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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局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3 15:52:36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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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局考勤管理制度

老干部局考勤管理制度

为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使本局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更好地为我县老干部做好服务工作,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我局早学等十七项制度。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共同遵守。

目 录

一、早 学 制 度

二、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三、联系走访老干部制度

四、老干部信访工作制度

五、财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管理制度

七、考勤制度

八、评先评优制度

九、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十、安全保卫保密制度

十一、接待工作制度

十二、小汽车管理制度

十三、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十四、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活动中心财产管理制度

十六、泾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十七、泾县老干部局消防管理制度

早 学 制 度

一、每周一上午为局机关早学日,凡在岗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具体学习内容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学习时间一般控制在半小时以内,局领导班子在早学后对本周重点工作做好布置安排。

二、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阶段性学习教育活动,及时拟定学习计划,由局办公室或局党支部负责组织学习。

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组织学习的,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或安排补学,并坚持每半年检查通报一次学习情况。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学习纪律,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定期写心得体会,张贴学习专栏。

五、无特殊原因,一年度内累计 8 次以上不参加早学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一、坚持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老干部利益高于一切,忠于职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办事不推诿拖拉,提高工作效率。

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大吃大喝和铺张浪费。

四、积极组织开展科学、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和广大离退休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各股室要保持门窗、地面、桌椅、橱柜、沙发等清洁,书籍、报刊、资料要摆列有序,保持整洁,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五、老干部活动室、老年大学及楼内其它场所,由专人经常打扫干净,不留垃圾和污染物。

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搞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机关内部各项制度,对精神文明工作认真负责。

七、团结同志,礼貌待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注重文明的仪表举止,时刻注意保持自身的良好形象。

联系走访老干部制度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不定期走访老干部,尤其是居住在偏远山区和特困企业的老干部,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陪同局领导走访老干部。

二、走访中,针对老干部提出的“两个待遇”问题及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局领导要及时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和解决。

三、每年春节前夕,根据统一要求,本局拟定县四大班子领导走访慰问全县抗日老干部和副县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安排表,并做好全县普遍走访慰问老干部的具体安排工作。

四、局领导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级在职领导联系离退休干部走访工作,如遇政府领导调整,及时调整县领导的联系对象,并做好陪同新调整县领导走访看望老干部工作。

老干部信访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老干部信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动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

2 、以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为主,坚持就地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上交。

3 、及时、妥善处理老干部信访事项。

三、受理信访的事项范围:

1 、反映老干部工作政策和规定落实情况的;

2 、对老干部工作政策咨询的;

3 、老干部本人对、县政府工作和老干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

四、受理信访的形式: 包括书信、走访、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向我局反映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五、信访处理程序:

1 、登记:对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反映问题摘要、受理登记日期等,对领导批办和上级转办的信件要登记批转内容和办文号。对走访和电话形式的,要做好谈话记录。登记后 1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

2 、办理:登记的信访件交由局主要领导批办,由局领导指定专人或股室办理,信访事项受理后应在 30 日之内办结。情况复杂、办理困难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 60 天。

3 、催办:对信访事项涉及到其它部门、单位职责的,应及时和这些部门单位联系办理事宜,并跟踪了解办理进度。

4 、结果反馈:受理的信访事项办结后,应立即以函复、电复、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信访人(老干部)反馈结果。对领导和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应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处理情况。

财产管理制度

一、本局和活动中心以及老年大学所有公有财产均由局办公室登记造册备查。

二、由局机关统一购买交个人使用的财物,应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并由使用人签名,以便备查。

三、局内各种物资,均有会计人员统一保管,凡因公使用,必须办理领用手续。

四、本局工作人员如工作调离或离岗时,要限期如数交还所领用的公有财产。

五、本局工作人员所领用的公有财产,如无故丢失或损坏,要视情按原价或折价赔偿。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经费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做到精打细算,杜绝浪费,严格执行《会计法》,按财务制度办事。

二、财务支出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重要的财务支出或数额较大的支出必须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每笔开支单据先由经办人签名,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方可由经办员到会计核算中心报销入帐。

四、财务经办人员每季度要向局领导汇报一次经费使用情况,并按月按年搞好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

