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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时间:2024-04-08 12:34:00 林强 员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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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人员管理办法(精选14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知道测量人员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测量人员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1

  第一条、统一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测量资料,并在内容和指标的规定上,做到一测多用的原则。

  第二条、工程测量作业前,应了解测量工作的技术要求,根据总平面布置图和有关施工图纸,结合现场条件,确定定位方法,测量过程中,应加强内、外业成果的复核,测量结束后,应做好测量资料的整理工作。

  第三条、对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定、检修,使测量仪器、工具保持良好状态。

  第四条、建筑物的定位及平面控制,可按建筑物、构筑物特点,布设成十字轴线桩或矩形控制网,矩形网可采用导线或增测对角线的测边法测定。

  第五条、建筑物的控制,应根据场区控制网进行定位、定向和起算。

  第六条、建筑物、构筑物的控制桩,应注记中心线编号,并测设标高,应注意保存。

  第七条、建筑物的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网应按设计总图和总布置图布设,点位应选在通视良好,利于长期保存的地方。

  2、控制网加密的指示桩,宜选在建筑行列线或主要设备中心线上。

  3、主要的控制网点和主要的设备中心线端点,应埋设砼固定标桩,并加设保护设施。

  4、控制网轴线起始点的测量定位允许误差为±3mm,定位点不少于3个。

  5、采用方向观测法时,其测角中的允许误差为±10。

  6、用钢尺丈量距离时其相对误差不大于5mm。

  第八条、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封闭前,应根据施工需要将建筑物外部控制转移到内部,内部的控制点应设置在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预埋件上或预埋测量标板上,当由外部向内部引测时其投点误差不应超过3mm。

  第九条、建筑物和设备基础的主轴线在放线前,应对已验收的控制桩进行复核。

  第十条、特殊建筑物,如:烟囱宜在基础底板轴线交点上,设立钢板标桩,以便上部结构的工程测量。

  第十一条、灌注桩应根据设计的数据进行定位测量,其定位误差,不宜大于2cm,当精度要求较高时,需建立灌注桩矩形控制网,其矩形控制网定位点不应少于3个,灌注桩的标高偏差应在±1cm以内。

  第十二条、地下管沟的轴线测设,不得低于建筑物控制网的测设精度要求,加密点应加设控制桩,标高的偏差不应大于3mm。

  第十三条、对厂房地下管沟的轴线测设,可就近用柱子主轴线进行引测。

  第十四条、多层建筑物每层施工完毕,应将主轴线及标高引测到基础或上一层表面上,用油漆标出,并弹出墨线。

  第十五条、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测量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竣工中心线进行复测,两次测量的较差不应大于5mm。

  2、埋设有中心标板的重要设备基础,其中心线由竣工中心线引测,同一中心标点的偏差为±1mm。纵横中心线应进行垂直度的检查,并调整横向中心线。同一设备基准中心线的平行偏差或同一生产系统的中心线的'直线度应在±1mm以内。

  3、一般设备基础基准点的标高偏差,应在±2mm以内,传动装置有联系的设备基础,其相邻两基准点的标高偏差,应在±1mm以内。

  第十六条、建筑物、设备基础及地下管沟的定位放线测设完毕,应进行验收,由施工(班组)填写单位工程定位放线质量检验评定表,在验收前一天由工程管理部专工约请建设单位、监理代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各方在验收单上签字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在使用建筑方格网时,要对坐标互相闭合,发现破坏或异常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尽快向工程管理部汇报,以便及时对建筑方格网进行检查恢复。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建筑方格网或建筑物控制网影响施工,不得擅自损坏建筑方格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汇报,经有关人员商议后方可施工,在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损坏建筑方格网或建筑物控制网的,据工程管理部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仪器借用管理办法:

  1、施工单位需要借用仪器,要打借条,办理完借用手续后方可取的仪器的使用权。

  2、仪器借用期间,要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不得损坏和丢失,如有损坏和丢失,按照仪器价格及其重要性以及丢失损坏情况酌情予以赔偿。

