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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事三支一扶计划

时间:2022-04-18 06:23:49 人力综合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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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事三支一扶计划

与村官计划一样,“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也是在网上报名。同样请在网上报了名的同学将名字报给我,便于统计。

江西人事三支一扶计划

2015年全省计划招募26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医疗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经济类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

招募对象为2015年、2015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低保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2015年、2015年高校毕业生凭相关证明,也可参加招募。

“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具备赣办发电〔2015〕37号文要求的基本条件。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服务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服务岗位为乡村中小学、乡镇涉农站所、乡镇卫生院、扶贫开发重点乡的贫困村。

二、招募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募计划。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计划下达给设区市,设区市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按“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分类落实计划经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岗位与计划于2015年5月4日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至20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直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ahsrst.cn)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办法见附件1),并按网上提示信息填写《2015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选择填报一个志愿服务县(市、区)及一个服务岗位。服务岗位为四类: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招募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1.5的比例。低于1∶1.5比例的,可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调剂计划。

(三)资格审查。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根据规定的招募岗位条件及要求,组织专人在网上即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进入考核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毕业高校或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的报名推荐材料。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低保家庭的须提供低保证;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7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卷),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设区市。考试成绩于2015年6月18日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区市人事部门等单位网站公布。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入闱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起入闱。

(五)体检与考核。体检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要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制定的标准(见附件3)进行,统一时间和医院,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被招募人员身体应符合条件并能适应“三支一扶”岗位实际需要。考核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也可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对因不符合要求出现的计划缺额,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确定递补办法。体检考核工作原则上7月中旬完成。

(六)确定人选。考核、体检后,填写《2015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一式五份)(见附件4)。经设区市、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批后确定人选。入选的高校毕业生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7月底前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设区市报省审批时须报《2015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和《2015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名单》(见附件5)。《2015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www.ahsrst.cn)下载。

(七)培训。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或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8月上旬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基层工作的现状、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要求、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也可请本地近年来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作经验介绍。

(八)派遣上岗。8月中旬,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教育管理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管理、考核按《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办法》(赣人发[2015]10号)执行。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落放在服务地,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保存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在服务期间按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交纳党费、团费。

没有执业资格的支医大学生,服务的第一年安排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或配有能够指导大学生开展医疗活动的高年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见习,见习期满,由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第二年由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到服务岗位。具有执业资格的历届毕业生,则不需见习,直接安排到服务岗位。

五、生活待遇与经费保障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由省和县(市、区)财政按4.4∶5.6的比例分别承担(即省财政承担440元, 县(市、区)财政承担560元)。工作、生活补贴计发时间以服务期限为准。

(二)两年服务期间,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三)选拔招募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体检、培训、派遣全部实行免费。

(四)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工作、管理经费以及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体检、培训等费用由同级财政落实。

六、服务期满后的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愿意留在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市、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

(二)根据乡镇公务员招考职数情况,在每年的公务员考录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包括全国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服务期未满离开“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不享受“三支一扶”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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