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校值班制度

时间:2022-04-17 04:39:35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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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校值班制度

依据上级部门值班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假期管理,发挥值班工作的作用,确保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及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守校值班制度

1、学校放假期间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假期值班守校工作,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全程负责。

2、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保证学校安全。

3、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并保持通信畅通,对上级指示及时转达、落实。

4、严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不得脱岗及随意离开岗位,发现有漏岗、空岗,追究当值人员责任。

5、对外来者如发现可疑人和事有权阻止入内。

6、严格把好学校的大门,凡有财物运出的需经核对后方可放行,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压,向领导报告。

7、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理。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

8、做好校园卫生工作,保持校园整洁。

9、学校重点地方要早晚各巡视检查一次。(电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

10、值班守校教师要注意自身安全。

11、值班守校教师不得随意带非本校人员到学校。

12、学校领导必须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

学校值班、巡逻、守护制度2015-09-25 10:22 | #2楼

一、学生在校期间的周末值班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值班人员由处级以上领导、教职工中的中青年同志担任。值班时间为星期六中12点至晚上下12点、星期日按正常上班时间执行。主要职责:巡查校园(重点是学生宿舍、教室、礼堂、运动场、道路及一些较偏僻的环境),驱逐逗留的校外人员,查处、记载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二、寒、暑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期间的行政值班工作,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值班人员由校处两级领导和部分教职工担任。值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6时。主要职责:负责文件接收和电话接转,接待上级或外单位因公来校人员,负责对学院重点部位的巡查和处理突发事件。

三、夜间治安巡逻工作,由保卫处负责组织安排。巡逻人员由巡逻队、门卫和保卫处的同志担任。巡逻时间为每晚22时至凌晨4时。主要职责:负责对校园面上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发现和抓获作案分子,查处翻越围墙者和闲游人员,根据需要检查可能违反治安的场所和人员。

四、学院要害、重点部位的守护工作,由保卫处、总各处协同组织安排。值勤人员、时间、职责,根据各部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安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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