  3、借用单位必须对仪器做到合理的使用,使用人必须具有测量方面专业知识,如在使用过程中仪器出现异常,使用人应当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汇报,如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本身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4、借用时间最长一个月,确因工作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跨年度,年末应将所借用仪器退回工程管理部,撤去借条,如需继续借用,应重新办理手续。

  5、仪器跨年不还者,按仪器价格的两倍处以罚款。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2

  1.总则

  (1)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公司成立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应设专职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搞好工程测量工作。

  (2)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3)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4)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5)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人公司正常管理。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如上岗证、操作能力等,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纳人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6)建立测量日志制度。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2.机构及人员设置

  (1)公司设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对公司在编测量人员建立测量人才库。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隶属于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2)公司技术管理部设测量主管1名,全面负责测量系统的管理工作。

  (3)项目经理部设测量主管1名,并根据工程大小、复杂程度配备测量人员。

  3.工程测量的岗位职责

  (1)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

  负责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项目人员考核评定及公司重大测量课题的研究、重大工程的测量定位、验线等事宜。项目选定的测量人员,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考核同意,或者由测量委员会向项目推荐,测量专业委员会对选定的测量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2)公司测量主管

  1、总体职责

  a.制订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量工作法令、规程及上级规定

  b.参加公司承建的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组织的交接桩工作,并负责组织复测、加密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校核。

  c.负责审核大型复杂、重大建筑工程的测量施工方案。

  d.负责重要建筑物测量放样和重要建筑物重要部位的复测工作。

  e.负责组织市政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

  f.总结和推广测量方面的先进技术、经验,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

  9.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及处理。

  h.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部工程测量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建立测量人员档案。

  i.建立测量仪器台账。

  2、分项职责

  a.市政工程

  ①接桩后对道路、桥梁、主干道以及河道等工程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工作。

  ②加密中线、水准点和基线桩的测设工作,改移、恢复、新建重要主干线的测设与复测工作。

  ③组织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b.建筑工程

  ①接桩后对主要建筑物的轴线、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向项目部作定位交桩。

  ②对项目部定位施测后的复测工作。

  ③参加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绘工作。

  3、项目总工程师

  对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负技术责任,审核或审批测量方案,组织工程各部位的验线工作,并在施工测量记录表格上签字认证,组织测量方案的交底工作。

  4、项目部测量主管

  (1)总体职责

  a.负责编制施工测量方案,填写测量工作日志。

  b.接桩后对控制点的点位复测及桩位保护工作。

  c.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测量放线工作。

  d.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e.负责所属范围内测量仪器定期检查和保管工作。

  f.负责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分项职责

  a.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主持接桩后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订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负责建筑工程定位测量工作,做好现场楼层及垂直度测量放线等,填写工程定位测量等记录表。

  ③负责工程测量资料积累保管、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④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h.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主持接桩后的水准点、中线桩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订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市政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负责市政工程的放样工作。

  ③整理隐蔽测量竣工资料,参加由公司组织的竣工测量工作。

  ④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4.交接桩及护桩制度

  (1)交接桩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司测量主管及项目测量主管参加,在现场由勘测设计单位直接进行交接桩工作。

  (2)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标桩平面位置和标高,必要时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进行现场核对,检查清点标桩。

  (3)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应确属完整、稳固。交桩后,公司测量班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交接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人工程档案。

  (5)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和方便施工,各级测量人员必须对标桩妥善保护。要设置明显标志,以防损坏,在繁忙地段应设三角架保护,必要时加设护桩。

  (6)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注意保护测量标桩,测量人员应经常定期巡视标桩保护情况。所有测量标桩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破坏。

  (7)在施工范围内标桩附近,需搭设临时建筑物或堆放材料时必须事先与现场测量人员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免损坏测量标桩或影响测量视线。

  5.施工测量方案与技术交底

  (1)建筑小区工程、大型复杂建筑物、特殊工程的施工均应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95)中有关"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的要求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2)施工测量方案由测量专业人员会同技术部门共同编写,但应保证在各阶段施工前完成。

  (3)施工测量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会签,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4)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编制者进行施工测量交底。

  6.施工测量放线的实施

  (1)施工测量各项内容的实施应按照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遇到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方案调整,补充或修改方案。

