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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站值班制度

时间:2022-04-17 21:19:44 值班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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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站值班制度

1、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若干名保卫人员值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妥善处置校园和师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气象站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部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对涉及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提醒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4、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制,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在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盲点,全方位落实人防措施。

5、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

6、保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

7、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时间,处理好校园安全值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值班人员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员和临时工值班,原则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间值班。

开江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值班制度2015-10-07 13:41 | #2楼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局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应急值班。

第三条  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应急值班时间为白天8:00至20:00(电话为当日值班人办公电话),夜间20:00至次日8:00(电话为:0818-8236771)。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保持电话通畅,24小时内保证有人接听电话。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当面交接。

第五条 轮值人员不能正常值班(出差、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请示带班领导同意。不准私自调班、代班。未经同意不参加值班或无故脱岗,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 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能使用值班电活,不准在值班室无故逗留。

第七条 值班室人员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遇到重大单位紧急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值班室人员按报告程序请示后,应立即向局领导、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第八条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应急值班人员应承担汛期气象服务应急值班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遇重大天气过程或重要天气时,及时参加天气预报会商和服务工作,做好预报预警及气象服务。

2、及时了解省市气象台预报服务情况,果断解决预报服务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

3、做好各类服务信息传递、报送工作。

4、协调车辆、相关设备和器材。

第九条 办公室要提前安排好每天值班司机和车辆,并将详细安排意见(值班司机姓名、电话)及时报送应急值班室。

第十条 值班期间出现脱岗、漏岗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相应责任。因失职、渎职等责任事故时,追究值班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理。

气象部门局领导业务值班制度2015-10-07 9:18 | #3楼

为贯彻落实省气象局下发的《省设区市、县(市、区)气象局局领导业务值班实施细则(试行)》气发号),加强我市基层气象台站管理,提高市局、县(市)气象局领导的业务能力,促进学习型单位建设,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做业务、抓业务,规范市局、县(市)气象局领导业务值班职责和具体操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局、县(市)气象局实行局领导业务值班制度。市局、各县(市)气象局长都应参加业务值班工作。业务值班工作分业务带班和业务岗位值班。

二、原则上市局副局长、县(市)气象局长、副局长都应至少取得一个业务岗位的上岗证。

(一)省局颁发的上岗证范围包括:各种气象观测上岗证(含地面、高空、生态与农气、大气成分等);天气或专业气象预报上岗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证和操作证;防雷装置检测上岗证;自动气象站系统维护员上岗证;通信网络系统维护员上岗证;气象服务上岗证等。

(二)凡未取得上岗证的市局副局长、县(市)气象局长、副局长均应在上述自己所熟悉的业务岗位上跟班学习,在达到上岗要求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省局统一组织的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市局、各县(市、区)气象局每天都应有1名值班局领导负责业务带班。带班局领导要负责本局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轨道的观测、预报、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等业务的组织协调,了解和掌握本地天气实况及预报服务情况,负责组织重要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信息、气象灾情的上报或汇报,并负责应急处置。县(市)气象局单职领导在因事外出、休假等情况下应明确局业务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负责业务带班。

四、市局副局长、各县(市)气象局局长和副局长还应参加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轨道业务的观测、预报、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等具体业务岗位的值班工作。国家气象观测站(含一、二级站)所在县(市)副局长必须有1人获得观测业务上岗证。在具体业务岗位的值班期间,按该岗位的业务规范和流程独立完成工作,并在工作质量或服务效益上达到要求。

五、业务值班时间

(一)市局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本局领导人均业务带班时间的1/2,并应积极参加业务岗位值班工作;市局副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本局局领导人均带班时间,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2个月。

(二)配备2名局领导的县(市)气象局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4个月,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1个月;副局长全年带班时间不少于8个月,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3个月。配备1名局领导的县(市)气象局局长全年业务岗位值班时间不少于1个月。

(三)市局、县(市)气象局局领导业务岗位值班期间,如同时行使业务带班的职责,可分别统计为业务岗位值班和业务带班。

六、业务值班考核

(一)市局将县(市)气象局局领导业务值班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作为干部管理考核的内容。各县(市)气象局应在目标考核上报材料本单位领导业务值班情况按照附表汇总上报。市局、县(市)气象局局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应将业务值班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业务带班考核以各单位业务带班值班表到岗签名为依据进行统计。

(三)业务岗位值班考核以各类业务岗位值班日志(如测报值班日记、预报会商记录、通信值守班日志等)为依据,进行统计。

气象服务中心业务班值班制度2015-10-07 16:11 | #4楼

1、值班人员按排班表上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依照工作流程完成值班任务。

2、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做与班内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无故脱岗,严禁在工作机上打游戏,看网络电影等。

3、认真、详细、如实记录好值班日记,接-班人员来接-班后及时查看交-班日记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进行记录。