考勤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日考勤制度,上午8 :30 以前签到,下午5:00 以后签退,考勤使用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考勤结果与考核、评优、晋升和加班奖励挂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持请假条,2 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审批,2 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领导准假后,持领导批准的请假条到办公室备案登记。不请假、无故缺勤者,以旷工论处;请假到期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到办公室销假。

三、婚、产等法定假和培训学习按有关规定办理,不计缺勤。对超过规定假期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论;

四、未休的公休假天数可以冲销相同天数的病、事假;

五、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十次者,计旷工1 天,以此类推;

六、节假日值班和经领导同意的加班;按天数给予适当的补助;

七、公务外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八、严格考勤制度,考勤做到“月有小结、每季公布、年终总评”。考勤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晋升、奖励挂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十、局领导不定期对出勤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无故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评先评优制度

一、每年对本局在职人员的工作情况(包括年终考核、考勤、工作效率、工作积极性等方面)进行评比。

二、评比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进行,得票最多的前两位被评为本局年度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方法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报送信息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局各项工作情况,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老干局报送信息奖励制度如下:

1 、各股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信息编写、报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保质保量地完成市主管部门及宣传部门下达信息编写、报送工作任务。

2 、信息登出后,信息员主动报办公室登记存档,年终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年终集中奖励。

3 、奖励对象:

凡被国家、省、市、县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分别按不同标准实行奖励。

4 、奖励原则

(1) 分级奖励原则。被不同层次的上级媒体采用的信息,按照不同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2) 最高奖励原则。同一条信息被多家媒体重复采用及领导批示的,按最高奖励标准、只奖励一次,不重复计奖;

(3) 问责自负原则。杜绝上报虚假宣传信息,对失真、夸大、拔高事实的宣传信息,对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除文者自负外,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主笔得奖原则。同一篇信息由多人合撰的,奖励第一主笔人,二次分配由主笔人决定。

5 、奖励标准

(1) 被县级报纸、杂志、网站和市老干部局简报、网站采纳的信息,每条奖励10 元。

(2) 被省老干部局简报、网站和其他省级涉老报纸、杂志采纳的信息,每条奖励20 元。

(3) 宣城日报、其他国家级涉老杂志和中组部老干部局简报、网站采纳的信息,每条奖励50 元

(4) 被安徽日报、其他国家级涉老报纸、杂志采纳的信息,每条奖励200 元。

(5) 被人民日报采用的,每条奖励300 元。

(6) 纯图片信息奖励金额减半。

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局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指导老干部工作、报告老干部情况、交流老干部工作经验的重要工具。

二、公文的处理和归档必须准确、及时、安全,公文经统一收发、分办、传递后,按照规范要求,由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文书档案立卷必须按照规定,认真整理和填写有关目录案卷装订做到整洁美观。

四、文书立卷应根据其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分期上橱,力争齐全、完整、准确的反映本局的历史和主要工作情况,为老干部工作和老干部提供利用。

五、文书档案保管期分为永久、 30 年、 10 年三种,没有存档价值的公文按保密要求予以销毁。

六、对于提供利用多的案卷,发现破旧、污损,应及时修复,更换卷皮。

七、当年的公文 ( 含本局自制公文 ) 存用在各个部门的文件应在年终后主动清退给档案人员按期立卷,制作成册。

八、档案库房必须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和存放物品,非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

安全保卫保密制度

一、遵循“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的原则,切实加强机关内部安全保卫保密工作,预防和杜绝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法制、安全、保密知识的学习,严格遵守安全保卫保密制度。

三、节假日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根据轮流值班表时间准时到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当班的,要自行安排好调班或委托他人代班,因失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当班人责任。门卫不能在节假日离岗,要坚守岗位,确保办公楼内财产安全。

四、各股室下班时必须及时关闭用电器、关窗、关门,锁好橱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文件由收发、文档人员专管,凡涉及秘密内容,禁止在公共场所谈论,密级文件应控制在指定范围内传阅,严防文件的丢失。

接待工作制度

一、接待对象

1 、外省、市(地)、县来我县参观考察、联系有关事项的离休老干部;

2 、来泾联系老干部工作的本系统的工作人员;

3 、乡镇来我局办事的工作人员;