  (2)施工测量中必须遵守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程序。即先测设精度较高的场地整体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

  (3)施工测量前必须严格审核测量起始依据(设计图纸、文件、测量起点位、数据)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的工作方法。

  (4)实测时应做好原始记录。施工测量工作的各种记录应真实、完整、正确、工整,并妥善保存,对于需要归档的各种资料应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整理及存档。

  (5)每次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后,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测量人员应及时填写各项施工测量记录,并提请质量检查员进行复测。

  7.工程定位及测量复核

  (1)在工程测量前项目测量人员必须对有关设计图纸的测量定位依据进行核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部门或公司测量主管汇报核实以便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协商。

  (2)为避免测量差错,所有测量内业和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测量内容、成果等要详细填人测量手簿内,并签好姓名及日期,并记好工作日志。

  (3)标桩要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果经过机械振动、雨雪后应及时复测、调整。

  (4)质量检查员应对施工测量记录的内容进行复测检查,并与测量人员办理自检记录。

  (5)施工测量放线自检完成后,由质量检查员报请监理验收。

  (6)施工测量放线验收通过后,由测量人员向下一工序的班组进行交接,并办理交接检查记录。

  (7)项目定位(复核)由公司组织测量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并规定擦底线(含槽底标高)、士0.000平面轴线(含标高)、工程竣工测量,由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把关,不合格者不能进人下一步工序。

  8.施工中的变形观测

  (1)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新建筑物变形观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结果。

  (2)施工现场邻近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邻近地面沉降监测范围与要求由设计单位确定,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记录。

  (3)护坡的变形观测及重要施工设施的安全监测由专业施工单位确定校核完成,并应编写变形观测方案,及时整理观测结果,保证施工中的安全。

  9.工程竣工测量

  施工测量必须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位置正确、其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安排竣工测量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资料。

  10.测量仪器管理

  (1)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全部仪器(全站仪、铅垂仪、经纬仪、水准仪等)全部由公司统一采购、统一年检、统一调配,费用列人公司管理费用。项目经理部使用上述仪器时,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测量人员写报告,向公司租赁仪器,并签订租赁协议(各种仪器租赁费用见附件3),租赁收人冲销管理费用。项目租赁使用仪器时,负责仪器的安全和保养,否则损坏的仪器,使用单位应按仪器当时价值赔偿。其他如塔尺、钢尺等小型测设工具,由经理部自行购置、年检。

  (2)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3)所用测量仪器必须定期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或超出检测时间的仪器不得使用。新购置的测量仪器必须进行检测,在充分了解测量仪器性能后方可使用。

  (4)对于精密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负责人或在其指导下,才能使用。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实测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测量仪器。雨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

  (5)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随时清点仪器附件,并经常擦拭,定期上油。在平房中,仪器不得放在地上,以免受潮。

  11.测量成果整理与积累

  (1)测量成果的计算资料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字迹清楚、计算正确,格式统一,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原始记录必须做到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后补,每一单位工程完毕后必须及时整理测量资料。凡纳人工程技术档案内的,应按规定整理好方可交技术部门人档,不人档者应保留到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方可处理。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3

  1、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绩效监测与测量,明确测量内容及方法,获取真实可靠的测量数据,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完善提供足够的信息。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目标的跟踪监测及所涉及的活动、场所和过程的测量。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全厂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

  3.2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绩效监测计划》并对全厂的安全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总结和考核;定期组织对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程序完成的情况的监控和测量及结果进行监测。

  3.3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按时检测或向外委托检测及档案的归口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动态。

  3.4办公室负责监测测量仪器计量仪器设备的外委校准、维修及档案的归口管理。

  3.5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各种职业性健康检查,负责职业病患者的治疗。

  3.6各科室、车间负责本部门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绩效测量和监测对象的控制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

  4、工作程序

  4.1安全绩效监测计划

  4.1.1《安全绩效监测计划》的制定依据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b)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的确立;

  (c)不可承受风险控制要求。

  4.1.2安全科每年3月制定《安全绩效监测计划》计划中应包括:

  (a)监测的频率;

  (b)监测范围;

