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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绩效考核细则

时间:2022-11-24 03:48:10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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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绩效考核细则

  乡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公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乡镇绩效考核细则,希望能帮到你。

  乡镇绩效考核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双海双区”战略的实施,加快苍南跨越转型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对象

  绩效考核对象为全县12个乡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并根据各个乡镇重点工作任务的差异,划分成三类别进行考核:

  第一类为灵溪镇、龙港镇

  第二类为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马站镇(苍南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矾山镇、桥墩镇、藻溪镇、赤溪镇;

  第三类为凤阳乡、岱岭乡。

  二、工作绩效考核

  乡镇工作绩效考核由重点工作、条线工作排名、比学帮和综合评价等四项内容组成,总分为1800分。其中重点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城乡统筹发展、综合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基层基础和“十个一”项目,部分重要指标按月(季)进行排名通报。各项具体内容及赋分办法见附件1。

  县政府可根据实际将其他重要工作列入考绩。重大项目在2014年温州市“互看互学”专题活动被确定为现场会召开点或被确定为年度总活动察看点的,在年终考绩总分中给予加6分,如果项目由某一单位实施的,由该单位获得加分;如果项目实施单位有多个单位参与的,业主单位加4分,各参与单位加2分;在中心镇建城区范围内进行城中村改造,一个村改造房屋100间以上或连片整体改造房屋100间以上的,在年终考绩总分中给予加50分(多个点改造房屋100间以上的,不累计加分),若一个村改造房屋或连片整体改造房屋200间(含200间)以上的,在年终考绩总分中给予加100分,其中完成拆迁协议工作占加分值10%,完成拆迁工作占加分值90%,该项工作最高加分值为100分。

  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

  党政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由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上级领导评价和民主测评等三项内容组成,总分为1000分;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成员绩效考核由工作绩效考核排名得分、乡镇三套班子主要领导评价和民主测评等三项内容组成,总分为1000分。各项具体内容及赋分办法见附件2。

  四、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和纪律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简化程序,尽量减少被考核单位负担;既要以定量为主,又要实行领导评价、共性目标考核、群众测评等相结合的立体考核;既要重结果的考核和运用,又要注重过程的监督管理等原则。

  1.明确考核责任

  绩效考核工作在县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考绩办负责具体实施。各考核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2014年4月15日前制定重点项目和条线工作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简明扼要,以客观数据和实绩为主,指标要量化、具体化,尽量不搞台帐考核和赴实地考评,并经县考绩办统一审核、汇总、公布。年度考核要按固定资产投资、城乡统筹发展、综合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基层基础工作、“十个一”项目等六大类分别组成考核组,集中统一实施,日常考核由各考核责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于2014年1月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和排名,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报县考绩办汇总计分。

  2.突出过程管理

  绩效考核工作突出过程管理,做到日常督查、年中评估、年末考核有机结合。县考绩办负责组织县政府日常工作督查组、行政效能监察组、信息收集协调组等三个全县综合性工作组对各地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掌握动态,7月份对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半年度评估,每月或每季度对部分重点工作指标进行通报。其中凤阳乡、岱岭乡两个民族乡,每月或每季度绩效考核工作只考核不排名;涉及的考核项目按实绩赋分,没有涉及的取十大中心镇的平均分。对工作推进慢、进展不理想的项目或指标,由县分管领导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其提出需要由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县联系领导负责牵头协调解决。

  3.严肃考核纪律

  被考核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报送各种数据材料,经县考绩办汇总后在媒体上公示,公示后如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存在瞒报、错报、漏报行为的,扣除该项得分,取消被考核单位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核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好相关考核和督查工作,考核结果出现失误的,要视情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责任单位一定的工作绩效考核分数。各乡镇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县考绩办反映。