4、值班期间密切注意天气变化,遇有突发性、灾害性、重要性天气时候,按照中心突发天气应急方案处理,并向中心领导进行汇报。

5、汛期或者有重要天气需要临时守班,值班人员必须服从中心领导安排,认真完成服务工作。

6、严禁私自调班,确因事需要调班的,可自行协商好后报分管值班同志,确认之后调班方可生效。

7、保持值班室内的环境卫生,每日下班前检查电脑是否关机,门窗是否安全关闭。

高邮市气象局应急值班制度2015-10-07 21:59 | #5楼

为了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受理重大灾害性天气事件,为处理突发天气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高邮气象局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由局长室统一管理。

第二条 气象台根据情况制定预报值班制度和值班员职责。

第三条 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各值班系统应有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局领导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第四条 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天气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五条 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有关规定。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增强工作主动性。不仅对本部门的情况要准确掌握,对相关部门的一些情况也要了解掌握,如防汛指挥部、农工办、农林局等单位的电话号码等,一旦需要,及时联系。

第七条 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填写值班日记和有关报表。

第八条 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九条 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高邮市气象局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急人员稳定

2、应急设施配备齐全、完整,运行良好。

资兴市气象局应急值班工作制度2015-10-07 14:24 | #6楼

为加强应急值班工作,高效有序、科学规范地处置紧急事务,提高地震应急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和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资兴市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 、值班员职责

1、应急值班工作全局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室的日常管理;

2、应急值班主要负责:完成《预案》规定的工作内容;记录和处理来电、来访、传真、公函、公文和各种请示报告及需要协调的有关问题;

3、全面掌握并及时处理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包括: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公休、节假日期间)的各种情况,重要事项和突发情况要迅速报告局领导。

4、负责接收上级部门下达的通知、指示相关情况信息,准确、及时、简明、完整、记录并填写《值班信息》(见附件),并报告带班局领导,根据带班领导的批示,将有关情况和处理意见上报或下传。

5、应急气象灾害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市局主要领导或值班室报告,迅速群发应急信息;启动《预案》。

6、熟悉局机关日常工作规则和程序。非工作时间及公休、节假日接待来访人员要准确答复,对于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向带班领导请示。

二、带班领导职责

1、带班期间负责对值班员报送的《值班信息》,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报批、阅知领导和承办落实,并通知领导及相关单位;若能处置的直接办理;处置后要报告局领导报告;

2、负责审核处置信息、结果的拟定,并上报、下传相关科室;在带班期间,若有未处置完结事宜,应向下一位带班领导详细交待,并指出需续办事项及时间;

3、带班期间所收到的信息和处置情况要清晰、简明地填写在带班领导《值班日志》上;

4、熟悉局机关日常工作规则和程序,根据局领导和各科室职责提出拟办意见,提出需局领导阅批和承担科室、承办人办理的意见;

5、非工作时间及公休、节假日,要接待来访人员,协助、指导值班员来电询问,准确答复。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请示单位领导,并拟出答复意见;

6、带班领导每天08时30分前、11点40分前和17时前查询值班情况,若夜间在局带班,增加21时前查询一次;

7、带班人员每天08时30分,在灾情值班室进行交接-班。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介绍值班期间情况,提出下班注意事项和续办事宜,接-班人负责续办事宜的督办,直至完成。

三、应急值班安排

1、应急值班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每班分为主班、副班各一人,实行主班负责制,副班协助主班工作。

2、应急值班实行局领导带班制。

四、应急值班处置程序

1、应急事务处置。要采用“及时、准确、保密”的要求,“及时受理、按职责分工、分类报出;按领导批示、上传下达。”

2、做好电文、信息、收录工作。对来往重要电文信息,要在专门的应急值班记录本上认真记录;内容包括:来电人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号码、地点、电文信息内容、影响程度和涉及范围等;若有不明事项,要询问清楚;值班记录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完整准确、书写清晰。

3、处置紧急事务。对接收的上级部门下达的指示、局各科室上报的紧急事务信息;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按各科室、人员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报告分管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处置。

五、应急值班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记录信息准确、高效,反映情况迅速及时。

2、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3、接听来电文明礼貌,上报灾情用语规范,表述清楚。

4、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发生紧急灾情和突发事件后,能严格按照应急程序,有条不紊,沉着处置。

5、对于某些敏感时段、重点地区发现的灾情异常信息,要按照“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未经局领导审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传播。

6、应急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值守,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

六、考核

1、 应急值班检查应列入局应急救援处年度工作计划,检查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内容之一。

2、对应急值班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可视情况采取通报表扬、评先评优、经验推广等形式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批评纠正,必要时可予以通报批评;检查情况及结果报市局应急办、人事科备案。

七、应急值班后勤保障

1、在灾情戒备和应急期间,局办至少保障有一辆车待命;为应急值班人员解决食宿问题。

2、安排维护人员负责应急值班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应急值班人员的加班补助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制度由局应急办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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