  (c)监测标准;

  (d)监测程序;

  (e)资源配备;

  (f)监测方法与技术。

  4.1.3各部门按照安全科制定的安全绩效监测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绩效监测计划。

  4.1.4安全科要每年更新监测计划,在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更新监测计划。

  4.2安全绩效监测内容:

  (a)安全、健康目标;

  (b)各项安全、健康检查完成情况;

  (c)设备定期检查完成率;

  (d)法律、法规及标准等依从程度;

  (e)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管理方案、运行控制、作业指导书等;

  (f)安全检查、设备的操作与维护及建档情况;

  (g)个人防护用品的依从程度;

  (h)现场安全、健康许可依从情况;

  (i)职业危害检测情况;

  (j)安全、健康有关的数据统计、分析;

  (k)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情况执行情况;

  (1)变化管理回顾情况;

  (m)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情况;

  (n)安全、健康投入情况;

  (o)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效率

  (p)培训情况;

  (q)持续改进标准化系统效力的情况。

  4.3监测范围

  安全绩效监测范围包括全厂的生产单位及科室生产经营活动。

  4.4安全绩效测量的判断依据:

  (a)各项安全检查结果;

  (b)职业危害体检结果;

  (c)符合性评价结果;

  (d)设备的检测检验结果

  (e)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报告;

  (f)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

  (g)内部评价结果。

  4.5安全绩效测量方法与要求

  4.5.1安全科组织有关科室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每年定期组织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符合性评价。

  4.5.2对职业危害性进行定期监测,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场所,提出处理意见,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4.5.3根据《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的规定,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统计、上报重伤(死亡)事故报表和月、季、年度工伤事故报表并建档。

  4.5.4对各类测量与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管理制度》

  4.5.5通过需求分析,对培训情况进行统计。

  4.5.6现场员工的行为抽样检查,可依照《任务观察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各部门采用日常安全检查表及专业检查等进行系统的作业场所检查。

  4.5.7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要求,保持本单位的'安全绩效。

  4.5.8安全科应在每年12月组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覆盖范围内的相关职能科室及车间的安全绩效测量。

  4.5.9测量应使用《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中的绩效模块。

  4.6监测质量的保证

  4.6.1监测与测量要按照有关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6.2监测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监测工作。

  4.6.3对监测仪器定期进行校准与维护,确保监测仪器可靠性和准确性。

  4.6.4测量部门根据需要向技术计划部门提交监测测量设备更新计划,经审批后,由公司供销部购置。

  4.6.5保留监测的记录的与结果,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4.6.6各科室、车间对本部门的监测要每月进行了回顾,并及时与安全科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7监测结果分析及改进

  4.7.1安全科负责在每年12月对本年度的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得出《安全绩效分析报告》通过绩效结果分析,制定安全绩效改进计划,安全绩效的改进应当在安全绩效分析报告中得到体现

  4.7.2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认可与奖励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等执行安全奖惩考核时,应将安全绩效测量结果作为判断的依据。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4

  1、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服务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以确保和验证服务的符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质量管理体系服务过程持续满足预定目标的能力进行确认,对服务所需采购品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3、相关/支持性文件

  《内部审核程序》

  《不合格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程序》

  《预防措施程序》

  《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4、职责

  4.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服务过程质量监视和测量。

  5、工作程序

  5.1服务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5.1.1根据公司总的质量目标进行分解,转化为与质量相关的过程的质量目标,为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采用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的方法进行过程的服务的监视和测量。

  5.1.2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分为公司内部对服务质量的检查与考评和公司外部对服务质量的检查与考评。

  5.1.3公司内部对服务质量的检查与考评

  5.1.3.1服务质量的`日常检查与考评

  公司各部门依据各部门的服务规范对本部门日常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与考评,填写相关的《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5.1.3.2每月初各部门将本部门上月的《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上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公司月服务质量报告》肯定成绩、分析问题原因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或改进措施,上报总经理批准。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预防和改进措施。

  5.1.3.3服务质量的年终考核:年终时质量管理部根据各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每月《公司月服务质量报告》,对各部门服务质量进行年终考评,编制《公司--年服务质量报告》,上报总经理批准。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5.1.4公司外部对服务质量的检查与考评