4 、因工作需要,经局长同意接待的其他有关宾客。

二、接待手续

1 、来客凭单位介绍信、离休干部荣誉证等办理登记接待手续。

2 、在接待地专级以上和有关影响的老同志时要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由县领导安排有关接待事项。

三、接待膳食标准

1 、省军级和地厅老领导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后,由接待办安排。

2 、其他来泾联系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外地老干部来泾参观,安排好工作餐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其膳食标准视情掌握。

四、接待陪餐人员

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一般部门来泾的由对口工作人员陪餐。对有影响的德高望重的地级以上老同志,请、政府有关领导陪餐。

五、接待要求

1 、接待工作本着既不失礼遇又节俭廉洁的原则,使来我局联系工作及外地老干部、老干部工作人员来得高兴,走得愉快。

2 、对外地来泾的老干部参观团和其他有关人员,除有省、地介绍信或打电话要求安排以外,一般只招待一餐,中餐不上酒水(离休干部和县纪委、效能办有规定的情况除外),其住宿费自理。

3 、在接待过程中,一要服务到位,二要热情周到,三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 、就餐时,尽量少饮酒。对年高体弱的老同志,要给予餐饮上的关照,餐饮时间不宜过长,要注意适时休息。

小汽车管理制度

一、小车主要是供局领导和本局工作用车,及关工委领导工作用车,离休干部用车由所在单位提供。

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本局小车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分管,日常用车由分管领导安排。外单位提出借用本局小车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汽油费等由用车单位支付。

三、定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驾驶员应先向局领导提出,由主要领导同意后在指定的地点维修,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

四、讲究规范,确保安全。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保持小车的卫生、整洁。

五、规范小车管理。凡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开私车或将车借给他人使用的,应追究责任,发生事故的,不论损失大小,责任一律自负,费用全部自理,并视情给予处理。

六、驾驶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各项制度。没有出车任务时,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保证局领导或公务应急用车。双休日需用车,由分管领导提前通知驾驶员。本局小车应停放在局指定的地点,不得滞留他处。

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一、各活动室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积极搞好老干部的日常活动,并做好相应的服务。

二、活动室管理分工:中心主任负责桌球室、健身房、多功能厅、乒乓球室,值班员负责麻将室、棋牌室,局办主任负责阅文阅览室。

三、电梯的开关和日常维护由活动中心主任负责。

四、各活动室管理人员,负责门窗的开关、器材用具的维护和管理。应维护本活动室的秩序,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活动室。

五、活动室进行各类老干部大型比赛经局领导同意后,由中心主任统一安排,相关人员积极配合。

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活动中心值班员对活动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负主要责任。全权负责活动中心楼日夜安全、防火、防盗及防止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担负日夜间值班守卫、执勤、巡查工作。

二、活动中心主任应熟悉活动中心的防火安全预案,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安全设备并保持其完好,经常提醒老干部、老同志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活动中心开展大型活动,指定专人值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持老干部活动安全。

四、每天活动结束,值班员应对活动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门窗、电器等进行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五、所有来中心参加活动的老干部均须配合本中心安全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将有碍公共安全的物品带入活动中心,严禁乱接私拉电线。

六、活动中心大楼各房间门锁钥匙由老干局办公室登记造册发相关人员使用,钥匙须妥善保管,一旦丢失,立即报告局办公室处理。

活动中心财产管理制度

一、凡活动中心的公共财物,工作人员必须珍惜爱护。所有公物如活动器材和日常用品等由中心主任室建帐登记,报老干部局办公室备案并由中心主任统一管理,严禁擅自转移、转让、借出。

二、活动器材(除健身器材外)和日常用品,由中心主任室统一保管,老干部和中心工作人员经中心主任同意后签字领取使用。

三、本中心工作人员对所配置使用的财产负有保管和维护责任,人为损坏,按价赔偿。工作人员不再从事活动中心工作的,一次性归还所有保管使用的公物。

四、活动中心财物属自然损坏的,经二人以上签证后,及时报局领导批准,按报废处理,由活动中心主任室销帐。

五、活动中心将于每年年末对中心财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对工作人员各自保管的物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泾县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一、树立文明形象:遵守社会公德,自尊自重,用语文明,行为得体,团结友善,文明和-谐。对抗性活动项目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二、保持清洁卫生:自觉维护活动场所的清洁卫生,不随手乱扔废弃物,不随地吐痰。

