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细则

时间:2022-05-08 19:43:19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绩效考核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的管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提高村级工作效率,确保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村干部是指镇经党委研究任命的在职数范围内的在职人员(不包括上级选派人员、选聘生以及村其他人员)。

第三条村干部绩效考评工作由镇绩效考评领导组具体操作。

第四条根据村干部的工作岗位,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岗位系数:即村书记主任1.1;村副书记副主任1.05;其他人员1.0。如在考评年度职务变动的,依据文件分段执行。

第五条考评主要通过民-主测评方式进行,测评分为基本称职(60-70分)、称职(71-80分)、良好(81-90分)、优秀(91-100分)四个格次。测评按实际参加测评人数算出平均得分,如一张表格内对某人没打分值的视为对此人没测评。

第六条参加测评人员具体为:镇领导班子成员测评,按30%折算分值;全体镇干测评,按30%折算分值;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测评(含村两委成员,参加测评人员不少于30人,合并村不少于40人),按40%折算分值。

第七条根据不同类别的测评算出每名村干部的综合得分。再根据每名村干部的综合得分乘以岗位系数,得出的结果即为每名村干部的绩效考评得分。

第八条加分事项:考勤另加10分村干部上班实行签到制,每周上班不少于5个工作日,作息时间按镇干上班时间执行。每天安排一名村干部值班,负责接听电话、接待群众办事,填写值班日志和考勤等。节假日、双休日根据工作需要由村两委商定。每月考勤统计表应在次月5日前上报镇组织委员处,未报视作未出勤。实行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要有书面请假条。全年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不得分,请事假6天扣1分、7天扣2分……15天扣10分;请病假且有医院证明的6天以上的按事假对半折分;旷工1天扣1分,扣完为止。

工作日志另加10分(村干部日志和村级工作日志各占5分)。以镇统一印制村干部工作日志和村级工作日志,每名村干部应将每天工作情况详细记录在日志本上,联系村班子成员每月对村干部日志进行一次点评,年终进行打分。村当天值班人员应将村级当天总体工作详细记录在村级工作日志上,村级工作日志由镇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每月点评一次,年终进行打分。

第九条减分事项:受到镇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受到县通报批评的,一次扣4分。

第十条根据效绩考评得分和加减分算出每名干部的最终考评得分。进出村干部队伍人员,按最终考评得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第十一条考评领导组在考评过程中,应规范操作,严格保密,考评结果可分村进行公开。干部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查阅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以镇设立村干部绩效管理奖金,所需资金由镇统筹,其中从村级资金中根据村干部数按500元/人标准提取,镇政府按500元/人标准进行配套。村干部的年终奖励按最终考评得分进行分配。(原规定村干部年终考核合格以上从村集体资金中奖励500元/人不再执行)。

2、村干部的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作为评选优秀村干部和不合格村干部的重要依据。

3、村干部的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作为推荐镇及以上各种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4、对村干部绩效考评综合得分处于后三名的,由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实行效能告诫。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存在争议的和有关事项,由考核领导组审核确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镇党政与社会事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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