  (a)质量管理部根据管辖区物业管理实际水平和建设部关于《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申报参加区、市、省、国家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的评比;申报参加前,分管经理应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申报的考评标准进行自检,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执行《内部审核程序》《不合格控制程序》。

  (b)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迎接各级文明小区、优秀物业的评比检查。

  5.2对服务所需采购物品的监视和测量

  5.2.1需采购服务用品的部门负责编制各类相关的采购物品检测规程,明确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验方法、判别依据、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5.2.2经检测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

  5.2.3对于一般物品,只对外观、品种、数量、合格证等进行验证。对有些从外观无法判断质量的物品,采用试用和检测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

  5.2.4采购物品的合格判定:对采购物品检测完成后填写《物品检测报告》,交仓库保管员存档。只有检测合格的物品方可入库并用于服务中。对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通知采购员,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6、相关记录

  qr-019-01《进货验收单》

  qr-019-02《信息联络处理单》

  qr-019-03《公司月服务质量报告》

  qr-019-04《公司xx年服务质量报告》

  qr-019-05《工作目标考核表》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5

  1、目的

  1.1、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适用范围

  1.1、适用于北京xx工程部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样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职责

  3.1、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工程部主任负责采购计划的实施。

  3.4、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4、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工程维修部主任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工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4.3.2.1、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4.3.2.2、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工程维护部主任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工程维护部主任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工程维修部主任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唯一性标识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4.4.1.1、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4.4.1.2、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4.4.1.3、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4.4.1.4、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应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工程维护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入委托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7.3、工程维护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7.4、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6

  1、测量工作重要性及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

  1.1施工测量成果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与

  进度,稍有不慎就会给工程造成严重损失。

  1.2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前建立与工程相适应的测量检验系统,作为施工过程的测量依据。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的需要测设中心线的位置、标高,作为施工的依据。

  (3)配合检查人员对工程的位置及标高进行复测检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等工作。

  2、施工测量的准备

  2.1施测依据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核对,了解其来源是否可靠,要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施工要求,严格审查施测项目是否与设计资料和图纸相符,数据是否可靠。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否则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2.2要对施测现场实地进行了解,检查核对旧的测量控制点是否可靠,是否能满足施测项目的精度要求,消除现场对施测工作的'不利因素,为制定方案打下基础。

  2.3施测方案的编制要本着先整体、后局部的原则,对一般较简单的施工定位和放线工作,可编制从简的施测方案,可用施测草图或示意图加以说明,但对主要大型厂房、高层建筑、高耸构筑物及各类线路主干线的定位工作等测量的施测工作、沉降观测工作以及新技术应用等均应编制施测方案。

  2.4施测方案的编制内容包括:

  (1)任务概况:包括任务根据、施测依据、旧有的测量资料利用及现场状况等。

  (2)施测方法:包括技术要求、施测草图、控制方法、技术措施。

  (3)计算方法。

  (4)检验、检查方法。

  (5)工期要求、包括提交的资料。

  3、测量的记录、计算及自检工作

  3.1施测过程中的各种记录、计算工作,每个测量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必须是真实可靠,完整无缺,随测随记随检查,字迹、略图要清楚。

  3.2记录计算有一定格式,注明有关事项,填写清楚,不可漏项,一般包括施测项目、日期、使用仪器、施测者、天气、记录者、计算者、检查者等。记录反映施测的全过程,根据情况必须绘制草图示意,以及说明。凡是无关人员签字的记录、计算都视为无效。

  3.3所有的施测工作,都必须有校核方法,以鉴定测量结果是否可靠,凡是无法作校核检查的都应作重复测量,以达到自检目的,并要记录清楚,如缺少此项工作不得提交测量成果。

  4、测量仪器的管理

  对测量仪器的管理详见《计量管理制度》。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7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设施、生产服务、辅助及环境检测等用到的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买、使用、校准、维修等符合安全标准化的要求,防止使用不合格或校准期外的监测设备,以及控制由于监测设备的失效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所有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设备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校准、维修等工作,编制修订有关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作业现场检测设备的申报需求计划、维护、保存和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

