的,视为善意迟到,善意迟到不予罚款,但每月不得超过1次。 3.3员工有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b)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次视为半天旷工,之后每三次视为旷工半天,以此类推; 

c)一次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 

d)上班时间脱岗、干私活、办私事或拒绝服从工作安排者; e)休假期满而续假未被批准逾期不归的; f)不服从公司分配和调动,借故不到岗工作的; g)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病假,经查实后视为旷工; 3.4考勤相关处理 3.4.1员工违纪处罚 

a) 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元、15-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20元; 

b) 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4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 

c)旷工者工资按(基本工资/规定出勤天数)×旷工天数×1.5倍扣发; d)员工月累计旷工达到3天者、半年旷工累计达到6天者予以开除。

3.4.2加班 

员工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时,应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上级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能按加班对待,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平日加班按基本工资150%支付,休息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支付。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a)未经批准或本职工作未完成造成的工作延时; b)员工接受培训或考试; 

c)年薪人员以目标考核为主,不计加班; 

d员工的加班,原则上按换休处理。换休的时间在加班后的6个月内有效,不跨年度累计,每次换休不得一次性超过3个工作日。  

3.5 休假管理 3.5.1病假 

a)与公司签约的员工应为身体健康的非传染病患者,如因隐瞒身体状况造成年

累计病假超过30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病假应出具县级以上正规医院的病假证明; 

c)急诊病假,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口头请假,但必须在返回工作岗位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d)申请长期病假的员工,在其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调岗仍然不能完成工作者,公司可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  

3.5.2事假 

a)因个人原因造成需要申请休假的,除紧急情况以外,以口头、电话或短信形式请假的,视为无效,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备案。若情况紧急,可由部门负责人告知行政人事部,当事人于事假结束后1天内补填《请假单》。 

b)请假1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日以上3天以内由经理批准,3日到5日内由总经理批准;5日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c) 事假期间,扣发当天基本工资。 

d)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职能部门员工,取消参加公司年终奖评定资格。  

3.5.3 婚假 

a)公司转正员工达到法定年龄初次结婚的,公司将给予婚假。假期长短一般为3个工作日,晚婚者增加至7个工作日。女员工满23岁、男员工满25岁以上初婚定义为晚婚; 

b)申请婚假者,应提前14个工作日填写《请假单》,持结婚证复印件经直接上级、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c)婚假应于法定结婚日起6个月内申请,并一次性休完,无特殊原因不得累计申请; 

d)婚假期间,员工不享受相关补贴,但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3.5.6工伤假:经鉴定为工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5.7年休假:任职满1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第一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以后每年可递增两天,最高享受年休假天数为15天。

3.5.4丧假 

a)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3天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 

b)申请丧假者,应提前1日填写《请假单》经直接行政上级、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c)丧假期间,员工不享受相关补贴,但可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3.5.5产假 

a)在公司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女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为第一胎生育时可享受90个工作日产假;晚育、难产、多胞胎、剖腹产可享受105个工作日产假。 

b)休产假须提前1个月填写《请假单》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直接行政上级、行政人事部、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方可休假。 c)休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3.5.6工伤假:经鉴定为工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5.7年休假:任职满1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第一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以后每年可递增两天,最高享受年休假天数为15天。 

3.5.8公司所有《请假单》、《加班单》、《换休条》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管理。

3.5.9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自董事长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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