  五、绩效考核奖惩

  根据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分类对各中心镇进行排名,灵溪镇、龙港镇,达到1620分(含162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单位”;达到1440分(含1440)以上的,评为“良好单位”;达到1260分(含1260分)以上的,评为“合格单位”;得分为1260分以下的,评为“基本合格单位”。第二类评出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个,“良好单位”4个,“合格单位”1个,排名末位的中心镇,如其考绩得分高于或等于第一名中心镇考绩得分70%的,评定为“合格单位”,如不足该类第一名中心镇考绩得分70%的,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凤阳乡、岱岭乡,凡达到1620分(含162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单位”;达到1440分(含1440分)以上的,评为“良好单位”;达到1260分(含1260分)以上的,评为“合格单位”;得分为1260分以下的,评为“基本合格单位”;并对各单项工作进行排名,视情况评出若干个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凡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的单位或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任务没有完成的单位,取消“优秀单位”评审资格。

  绩效考核结果由、县政府发文通报,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评为“优秀单位”的并在该地任主要领导半年以上、没有否决类情况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定档为优秀,并适当提高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评为单项工作先进个人的,年度考核将结合党政领导评价排名和民主测评情况,建议定档为优秀。评为“基本合格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能定档为优秀,并由组织进行约谈,且该年度原则上不能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连续2年被评为“基本合格单位”的,对党政主要领导提出组织调整动议。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排名全县最后1位或乡镇党政副职领导绩效考核排名全县最后2位的领导干部,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处于全县最后1位的乡镇党政府主要领导或连续2年处于全县最后2位的乡镇党政副职领导,提出组织调整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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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树立绩效意识,提升工作实效,提高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现根据《长乐市20XX年度镇乡(街道)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潭头镇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镇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正确政绩观为基础,以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委、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XX之年,全面打造极具活力、侨乡特色、生态宜居的闽江口南岸中心城镇群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20XX年度我镇绩效管理工作在长乐、市政府领导下,具体由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局、市统计局等市直单位是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数据采集单位。我镇也相应明确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具体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三、工作内容

  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分解、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设定。按照长乐市设定的绩效管理指标考核体系,根据长乐、市政府和市直部门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镇党委、政府今年确定的工作部署,科学设定20XX年度绩效管理目标。

  (二)绩效责任分解。根据年度确定的绩效管理目标,从提升工作绩效入手,分解和细化年度绩效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措施、工作时限、时序进度的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使每一项绩效目标都落实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责任落实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和措施,确保我镇各项绩效目标的落实。

  (三)绩效运行监控。由镇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部门负责,针对年度各项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推进绩效目标的落实;掌握绩效指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绩效考核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3种考核方式,对年度绩效实现情况实行一次年终综合考评。

  (五)评估结果运用。为进一步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力争20XX年度我镇绩效管理“保良争优”等次目标的实现,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市本级绩效考评取得的成绩,对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完成好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四、考核方法

  1、指标考评(占绩效总分的80%)。由市统计局牵头,市直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数据采集单位配合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由统一考核指标和特色考核指标两个部分组成,统一考核指标占80%,特色考核指标占20%,设定7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和69个三级指标:⑴经济发展、⑵科技教育、⑶环境与绿化、⑷民生改善、⑸社会管理、⑹依法行政、⑺加减分指标,由目标牵头单位、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和数据采集配合单位负责细化分解,并进行年终考评。(详见附件1、附件2)。

  2、公众评议(占绩效总分的20%)。由市统计局负责,市效能办配合完成。参加公众评议的人员有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城镇居民户或农村居民户。针对不同群体设置不同的公众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公众评议的抽样方法采取分层次、多阶段、等距随机抽样,同时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的原则,以保证样本有较好的代表性。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我镇贯彻落实、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等,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把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代表、居民对当地政府围绕发展大局、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实际成效的满意度,以促进我镇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

  3、察访核验(倒扣不超过2分)。由市效能办牵头,主要采取暗访督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建立健全绩效运行机制、加强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及“12345”诉求件等6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察访核验情况进行累计扣分。具体工作根据市里制定的察访核验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7月)。结合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下发《潭头镇绩效管理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及时组织传达,认真部署和落实。