  4.1.1、由生产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1.2、采购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3、采购部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生产部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总台帐及部门分帐。

  4.2.2、生产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4.2.3、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生产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4.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4.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4.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生产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4.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4.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

  4.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

  4.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生产部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生产部统一回收处理。

  4.3.3、对于失控和失准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填写《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对监测设备进行鉴别记录。

  4.4、监视和测量设备预计6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向生产部申请封存,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该设备明显处粘贴“封存”标识。

  4.5、生产部每月一次负责对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4.6、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置计划及报废申请。

  5、相关记录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监视和测量设备巡检情况表》

  5.3、《监测设备失准情况报告》

  5.4、《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8

  1.0目的

  确保测量设备的能力满足使用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测量设备从配置、校准、使用至管理各个环节的控制。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2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核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

  3.3维修部负责提出测量设备的采购计划或申请;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校准和管理。

  4.0程序要点

  4.1测量设备的范围。

  4.1.1按用途可分为向顾客计费用的;维护和检修设备用的;对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用的。

  4.1.2按装置可分为安装于固定管道、设备上的;移动使用的。

  4.1.3按来源可分为公司原来已有的、新采购的、借用的。

  4.1.4按形式可分为仪器、仪表、磅秤、天平、量具、测试软件。

  4.2测量设备配置的要求。

  4.2.1数量满足使用需要。

  4.2.2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和精度等级满足被测对象精密度、准确度的.要求。

  4.3测量设备的采购。

  4.3.1维修部主管应根据测量设备的现状和需要,提出采购计划或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规定进行采购。

  4.3.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详列所需采购测量设备的下列资料:

  a)名称、型式或型号、规格、最大量程、最小分度值、精度等级;

  b)数量、该产品的标准代号(尽可能做到)、用途、参考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

  4.3.3采购人员应严格按采购资料进行采购,如有变动,应事先征询维修部主管的意见。

  4.3.4测量设备采购进公司后,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维修部主管应核对实物是否与所申报采购资料相符,并核查验证包装、外观及所带证明、证件。

  4.4测量设备的管理。

  4.4.1维修部主管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测量设备,其职责为:

  a)建立测量设备台账,其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公司编号、名称、型式或型号、量程参数、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数量、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开始使用日期等惟一性标识和可追溯性资料,并随测量设备的变化而保持台账的可用性和可追溯性。

  b)对测量设备逐一进行编号标识,其要求为:

  采用符号和顺序进行编号,示例如下:

  -符号规则如表一:

  装置符号h移动使用测量设备g固定装置上的测量设备

  类型符号c测量尺寸的测量设备

  d测量电参数(如电压、电流、电阻、电功率)

  x测量重量用测量设备

  p测量压力、真空度用测量设备

  本表未作规定的,由专职管理人员依据上述原则予以规定;

  -标识方法应按方便、适用、可行、易于观察的原则进行,一般采用带色彩(如红、黄色)的不干胶纸编号后粘贴于测量设备适宜部位的方法实施。

  c)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测量设备的校准周期根据其使用频率及测量

  设备精度等级确定,如表二:

  测量尺寸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电参数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重量的校准周期为2年

  测量压力的校准周期为2年

  装于设备上,但不能拆卸的测量设备随设备大修时进行校准

  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测量设备法规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校准周期进行校准

  d)按确定或规定的校准周期将测量设备委托国家授权的计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e)对测量设备的使用、停用、报废及校准标识的保持进行检查、监督或办理相关手续。

  4.5测量设备的使用。

  4.5.1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测量设备(原安装于机械、电气设备上的除外)在使用前(含采购进入公司的)均经过了校准,且校准结论满足使用要求。

  4.5.2使用人员应熟悉测量设备的使用,正确、合理、按规定选择和使用测量设备,并确保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4.5.3使用人员在调整测量设备时,应防止由于调整不当,而使校准状态失准。

  4.5.4当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应对已测量或计量的结果进行复查,消除由于失准可能造成的影响。