三、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节约水电。所有学习活动物品不得带出本活动中心。

四、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活动礼节,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带有碍公共安全的物品、宠物进入活动中心,不得赌博。

五、注意自身健康:行动不便或有其它情况的老同志,参加学习活动时应避免使用剧烈运动的活动器材或单独活动。

六、服从中心安排:遵守中心活动作息时间,遇突发事件,冷静听从中心工作人员调遣。

活动开放时间:

下午: 3 月 ~7 月 (2:30~5:00) , 8 月 ~10 月 (3:00~6:00) , 11 月 ~2 月 (2:30~4:30) 。

上午、法定节假日一般不开放。

广大老同志要配合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泾县老干部局消防管理制度

一、贯彻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全局人员要提高防火意识,遵守消防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险隐患。具体消防工作由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

二、确定防火责任人。局防火责任人为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各股室防火责任人由股室负责人担任。防火责任人依法对消防安全承担法律责任。

三、防火责任人要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健全防火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联络,加强消防业务训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提高消防业务技能,普及消防知识。

四、防火责任人要熟悉火警应急措施和火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要视火情决定是否报警,并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扑救,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除本局组织的重大活动并有统一安排外,严禁在责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垃圾。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安全责任区。禁止他人连接电源线路,动用电动工具,更换开关、插座、保险丝,加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等。

六、灭火器材、设施实行定位定量科学配置,要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维护、定期更新,保持完好,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人人有义务爱护消防设施,严禁窃取、挪用和损毁。非火警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

老干部局考勤管理制度2015-08-08 21:19 | #2楼

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汇编》之考勤、效能考核和首问责任#e#

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

迟到早退,严禁旷工。

2、上班期间因事临时外出,一天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超过一天的,向局长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向局长报告;局长外出和分管领导不在时,告知办公室;局长有事离开本市,向分管领导报告。

3、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应履行请假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报告局分管领导批准;科长(主任)、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如遇特殊情况要求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4、外出、请假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

5、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按局效能建设考核制度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直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追究纪律责任。

效能考核制度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履行效能建设规定的情况,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核心,以落实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为重点。通过考评,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效能意识,促进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腐-败,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考评范围: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评内容:考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四、考评办法

(一)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德 10 分,能 10 分,勤 10 分,绩 60 分,廉 10 分。

(二)考评层次:

l、局领导负责考评分管股室,本股室的群众评议分和局分管领导的考评分各占 40 %和 60 %。

3、年度绩效考评得分 = 本股室群众评议分 ×  40 % + 主管领导考评分× 60 %。

(三)严格按照本考评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如出现应扣分而不扣分,或不负责任搞平衡等情况,除补扣被考评人分数外,股室负责人要负连带责任,扣减其相应分数(不同项目累计连带扣分)。

考评时间:绩效考评每年进行一次,最迟于次年的 1 月份内结束(与年终公务员考核相结合)。

考评等次:绩效考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标准为90分以上者为优秀;70一89分为称职(合格);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评优、评先、培训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三)年度考核确定“优秀公务员”应从年度绩效考评优秀人员中产生。

(四)对于59分以下不称职(不合格)人员,除提出告诫外,还要提出警示要求,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绩效考评机构:局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小组在局务会领导下负责绩效考评。考评小组由年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年度绩效考评审定工作。

其他事项:

(一)因病、事假或非单位派出、学习等原因累计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二)新调入的人员和新录用的公务员、军队转业干部在岗时间未满6个月者,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从下一个年度开始考评。

(三)局纪检组负责《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解释和监督。

十、本制度自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首 问 责 任 制

一、凡来我局办事的人员,不论找到那位工作人员,第一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做好业务的接待和衔接工作。

二、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以内的事,凡手续齐全的要随到随办,对手续不齐全不能一次办成的,要讲明原因和注意事项。确保来访人员满意而归。

三、对办事人员办理事项涉及到两个以上股室的,承办人员在完成本岗位服务后,要主动热情地将办事人员送交到下一服务岗位,每一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服务环环相扣,不出现脱节,中断现象。

四、认真履行好首问责任制,对在履行过程中漫不经心,敷衍了事、推诿塘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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