  (二)绩效管理评估阶段(20XX年7月20XX年3月)。年终指标考核于20XX年3月前完成,由市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统计局组织各目标责任和数据采集单位对20XX年度我镇工作绩效进行全面客观地考核;公众评议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评议调查;察访核验为不定时间不定次数进行。镇相关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与上级相关目标牵头单位建立沟通与联系,要适时掌握各项指标的评估考核动态和指标运行情况,按序时要求落实完成好各项指标,以达到绩效管理目标。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4月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市政府对我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评估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在本年度我镇绩效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良好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镇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学好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研究制定落实的措施和办法,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发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知难而上,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做到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要把绩效管理的每项具体任务都落实到实处、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料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协调运作、有序开展。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按照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绩效管理工作,做到实事求是,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认真落实数据质量领导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个人的绩效考核档案。

  (四)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的要求,加强机关作风整顿,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政水平。

  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上新水平,根据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唐镇20XX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积极推进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运用绩效评估机制,促进管理方式转变,努力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高唐在海西建设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范围

  12个村,与县对镇绩效考评指标密切相关的镇直部门单位,镇直其他部门单位参照执行。

  三、工作内容

  20XX年,政府绩效管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情况、政府及其部门自身建设情况为主要内容,从政府绩效目标设定、分解和责任落实、实施与推进、监控与分析、实现程度评估、改进与提升等方面,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可行的政府绩效管理机制和制度框架。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共设置: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构建、勤政廉政等3个一级指标和23个二级指标。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评估方案。制定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突出体现各项指标的预期实现目标、任务分解后的责任职能单位和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按照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把绩效管理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全过程,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开展公众评议。主要采取入户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察访核验。由镇效能办牵头,组织对服务窗口办事效率、机关作风等开展明查暗访,同时对各项指标任务运行情况及有关指标数据进行抽查和现场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工作扎实推进。

  (五)进行绩效分析。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绩效分析点评活动,推动工作落实。对照镇里组织的评估评议反馈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本部门单位及各村绩效工作水平。

  五、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主要内容: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的部署、推进和落实情况,绩效管理和评估指标落实情况等,各村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镇直部门单位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6条。

  (二)分析通报制度。绩效管理和评估分析通报工作由镇效能办负责。分析通报内容:主要包括镇政府当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数据在全县所处的位置,县对镇政府绩效公众评议情况、明察暗访情况,下一步完成镇政府绩效指标的'具体措施等。

  (三)公众评议制度。根据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的总体要求,针对不同调查对象,要加大对政府工作成效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调查对象对本级政府绩效工作的满意度。

  (四)绩效督查制度。镇效能办负责年初对纳入绩效管理和评估单位报送绩效评估方案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对绩效管理信息报送、情况分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察访核验和明察暗访工作,年终对各单位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核对督查。

  (五)责任分工制度。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别实施”的方式,全镇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由党政办牵头,镇效能办负责镇政府绩效指标运行的组织协调、汇总、上报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等日常工作和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工作。

  六、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20XX年的绩效管理考评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1.指标考核,根据镇效能办采集的指标结合年终核查确定。

  2.公众评议,采取入户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取样本涵盖人大代表、企业经营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内容主要是当地开展“四百活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具体包括海西建设和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廉洁从政、行政效率,以及领导班子整体形象等内容。

  3.察访核验,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实行倒扣分制。

  (二)奖惩办法

  1.实行指标考核奖励。在镇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绩效管理单项一级指标考核位居全镇前三位的,对责任单位予以奖励。

  2.实行责任追究。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绩效考评单项一级指标考核结果位居倒三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七、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把绩效管理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工作目标导向,注重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推动发展和工作绩效上新水平,以优异的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为绩效评估奠定扎实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落实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和评估结果负总责,并指定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绩效管理、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意义,宣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政府绩效状况,宣传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着力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提高公众参与面和评议满意度。

  (四)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各村、镇直有关单位不仅要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检验政府绩效优劣的依据和评价工作的尺度,更要把它作为检验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标准,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以开展“四百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文明、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氛围,为提高政府绩效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加强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力度,对不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作风涣散、影响经济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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