  4.5.5测量设备的保管环境应适当,不应与工具、刀具、原材料和零配件混放,防止丢失、碰磕、损坏、失准、锈蚀。

  4.6测量设备的限制使用和报废。

  测量设备经校准后判定为不合格的区段或范围,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限制不得在不合格区段或不合格范围内使用,这种限制应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到所有

  使用该测量设备的人员,并在设备的适当部位或存放处或包装物上明确予以标识。无法限定区段和范围的,可送有关单位检修,检修后经校准合格方允许使用,无检修价值的予以报废。报废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报总经理批准。

  4.7校准的委托。

  4.7.1如公司无校准设备、标准物及专业人员,即无能力进行校准,凡需校准的测量设备一律委托国家授权校准单位进行校准。

  4.7.2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在委托校准时,应将送交校准设备的使用量值范围列人委托书中,并请校准单位在校准报告/记录中列出所使用校准设备型号、环境温度、校准判定依据的国家标准代号。

  4.8维修部测量设备管理人员应长期保存测量设备台账、校准记录、限制使用或报废测量设备的审批单。

  4.9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9

  测绘仪器是工程测量的主要设备,学生学习测量课程和工程测量实训的主要工具,由于测量工作是在室外进行,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是保障测量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仪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条件。为此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测绘仪器设备的配置

  测量实训室配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水准板尺等常规测量仪器及其配套设备,用于我院工程测量及其实训教学。

  二、测绘仪器的借用与归还

  1、由任课老师负责仪器设备的借用申请,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见附录),经系负责人审批后,可安排领用人到工程测量实训室办理借用手续。

  2、实验室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借用申请表申请的仪器、配件及附件(指装在仪器箱中的仪器配件)办理借用手续。

  3、学生借用仪器时必须使用学生证等在校生的有效证件,归还仪器时,待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后领回学生证,如果仪器有损坏、丢失按责任进行赔偿。

  4、测量仪器在借领时应当场清点检查仪器工具及其附件是否齐全,背带及提手是否牢固,脚架是否完好。

  5、仪器用后要及时归还,并要整洁齐备。若有异常或损坏、丢失,借用人员要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并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实验室管理人员也要对归还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一)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

  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

  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

  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

  (二)仪器的使用与管理

  1、借用的仪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离开仪器室之前,必须锁好仪器箱并捆扎好各种工具;搬运仪器工具时,必须轻取轻放,避免剧烈震动,借出仪器工具之后,不得与其它小组擅自调换或转借。

  2、使用全站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

  3、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使用,务必在伞的遮掩下使用。

  4、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

  5、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

  6、测绘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热源。

  7、仪器设备具体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由任课老师负责告之实训学生,并要严格按其操作执行。

  8、申请人负责借用仪器设备的归还督查,承担借用仪器设备丢损赔偿的管理责任,领用人负责借用仪器设备的整洁保养和及时归还,承担仪器设备丢损的赔偿责任。

  9、其它事项参照《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制度》进行办理。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10

  1、目的

  为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产监视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计量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中属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还应执行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置、校准、使用、维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

  3.2、安全部、生产部负责采购前的技术审查。

  3.3、备件保管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入库和发放管理,及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回收处理。

  3.4、生产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收、安装、建档、维修、保养、报废拆除,并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3.5、各使用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与入库

  4.1.1、各车间需要购置或更新监视和测量设备及备品备件时,应事先提出计划报设备部、安环部进行技术审查,由生产部、安环部部长签字后交供应部进行采购。

  4.1.1.2、未经生产部、安环部审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论由什么渠道,采购部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门应拒绝付款。

  4.1.1.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1.4、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具有法定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清单,否则不予入库。

  设备进厂后由公司电仪车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杜绝入库发放使用。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2.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4.2.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

  4.3.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按校验周期要求进行校验。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校验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报告由档案室统一保管。

  4.3.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一般校正,由电仪车间仪表岗位负责。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4.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4.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4.3、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

  4.4.4、使用车间应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表面清洁和完好。

  4.4.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仪表人员进行处理。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5.1、各单位要维护好自己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显示不正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立即通知仪表人员进行维修。

  4.5.2、仪表人员每月要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非正常性损坏或丢失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及时上报生产部。

  4.5.3、生产车间仪表岗位要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4.5.4、生产车间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4.6.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生产车间应及时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检定。

  4.6.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应经安全部、生产车间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

  4.6.3、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电器仪表维修负责拆除,由备件仓库负责收回统一保管。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11

  一、凡在我院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放射诊疗操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参加个人剂量监测。

  二、进入放射诊疗区域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监测牌,对进入放射治疗场所的工作人员还要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放疗区)。

  三、要按规定将个人剂量监测牌佩戴在左胸前铅防护衣内侧,并妥善保管计量牌,严禁随意打开或敲打,若造成丢失,需赔偿经济损失200元。

  四、外放设个人剂量检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一年四次,两次监测之间不能有时间间隔。

  五、建立并终生保存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六、对个人剂量测量结果要进行及时告知测量人员,并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七、对个人计量检测值较高或者超过剂量限值的要进行超剂量调查,找出超剂量原因,做好调查记录写出调查报告存档,冰箱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对不明原因连续6个月出现超剂量的人员,要暂时离开放射工作场所1个月进行观察,并作出是否调离放射岗位处理。

  九、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种。

  十、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完成。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12

  一、在技术主管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部的工程测量工作;

  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线每组距工作面不超过30米,腰线每组距工作面不超过15米。

  三、深入现场,定时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掌握工程进度,每三日进行采场圈定,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汇报,现场指导施工人员及时纠正;

  四、负责绘制所承担的工程测量平面图、断面图,每月末报技术主管检查;

  五、参加项目部生产碰头会,向生产经理、技术主管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协助技术主管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六、保证施工质量,断面、底板测量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对队长、班及钻工提出改进意味见并督促实施;

  七、精心保管维护测量仪器,对测量的技术资料及时进行收集、归类、建档;

  八、如因测量上的'失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如:控制点、中、腰线出现错误),按公司有关文件由项目部进行考核。

  九、负责所承担的工程的贯通通知工作,填报贯通通知单经生产经理签署后,监督实施情况。

  十、负责中深孔施工的放样、验收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13

  一、在测量队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认真细致的做好工程测量工作。

  二、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悉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和工程测量资料。

  三、在测量主管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的做好与业主、设计单位的.交、接桩工作。

  四、及时、准确地进行复测、导线测量、水准点闭合以及施工放线、放样工作。

  五、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测量结果,对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交底。

  六、严格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程序。

  七、爱护测量仪器、设备,认真做好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等各项工作。

  八、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勇于奉献、讲究效率、一丝不苟地做好本职工作。

  九、同时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其它集体活动。

  测量人员管理办法 14

  一、做好日常测量工作:

  1、在各矿区地表和井下建立精确的测量控制系统,按设计要求正确标定各种工程。

  2、按设计要求实地准确标设各类工程的施工方向、坡度、中线和腰线等参数。

  3、及时准确测量各类工程,检查巷道的规格和质量,丈量巷道的进尺,并填绘巷道的平面图。

  4、测绘回采工作面的实际边界,准确计算产量和储量变动情况,核算损失率、贫化率。

  5、建立井下基本控制和采区控制的两级导线,并随着工程不断进展,井下控制测量要及时补测。

  6、重大贯通测量工程,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编制贯通设计及误差预计。

  7、及时将井下各采、掘工程实测图件和计算资料整编成册,及时准确为采矿和地质工作提供所需的测绘资料。

  二、做好验收工作:测量人员在工程施工中,按月度验收工程量,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验收规程,以合同为依据,严把质量关,对不按设计施工和不合格的工程不予以验收,待返工达到要求后方可验收。

  三、认真做好各项测量工作,统一工作方法,及时准确的提供各项测量成果。

  四、工作中要加强自身的安全和仪器设备的保养,对矿山测量仪器、工具必须经常维护,保持结构完好、性能良好。

  五、在工作中注重研究学习测量新技术、新方法,积极在实践中应用、推广,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测量人员应协助地质、生产技术人员共同做好对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采、掘、剥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七、牢固竖立团队意识,与其他岗位人员的紧密配合、协作,及时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临时工作。

  八、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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